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炒番茄与番茄炒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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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图书馆最近买了一本”书” , 当时订购时,推荐书单上信息为:书名《丹青品味笔记系列》,陈丹青绘。书籍简介的前半段为:“本系列精选著名画家陈丹青的作品,包括作者各个时期的速写画12张。布面硬板,锁线精装。 ”看来这本书一定是陈丹青先生作品中的精品,虽只有12幅画, 但必是具有收藏价值,作为北美首屈一指的东亚图书馆,我们确应收藏。

       但我们收到书后,却不知该将它置于何处了。

       此书封皮上书名为:“速写 SKETCH”,装帧也确为“布面硬板,锁线精装”, 但是其中只有6页薄薄纸的印刷算不上精良的陈丹青先生的素描,其余50页左右均为白纸。瞪大眼睛仔细数数这6张素描上集合起来倒是凑足了12个人物,而不是12张作品。我不知这6比50的比例,使这个印刷品是应归类于书籍呢,还是笔记本 。 我想应算装饰精美的高级笔记本或素描本吧。可是看看此印刷品中另外单夹着的一页版权页确实出版发行号、出版人、责任编辑(多达三人)及出版社各种出版信息一应俱全。

      再仔细看看这个印刷品(请原谅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名称称呼它,只能临时将它称为印刷品吧)。版权页上的书名为;《PHOTONOTES 丹青品味笔记 速写》这是陈丹青先生的速写笔记呢?还是让购买人去做笔记用呢?如果是陈丹青先生的速写笔记那么算书,如果是让人去做笔记用,你们提供了大量的白纸,那么只能算是笔记本。我不知在这画与白纸6比50的比例下,出版社会赚多少钱,而作者又是怎样拿稿费的。

      再回过头来仔细读读当时的书籍简介,后半段倒是提到:“本套书设计精美,制作精良,不仅具有笔记本的实用功能,更是高端的艺术品,让现代人在工作的同时不忘欣赏名家名画,非常有特色。”是让购书人欣赏名家名画的同时作笔记呢?还是作笔记的同时欣赏名家名画呢?当前处于电子时代 , 很多人购书是从网上,在购买之前他们无法看到实体书, 那又怎么能判断6比50的比例呢?

       此时,这不由使我想到民间所说的一个笑话。去食堂吃鸡蛋炒番茄,只见一片血红的番茄,只有点点黄色的鸡蛋点缀其中,于是食者愤然将菜谱上的“鸡蛋炒番茄”改为“番茄炒鸡蛋”,以为这样更能突出鸡蛋与番茄的关系。

      据听说, 在国内有时要出版一本学术书还是不容易的,因为有时很难申请到出版号。而以上这样的印刷品为什么就可以轻易得到出版号呢?而且据了解还不只是陈丹青一位画家有这样的印刷品。呜呼,作为一个北美大学学术图书馆中文图书的采购者,我为此感到困惑。

     最后,说句题外话:因文中提到了“鸡蛋炒番茄与番茄炒鸡蛋”的笑话,我想不会有人因此而用“老婆饼里还没有老婆”的理论来反驳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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