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留学生凌辱案卢正今日法庭认罪(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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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3月,轰动中美的洛杉矶小留学生凌辱案,经过一年的审理,最终签署了认罪协议书。翟云瑶,杨玉菡,张鑫磊分别被判13年,10年和6年。

      这个小留学生凌辱案发生在洛杉矶的罗兰岗区域,一个晚上12个小留学生聚集在公园里欧打一个女生,剪头发,香烟头烫乳头,拳打脚踢五个小时。受害人报警后,司法介入审理。逮捕三个年满十八岁的学生,另外三个未成年的不公开审理,其他6位在逃。去年12月在罗兰岗华人中学,又逮捕一个在逃学生卢正。一百万保释金,他接受庭外审理。

        今天是第四次审理,我早早赶到洛杉矶破蒙娜刑事法庭,5楼审判庭里坐满了人,但华人听证只有我和另一个记者,似乎其他的报社记者都把小留学生放弃了。我找不到位置,只好坐到最边上。卢正穿着绿色格子衬衫,黑色休闲裤,一双红色的运动鞋,高高个子戴着眼镜。很斯文的样子,很难想象他那天晚上动手打女生。

         律师是个黑皮肤,光头,外表非常强悍,还有一个小个子翻译,三个男人站在被告席上有点滑稽。今天他们进进出出,据我们经验,这是要签署庭外协议了。卢正的脸上没有一点紧张不安,一切都听从律师指点。他的同伴穿一身名牌,开一辆黑色奔驰箱形车载他而来。

        经过几次进出谈判,他们终于站到法官面前,律师拿出一张粉红色的纸,那就是法庭通用的协议书,法官问的问题,还是由翻译传达给卢正,显然他的英语不够用。法庭气氛温和。法官核实了认罪协议内容和卢正的名字,签字的真实性后宣布:

       7月12日将正式宣判。卢正犯下三项罪名:折磨罪,绑架罪,攻击罪。如果七月十二日他准时到庭认罪,就免除折磨罪,绑架罪两相罪名。只剩攻击罪,判三年徒刑。

       如果卢正7月12日不准时到庭,所有的罪名都将成立,将判终身监禁。

       我们问检察官,为啥他逃逸八个月,没有逃跑罪呢? 检察官没有起诉这条罪,因为美国有很严格的“逃跑”规格,被抓以后叫逃跑,搬家不算逃跑。

       7月12日审判之前,如果卢正没有任何新的意见,他将在那天宣判之后,被戴上手铐送去监狱服刑。

       离开法庭,联系上已被判刑的学生张鑫磊的父亲,他感到不平:”卢正当时参与动手打人,给被害人以身心伤害,只判三年。而张鑫磊 只是到现场陪同女友观望,却要判6年“。他为儿子感到不公。他说“我儿子什么也没做,只是帮女朋友开车司机而已……。而律师说是这案子绑在一起,我们害怕得罪律师,害怕法官,什么也不敢说。”他还说:“儿子现在很懂事,告诉我们,他会努力学习,会度过难关的。“

       从2月宣判以来,他们就没有再见到儿子,因为律师申请探监手续至今没有批准下来。他还透露,被害人刘怡然因此案拿到了绿卡,她的父亲在天津大爆炸中失去了工作,没有很好的经济条件供养女儿美国读书,他说:”“如果社会能让我们三家四家把刘怡然当女儿养,不犯罪,我想我们四家供她上完学,我愿意认她做女儿,只要她愿意,我会开心一辈子。”。

       张鑫磊的父亲说:“律师说这是花钱也买不到的人生阅历呀!我们花钱买到了!是祸是福,上天知道!”这一年里,他们飞来美国开庭,探视儿子,卖了一栋房子,花费了20万律师费,还有机票,住宿,几乎倾家荡产。精神压力,经济压力让他们无法正常生活。希望儿子能平安度过这四年。

        卢正也是跟随女朋友来到现场的,他参与动手打了那个女孩,事发之后,他搬家转学,没有被警察抓到。直到八个月后,他才逮捕归案,单独审理。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6/02/5255048.html

 

shamrock100 发表评论于
严惩一下是好的, 希望有阻遏作用。 至于有多残忍, 这种残忍事多了, 日本美国校园凌虐案都很多还有很多网络欺凌, 并非中国独有。 Tennage行动能力大增荷尔蒙旺盛, 如果没有正确引导会做出很多很过火的事情。
gp7 发表评论于
您好,请问能不能转载您的文章呢?
靈小抓 发表评论于
这种当爸的,本身就不是好东西,有其父必有其子。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法律给与他们惩罚,这是公正的。但法律惩罚有限度,不是要消灭他们。
受害人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才能修复心理伤害,更让人同情。
这场小留学生的故事是典型的两种制度的冲突所致。
真正的主犯,发起人,最残忍的三个人逃回中国,就没有罪了,这才是最不平的。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如果被打的是一美国人那捂毛们又该大批美国的民主了
溪边愚人 发表评论于
这些孩子已经被那个畸形的社会"教育"成不懂得最基本的人性了.而且到了美国居然还没学会这里是法治社会,悟性低得可怜.他们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但类似的行为在国内比比皆是.悲哉!

别的孩子怎样了不清楚,张鑫磊好像是学乖了,也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同时英语及其他方面都有突飞猛进的势头.怎么说呢,代价非常大,但我真的认为这一经历会使他达到他原先的生活轨迹永远达不到的高度.For someone, they can only learn the hard way.但他终于learn了,也算是变坏事为好事吧.这算不算立志故事,天晓得!

(想一想,张鑫磊在这里读了部分中学和大学,居然无法与律师交流,如果没有这个经历,你能指望他将来"成长"为什么呢?进了监狱后,半年内就可以独立与律师交流了,好像还在里面读了不少书.倒是其父没有真正悟出点有价值的东西.他父亲接受过不少采访,也是有变化,但未得真谛.)
linmi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elous' 的评论 : 有一个被害人好像是张的前女友,争风吃醋,在网上公开写:我不要的……侮辱他们,但被害人用的是语言,他们的反击是实际行动,超越法律了。
linmiu 发表评论于
张爸爸还不明白,因为他儿子是成人,法律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要求和标准当然不一样。
国内这种学生霸凌的事件很多,有的还录像放到网上,这么确实的罪证好像也没人管,因此这些孩子根本没觉得这是犯罪。
jelous 发表评论于
有什么样的仇恨呢,要打别人。
lian2015 发表评论于
该死的垃圾,判得太轻了,会遭到报应的
菊香书屋 发表评论于
这厮命好,没有赶上那批严打啊,这次只有3年,可能还是缓刑处理
isuiyi 发表评论于
这法律弹性太大了!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简宁宁' 的评论 : 接受批评。见到你真高兴!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一直深深感谢你,一个无私正义高尚的人。祝福!
gagaga 发表评论于
都是垃圾。。。
冷眼向洋看世界 发表评论于
文章里引用张鑫磊的父亲的话说:“律师说这是花钱也买不到的人生阅历呀!……孩子现在很阳光,没有对美国或任何人一点抱怨。”
我很好奇,如果他儿子是在中国犯了同样的罪而被判刑,他会不会换一副嘴脸,大喊“践踏人权”“侵犯自由”“司法不公”“政治黑暗”?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我也看到这篇报道了。把这件事变成了一个励志故事,真是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问好潇潇 :)
AtKL 发表评论于
打人还想要同情,有没有搞错?判得太轻了。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每个人在此案中的脚色不同,有人故意伤害他人,有人糊里糊涂陷入,有人被爱情绑架……,
但决不同情动手打人的人。
一个人流浪到淡水 发表评论于
同情张鑫磊,同情他父亲??小编黑白颠倒,指鹿为马。凌辱别人的人值得同情?这文章太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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