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害儿童以用于乞讨的事情我就我知道的和大家说一下
在中国这是一个产业,我说了大家会不爱听。
但你想想:在闹市,人来人往的地方,一年到头有人占个位置乞讨,没有政府的支持,行吗?
产党的公安,城管,工商,税务,街道甚至卫生所,如果没有领导打招呼,根本不可能容许有人占那个地方。
行乞的地方都是做买卖的黄金地段。
实际上,人贩子也罢,残害儿童的罪犯也好,控制行乞的头目等等,没有谁不需要事先打通政府个个部门的。他们这些人获得的利润,大部分是要上交到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的手里。
实际上,他们是各地领导的私人三产。
要制止这种犯罪,在当前的中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