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书店桂敏海的“醉”责难逃

        最近,有关香港铜锣湾书店股东“失踪”的文章层出不穷,应接不暇,这着实吸引了海内外的眼球,以致令桂敏海一醉成“名”。其实,桂敏海就是香港一个小书店的老板,他有何德何能可以吸引住世界的眼球呢?这当然是托那些见不得中国的好,惟恐中国不乱的不良媒体的福了。
 
    桂敏海,原籍浙江宁波,1996年取得瑞典国籍。2003年12月8日,他在宁波组织了一个饭局。饭局过后,他开车从宁波市江东区驶往镇海区,途中经过宁波一大学,恰巧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并致其死亡。经相关部门检测,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达到醉驾标准,因此,他在本次事故中需要负全责。2004年8月,法院判处桂敏海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不料,同年11月,桂敏海竟然偷越国境,潜逃在外。
 
    2006年8月,法院撤销了对罪犯桂敏海的缓刑部分,改为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并对其网上追逃。至此,桂敏海尚处于因醉闯祸阶段。不过,到了2015年10月,倍受良心煎熬的桂敏海终于抵不住心理压力而选择向我国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谁知,竟有香港和国外不良媒体借机生事,大肆鼓噪,以致桂敏海一醉成“名”,尽人皆知。
 
    虽然境外不良媒体接二连三地狂热炒作桂敏海“失踪”事件,但桂敏海在投案自首后,特别是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以来,接连写下多份悔过书,坦言:“我要承担我自己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同时,他还曾郑重声明:“我回国投案自首是我个人自愿的选择,和任何人无关。这是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不希望任何个人和机构介入或者干预我回国的事情,甚至进行恶意炒作。”另外,他还表示:“我虽然有瑞典国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还是一个中国人,我的根还在中国。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够尊重我个人的选择,尊重我的权利和隐私,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正因为桂敏海自知自己的“醉”责难逃,甘愿受罚,所以据香港《明报》报道,瑞典外交部发言人就桂敏海“失踪”一事回应询问时说,留意到一名年约50岁的瑞典公民正在大陆被拘留的报道,瑞典官方对这些报道不予置评,仍然寻求中国大陆当局解释。同时,瑞典发言人也重申,瑞典非常严肃地看待大陆官方至今未就此事向瑞典方面提供任何说明的事实。由此可见,瑞典政府当局对于桂敏海“失踪”事件的态度是相信我国政府的,并积极寻求我国政府当局的解释。
 
    事实上,据1月18日的新华社消息显示,经侦查,桂敏海还涉嫌其他犯罪。相关涉案人员正大配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正是桂敏海涉嫌其他犯罪,案件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故我国政府在案件通报方面比较滞后,这也是在所难免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桂敏海这次能投案自首,其“醉”责肯定逃不了了,而他个人涉嫌的其他犯罪,显然也将被彻底追究了。
 
(文/莆网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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