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担当”--写在220华裔全美大游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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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梁警官误杀案”而引起华裔组织220全美大游行之前

下面将是一篇非常荒谬的文章,里面的观点,恐怕不为今人(尤其是华裔)所接受,但我还是赶在220全美大游行之前,不顾病痛和手指痛,坚持把它们用键盘敲了出来,希望大家能轻拍。

此文的起名,我想了很久,不知应该起什么名,先后曾考虑过:《丑陋的中国人》、《懦弱的华裔》、《不公的司法制度》、《拥有生死大权的平民陪审员》等等等等,但总感不妥,后来想起家中长辈,从小教导自己的话:“当自己遭遇不幸,会怪怪自己,不会怪才怪别人”。所以,就起了这个《谈“担当”》的名字。

最近一段时间,美国的各大新闻、报纸、网络,都登载和转发着“梁警官误杀案”。案情回顾:警龄不足一年半,二十七岁的纽约市警察局华裔警官Peter Liang(华裔二代),和另一名象他一样,也是新手的警员Shaun Landau(非华裔),在案发当晚的十一点左右,在纽约布鲁克林(Brooklyn)的一座公寓楼的楼梯道,作例行安全巡逻。

此楼是纽约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所提供的公寓楼,属于纽约最危险的房屋项目之一,其楼梯道又是最危险的位置。(参考:Wikepdia “Shooting of Akai Gurley”)。

当时楼道漆黑,没有灯光。梁警官右手拿着手电筒,左手拿着Glock 19手枪,当他用右肩膀顶开楼梯道的门后,他的枪意外响了,随后子弹直接打在墙上,然后又反弹到下一层楼,并击中了当时正和女友,从下往上爬楼梯的非裔Gurley的胸膛,Gurley不幸死亡,而当时梁警官并不知道楼梯间里面有人。

后纽约Kings County检察官,提请大陪审团以二级杀人罪、等五项罪名起诉梁警官,开庭后,梁警官遂于2月12日,被判二级杀人罪及五项罪名全部成立,并将面临最高15年的刑期。

此判决一出,尤其是检察官所提请的五项罪名全部成立后,即可震惊美国社会,并引起巨大反响,尤其是华人社会。因为这是纽约警察第一次被判杀人罪,而此前的纽约警员(非华裔),在执法过程中,都存在比梁警官严重的导致非裔死亡的各种事故,但从未承担过刑事责任。

很多人尤其是华裔,认为梁警官是在美国非裔抗议警察歧视非裔、屡次对非裔施暴导致非裔死亡的大背景下,当局为了平息非裔的抗议,而把梁警官推了出来做“替罪羊”,认为梁警官是被当局,选择性地执法(selective prosecution)了。这让华人非常不满,甚至是愤怒。为此关于它的各种消息和文章,什么种族歧视、什么不公不平,各种各样的说辞,并借助不同的传播工具,迅速传播开来,并由此倡导和组织,准备为了声援梁警官,而决定220的全美36座城市的华裔联合大游行。

笔者既然身在美国,也同是华裔同胞,面对如此阵势,自然也就引起关注,并找来一些有关司法、法律、以及以往的一些有关无关的案例和文章来看。看的多,也思考的多,不知为何,看完后,感觉此案涉及面很广,感觉后面水非常深,细思极恐……。

此案的关键问题是:陪审团的制度,这个制度貌似正义公平,但实际却会出现,比任何法律制度都荒唐的结果。在以往的历史上,警察工会、检察官等当局,经常利用陪审团制度,及司法制度的不公正selective justice,而来操纵陪审团,让白人警察在90%的杀人事故中被包庇,而不被起诉到下一步的正式审判。但这一次对梁警官却不同,不再包庇华人警察, 让其进入正式判决,再利用华人个体的懦弱和无担当,而让此案产生出了令人遗憾的判决结果。

我得承认,我非司法专业人员,对陪审员制度,一切来自网络和所知案例及思考,也许还存在某种误区,讲的不对,还请原谅。

由网上得知:美国的法官,在案件审理前要跟陪审员说:“你们不需要任何专业的法律训练,也无需精通法律条文,你们只要用你们来自生活的经验和感受对证据作判断就行了。”

不知这句话是否属实,但从这句话得出:陪审团的作用非常重要!判定一个人有罪没罪,不是检察官,也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团!前几年那个辛普森的涉嫌杀妻案,就是由于辛案的陪审团,最后宣布辛普森无罪;这与当时的主流民意截然相反,也曾在当时引起了宣然大波;相信当时辛普森的律师团很得力,但更相信,也与陪审团中,有9名非裔分不开!......

而梁警官这个案子,于其说是别人不能一视同仁,不如说是我们华裔自己不争气、无担当,是我们华裔自己搞砸了。

因为梁警官案的陪审团,本来已经有3位华人入选,但这三位华人都以各种理由,将自己弄出了陪审团。这真是一条令人非常悲痛和绝望的信息。

三个华裔陪审团员的自行退出,告诉我们,我们缺乏自信,更缺乏担当。在这里,我无意去指责这三位华人,因为这种胆小、怕事、懦弱、不自信、无担当的性格所造成的情况,不仅仅会发生在他们身上,相信也会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悯心自问:当自己也是这三位华人的处境时,是否也会选择逃避?这种性格,梁警官身上有,那三位退团的华裔身上有,包括本人也有(汗!鄙视自己!),这种性格,已是我们的民族性格了;也正是这种民族性格,在明朝时候,才会发生只百十个倭寇海盗,就可以横扫中国海岸;也正是这种民族性格,在二战期间,才会发生只几个廖廖可数的日本兵,就可以押解几千中国人,赴刑场处死。

相信梁警官的误杀案,只所以能走到今天的地步,一定有很多的原因,有律师团的原因、有司法制度原因、有检察官法官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此案的设计者们,他们了解和利用了我们的这种“无担当”的民族性格,才让因缺乏担当的华人自行退出的陪审团,来判决梁警官的罪名成立;并让华人还找不到一个好的理由去抗议、去争取同情和支持;设计者真是非常的阴险。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知识分子,要有担当”。但中国人,最缺的东西,怕就是担当了,还有紧随其相连而不可分的智慧和远见。一个人,一个民族,无论是看事情,还是做事情,是看十天十年,还是看百年千年,两者的不同,就将采取二种不同的做法,当然也会产生二种不同差距的效果,甚至是天壤之别。

我们试想,假如梁警官一开始就有“担当”,相信不会那么胆小懦弱到使枪支走火;假如三个华人有“担当”,不胆小怕事,有智慧有谋略,他们完全可以凭“来自生活的经验和感受”,凭着又是新手、所处环境恶劣和危险、还有紧张、慌张等等说辞,而为梁警官投下“not guilty”的票;相信梁警官案,都不会是今天这种局面。

还记的1992年洛杉矶的非裔暴乱吗?当时非裔发动暴乱,韩裔店铺首当其冲,因为韩裔老板娘,之前曾开枪打死过一个在本店偷盗的15岁非裔女孩。但暴乱发生后,韩裔并不惧怕,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广播,联系起同胞,装备齐枪支弹药,守望相助、齐心协力来对抗非裔,勇敢地担当起保护自己族裔店铺和财产安全的责任。

所以,“担当”对于现今的社会是多么的重要,尤其是在种族众多的美国。在美国,每个种族,为了争夺资源和利益,而进行着不同方式的丛林法则,这种丛林法则,不但体现在学校、职场、政界、更体现在司法系统中;在如此残酷的竞争环境中,如果我们华裔,学不会“担当”,学不会守望相助,那么我们这个族裔,能不能在世界之林,生存下去,将会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以说,梁警官案的问题,追根刨底,还是人的问题;但至今鲜少有华人媒体和领袖,能认识到这一点,没有人能智慧地去引导人民的反应,或者阻止无效的行动,相反,却被一些不懂法律,不懂美国的游戏规则,即使存在正义感,但发起的请愿和活动也无效,比如220的全美大游行。

看着那些组织华人,积极参加游行示威,还有各种各样的煽情贴子,个个激情澎湃,令人振奋,但却鲜少有真正理性分析和认真分析此案的,除了满篇充满着感性和华而不实的口号,来煽动华裔游行示威,说真的,这种活动,即帮不了梁警官,也解决不了华裔受歧视的问题,同时抗议本身,从情感方面,也会非常容易挑起非裔的不满和对立情绪……

而这个连当局都惧让三分的非裔,还有在现在的美国,在处处崇尚个性自由、在吸毒合法、在不考试即可入高校、在强制和保护男学生提出要和女学生一起洗澡的个体?求和权利;在枪击泛滥,并隔三岔五都会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高发环境中;而且此案的死者母亲,在相关媒体,处处大骂梁警官为无耻凶手,并为此获得大部分的同情和支持;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仇视情绪和高危环境下,我们还要聚众大肆组织游行示威,这分明是把华裔,集中聚合在一个充满变数和危险的境地。

我本人对220全美36个城市,华人声援梁警官的示威游行,即充满期待,又充满担忧。因为这不但是一次华裔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动员,而快速聚集的大型活动,而且也将会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华人抗议活动,这次活动,很可能会成为华人在美国历史上,为改变哑裔处境,争取权利的一个里程碑。

但不知为何,始终感觉有点欠妥,特别害怕在游行的过程中,与某个被挑拨、或者崇尚个性、想搏出位和出名的非裔,去再产生一些超过此案程度的伤害和牺牲,那将是非常悲哀的事情,那样,不但引起族群对立甚至冲突,此案也将会,真正以特类,而进入历史的里程碑了……

我得承认,以上观点,有点偏颇,属于缺乏安全感下的胡思乱想,但在枪枝泛滥的美国,不得不小心慎重。本人非常同情梁警官,也为死去的非裔兄弟难过,因为死亡非常可怕!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死亡!

我也知道,我无力阻止这次大游行,不过我有个小建议:希望能在游行开始前,给死者举行一个悼念活动,并代梁警官,向死者母亲及族裔道歉,籍此来传达一些我们游行的善意。

最后无论梁警官的结果怎样,希望请我们每一个华裔记住:梁警官不仅是在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更为我们整个民族的“无担当”在买单。这不仅是梁警官一个人的问题,更是我们整个民族的问题、教育的问题、意识形态方面的认知问题。如果我们不能深刻认识到这个问题,并好好地去解决它,那么以后,还会出现李警官、杨警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任何环境和形式下的搏弈,最终都还会把我们推向危险的境地,而成为各种各样的“替罪羊”。

如果此次游行的结果不尽人意,并产生大过此案的意外牺牲,那“买单”的替罪羊将会更多。

这篇文章,无意指责任何人,更无意指责那三个退团的华裔,此文写好后,自己也曾因胆小,不敢发出,后由自己想到他们,才强逼自己,把此文发了上来,同时也希望,我们每一个华人,能从自己做起,并让自己清醒、拥有独立思考、尊严、尊重、自信、团结和担当,并用心去感受美国社会的价值观和形为规范,学习和应用美国的各种游戏规则,采取智慧而理性的行动,来维护自身利益,保护自己和族群;相信那时,将没人再把我们当“替罪羊!”。

最后,真心为去大游行的同胞祈祷!一切平安!!

(谢谢阅览!)

绿兰 发表评论于
有关梁彼得被陪审团认定有罪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开枪是否有意。检方认定梁所说的“走火”是扯谎,陪审团最后也这么认为。但我相信梁所说的“走火”不是扯谎,因为人在害怕、紧张、慌张的情况下,会无意识地做些动作,而自己根本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动作。所以,梁警官也许真是自己扣了板机,但他自己却并不知道,还以为是枪枝“走火”了。

这种情况我都发生过,是一次闯红灯的经历,那时刚拿驾照不久,一次约朋友出门办事,本来出门都已晚,朋友又属于对时间要求很严厉的那种认真型,怕迟到被骂,就一路急赶。偏又碰红灯,我停了下来(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因是新手,胆子又小,那时停车,我都会拉档到停车档等,等绿灯亮后,再重新拉档到行车档)。当时停了车,并着急地看着红灯,希望它能尽快转绿,好让我通行。

就在我心急火燎等绿灯时,朋友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带办事的东西,我才想起自己慌忙出门,又忘记带了(东西非常重要,没有它就办不了事)。当时真是又气又急、又慌又忙、又紧张又怕,在这种情况下,不知怎的,就挂了行车档,踩了油门,竟把车开了出去,而当时我的车道,可仍然还是红灯呀,这时我自己还没意识到,自己已开了车并闯了红灯。后来被还是绿灯的横向车道,开来的一辆车,也许对方正在抢横向道的绿灯,车速非常快,见我冷不防地闯出来,就紧急刹车,最后车子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并失去平衡地从我车后偏过,当时场面非常惊险。

这时才惊吓的我回过神来,也吓出一身冷汗,这时我也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在红灯状况下,竟开出了车,而我所做的这一切,包括挂行车档,踩油门,这些动作可都是在无意识下做的呀,至今都回忆不起来当时自己怎么会去做了这些动作。好在当时,对方车的司机非常有经验,才避免了一起车祸,如撞上,后果不堪设想,因我的司机位正位于撞击面。

事后,每每想起这事,都后怕。感恩!
绿兰 发表评论于
对所报道的:梁警官不顾他人生命是“不实说辞!”的另一个网友评论如下:

真实的情况是: 当Peter Liang 和他的搭档Landau在讨论如何向上级交待枪走火的事儿时, 他们根本不知道楼下有人被误伤。

Liang 一手拿枪一手拿手电,用肩膀在8楼开门,进入楼梯间时受惊吓儿走火,走火后梁警官回到第八层楼楼道外面和Landau讨论。与此同时,请注意:“是同时”,子弹打墙折射 到在7楼楼梯间的Gurley,而Guiley当时,也还不知道自己中枪;Gurley 和女友Butler 听到枪响后,就从七楼往下跑,跑到五楼时,Gurley跌倒,这才发现他胸部中枪。一现场四楼居民应Butler要求,在11:14:46 pm 打通911报警。

而此时的二个新手警察Liang和Landau,还在8楼楼梯间外,他们完全不知道发生在Gurley身上的这一切。只有当他们回到黑暗的楼梯间找子弹的时 候,Landau听到楼下有声音后,才和梁一起跑到五楼,这才发现中枪的Gurley;Peter Liang 当时就吓得够呛,但他还是立刻联系救援。(请参照下面连接)。

下面链接是两位退休白人警察在广播电台对这件事的看法,其中有Gregory Li 打入的电话,他旁听了这个案子,有相关的陈述。
https://blab.im/iradiousa-everything-matters-with-ed-munoz-and-kevin-j-burke-peterliang (主要请听前三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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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当我打开此连接时,此连接已是空白,只留下一个:EVERYTHING MATTERS WITH ED MUNOZ AND KEVIN J BURKE #PETERLIANG

感觉此案,水非常深,细思极恐!!!……向上天祈祷!!!……
绿兰 发表评论于
回复“2441”的评论 :
首先,向您致敬!
非常感谢您贴出了实地情况细节和部分一手资料。您说的非常实在、非常客观......。
同情梁警官!
并向所有的那些,为了给我们一个平安的生活环境,而常年在“和一脚踏进鬼门关差不多”的高危环境下,兢兢业业巡逻、工作、打击罪犯的警官们致敬!!
并再次向梁警官表示万分的同情!!!
并倡导:请大家能有力出力、有计出计、有钱出钱,不能让他成为各种不同利益、不同势力搏弈下的“替罪羊”。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绿兰 发表评论于
回复“moreco2pls”的评论 :谢谢!谢谢您的夸奖。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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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greekepic”的评论 :赞同此说,并由此联想到一句古话:“朝里有人,好做官”,继而再联想到:“陪审团里有人,好做......?”,呵呵,这后面的字,大家自己去联想吧。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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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erchou”的评论 :谢谢您的认同!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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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zing20”的评论 :谢谢您的赞同!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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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心在法国”的评论 :谢谢您对部分观点的同意。关于“设计者之说”,建议您读一下上面“2441”网友的评论,然后好好去想一想。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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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sog”的评论 :谢谢,相信您已看明白了此文。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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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GGLL”的评论 :看不懂您的评论,或许也是您没看懂我的文章。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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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hbyzy”的评论 :看不懂您的评论,或许也是您没看懂我的文章。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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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WillyRong”的评论 :谢谢您的理解!看到您的评论,我非常高兴!!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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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冷冷清清”的评论 :看不懂您的评论,或许也是您没看懂我的文章。
谢谢阅览,谢谢评论。
冷冷清清 发表评论于
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WillyRong 发表评论于
博主所言:"特别害怕在游行的过程中,与某个被挑拨、或者崇尚个性、想搏出位和出名的黑人,去再产生一些超过此案程度的伤害和牺牲,那将是非常悲哀的事情,那样,不但引起族群对立甚至冲突,此案也将会,真正以特类,而进入历史的里程碑了…… 。

在枪枝泛滥的美国,不得不小心慎重。"

这里博主有一个“暗示”,任何大型集会,都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是博主想提请大家注意安全的地方。
hbyzy 发表评论于
开头说的还可以,到了结尾变味了。自己打自己嘴巴子了
GGLL 发表评论于
整篇文章最缺的就是担当!还好意思谈担当。
2441 发表评论于
你这“担当”一说,让我如鲠在喉,不得不废话两句了。

我们也曾住在纽约上西城,那还是哥大的宿舍区,住过,我亲眼见识领教过多次,在那里执法的警察们有多不容易。

回到梁的事情上,他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一个无经验的刚入门警察,和另一个同样没经验的白警察,去纽约号称最危险、最臭名昭著的政府补贴楼巡查,楼道漆黑,梁一手举手电,一手握枪,用肩膀刚顶开黑暗的楼梯门,你可想而知,换了任何人此时的心情,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动静,是那个非裔和女友在晚上11点时,选择不走电梯,而走楼梯弄出的动静...于是,黑暗中,突然听到动静的梁不小心走了火,子弹射到墙上,反弹到那个非裔身上....悲剧酿成....

关键的来了,这时,因为黑暗,没有人意识到有人受伤了,两个惊慌失措的警察只知道走火了,并不知道有人被击中,因为,那个被击中的非裔一开始自己也不知道,他听到枪响,只是飞快地拉着女友往下跑了2层楼才倒下的....也就是说,黑暗中没有人在一开始意识到有人受伤了,等两个警察赶到非裔和他女友处,女友已经叫了911并用毛巾堵住了他胸口......

这些细节是我在前晚听那个警察的talk show 时知道的,而且,当时还有一位梁的亲友致电进去(英文非常好,我估计是纽约的当地侨领之类,因为梁的家人都是车衣场和餐馆打工,连普通话都说不利落)说他参加了旁听了法庭整个过程,也在当日一早和梁谈过(据说梁现在情绪很不稳,两次试图自杀)。

你知道当时talk show的3位警察怎么说的吗(他们有现役,有退役),他们说即便他们自己也不敢保证在同样情况下,会比梁做得更好,因为,他们的经验是:在这样的地方巡逻,夸张点,和一脚踏进鬼门关差不多,他们过去就有警察同事在漆黑的楼道里(据说,毒贩子等坏人经常故意弄坏楼梯灯以方便在楼梯里做他们想做的一切),被毒贩等枪击过,用砖头砸死过,甚至乱棒攻击过.....而这仨警察的结论就是,撇开一切的一切不谈,梁就是deserve suspension, 不是或最高可达15年的入狱好不好!

事实上,以梁前警察和亚裔孤立无援的身份入狱,别说几年,我看他2年都活不出来,所以某种意义上,他多少是被判了死刑。

Talk show 里梁的“亲友”还暗示,那个白警察遭威胁如果不做...样的证词,他本人也会被起诉……你自己琢磨去吧,别以为啥司法公正……

啰嗦这么多,我就是想问你,还有任何人,任何一个,诟病梁没有“担当”的,敢不敢在晚上,甚至白天,驾车(都没让你大黑天去楼道里巡视)经过这样的恐怖居住区!做不到就....否则躲在舒服安全的家里,在电脑后面指手画脚的指责梁的算什么?!

这,真的让我岀离得愤怒!

我在上西城的哥大宿舍区还不算治安最糟糕哦,都亲眼看到过警察(白)追捕嫌犯(后来说是毒贩子),扑倒在地.....那个凶险.....周日进城,又在地铁看到警察抓一个“疯子“,真心话,我就坚定站警察一边儿,period!!!说风凉话,忒没劲,那些混蛋有多坏,没亲眼见到过的,自己就额手称庆吧!
sog 发表评论于
深有同感
心在法国 发表评论于
真认为"设计者真是非常的阴险"? 游戏规则早就订下了,一视同仁,对谁都一样。你不作为,如此揣摩他人,是敢担当的行为?
别的观点都同意,就这一点,真是可惜了。
zing20 发表评论于
我基本赞同作者观点,不是说不能游行,而是华人更应该用符合政治制度,符合法律程序的方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平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基本木已成舟时,因为气不过出来游行。\n下次发生类似案件,如果华人被选为陪审员依然逃避责任,相信梁警官的事件不会是最后一个。
erchou 发表评论于
这个评论说到了点子上。。老祖宗的名言:“事不管己,高高挂起”害了中国人!!
greekepic 发表评论于
陪审员制度是双刃刀。
moreco2pls 发表评论于
Bravo! 说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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