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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的残酷 (短篇小说)

斑骓只系垂杨岸
何处西南任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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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的残酷  (短篇小说)

那个要命的电话打来时,他正在另一条线上跟老婆讨论买房子的事情。

老婆说:“不能再等了。房子现在是一天一个价,小陈年初六十万买进的房子,现在已经是八十万了。再等,我们永远买不起了。”

小陈的房子三个卧房,一千二百尺,六十万他都觉得贵了。老婆看中的这间,才两卧室,九百多尺。竟然叫价七十五万,还要装修。他也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他也想一劳永逸,不再玩那个看房,出价,被拒,全家一起失落的游戏。但是七十五万,再加装修,近一千块钱一尺。他要教上多少堂钢琴课才能付每个月的贷款?

老婆还在那头加码:“经纪说;七十五万可能不够,听说有三四个出价。她提议是加到七十八万,还不一定能保证拿到。”

他头都大了,老婆的口气就像农夫市场买菜,三万块钱说得轻如鸿毛。她不想想他们家的那辆老丰田已经十三万码了,他平时穿的涤纶西装还是国内带来的,而脚上那双皮鞋底已经快磨穿了······

正在这时话筒里‘咔蹬’一声,他松了一口气,连忙跟老婆说:“有电话进来了,等会再说······”

进来的电话是个美国人,语调礼貌却含有威仪。他英语不是很好,费了好大劲,总算弄明白是地区检查处打来的。不由得紧张起来。

那男人问清了他的姓名地址和职业,开门见山地说:“你的一个学生向我们报告,你对她有不合宜的行为。我们想了解一下,有没有这种事情发生?”

他诧异:“什么叫不合宜的行为?”

“比如说;不合宜的行为包括抚摸,肢体接触,触碰身体敏感区域。甚至,某些话语也可归纳到不合宜行为中去,特别是对象是未成年的孩童。”

他被一棍子打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

男人催促道:“我在等你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问题?”

“你有没有对你的学生做过不合宜的举动,行为?”

他汗都出来了,嚅嘘道:“检察官先生,请听我解释······”

一个停顿,那个彬彬有礼的声音变得强硬和冷酷:“我想不必了,你要做的,是向法官去解释······”

 

警察来得出乎意料地快,几分钟后一辆黑色的汽车停在门口。三个中年美国人,两男一女,短发,便衣。其中一个向他出示了一个金色的徽章。不由分说地把他带回室内。

进了门,男警察要他背过身去,取出手铐,他稍微有些挣扎,但手臂上的握力使他明白这是徒劳。戴上手铐,他被指定坐在餐桌旁接受问话,女警察坐在琴凳上,俯身在钢琴盖上填写文件,两个男警察戴上薄膜手套,在客厅和卧室里搜查,打开抽屉,检查书籍杂志,抬头打量他挂在墙上的毕业证书和教学资格凭证。壁炉架上,摆满了他和学生在演奏会后的合影,以及各项奖状。

电话铃再度响起,警察却不容许他接电话。他争辩道:“我在等我太太一个非常重要的电话。”警察锐利地看了他一眼,拒绝地说:“没什么事情比你现在面对的更重要了。”

出门前警察对他照科宣书:“你有权利保持沉默,你的任何言辞可能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利聘请律师,如果你不能负担,法庭会给你指定一位······”

在沉默的邻居围观下,两个警察押他出门,一位还留在屋内。当他被一位警察按着头推进汽车后座时,他记起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警察这样逮捕抢劫的黑人,想不到自己也被同样对待,不禁羞愧难当。汽车启动之际,他恍然听到留在屋内的警察在钢琴上弹出一串琶音。

 

在拘留所他被告知,拘捕的罪名是猥亵幼女。女孩的父母向地检处告发。

来探视的老婆的脸平白长了几寸,布满血丝的眼里像是要冒出火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干了什么?”

他嚅嘘道:“我什么也没干。我想他们搞错了。”

 “但小姑娘说你摸了她的胸部,而且不止一次。”

他惊诧莫名:“你从哪儿听来的?”

“外面都传遍了。这种丢人的事······哼!今早我在加油站碰到丽莎的母亲,她装得就像不认识我似的。”

他喃喃道:“真是对不起。”

老婆的眼里现出迷茫的神色:“那么说,你真的是犯了浑?”

“没有。”

“那你道什么歉?”

他茫然道:“我也不知道。”

老婆长叹一声:“哎。房子又买不成了。”

 

女孩是两年前来上他的课,期间放弃了一次。又被她母亲送来,说是学钢琴的孩子不会变坏,再贵的学费也要付。说实在,他并不认为他收费比别人高,同样四十块钱一个小时,有的人滥竽充数,只知道收学费,教琴就敷衍了事,反正一年半载课上下来,弹个曲子是不成问题的。而他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毕业生,基础深厚,教学严谨,所教出的学生获奖无数,岂是那些混饭吃的阿狗阿猫可比的。

刚来时,十二岁的少女个子高挑,开始发育的身子像灌浆的水果。女孩不甚合群,鲜少与人交谈,苍白的脸上永远带着一副厌倦的神态。头发上挑染了一络黄色,垂下来耷拉在一只眼睛上。十只手指甲上涂了蓝色或紫色的指甲油。看到那双五颜六色的手在键盘上跳动时,他不由感到昏眩。但这女孩的先天条件优越,双手手指柔软纤长,跨度很大。并且乐感不错。只要她愿意,可以把巴赫的斌格调弹得有模有样。不过小姑娘大部分时候是不合作的,很难对话。一副勉为其难的态度,来上钢琴课像是为了还谁的债似的。

十二岁的年纪,正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时候。美国长大的孩子更是如此,浑身上下一刻也闲不住。她会一边弹琴一边抖腿。坐姿也是弯腰曲背,软软塌塌像一颗荷包蛋似的。他为此不知纠正过她多少次,但一转身又来了。更为恼火的是;女孩一刻不停地嚼口香糖,间或趁他不留意,啪地吹出一个泡泡来。不但使他分神,而且打断了乐曲的节奏。

这样是学不好琴的。

他自己四岁学琴,教师是个傲岸的老姑娘,严厉而挑剔,一个音弹错就在他胳膊上狠拧一下,学生是一声也不敢吭的,一个礼拜下来胳膊上青紫一片。考上音乐学院之后,每天七小时练琴雷打不动。冬天琴房里不生火,要去锅炉房打盆热水来暖手。三伏天练琴汗如雨下,他两次中暑昏倒在钢琴旁。

他不敢奢望现在的孩子能那样付出,但作为教师,受了人钱财,必得尽心而为。他不能容许自己教出个歪瓜裂枣来,小姑娘抖脚,讲不听,他得用手压住她大腿。小姑娘坐得歪歪扭扭,他用手撑扶着她后腰。小姑娘嚼口香糖,他要她停止,不听。他捏紧了她鼻子逼她吐出来。

就像野猫不可家养,小姑娘常常情绪起伏。她会一连几个礼拜不来上课,连招呼都不打一个。或者虎了脸来上课,弹得乱七八糟,让你想要批评也找不到下嘴处。如果碰上她心血来潮,可以把巴赫的摩塞塔舞曲弹得有板有眼,一个音都不错。可以把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阐述得声情并茂,幽怨动人。

听说她父母整年在两岸三地奔忙生意,女孩和她年迈的外婆同住。

他是相信有教无类的,谁没有难堪的成长过程呢?他自己的童年是破碎的,是音乐给了他依傍,使他有追求,使他心地柔软。他愿意把音乐曾带给他的,也带给别人。

 

虽然已经知道案情,但在法庭上听到法官大声宣布‘猥亵幼女’这罪名时,还是禁不住浑身颤抖,如遭雷击。

律师说这是很严重的罪名,如果被定罪,刑期在十年以上。

他说我会抗争的。

律师摇头说:“这案子一开头就不乐观。”

律师是指他想要跟检方解释这件事。

他无言。

律师说:“以我的经验,凡是猥亵儿童的案子,都很难得到陪审团的同情,不管你怎么解释。”

他说无论如何我会抗争到底的,这是事关名誉的大事。

律师脸上现出高深莫测的笑容:“当然,作为你的律师,我会尽力向法庭陈诉,希望陪审团能作出无罪的判决。不过,你也要做好准备,在可能的情况下,跟检方妥协。”

“怎么妥协?”

“比如说;承认较轻的行为不端罪名,跟检方作出认罪协议而换取缓刑。这样对大家都好。”

他摇头:“我不会承认任何罪名的。因为我没做错事。”

 

开庭那天是个闷热的天气。坐在被告席上,对面高高在上的是个满头白发的黑人法官,眼睑厚重,下唇突出,体型庞大,讲话含糊不清。右面是十二位面目模糊的陪审员。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个女孩走上证人席。穿了件白衬衫,牛仔裤和球鞋。脑后扎了把马尾,那络黄发不见了,手上的指甲油也洗得干干净净,看来正常得如任何一个邻家女孩。她落落大方地坐下,脸上有一丝紧张,但回答检察官和律师交叉询问时却条理清楚,思路明晰。

“你确定你的钢琴教师在上课时对你做出不适宜的动作?”

“是的。”

“比如说?”

“他触摸我的胸部。”

“多少次?”

“很多次。”

“两三次?十多次?”

“总有几十次吧。他每次上课都会那么做。”

陪审席上起了一阵骚动,十几双眼光一齐向他射来;震惊,鄙夷,不屑,严厉。他身边的律师感受到压力,轮到他质询时,语调显得不是那么中气十足:

“你有没有把这些情况告诉你家人,或学校的老师?”

“没有。”

“为什么?”

“害怕。”

“害怕什么?”

女孩踌躇道:“害怕老师会对我不利。”

说完低头啜泣。整个法庭沸腾,法官击锤维持秩序:肃静。

 

在喧闹中,他眼前浮起同样一个闷热夏日的午后,窗外乌云低垂。女孩一来就摆出一张臭脸,上个礼拜他布置的作业,弹得错误百出。他说了几句,女孩干脆罢工,说再也不想弹琴了,弹琴是浪费生命!他听了一怔,这句轻蔑的话语把他整个人生都否定了:“那么,你要什么样的生命?”他问女孩。

“反正不要弹琴。”

他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女孩又来了一句:“你看老师你弹了一辈子的琴,到现在还住在一间破公寓里。有什么好?”

他和老婆是打算买房子,但房价上涨的幅度惊人。在此地两房一厅的房子很容易地就五六十万。靠他四十块一小时的收入实在是捉襟见肘,但不管怎样,有幢自己的房子始终是他的一个梦想。

一口气堵在胸口,半天才回答:“弹琴跟房子有什么关系?”

女孩用一种挑衅的眼光看着他,哼了一声:“弹琴是买不起大房子的。你不明白?真是的。”

他当场说:“既然这样,你就别来上课了。”

他太清楚学音乐是条非常狭窄的路,辛辛苦苦一天练七八个小时,整个人生扑了进去,到头来并不能保证你一定能成功,也不能保证你富有,甚至不能保证你有个饭碗。看多了历史上众多音乐家,演奏家的悲惨人生,就明白在某种程度上,女孩说的没错。

 

律师俯身跟他说话,他一抬头,就被一道目光锁住,女孩在证人席上,刚哭过的眼睛通红,目光却清澈,冰冷,含有一股与年龄不相称的残忍。他被这道如双管猎枪般地目光所震摄,他究竟做了什么,使得一个十多岁的女孩把他视为仇敌,必要至他于死地而后快?

 

律师直起身来问道:“如果说在这么长的期间里,他一直对你做不合宜的事情。那么,是否有人看到过?”

女孩想了想:“没有。”

“从来没有?”

“应该没有······”

律师转向陪审团:“所以说;这个案子里没有人证。”

女孩倔强地插嘴道:“我就是人证。”

律师说:“你是不能作为人证的。你是检方提出控告的依据对象。照民法三千六百七十二条,控方依据人的证词是不能拿来作证据的······”

法官不耐烦了:“她一个小女孩,坐到这里回答你的问题已经不容易了。你跟她掉什么法律条文?”不准他再说下去。

 

其实他是做了防范的,来他家学琴的孩童要家长陪同,等在门厅里。而放置钢琴的客厅门是不关上的。如果要他上门教琴,那家里必须有成人在。但中国人喜欢逾越规矩,中国人喜欢不拘小节。家长把孩童送来,一句:“我去隔壁超市买点菜,老师你费心了。”人就不见了影踪。他开得了口拒绝吗?他能板起脸来罢教吗?他要开销一家人的生活费,要付各种账单,要买房子。这些人都是他的衣食父母,得罪不起啊。

 

最终女孩还是恢复来上课。她母亲在电话上向他道歉:“这孩子脾气一向倔,说话没轻重,在家也常常顶撞我和她爸爸。老师你大人大量,别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反正我们做父母的心里明白,你老师是尽了心力的。”

接着没几堂课就出事了。

老婆后来抱怨他耳朵皮太软,禁不住人家几句好话。如果当初不再让她上门,也许没有今天的麻烦。

他闷声不响,心里知道没什么‘也许’。该来的总会来的,如前世欠下的债。也许几百年前,他随手采下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也许若干辈子之前,他出于惊恐,打死了一条色彩斑斓的小蛇。也许他为了果腹,屠杀过一只刚断奶的小羊羔。也许家人为他买过一个头插草标的小女孩,而后来这女孩早夭。谁能说清人生的因缘?谁能理顺前世今生的恩怨?

人生的曲直是非自有缘由,而乱麻是理不清的,该承受不该承受的都要承受。

 

在审判的期间,他常常半夜在昏暗的囚室里突然醒来,空气恶浊,同室的犯人磨牙打屁,梦呓都是脏话连篇,那么地带有攻击性,使他心肝都在打颤。他一个与世无争的钢琴匠,走路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怎么会落到这一步,与这些鸡鸣狗盗,犯奸作科之徒被同拘一室呢?

那些人说他大恶不赦,侵犯了一个小姑娘。

那些人并未看到他如何侵犯,只是听小姑娘这般地说了,就把他关到这个可怕的地方来了。

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冤枉的······

 

黑暗中浮起少女的脸,天真又冷酷。那不屑的眼神明明说;什么冤枉?你们男人该死,你们大人全都该死。你自己数数,脑子里转过多少肮脏念头?你自己数数做过多少暧昧动作······?

他无言。

当一个成年人和一个青涩少女不被干扰地共处一室,他能保证从不心猿意马吗?当暧昧的情绪突然来袭之际,他能把持得住自己不动欲念吗?当人不知鬼不觉之时,他能秉持一贯做人的理念而不超越界线吗?他身处一个欲望世界而能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吗?

他不敢说,他是一个普通男人,血液中流淌着种种普通男人的原罪,六根不净,色欲熏心,罪错诱惑,贪占苟且,阴暗猥琐,想入非非·····

律师又一次凑到他耳边窃窃私语,他却一点也不明了律师话语的意义。耳边有句旋律一直在回响,那是巴赫斌格调的一句,反反复复,无穷无尽地回响。他与学生坐在同一张琴凳上,密切地注意手指在每一格琴键上的移动。巴赫的音乐看似简单,平缓机械,但像精巧细密的钟表,大小齿轮紧密相扣。一个音符也不能错。一个音节弹错,满盘皆输。

记忆中那是女孩弹得最为认真的一次,完美的演奏,连他也被感染,不禁把手臂环绕着她的肩膀,夸奖道:“不错,真是不错。值得表扬。”

再孤僻的孩子在内心也渴求他人的肯定,女孩很少受到教师如此的赞扬,兴奋得满脸通红,身子一歪向他偎依过来。从斜上方透过衬衫领口,他无意中瞥到女孩刚发育的胸部,洁白丰润如鸽子翅膀。一霎间头晕目眩,不自觉地盯视了二秒之久。他发现自己失态之后马上警觉地站起身来,坐回原来的位置,镇定自己:“让我们再从头弹奏一遍······”

鸽子的翅膀在他脑海里扑腾不已。只要一闭眼,那雪白的一抹就鲜活地颤动。使得他没来由地出神,思绪不能集中。他告诫自己;不能再胡思乱想了。你是为人师表,就得像个师表的样子。否则危险就在眼前。可是一坐到那个位置上,就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常常瞟到不应该瞟的地方去了。

 

中年男人之色欲是头装在瓶子里的魔鬼,年深日久沉睡不醒。一旦在无意间中被开启,其中巨大的力量是难以估量的。欲望并不听从理智的驾驭,虽然把它死死地按住,只要一分神,它就夺隘而出。如洪水猛兽,如水银泻地。

在必要的手把手纠正手势之际,坐在一张琴凳上四手连弹之时,在俯身检视琴谱的一瞬间,在狭小空间不留意间肢体的碰撞一刻,那个怪兽都可显现,张牙舞爪,馋液欲滴,急欲攫取口边的鲜肉。没人看见,没人察觉,没人指摘。来无影去无踪,只有他自己知道,刚才那头怪兽出现了,不但出现了,还露出了獠牙。

还有那个女孩,这女孩的眼神透亮,诡谲,灵醒。她是否也看见了什么暗处的动静?

他本能地害怕,怕极了。这头怪兽一旦真的跑出来噬人,那就是万劫不复。他掐自己的虎口,不停地喝水,到卫生间洗冷水脸,竭尽全力防止怪兽出现。可是防不胜防,在清晨黄昏,在夜深人静,在一仰首一俯身,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那头怪兽突然探出头来,把爪子搭上他肩头,长长的舌头舔着他耳朵,唬得他汗毛直竖,胆颤心惊。还好没有真正的事情发生,直到这个女孩把他告上法庭。

他自问是清白的,除了这个女孩,他所有的学生都可作证。但在意识深处,他是知道那头怪兽的存在的,但这不能作为他犯罪的根据。我们每个人都身背罪孽的十字架,轻重大小不同而已。

 

在冗长的律师交叉询问结束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是凶多吉少。陪审团的眼光,表情,神色,气氛,已经把他们对他的憎恶透露得差不多了。而法官看他就像看一只蟑螂似的,正眼不瞧,连眼皮都不愿抬起。侧了头问陪审团:“是否对此案达成一致意见?”

“一致,庭上。”

“第一项罪名,被告是有罪还是无辜?”

“有罪。”

“第二项罪名,有罪还是无辜?”

“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他悲哀又麻木地注视这些与他素昧平生的人,那十二张嘴巴一开一合,有长胡须的,有涂了口红的,有瘪嘴的缺了门牙的,有布满皱纹的,有阔大性感的,所有的嘴都一致地,坚定地,明白无误地,说出那句简短却又致人死命的话语。还那一双双坚信做了正义选择的眼神。毫无疑问的,这十二个好公民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家庭,工作收入而为社会作出了正义之举,合力把一个祸害鲜花般孩童的罪犯定罪。

谁给你们这种权力的?你们是上帝吗?

是的,此时此地,陪审团就是上帝。

上帝是不讲理的。或者说,上帝自有它的律令,不是我们凡人能理解的。

 

女孩被她母亲逼着来上课,心不甘情不愿的。坐上琴凳就打哈欠。琴也弹得一塌糊涂。摆明了‘我就是不愿学,看你拿我怎么办?’他按捺下性子,还是尽他的责任。第一个礼拜没事,第二个礼拜在乌云密布中过去。第三个礼拜就出事了。

“你把上礼拜布置的功课弹一遍。”

“什么功课?”

“要你回家练习的巴赫的平均律练习曲。”

“你没布置任何功课。”

“不可能。我对每个学生都会布置一个礼拜要练习的曲目。”

“狗屁。”女孩小声嘟囔。

“什么?”他一愣:“你再说一遍。”

女孩一点也不疎:“就是狗屁。你本来就没布置作业嘛。”

他气得浑身乱颤,如果是他自己的小孩,就一巴掌甩了过去。他尽心尽力教琴,换来的是一句‘狗屁’。且不说师道尊严,年轻人对年长的人一份礼貌总是该有的吧。

他好容易抑制住自己,冷冷地说:“既然这样,你就不用来上课了。”

 

晚上把事情一说,反倒被老婆埋怨了几句:“她学好学坏是她自己的事,你不可能把每个学生都教成李民强,殷承宗的。你何必认真?”

他这时有点后悔了,但还是犟嘴道:“你没看到那个态度之坏······”

“哎呀,现在小孩子都这样,缺乏管教,学校的风气又坏。前几天报纸上还有消息说一个小孩把他祖母给杀了,就为了不让他上网······”

他知道老婆的意思,就为了一句‘狗屁’,断送了一个月几百块的学费不值。他们家正需要钱买房子。

老婆是对的。他是过于冲动了。

他心中已经打算好了,如果女孩回头,他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一样。从此之后,你愿意学也罢,不愿学也罢,他再也不多说一句。

等了一个礼拜,女孩没回头,却等来了地区检察官的电话。

 

宣判那天,所有的诉方,辩方,及证人都出席,旁听席上坐满了新闻记者。他穿了一身全新的西装,浑身僵硬地坐在被告人的席位上。律师不时地在他耳边低语,说些最后的陈述什么的。他却听得心不在焉,眼光不断地向证人席看去。女孩坐在那里,目光低垂,一脸平静。

他一直在捕捉女孩的目光,他相信人总是有良心的,他愿意相信女孩只是一时赌气,导演了这场荒诞剧。气也出了,他的苦头也吃够了,眼看他就要被宣判,他不相信女孩为了一场争吵真的把他送入监狱。他毕竟没有对她做出任何实质的损害,他胆小,他做不到。至于他脑海中盘旋的卑劣念头,上帝会惩罚他的。上帝已经惩罚他了。

但女孩就是不肯抬头,从开庭伊始,就没朝他望过一眼。她与检察官耳语过几句,然后就面向法官席专注地聆听,从他这个角度望过去只看到女孩耳朵上的一排稀奇古怪的耳钉。

都说儿童是天真的,富有同情心的,心地柔软的。如果是这样,你就转头看一眼,一个因为你诬告而将被判入狱的男人。这个男人也许猥琐,但他并没有犯下你所告发的罪行。这个男人有妻小家庭,她们今后的前途,工作,入学,她们买房子的梦想,平安生活的梦想从此就被毁了,她们可是无辜的。他当然也是被毁了,不管宣判的结果如何,还有人敢来跟他学琴吗?

既然一句话可以毁人,但一句话也可以救人。

如果女孩愿意在庭上承认一切都是臆想的,从来没在现实中发生过的。整个局面就会完全不一样。庭上发生的混乱可想而知。检察官虽然大为恼火,但最终还是得取消这个案子。女孩不用负任何责任,理由和他被起诉一样,未成年人有不容侵犯的权利,也有法律上的刑事豁免权。

他相信只要眼光对上了,女孩就会回心转意,向法庭承认一切。谁能忍心把一个无辜的人送进监狱呢。难道她就不会做梦,梦见这个冤屈的男人在梦中出现吗?

法庭上熙熙攮攮,闪光灯彼起此伏,年老的法官嘟了嘴含糊不清地念着什么。

女孩始终没有回过头来。

突然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他从怔忪间醒来,抬头望见他的律师,律师摊开手,一脸遗憾的样子。他突然明白,一切都木已成舟,一切都无可挽回。

他抖着嘴唇问律师:“这就是最终的结果?”

律师的眼神躲闪着:“我们已经尽力了。”

“请告诉我,我被判了几年······?”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回复紫萸香慢的评论 :

妹妹和我总能on the same wavelegth,我们都欣赏LZ优美细腻的文笔与讲故事的超凡能力,并总能对同一个故事做出相似的反响。哈哈,我们都发现了这颗文曲星!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加拿大也有这种案件,有个父亲也被亲生女儿告(好像还是两个)性侵,后来被判无罪,幸好这两个小孩小,检出来还是处女。这种情况有的是小孩生性邪恶,因为各种原因自己告的;有的是家人教唆的,比如妈妈说,爸爸不要我们了,如果你不告爸爸,妈妈和你们都会被从房子里赶出来,没地方去;也有被所谓专家的引导性询问误导出来的,如果有人多次用引导性语言问一个问题,有时会激发小孩的臆想。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文取心' 的评论 :
可以理解。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是我自己的联想,与作者无关。
依稀可见的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阳光照耀' 的评论 : 说得好!赞同
阳光照耀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孩子真可怕!以前我也认为孩子的心应该都是美好的,但我接触过一个小女孩,发现一个孩子是不是美好和基因有关,而不是和他(她)是不是小孩有关!
Luumia 发表评论于
现实主义小说,比生活本身还要真实。
初夏的宝贝妈 发表评论于
琴房里要装摄像机。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一些女孩子真的很残忍。曾经在哪里看到一个报道,一个女儿一口咬定她的父亲多年前性侵她,但她爸却从未性侵过她。
文取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紫萸香慢' 的评论 : 小说是小说,不牵涉到具体案件,请不要在此混淆。
谢谢。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2009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当地时间2日控方撤回了对华裔钢琴教师陈柏平涉嫌非礼女童的全部指控。为了这桩他称为“彻头彻尾的冤案”坐了近4年牢,欠下数十万巨债,陈柏平表示冤案给他和家人带来莫大的伤害,对方应该“有个交代”。除了希望得到道歉,如今他也迫切希望尽快恢复正常生活,重拾职业再教琴。“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这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案件来写的。当事人后来无罪释放,但他的生活应该被毁了。一个从国内来的中年人,除了弹钢琴什么也不会。虽然判了无罪,好多家长大概抱着只怕万一的想法也不敢送孩子去学琴了。
dongniya 发表评论于
名字起的也很好!
dongniya 发表评论于
喜欢看这样的短篇小说,作者写的真的很好!
很多问题是值得探讨的,没有绝对的正确,也没有绝对的不公正,但对于这个案子,当事人应该有要求庭外合理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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