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姆·索恩绑票案 24

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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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史蒂夫的律师,理查德·霍特先生得知,警方在抵达当天便要审问史蒂夫,因此匆匆赶到悉尼中心警局重案组。刚好看到史蒂夫和两位警长,正气氛融洽地从审讯室里往外走。审讯已经结束,史蒂夫亲笔书写并签了字的供词,已经拿在了道尔警长的手中。(对不起,你晚了一步。呵呵)

 

见此情景,霍特先生不免有些沮丧。像史蒂夫这样的客户他遇到过太多了。过于自大,自信,往往低估了警察,低估了司法。祸从口出,无视律师的专业情操,,,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跟霍特先生打过招呼,道尔警长一边自我介绍,顺便提到刚才的审讯,没等律师,绝不是想趁机蒙混,而是经史蒂夫彻底同意的。谈完话后,还是史蒂夫要求的,不需要警察整理出口供来让他签字。他而是要自己,亲笔,把在谈话中交代的内容,手写一遍。是不是这样的,啊,史蒂夫?是,是,我当然是自愿的了。史蒂夫连连点头,表示确认。

 

等单独跟霍克律师谈的时候,史蒂夫把刚才审讯的内容简要地做了汇报。

 

刚才,史蒂夫向杰克和道尔警长基本承认了自己前前后后,从贪财,计划,蹲守,到实施绑架,电话索赎,直至抛尸,这一过程。没有提及销毁证据和出逃。对于他在骗得格雷姆上车之后,是如何控制住小格雷姆,并致其死亡的?史蒂夫给出的版本是:他并没有实施强制控制,那孩子老实着呢。他只是借口还有一家孩子要接,就把格雷姆带回到自己家中。进到车库里,让格雷姆下了车,才对他进行捆绑,堵嘴,把他扔进汽车后备箱。下午,等搬家的人都走了,再打开后备箱一看,那小孩已经没气儿了,死了。

 

当被问到格雷姆后脑上的击伤是怎么回事时,史蒂夫否认了是其所为。辩称那可能是小格雷姆在后备箱中乱撞,伤着头了。后备箱里,有备胎,工具什么的,谁知道他自己是怎么撞的。

 

可是,当他拿笔写下这一段的时候,史蒂夫修正了原先的版本,他是这么写的:当时把那孩子扔进了后备箱里,然后,随手一摔,把后备箱盖上。史蒂夫这是在暗示:有可能是他,在盖后备箱时,不小心,车后盖可能就砸到格雷姆脑袋上了。这样一来,小格雷姆之死,纯粹就是个意外。他并没有故意杀人。

 

 

上图为史蒂夫·布兰德利亲笔写下的证词。

 

另外一个细节,史蒂夫交代:他在带格雷姆回家的路上,中途停下车来去公共电话亭给巴希尔家打电话,在这段时间里,格雷姆是自己老老实实地呆在汽车里等他的。并没有跳车跑掉,高声呼救等过激行为。

 

史蒂夫于当天被控谋杀男童格雷姆。并被关进了悉尼重刑犯监狱——长湾监狱,条件比他在科伦坡时要好得多了。在长湾监狱里,史蒂夫通过跟重刑犯们的接触,认识到了一些关系到自己这个案子的关键点——三个他之前从未思考过的问题。他对此三个问题的全新理解,促使他决定翻供。把先前写给道尔警长的供词,全部推翻,重新再来。这一次,史蒂夫来硬的了,指责警察逼供。

家有幸福宝贝 发表评论于
必须表扬啊。然后捂脸问一句,还有第三更吗?哈哈。
每天都是好晴天 发表评论于
一天两集,博主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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