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木客厅
倍可亲(backchina.com)
这篇文章,是一个旅居美国15年的华裔对美国文化和族群问题的思考。
首先:为220游行者赞!为他们的勇气而赞!
赞完之后,让我们再来试图讨论一些更深入的话题。
引言:梁警官事件最棘手的两个矛盾
当我思考这次的梁警官事件时,我想为华裔而呼吁。因为梁警官的确受到了委屈。可我觉得很难下笔,因为最棘手的有两件事:
-我们华裔,是在为一个有瑕疵的人物辩护;而我们目前所能找到的,似乎还是只有笨拙的方法和语言。甚至连220游行的标语,也是众说纷纭,没有一个优雅的方案。
-我们华裔,为梁警官事件背后的“种族歧视和偏见”而不平;而那些对我们种族的偏见,也许有一些其实并不是偏见,而是悲哀的事实。
因为这两个原因,我感觉华裔其实似乎是迷途的羔羊。我们很无知很无奈,在政治的路途上我们还很幼稚,我们需要的是像马丁·路德·金那样智慧而有魅力的领导者。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呼唤我们华裔自己的马丁·路德·张!
现在,让我们从头说起。
1. 梁警官判刑事件
关于这件事的背景,已经很清楚了:2014年11月纽约华裔警官梁彼得和同为菜鸟警察的一位白人同僚,一起巡查纽约一座治安极其危险的建筑时,觉得在黑暗中听到声响,于是在惊慌中扣动了扳机。子弹从墙壁弹回,正好射入经过的非裔受害人 Akai Gurley, 导致其后来死亡。2016年2月,梁警官被陪审团认定二级过失杀人罪成立。
此事立刻在华人界引起轩然大波。热议的焦点主要两条:
一,关于判刑:二级过失杀人罪,被华人界普遍认为判刑过重,尤其是与类似情况下白人警察所受到的控罪相比。于是,一种普遍的说法认为,在白人警察与黑人民众对立情绪的大背景下,梁警官被当成缓和警民关系的替罪羊牺牲了。
二,关于华裔作为一个群体的反应(或者,缺少反应,及缺少有效的反应):初期的议论是,为什么我们华人又受到了歧视和欺负,而三位华裔陪审员和一位华裔的纽约市议员,却不能挺身而出?!为什么广大华裔民众不能团结起来,为梁警官喊冤?为什么我们这么忍气吞声?后来,借微信之力,很多华裔组织起来了,要在全美各大城市在2月20日组织一起大规模游行,简称220大游行。此时,主要的议论变成了,游行的主旨是什么?很多人说口号应该是“释放梁警官”,而另一些人站出来说,你缺心眼不,人家黑人都死了,看见你这个标语打出去该怎么想?!
2. 微信时代之前,美国华人个体上是精致的精英,整体上则真的是一盘散沙
梁警官事件发生之后,我最感慨的是,这次的220游行,能被组织起来,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是在微信时代之前我从未想过和不敢想象的。
我在想,如果这件事发生在10年前,华裔会怎么反应?
我想那肯定会和现在不一样。我1997-2012年间,在美国生活了十五年。那时的美国,华人的心态,常常是一种“受害者心态”。华人一有挫折,就上纲上线,喃喃自语”我为什么又一次受伤害了?”
华人很多都是祥林嫂一样的唠叨:
新来的每天问“我要不要回国”,“我要不要回国”,...
而打算或已经在美国呆下来的,念念有词的则总是这几条:
-为什么我们受歧视?
-为什么美国人对我们有偏见?
-为什么我们没有政治地位?
-为什么我们不能进入主流社会?
-为什么我们不抱团?
-为什么印度阿三那么可恶?
然后,唠叨完了,还是该干嘛干嘛:
-继续全心全意努力赚钱;
-继续远离政治,公益,体育,艺术,和流行文化;
-继续逼很小的孩子学钢琴;
-继续逼高中的孩子不准报考钢琴专业,而必须学法律医学和金融;
-然后继续抱怨歧视,政治地位,主流,抱团,和阿三。
可是,当华裔抱怨不能成为主流社会的时候,我们有没有问过自己:什么是主流社会?
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国家,主流社会就是“普通老百姓”,也就是低端的中产和大多的屌丝阶层。而华裔时时刻刻争做“精英”,我们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自己成为“普通老百姓”。这里面不是自相矛盾吗?
对华裔的那些有事实依据的偏见,电影“Harold and kumar”系列里淋漓尽致的都给我们展现了。如果我们华裔扪心自问,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美国的华裔,已经如此聪明的把自己学习修炼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们注重自己的事业,注重赚钱。和西班牙裔相比,我们不愿意生很多小孩,所以眼看别人渐成主流,而自己越来越边缘化。我们只消费流行文化,而不参与其生产制作。我们对选举缺乏兴趣。我们遇到不公正,如果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并不发声。我们胆小怕事,小心翼翼。我们或明或暗歧视非裔。
总之,我们最关注的,就是自己成为精英。
而精英,又怎么可能成为”主流社会”呢?曾几何时,英国伊顿公学的学子们,都不敢去从政,因为太不“亲民”了。弄得伊顿背景的卡梅伦竞选时,只能处心积虑的自己找台阶下:“你看我们英国社会的进步多大呀!连我这样的伊顿学生,都没被你们看不起而接受我来参选,说明英国选民真的是成熟而伟大的公民啊!”
在这样的背景下,华裔的边缘化就很容易解释了:我们努力成为精英,并以此为豪;我们精英的如此精致,我们甚至都不屑于去伪装一下亲民。这样怎么可能成为主流呢?
为什么我们受到偏见?因为那其实并不是偏见。
为什么我们没有政治地位?因为我们对政治和公益鲜有兴趣。
为什么我们不能进入主流社会?因为我们人口少,我们精英高大上。
为什么我们不抱团?应为我们宁愿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别的人就算是华裔跟我有什么关系?
所以,甚至近至十年前,美国华人个体上是边缘化的精致的精英,整体上则真的是一盘散沙。
3. 微信第一次将以前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的五百万华裔组织起来,成就了勇气的220大游行。
所以说实在的,这次我真的是被震憾了。
华裔们这次如此的被事件震惊,这个事实让我震憾。
而微信的力量如此强大,让一盘散沙的华裔第一次在全美范围内组织了起来,这个事实也让我震憾。
多少年来,华裔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显示出来可敬的勇气。大家站出来呼喊,不再是患得患失小心翼翼的中国人形象,而是充满了血气和硬骨头。
更久以前的我不清楚,但近如李文和案,华裔总在想,为什么我们屡屡受到伤害?为什么华裔总不能团结起来反抗?
人的斗争有三种层次:与环境的斗争;与人的斗争;与自己的斗争。
华裔的斗争,很久以来,不是与别人的斗争,而是与自己的斗争。与自己懦弱的斗争。害怕惹事。让我常常想起二战期间“沉默的犹太人”,任人宰割。
殊不知,“人唯一需要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就像有网友说的,“中国人或者华人有时候是有这个问题,不敢speak out ,对公共事务不关心,讨论问题的时候,只要和自己无关就不积极参与,在困局中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团队利益,有时候真令人痛心。”
又有人说,”先是看了在美国的朋友转的案情介绍,感觉很痛心,同时朋友还是说:只能继续痛心地做着模范的沉默群体之一。”
而如今,“沉默的华裔”终于在网上结盟了,形成了排山倒海般的勇气。甚至成就了全美各大城市联手的220大游行。这本身就是个让人觉得热血沸腾的事件啊。真的是见证历史的感觉。
4. 可微信毕竟只是工具,而不是灵魂。220游行,我们的马丁?路德 · 张在哪里?
“沉默的华裔”,220大游行。一切都很好。可是,我们是为了什么而游行?
毕竟,我们要辩护的梁警官是有瑕疵啊!毕竟人家无辜的黑人死了啊!
很多人要打标语“释放无辜的梁警官”。
一些人没想清标语是用中文还是英文。
一些人甚至没想清旗帜是打星条旗还是五星红旗。
这起事件,并不是华裔和黑人之间的斗争不是吗?需要对无辜的黑人死者表示一下尊重不是吗?
到底我们应该怎样去游行?
这个问题,微信没法告诉我们答案。
那么,我们的有逻辑,有激情,有智慧的领导者在哪里?
我们的马丁·路德·张在哪里?
还有,这次游行,除了为梁警官伸冤呼吁,我们还有更广泛的诉求不是吗?那就是诉求种族的平等和公平。
那么,对华裔的不公平,到底有多么的广泛?对华裔的公平待遇的诉求,除了游行以外,还有什么我们自身可以做的地方?我们怎么样去主动参与更多的政治和公益?
这些,有人给我们指导思想的道路吗?我们的马丁·路德·张又在哪里?
5. 脸书在中国被禁的今天,五百万华裔却能在美国毫无障碍的用微信来串联,并用它成功组织全美范围各大城市统一行动的华裔大游行;这本身难道不是美国民主自由的见证吗?
现在我想退一步出来,看看梁警官事件背后,关于华裔和种族歧视的问题。
“在白人警察与黑人民众对立情绪的大背景下,梁警官被当成缓和警民关系的替罪羊牺牲“--这一个普遍认同的对梁警官事件的解读,我认为是公正的。
可当我从这件事本身跳出来,看更大的背景的时候,我发现我并不能认同一些人的观点:即所谓华裔受到美国主流社会“不公正的歧视”,是一种长期而普遍的现象。
你看,这次事件中,来自非“友国”的微信没有被禁,而是被华裔用来做成组织游行的工具,这本身难道不是美国民主自由的见证吗?你能想象老外在中国利用脸书组织游行吗?
身为华人,我要平心而论的说,如果论种族歧视,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种族歧视少于美国。
这不是我要谬赞美国。这是美国的特殊性决定的。她本身是个移民国家,除原住民外,所有的居民,曾经都是“外国人”,早来晚来而已。美国就是一群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在一个全新的地方,打造的一个全新的国家。
正因为如此,美国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是真正属于世界的。来自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只要他来到美国,落地生根,他都应该觉得,这片土地其实也属于自己。只要自己愿意,自己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正如他同样是他所来自的那个祖国的主人。
就像电影“教父”开篇,那个光头的意大利移民说:“我爱美国。” 而这句话,与他热爱意大利毫无矛盾。
这种移民在美国的“主人”感觉,其实是非常独特的。当我在纽约西雅图或者旧金山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司机常常会有南亚非洲和中东的贫穷的移民,言语之中他们常常会对美国给予他们的欢迎表示真心的感激。而在荷兰和英国,出租车司机常常会有很多土耳其摩洛哥和波兰的移民,言语之中,他们常常对自己在新的国家受到的排挤表示无奈甚至怨恨。
我的荷兰朋友说,荷兰人见到外国留学生,第一反应常是“你什么时候离开荷兰,回自己的国家?” 而当他在美国留学时,每个美国人都问他,“你毕业后应该留在美国,在美国工作和生活”。这让他非常诧异。
可真的,这就是美国的情怀。
记得1997年,我第一次来到美国,很快就被这种欢迎和热情所深深地感染。我和同样来自大陆的一位陈同学,刚下机场,就被硅谷的一个陌生的家庭接到家里,免费住了一个星期。热情的主人带我们去购物,帮我们做好一个星期以后搬到学校宿舍的准备。一天晚上,我和陈同学聊天,感慨万千说,怎么觉得这里有这么多的个人自由,这么多的梦想,这么多的可能,这就是美国梦吗?
时光荏苒,像很多移民一样,我读书,工作。毕业后做事没有几年,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的项目团队里就有了一位五十多岁的美国白人为我工作,而他并没有对此表现出一点不快。美国完全没有歧视吗?我想也是有的。可的的确确,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这真的是一个崇尚个人奋斗,崇尚公平竞争的地方,因此我并没有觉得我遇到过美国人,因为我是中国新移民,就觉得我不配当他们的上级。
6. 马丁?路德 · 张:为华裔呼喊,更为美国自由民主的理念呼喊
那么,当我说美国是世界上种族歧视最少的地方时,我是说该知足了,不要再去游行了吗?
绝对不是。
因为这不符合美国的特质。
美国是建立在一个”理念”上的国家:她永远追求自由和民主,以及对快乐的追求,永不停歇。美国人对个体的自由和民主所应该达到的高度,永不满足。她甚至为了保证公民对自由的追求,到现在还让公民保留枪支,只因为宪法里说过,在万一政府作恶的情况下,公民可以自卫。
所以与其说“美国”是一个国家,不如说她是一个理念。
在这个理念里,国家和政府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受到挑战。任何一个普通的公民,都可以去法庭,用宪法来测试政府的行为:如果测试结果是反宪法的,那么这位普通的公民,至少在这一件事上,就可以战胜政府。这种普通公民的“宪法测试权”,也是“美国”这个理念里非常独特的存在,以此来保护公平,民主和自由。
正因为如此,华裔的游行,实际上不就是为了捍卫和追求美国的这种公平正义的理念和理想的一次行动吗?
就算梁警官这件事非常复杂,很多事不能说的很绝对,可其中的确有证据确凿的不公平:有对梁警官判罚过重的不公平;有无辜黑人惨死的不公平;有对纽约政府失职行为缺少问责的不公平;种种的不公平,都值得我们去游行去示威,去要求这个国家做得更好,去要求这个社会变得更完美更公平。
所以我要盛赞220大游行。因为它所昭示的,正是对美国理念的追求。
她的公民应该永远去追求完美。她的公民应该永不满足。
就像伏尔泰所说的,“我永远尖锐的去批评巴黎,是因为我热爱巴黎。”
这才是美国的价值观。这才是美国的理念。这才是美国。
而这一切,也许我们现在不觉得,但它事实上是如此重要。因为虽然现在的美国,还有很多对公平自由和民主的理想,但这些并没有一种永远的保证。
因为文化的暗流,其实可以如此汹涌。如果美国的公民们,不去时时刻刻去捍卫“美国”这种理想,那也许有一天,这些就突然丢了,美国也突然变了,变得她的公民都不认识了。
就像一位智者所说的,“文明是复杂的,文明可以在数世纪中持续存在... 但反过来,其根基又可能突然坍塌,陷入大混乱中。”
所以220游行,它是为的什么而游行?
我想说,我们的马丁·路德·张会告诉我们,这次游行,其实不仅仅是为了捍卫华裔的权利,它还是为了捍卫美国理念的真谛。那就是,各族的平等,每个个体的自由和民主,以及追求快乐的权利。
阅读详情: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16/02/20/411432.html#ixzz40lvpictr
梁彼得还有机会!神探李昌钰愿加入辩护团队
全美各地发起的挺梁大游行进入倒计时。而除了众人的支持和力挺,目前梁彼得最需要的,是找一位或多位真正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为他辩护,为他上诉。本台今天也联系了正在台湾讲学的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李昌钰明确表示,如果有必要,他愿意义务帮忙梁彼得进行上诉。
全美各地发起的挺梁大游行进入倒计时。不少民选官员和社区人士都表示,将会全力支持梁彼得上诉。本台今天也联系了正在台湾讲学的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李昌钰明确表示,如果有必要,他愿意义务帮忙梁彼得进行上诉。
“他(梁彼得)需要找一个好的团队,我可以做其中一员,支持他。我现在已经第5次退休,但是为了华人我们肯定要站出来,为了梁警官我们专家都可以免费帮他做。”正在台湾讲学的刑侦专家李昌钰在接受美国中文电视的电话专访时表示,现在梁彼得需要请最好的律师和专家来帮助他,在案件审理中辩护律师并没有做的很好。“律师没有做好功课。你说他没有开枪,他自己也承认,如果讲不是他开枪,陪审团绝对不相信,所以开枪为什么开枪这是最重要的问题,而不是他有没有开枪。所以开枪辩护的方向是错的。每个律师的程度专业都有不同,所以在这个案件他一定要找最好的律师最好的专家。”
李昌钰表示,梁彼得并不是没有杀人,但他的情形不同,是个意外。“当初他们来找我的时候,我建议第一,给当时事发的地方做个灯光测试,能见度是多少。第二个是,过去这个地区3年5年发生过多少案件。第三是楼梯的斜度宽度计算,然后进行弹道测试、距离测试。一个人在紧张的时候黑暗的时候,假如地上高低不平,灯光不行,然后又紧张,很容易出错。走火跟枪的设计有关,只是枪支走火,假如他手在扳机上,就有射击的意图,这些都是当时的错误,这些错误既然已经在第一审的时候讲了,那么第二审的时候就困难,但是还是有机会。”
李昌钰表示,如果要上诉,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有新的证据,第二种就是辩方律师没有好好辩,没有做到应该辩护的,第三个就是法律不公正,有缺陷。
对于华人筹备一场全美范围的挺梁大游行,李昌钰说这显示华人的团结,但梁彼得还是需要找到真正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为他辩护,才会对案件有实质帮助。而他本人愿意加入其中,义务帮助梁彼得上诉。(美国中文网郭娟)
警惕!万众一心!也可能黑华大战一触即发!
文,摘自孟小洁
2016-02-18
这次的事件触到了很多华人的底线,目前已经有36个城市决定在20号组织游行抗议,包括我所在的城市,这次抗议不是像上次电视节目“杀光中国人那么简单”,处理不好,可能黑人和华人大战一触即发。
“1992年洛杉矶骚乱,韩国城是骚乱的黑人最主要目标,因为在1991年一个韩裔女店主枪杀了一个偷窃她店铺的15岁黑人女孩。在黑人骚乱开始以后,警察撤出了韩国城。韩裔通过自己的电台把人组织起来,拿枪保卫自己。最终,那场骚乱中死亡近60人,大多数是黑人,而韩裔只有一人死亡!”
在真正的骚乱面前,警察是不会管的。
看看这次游行的口号之一:“今天不游行,明天你的孩子就会成为替罪羊!”这种诉求,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诱惑了,把华裔最关心的利益“孩子”当作诱饵。但是事实显然并不是这样!
所以大家游行时一定要多了解一下为什么游行,不是为了你的孩子,不然,可能引发华人和黑人之间的战争。
侨团联合总会头两条的建议是这样的:
1.请大家不要简单地说“我们是去支持Peter
Liang”,那样容易产生或间接造成误会或给美国媒体歪曲我们示威的目的;
2. 如果大家有机会,请一定先表示对Akai Gurley家庭悲剧的同情(Tragic Loss),表示我们华人华侨全体也感同身受(feel their pain);
为避免引发冲突大家还是看看,
下文来自孟小洁,加州律师,主要从事职业和商务移民的法律
在决定游行前,我开始冷静下来思考的是,我到底要抗议什么?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过来问我说,梁警官的裁决是陪审团裁决,完全符合司法程序,有什么不公平,我该怎样回答?
当然可以大声抨击陪审团偏见、歧视,但是这样的理由听起来不免有些单薄可笑,并且可能被引导到一个很不利的政治立场。如果这个简单直接的问题我竟无言以对,那么我去游行,去求关注,真的关注来了,是否真的对我们华人社区有利?
绝对避免Black v. Asian的局面,要炮轰警察和检察系统挤兑少数族裔,针对White v. Minority
在梁警官判决后,我也有意识地追踪了很多中英文的报道。一些英文媒体采访了一些纽约华人社区里的华人,从报道来看,更多是老一代移民。基本的叙事角度是:不公平,如果梁警官是个白人,那么就不会被判有罪;就因为梁警官是华人,所以被判刑,这是赤裸裸的歧视。
其实几乎所有感觉这次判决有失公允的人都会觉得,如果梁警官是个白人,那么也许就不会走到今天的这一步。
但是,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如果只是笼统地说“因为梁警官是华人”,那么似乎更多是在指责陪审团歧视华人,这样的立场不仅很难立足,也很难争取到更多的同盟军。当看到“歧视华人”几个字的时候,其他族裔包括拉丁裔、非裔、甚至其他的亚裔,都不会觉得有自己什么事情的。但是,我们游行不是做给自己人看的,我们是要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事情,让他们感同身受。
所以我们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哪里有歧视?谁在歧视谁?
在梁警官的案件中,有以下几点事实是确实有“歧视”之嫌的(如有遗漏,欢迎补充),那就是:
1)在大陪审团阶段,也就是决定是否起诉梁警官的时候,梁警官并没有被给与亲自当庭陈述的权利。有人可能会说,这是梁警官的律师决定的啊。但是梁警官当时的律师是警察工会指定的。这个决定非常的蹊跷。所有之前未被起诉的警察,都在这个阶段亲自作陈述,获得了大陪审团的开释。没有这个机会,梁警官失去一次为自己辩护的重要机会。
2)在没有让梁警官向大陪审团亲自陈述的同时,检察官让与梁警官在案发时同时巡逻的同伴警官Shaun Landau在大陪审团面前出庭作出对梁警官不利的证词,以此换取其免于被起诉的机会。这个交易是检察官和Shaun Landau达成的,对梁警官非常不利。作为案发当时仅有的两个警官,梁警官没有机会上庭,而他的同伴得以出庭指控梁警官,并且可以因此免于被起诉。这样的证词到底有多少可信度,是非常让人质疑的;而这样的安排本身是否公允,也是有争议的。顺便提一下,Shaun Landau是个白人警官。
3)警察工会(PBA)严重缺席。在梁警官最后的庭审上,看不到警察工会的身影。只有两个似乎是来自警察工会的人,甚至都没有穿西装,而身着夹克晃过。这和之前几位白人警察庭审时候的局面大相径庭。那时候的警察工会不顾一切把自己放到聚光灯下,直面公众,义正辞严替犯事的警察说话。警察系统自己主动站出来替警察辩护,影响力是很大的。这次梁警官丝毫没有得到警察工会的支持,是很不利的。
虽然有部分讨论指出,梁警官后来的辩护律师的一些战术有待商榷,但是以上三点致命性的不公平待遇,不得不说是一步一步压垮梁警官、导致最后陪审团不利决定的重要因素。而这些不公平待遇,都直接来自警察和检察系统本身,这是真正的“歧视”所在。
那么,这是一场只针对华人的歧视行为吗?让我们想象一下,如果梁警官是一名拉丁裔或者其他少数族裔的警官,是否就会有和梁警官不同的命运呢?
据媒体Gothamist在Police Union Turns Its Back On Cop Who Killed Innocent Man In Brooklyn Stairwell中报道,纽约警局的管理层85%是白人。上面提到的这些疑似歧视行为,直接来源于纽约的警察系统内部。 即使梁警官是其他少数族裔,只要不是白人,都很难说一定能逃脱被体制牺牲的命运。所以,要连接更大范围的同盟,应当不但把矛头直接指向警察和检察系统内部,并且要呼吁,被排挤的不仅是华人,而是少数族裔警官。在陈述呼声的时候,可以用“少数族裔”(Minority)来取代“华人”(Chinese),获得更广泛范围的支持。更有利的叙事角度是:梁警官是在一个白人占绝对多数的体制内,作为一个少数族裔受到排挤并被牺牲。下一个梁警官可能是任何一个拉丁裔、非裔、亚裔或者其他少数族裔的警官。
所以,如果有人不怀好意地来问你,“你是否觉得陪审团对亚裔存有偏见?” 建议的回答方式是避开这个针对个案的问题,而回归我们针对体制的主题:
“请不要把这个问题变成Black v. Asian的问题,我们相信陪审团已经做了他们能做的,但是警察工会和检察官并没有,我们反对的是系统内的双重标准,与此案的陪审团无关。”
梁警官是体制的受害者
我们在抗议的时候,选取合适的角度是至关重要的。上面已经提到了,我们的侧重点是针对体制,针对White v. Minority,而非针对个案,使得局面变成了Black v. Asian。因为死抠个案的事实对我们并没有好处,毕竟格里在这次的事件中不幸丧生了。就像一个陪审员说的,毕竟出了人命。但是如果我们从大处着眼,针对体制的不公平,是可以做文章的。
在目前的口号中,“All Lives Matter”的口号看似很潮,实则可能让黑人群体非常不爽。我个人充分理解这个口号的正面含义,但是在当下的情况,这个口号容易造成我们非常不希望的Black v. Asian局面,容易被曲解为与Black Lives Matter对立。毕竟,在梁警官的案件中,无辜的格里是丧命了,而梁警官没有,并且是施害方。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味谈All Lives Matter,这让好多个无辜黑人丧生枪口的黑人社区情何以堪?
另外,老实说,我之前个人觉得“No Scapegoating”(不做替罪羊)这样一个言简意赅的口号是不错的。但是,跟朋友讨论下来,发现使用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过总体而言比All Lives Matter要好很多。这个标语的问题在于,Scapegoat一般是指一个清白的人背黑锅。我们可以理解梁警官在大环境下确实可能是背了黑锅,但是在这个具体的案件中,梁警官是有错的,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说他是完全清白的替罪羊可能很难接受。对于格里的家人而言,梁警官是这个事件中的加害方,可能不是故意,但是说他完全清白,似乎有点逃避责任的嫌疑。
相比而言“Shame on NYPD”,或者可以把检察系统一起带进来的口号就更好一些。或者避开Scapegoat,用“Victim of the System”来指代梁警官,也会比较清晰地说明,这里不是在完全针对个案的结果,而是面向更重要的体制问题。
当然,既然是游行,大家自可畅所欲言,抒发自己想要抒发的意见,各种平权的口号,比如“Equal Justice for All”也都是非常好的。
之所以我认为这次的事件要强调“体制的受害者”的概念,是因为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所反对的不公正是什么,另一方面也把议题从个案的是非转到体制的公允。如果有心留意英文媒体报道下各种评论的话,也会发现凡是对梁警官持同情态度的人,大多同意梁警官被判有罪,是政治需要的“替罪羊”。不过“替罪羊”这样的词,很微妙,外人用就是同情和支持,自己用就是开脱逃避责任。所以,华人社区示威的时候,“Shame on NYPD” 或者“Victim of the System”占多数,偶尔出现几个No Scapegoating也无妨。但是一旦被问起,要说明不是针对个案的。
那么梁警官在体制里到底怎么被牺牲了呢?为什么说他是被体制牺牲了呢?我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三方面陈述:
1. 替先前白人警官的罪。具体就不展开了,大家可以再回顾下Michael Brown和Eric Garner被白人警察打死的新闻。前者发生在Ferguson,事件中的白人警察Darren Wilson总共开了12枪。后者Eric Garner的事件发生在梁警官事件的同样地点纽约,死者被疑似锁喉致死,死前发出“我不能呼吸”(I can’t breathe)的求救信号11次。
顺便说一下,梁警官一直被人诟病在格里倒下后没有进行人工呼吸CPR复苏抢救,梁警官的辩解是自己没有足够的训练去做CPR。在Eric Garner的事件中,白人警官Daniel Pantaleo在等待急救车的时候,也并没有实施CPR,辩解是他“以为”Garner当时还有呼吸。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这两位白人警官最后都没有被起诉,引起了全国性的黑人大暴动。而正在此时,我们不幸的梁警官误伤了格里,并卷入到这起警民对立的系列事件中。
我觉得之前提到的叙事角度,即强调白人警察能开脱而华人警察不能,对我们不利的原因除了上面列举的以外,还有就是把梁警官白白地和这些故意伤人的警官放到了一个层面去比较。而事实是,梁警官的错误和上面这两者简直就不是一个级别的。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梁警官是最近 一系列警察伤害事件中唯一被起诉并且被判有罪的,但他同时是唯一一个并没有伤害意图的警察。如果说一定要说事后没有做CPR就有意图了,那么可以反问下:那些打了12枪的呢?那些听了11次求救呼声仍然罔顾的呢?
2. 替同伴Shaun Landau的罪。和梁警官当时同时巡逻的,是另外一位菜鸟警官Shaun Landau。但是如上所说,Shaun Landau与检察官达成协议起诉梁警官后,就免于被起诉了。陪审团最后定梁警官罪的时候,有考虑到一个很重要的情节是,梁警官没有及时汇报上级和做CPR抢救格里。如果这些事后的情节真的是可以被考虑的严重犯罪行为话,那么和梁警官在一起的Shaun Landau脱罪就变得很难解释了。
3. 替纽约警局的罪。梁警官的事件,暴露出警察系统内部的很多问题。比如:为什么派两个菜鸟警官在夜晚去巡逻最危险的街区,而没有有经验的警察带领?警察手册到底是否有在真正被要求执行,还是有所谓的内部行规?警察的CPR训练是否只是走过场?此外,之前的白人警察致死黑人青年事件,也一直让人质疑警察系统的种族歧视问题(racial profiling)。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没有被回答,而纽约警察工会选择把梁警官推上风口浪尖承担一切作为交代。
支持梁警官的同时,同情理解受害者家属。
我无意中问了一个身边要去游行的朋友,“梁警官打死的黑人叫什么名字你知道吗?”结果吓了我一跳,这个很热血的朋友居然支吾着不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是Akai Gurley。
这个结果让我有点心惊。我相信我们大部分要游行的人,并不想伤害被害人家人的感情。所以,了解受害人的名字,知道他受害时年仅28岁,他2岁的女儿因为这场悲剧自此就没了爸爸,是对被害人家庭的基本尊重。
顺便提一下,梁警官在庭审时候,未表现出对受害方足够的关怀,是很多人对他诟病的又一点。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声援梁警官的时候,更要话语间注意照顾到受害者家属的感受,不要制造一种亚裔都只关心包庇自己人的不利形象。
有朋友给我看了一段2016年2月13日上传到Youtube上的一位黑人男青年录的视频,对于华人把自己叫“替罪羊”的公开表态,表示了极其气愤和不屑的态度。视频的标题是:Apparently Black Lives Don't Matter to Chinese People, Only Peter Liang's(翻译:很显然,黑人的命对中国人来讲不重要,梁彼得的才重要,视频链接https:///watch?v=kY7WAo5Ljig )。不能说他代表了黑人群体的全部,但是至少这是以现在游行的准备节奏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之一。他所看到的华人抗议逻辑,正是《游行口号怎么喊,正确声援梁警官》里有提到,我们最担心最不想看到的几种,甚至更多。而且,这还是一位娶了中国妻子的黑人,那么至少不是最有敌意的黑人。他感到特别愤怒的点包括:
· 反复强调之前的白人免责为什么梁彼得不能,是想说白人杀黑人不用负责,所以中国人杀黑人也不需要负责?这是什么狗屁逻辑,你们当我们黑人的命不是命吗?
· 替罪羊?梁彼得打死了人是事实吗?Michael Brown至少还朝白人警官Darren Wilson方向跑,以至于被打死;本案中的Akai Gurley有任何威胁到梁彼得吗?Akai Gurley是不是更无辜?(注:我觉得他能这样比较,是真生气了,要大家都真这么想,就没大暴动了)拜托,你们这样打死了无辜黑人Akai Gurley,陪审团认定有罪,你们还有三个华人陪审员被选中,就这样你们还嚷嚷是无罪,是替罪羊?
· 华人整个表态中,甚至都不曾提到过Akai Gurley一次,就好像他从来不存在过。你们就知道口口声声一口一个梁彼得不是故意的,梁彼得不应该坐牢,华人就是这样只顾自己的吗?你们有管过死去的Akai Gurley的家人感受吗?
· 华人平时就知道抱白人的大腿,我们搞各种民权运动的时候,你们有参与过吗?你们有关心过吗?你们跟我们谈歧视?你们到底理解被歧视是什么感受吗?
当一个华人打死黑人要坐牢时,华人想起了正义这回事?
准备游行的过程,让人容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和语境中。一个不小心,就会招来百口莫辩的误会。尝试撰写之前的文章,就是希望可以跳出太自我的语境来看梁警官的事件,希望可以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角度,尽量不伤及别人,尤其是黑人的感情。现在看来,路漫漫其修远兮。
视频中这个黑人的话,实在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比如,目前的运动,到底多大程度上是为了给梁警官在此个案中开脱,还是华人真的有更高层次的民权诉求?
有意思的是,从一些反对游行、主张捐款更实际的呼声中倒可以看到,游行或者不游行,华人背后的无意识在这点上倒是异曲同工的,那就是,大家更关注解救梁警官个人,并未往大的诉求上去思考。不是说声援梁警官不重要或者不对,或者不能因为个案出来搞游行,其实我个人也非常关心这件个案结果,只是,作为一场全国性的运动,若没有清晰且过硬的更高诉求,是不是缺了点什么?如果没有,是否真的能通过这次运动,或类似的运动,为子女创造美好明天?
大家不甘心华人总被认为不参政、没力量,所以这次很多人愿意上街,愿意凝聚起来,这都是好事。但是,凝聚大家的是什么呢?是不论任何情况,华人要帮华人这样一个简单朴素的理念吗?回头看黑人的诉求,很多都有让更广泛的族群受益,这也是为什么马丁路德金成为一代民权斗士的标杆。如果黑人一直只顾追求黑人要帮黑人,那么黑人的民权运动是走不到今天的。
有人可能会说,你自己之前在文章里面不是都说了,我们可以抨击体制啊,不光是为了梁警官,下一个可能是其他族裔的警官啊。但是问题是,现在的口号反映出这点了吗?我们的行为能给人这个感觉吗?
好,既然说到要超越个人,那么我们再来看看针对体制的攻击论调是否能完全站住脚。在之前的文章中首先已经解释过抗议陪审团不公是不可行的,那么抗议警察系统是否真的就万无一失了呢?
如果是抗议警察或者检察系统内部的双重标准,一个梁警官的例子真的能说明问题吗?只是因为梁警官没有像白人警官那样被开释,是否真的就能说明警察或者检察系统内部的双重标准?虽然说我们看到黑人去给Michael Brown游行,为Eric Garner游行,好像也是为了某个人,但是,请注意他们都不是死在警察枪口下的第一个黑人。Black Lives Matter的口号,针对的是无数个死于警察枪口下的黑人,是对个案的升华。对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思考,在下文介绍黑人女警官时会继续。
如果不抗议双重标准,转而抗议警察或者检察系统的管理混乱和不公正,那么,是否这样的抗议就可行了呢?我只能说,我们来晚了。在之前发生种种警察暴力伤人的时候,我们没有发出声音,而只有在梁警官打死人要坐牢的时候,我们开始反思警察系统本身?这样去想的话,不免敬佩起Cathy Dang的立场起来,至少她支援格里家庭,反警察暴力一条路走到底,一以贯之且不顾非议,勇气可嘉 。
如果这次凝聚华人的诉求不清晰、不过硬,那么在走进媒体的时候,只好任由别人来界定了。而在别人看来,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为一个误杀黑人的华人警察开脱罪名,这是我们想要的吗?
简而言之,如果只是以上述理由去攻击体制,那么整个立论并不过硬 。至少,在现在这个时间点上,可以说是,缺乏诚意。
体制下的另一个受害人:黑人女警官Kizzy Adonis
尽量避免Black v. Asian,要突出White v. Minority。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虽然我们可以发问说,谁都难保下一个梁警官不是一个其他少数族裔的人,但是这样的揣测再多,都不如有一个实际的例子来得管用。
根据网友提供的一些信息,以及和老包的交流,其实就在过去的2016年1月,有一个锁喉案中的黑人女警官被起诉。这是锁喉案中至今唯一被起诉的警官,但是讽刺的是,这并不是锁喉致死黑人Eric Garner的白人警官Daniel Pantaleo,而是同时在场的一位黑人女警官Kizzy Adonis,理由是她没有有效阻止白人警官的行为。根据老包的反映,这件事情很多黑人都是知道的,就跟现在我们华人都在讨论梁警官相似。死去的黑人Eric Garner的家属都忍不住对媒体说,起诉她还不如起诉Pantaleo(Eric Garner's Daughter: Instead of Black Supervisor, Charge the White Officers Who Killed My Father
http://www.democracynow.org/2016/1/12/eric_garners_daughter_instead_of_black)。
如果Kizzy Adonis这件事和梁警官的事件各自独立地去看,似乎都是说不出的别扭,却也不能说两位警官完全无责任。但是,如果放到一起去看的话,那就意味深长了。锁喉案中的实际加害方是白人警官,结果免于被起诉,而他的同伴黑人女警官,居然因为没有制止他而被起诉。与此同时,梁警官枪支走火,考虑到他事后没有及时叫救护车和做CPR,被指控二级过失杀人,而同时在场也没有施救的白人警察免于被起诉。
这样相形比较,可以说Kizzy Adonis和梁警官同为体制的牺牲品和受害者。如果这样去把两个案件联系在一起的话,是否更能说明我们主张的双重标准的事实存在呢?这样也更有力说明,我们反对的是体制内不仅仅针对华人,也包括其他少数族裔(Minority)的警官。此外,Kizzy Adonis被起诉的事情因为就发生在过去的1月,所以现在一并提起,为时未晚。如果替梁警官争取平权的时候,把Kizzy Adonis也一起带上,是否平权的主张更说得通,也更能说明深层次的诉求?当然,这些意见仅供参考,真心希望有识之士提供建议。
只能说,在我们批评体制不公的时候,至少之前的我眼里,真的是只有梁警官,没有注意到其他。一个这样近期发生在黑人女警官身上的相似例子,居然在给梁警官抗议的时候只字未提,还大谈警察系统内部的平权,我为我自己汗颜。
再看当前的口号、着装和新闻稿
要能让这次的游行上得了厅堂,不引起黑人兄弟的反感,千万不要死抠个案事实的是非,不要质疑陪审团的公正性,不要寻求和白人一样的杀黑人特权,要侧重White v. Minority。所以,现有的各种平权口号,是政治正确的,弱点在于只提梁警官比较单薄,希望可以把黑人女警官Kizzy Adonis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也一起表现出来,比如放上梁警官和Kizzy Adonis两人的照片,凸显少数族裔在体制内受不公待遇的这个立场。口号方面,真心希望有擅长的朋友献策,我能想到的是“stop injustice to minority officers”。
此外,有黑人朋友表示,用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的话来做标语,是对游行有利的,至少是一个华人社区尝试向黑人社区沟通的友好姿态。大家可以试想,如果一个黑人在游行的时候引用论语,我们是不是会为他一定程度上认同我们的文化而有一丝丝的欣慰呢?如果在此之外,还看到我们带上了Kizzy Adonis的照片,能更加善意去理解的话,是否可以说我们是把自己放在了和他们一个阵营里?如果生怕有些马丁路德金的话普通人不知道出处,那么可以像有些城市的组织者那样,去加上他老人家的头像,或者在下面标明出处。顺便提一句,游行的时间落在2月份,刚巧是美国的Black History Month,是全美纪念黑人历史的月份。在这样一个对于黑人而言庄重而敏感的月份,搬出马丁路德金博士,也算是一种对黑人历史的纪念与尊重。也正因为这个月份在美国的特殊性,我们更需要注意黑人朋友们对华人此次游行的观感。
现在各地的新闻稿似乎是自己分头出的,有些城市的比较理性客观,有些城市的则堪忧。目前为止,我见到过的新闻稿中,以下表达让我非常担忧,整个诉求着眼点不仅完完全全在为梁警官个人脱罪,甚至去质疑陪审团的决定,望组织者斟酌!
· He was found guilty just because he is a minority. (这里的问题是一方面犯了质疑陪审团的大忌,一反面说just because基本是不承认梁警官有任何错了)
· We believe Peter should be free of all charges against him like all other officers in New York in the past 10 years! (这是赤裸裸的要求和白人警察一样的杀黑人无罪特权,甚至可以被理解为支持警察对黑人的暴力)
· His conviction was unjust and the charge of reckless manslaughter is not supported by any reasonable view of the evidence. (这里又质疑陪审团再次严重偏离主题)
老包友情提醒说,千万别让人感觉华人的诉求和目的,是与白人站在一起去针对其他少数族裔,如果被这样曲解,华人的立场更加孤立;并且,各地游行人员对诉求的理解一致才能真正有效。
我理想中的游行场面,不是一大群身着红装的华人,高呼释放梁警官的口号;而是一大群身着黑色的华人,带上梁警官和Kizzy Adonis的照片,和黑人一起,要求体制内停止针对少数族裔警官的不公。
为什么是黑色?因为我们眼里看到的是三位受害人,他们都值得我们为之哀痛。
文,摘自孟小洁
2 月 20 日,全美 39 州百万人抗议不公撑梁大示威游行!
凝聚华人力量挺梁大行动 你还等什么!
为了不当替罪羊,全美华人大行动,让我们携手发出华裔愤怒的声音!
LICAA 呼吁大纽约地区和长岛的华人积极响应全美示威声势,加入游行! 2016 年 2 月 11 日美东时间傍晚,纽约布鲁克林区高等法院判决,Peter Liang(梁彼得)误杀黑人 Akai Gurley(格雷)一案,陪审团经过近两天的评议后,最终认定梁彼得五项控罪——过失杀人罪、渎职罪、攻击罪、鲁莽威胁他人罪、刑事疏忽谋杀罪——全部成立!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在全美华人中引发震动。近年来,一系列警方打死黑人的案件曾引发全美各大城市黑人骚乱,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打死黑人的警察最终都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梁彼得仅仅因为特殊环境中的一场意外,就被罕见地定下多项重罪,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审判存在瑕疵和不公,再考虑到近来纽约市警局、警察工会一连串冷漠的举动,考虑到法庭内外流传的种种言辞,我们也完全有理由怀疑,他充当了警民矛盾的替罪羊!如果袖手旁观任由他就此堕入深渊,这将是何等的悲剧!
悲剧发生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晚 11 时许,刚刚加入纽约市警局才十几个月的菜鸟警员 Peter Liang 被派往纽约布鲁克林位于 2724Linden Boulevard 的一栋被称为 Leuis H. Pink House 的政府楼中,自上而下进行安全巡逻。这种政府楼通常居住的都是收入较低的纽约居民,巡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及阻止违法犯罪行为。而 Peter Liang 和其执勤搭档 Shaun Landau 所巡逻的这栋政府楼据称是刑事案件高发地点,就在几个月前还发生过罪案。后来发生的事情,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梁走火的子弹击中墙壁后反弹击中黑人 Gurley 的胸部,导致 Gurley 最终死亡。
一桩案件,两个家庭悲剧。黑人格雷在那个黑暗的楼道中丧命;他仅仅 2 岁的女儿从此看不见父亲回家的身影,何等惨痛的人生开端。
28 岁的梁彼得在法庭上听到自己所有罪名成立的时候,立即抱头痛哭。梁妈妈说“梁彼得曾经说,‘如果那颗子弹不是射到格雷,而是自己,也好过现在的情况。’他在家用头撞墙,极度痛苦。”根据媒体报道,梁彼得是二代移民,父亲在餐馆打工,母亲曾是制衣厂工人,可想而知,他的父母是怎样的含辛茹苦期待梁彼得能实现家庭、家族的美国梦。也许,曾经有一刻,他们以为这个梦已经实现,没想到它比肥皂泡还脆弱,不堪一击。
这样的结果令人叹息,这桩悲剧我们却不能再沉默!被凌虐的黑人们的正义并不会因为梁彼得的重判就得到伸张,而任何人都不能拿梁彼得的人生,去赎买他行为后果以外的仇怨。
曾经,我们希望第一代移民在美国辛苦打拼、老实做人、奉公守法,第二代终有一天可以融入主流社会,并获得相应的政治地位。现在看来,这一希望显然有些一厢情愿,梁彼得案件就是冰冷而血淋淋的现实。一个更加冷酷的现实是,弗格森案中涉案警察被法官宣告不予起诉的时候,全美各地警方如临大敌增加警力严格戒备,就是担心黑人骚乱。而对于梁彼得一案华裔的反应,没有证据和新闻报道显示警方和司法机构曾经担心过华裔社区会有什么不满。梁案本身或存在一定争议,但检方声色俱厉的起诉是否有族裔因素的考量,已经成了一个他们必须回答的问题,我们不能给潜规则留下操作的空间。
2 月 20 日,为了不再做“哑裔”,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消除黑箱操作的空间,为了表达华人对这一悲剧的愤怒,请大家走上街头,理性维权,明确表达我们要求平等、公正的诉求!无论您来自港台或是大陆,无论您是老移民还是新移民,无论我们的文化、背景、经历、阶层、观点有什么差异,也无论您对梁案持有何种更智慧的观点,2 月 20 日星期六,请大家为了华裔共同的未来,参加二·二〇全美39州百万华人大游行,发出自己的声音!
长岛华人协会将提供 10 辆大巴,为长岛参加周六大游行的华人提供免费的往返交通。
目前暂定石溪大学一辆;Woodbury Park一辆;Syosset火车站一辆;Hicksville火车站一辆;
Huntington/Melville 一辆;Roslyn火车站两辆;Greakneck和Manhasset之间的Macy's停车场三辆;其他车辆机动待定。
力挺梁彼得 亚裔维权大联盟成立总指挥部(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会众议员孟昭文、市议员顾雅明等挺梁人士安慰梁妈妈,并以个人名义捐款支持。(实习记者高诗云摄)
为梁彼得多方奔走的亚裔维权大联盟14日下午3时30分在位于布碌仑六大道交62街附近的金皇廷二楼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挺梁总指挥部,为华警梁彼得继续抗争。会上,国会众议员孟昭文公开发声力挺梁彼得,并和法拉盛市议员顾雅明分别以个人名义为梁彼得捐款,以示支持。市议员崔马克、民主党地区党代表唐凤巧和多位社区人士也出席了发布会。
孟昭文表示,梁彼得案对双方而言都是一场悲剧,此事没有胜利者。梁警被判罪让华人社区很伤心,广大华人侨胞应当团结起来,用行动为梁讨回公道,特别是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一腔热血想要为公正抗争,他们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应当妥善引导,发光发热。孟昭文还提醒民众,在示威游行中要谨慎小心,避免走向极端化和种族主义,具体用词也要审慎,多提“华裔”,表现自己的大局立场。
市议员顾雅明表示,梁彼得案前前后后都困难重重,不但检察官背负压力志在必得,法官也没有尽力主持公正,很多不恰当的证据都不应给陪审团看,警察工会(PBA)也没有尽心尽力支持梁彼得,和他们对白人警察的态度大相径庭。面对种种困难,华人一定要联合起来,团结一致争取权利。
市议员崔马克也表示,一切仅仅是个开始,梁彼得案不仅仅事关梁彼得,也关乎华人社区,任何人都应当尊重事实,把政治放到一边,而不能归咎于替罪羊。梁彼得应该由最好的律师进行上诉,呈堂证据站在他这一边。
亚裔维权大联盟召集人陈善庄宣布,从即日起成立挺梁总指挥部,他本人担任总召集人,纽约和长岛各地区华社由该区召集人分别负责统筹组织,分别为:布碌仑——陈善庄(亚总会),华埠——赵文笙(联成公所),法拉盛——任柏年,长岛——李万龙和吴一平。陈善庄还表示,百万华人挺梁大游行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当中,目前正在等候审批,一旦有最新消息将第一时间广而告之,请广大民众放心。
美华裔留学生愿捐10万美元助梁彼得打官司(图)
据美国侨报报道,华裔警察梁彼得被定罪的消息这几天在华人社区炸开了锅,各地华人准备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为他讨回公道。一位毕业于清华大学的中国留学生甚至愿意一个人捐款10万美元,聘请曾经担任纽约警察局副局长的资深华裔律师莫虎为梁彼得打官司。
莫虎15日表示,他接到这位华人的电子邮件时很感动,希望能推动华人民众一起来为梁彼得伸张正义。
这位90年代留学美国并已经工作的华人在邮件中表示,他对梁彼得被裁定有罪感到很愤怒,愿意在经济上支持梁彼得把官司打下去。莫虎还接到第二封电子邮件,是一个留学加拿大的中国人写的,对方表示自己在加拿大攻读法律并已执业当律师,愿意从专业等方面给予支持。
莫虎说,这个案子是中国人在美国要讨一个公道。我们来美国,要在这个社会上得到法律保护。自己也是一个移民,刚来美国时不懂英文,梁彼得也是新移民孩子,今天他被当做替罪羊,我们今天帮梁彼得,也是帮我们自己和后代。
他说:“梁彼得是穿着制服的警察,都受到不公平待遇,那么一般的华人就糟了。我是愿意帮他的,我在司法界有40年经验,我觉得有责任来帮助同胞。”
莫虎指出,很多警察在执勤时开枪打死人,但梁彼得是近年来第一个面对刑事指控并被裁定有罪的警察。而起诉他的检察官是布碌仑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检察官。作为华裔律师,莫虎认为自己代表梁彼得是妥当的。
梁彼得已经被裁定有罪,接下来如何翻案?莫虎表示,梁彼得首先要在30天内做一个很漂亮的动议,要求把陪审团的裁决推翻;第二,如果不能推翻判决,则争取把鲁莽过失杀人降低为刑事疏忽杀人,前者是C级重罪(felony),可判0到15年,后者是E级重罪,可判0到4年,最后判多长时间由法官决定,梁彼得可争取3年缓刑(probation),不要坐牢;第三,到州上诉庭上诉,要求推翻陪审团裁决。
莫虎分析了为什么梁彼得的行为不构成“鲁莽”:这个案件大部分是没有争议的,第一,梁彼得拿出枪来没有犯规;第二,粉红公寓楼是个危险的地方,很多案件发生在政府楼里;第三,楼梯里的灯坏了,到处黑灯瞎火,梁彼得左手拿着枪(梁是左撇子),右手拿着手电筒,他用肩膀推开了门,听到一个声音;第四,子弹先打到墙上,再弹到下面一层的葛利身上。“第一个4分钟,梁彼得不知道有人中枪,也不知道葛利是黑还是白,是猫还是狗,如果在这里停住,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莫虎说。
梁彼得在作证时表示,他的手指没有放在扳机上,而是放在边框上,听到声音后被惊动了,枪支意外走火。但检控官指梁彼得的手指是按在扳机上子弹才会射出,因此是“鲁莽”行为。莫虎认为,“即使他扣动了扳机,也没问题,因为他吓坏了,你怎么能说鲁莽呢?一个人紧张害怕时会导致意外发生,你可以批评梁彼得的个性不适合做警察,但那不是刑事罪。”
莫虎同时也承认翻案有技术上的困难。他指出,美国的司法制度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面对陪审团,如果你没有好好利用这个机会逼检察官拿出证据来,被12个陪审员一致裁定有罪,那么要翻案很困难,但也并非没有一点希望。
翻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莫虎分析指出,要把整个审判记录拿出来仔细分析,找出检控官有没有用不合理手段影响梁彼得获得公平审判的最基本权利,有没有用不合理手段来影响陪审团的逻辑。
这起事件,原本检方和辩方都一致同意是一起意外事故(accident),但检方在结案陈词时突然改变了说法,暗指梁彼得是有意开枪。莫虎指出,检控官说梁彼得听到有人的声音就开枪了,“如果梁彼得两个律师没有同时立刻跳起来反对,我会很意外,因为这明显是误导陪审团。”
检方让陪审团在法庭上试枪,莫虎也认为非常不妥。他指出,每个人扣动扳机所需的力量是不同的,而且陪审团不处在梁彼得当时所处的环境中,心境(state of mind)也不一样,因此陪审团是无资格试枪的。
阅读详情: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16/02/16/410803.html#ixzz40RvZ6AEo
纽约一个陪审团星期四晚间裁定,纽约美籍华裔警察梁彼得因枪杀一名未携带武器的非洲裔男子而犯有过失杀人罪。
梁彼得星期一在纽约最高法院出庭作证时说,2014年11月,他和搭档在纽约布鲁克林的一个大楼内巡逻时,里边漆黑一片,他因听到异常声音而紧张,无意中扣动扳机,子弹从墙壁反弹,击中了刚巧从楼梯下楼的28岁的非洲裔美国人格利,导致他死亡。
这项裁决宣布之际正值美国警察与黑人之间的关系处于紧张之际。密苏里州的迈克尔·布朗被警察枪杀等事件曾引发全美范围内的抗议。但是这些事件中的警察都没有被起诉或定罪。
华裔警察梁彼得的支持者认为,他被当成了全美反警暴力的替罪羊。梁彼得的辩护律师说,枪杀事件是个意外,不是犯罪。
但是,纽约的检察官说,梁彼得在例行巡逻时,把手放在扳机上,是鲁莽的行为,并且在发现有人被击中后没有及时抢救,犯了过失杀人罪。
梁彼得最高可能面临15年监禁。
纽约华裔梁警官被判误杀黑人有罪。这个判决于梁,于他家人,于在美华人都是一个灾难。从1882年《排华法案》到现在大学入学的种族配额,针对华人的歧视无处不在。当我们以华裔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收人自豪时,我们选择性遗忘了华人在政治上的侏儒地位。就在这个月,当两党总统候选人争先恐后地与黑人,拉丁裔套近乎时,有谁在乎过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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