浦志强:不好好当律师的公知不是好网红

  
    不知从何时开始,明星不好好演戏了,偏要去微博做段子手,律师不好好打官司了,偏要去网上装逼做公知。某种意义上,我们将此类人统称为网红,即网络红人。大千网络世界,网红众多,鱼龙混杂,有每天传播积极信息的正能量微博,也有诸如“罗玉凤”、“浦志强”等专为博人眼球、炒作无下线的低俗网红。OH,我竟然将已改过自新、自力更生的“凤姐”与拿着境外金援执迷不悟的“浦大状”放在了一起类比,在这里跟凤姐说声对不起,这简直是在侮辱你。
    说起浦志强,很多人都以为他是维权律师群体的代表,是锋锐律痞的拥趸,是万事咸通的大V。打住!以上迷魂汤来自于不明真相的一小撮群众。这些被公知包装过后的玄幻小说式语言,在正常人看来,不过是浦志强在网络靠炒作博取眼球的明证。为了以正视听,下面就让我来扒掉这个披着律师外皮却做着欺世盗名恶事的莽夫之皮。
    据曾与浦一起共事的斯伟江律师称,“浦大状”为了炒作自己的名气,经常爆料给媒体和外国记者,无视当事人的隐私。在法庭上也是经常词不达意,离题太远。毫无专业精神和修养,只会在法庭上咋咋呼呼的表演。据律师圈内爆料,浦在“正规”律师界的风评并不好,受圈内人冷落排挤,浦的人品由此可见一斑。   
浦志强是学历史出身,没有经过法律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和法律思维的专业训练。直到三十多岁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一个律师证,不过法盲。而这种半路出家的门外汉一旦接案子上法庭,因其根本不懂法律诉讼精髓而无法进行正常的法律逻辑思考,所以只能靠个头大、块头壮这种外在身体因素来制造所谓的“江湖气场”,也因此制造了很多外人看来“侠气非常”却被内行人“嗤之以鼻”的庭审笑话。
     2013年,浦的业务收入是四百万。早年,他也曾潦倒到让家人不踏实。1991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硕士毕业后,浦志强的第一份工作是去海淀区大钟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担任秘书。这个工作是时任法大校长江平先生介绍的。他在权贵的介绍下,得到了工作。浦志强甚至曾大方地承认,自己就是为了出名:“有警官问我何以老打赔钱官司,我说就是为了出名;问为啥要跟媒体说,我说那是炒作。”
讼棍浦志强,长期热衷政治,是中国社会及舆论场上反体制的号召性人物之一。他这几年有名的“七条微博”,里面一幅反党反社会亲美亲日的汉奸狗腿子嘴脸让人恶心,他的言行对社会治理明显构成了某种破坏力,这种破坏力发生在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的新社会现实之中,形成挑战法律权威的新形式。
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浦志强不仅不去谴责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反而去为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暴行寻找“合理依据”,公然作为美国的幕前发声工具,妄图洗白恐怖主义的恶行,挑拨民族关系,激化民族矛盾。丑恶行径令人不齿。
     浦志强被捕后,余波仍未消停,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拉特克发表声明称,美方对浦志强被关押一周年表示严重关切,呼吁中方将其释放。并在声明中公然称浦为人权卫士。身为律师,知法犯法的事儿做多了,必然会接受制裁。美国有些人的心实在太大,手伸的简直快比亚马逊湖还要长,到处想充当世界警察或法官。自己国内的问题都应接不暇,却总是无孔不入的妄图干涉我国司法主权和内政。
     诚然,浦志强年少时或许有宏伟的梦想,后来不知是为金钱名利还是被狗咬了发病,就这样在法制的道路上越走越偏,甚至不惜与正常社会背道而驰。身为一名律师,却不好好打官司,偏要去网上装逼做公知做网红。殊不知现代网络社会,弘扬正能量的声音已占主流,网民早已具备了明辨是非的能力。随着“v影响力峰会”、“乌镇峰会”的接连召开,中国作为世界网络大国,正在承担起大国责任,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力于互联网的健康、稳定和繁荣这项伟大事业。任何破坏网络健康、扰乱视听、挑战法律权威的网络蛀虫都应被清除,发配到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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