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开始我新的人生 续章:2016年
谢谢网上五湖四海的朋友们对我的支持。 一眨眼,已经过了半年了。在这半年中又发生了很多改变我人生的事情。 我想继续和大家分享。如果说,2015年是我人生旅程中最大的突变的话,那么2016年是我人生中第二大的突变。
首先,让我给大家概括一下为什么2015年是我人生的第一大突变呢?
1.我回国访问我患绝症的父亲使我顿时联想到我人生的短暂,我应该在我有限的时间内,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我的人生目标到底是什么? 我怎样才能真正地快乐,满足? 我未来的10年,20年,30年会是怎样?
2.我停止看电视。我开始看书。
3.我完成了我的历史项目,爱上了历史。
4.我成功驯服了我的小贵宾狗,杰克。
5.我写完了一篇35页长的自传博客。我并且先用英文写,然后再翻译成中文。我刊登在5个不同的网站上,得到一万以上的访问,和很多好的评语。我写这篇自传博客的目的就是启发所有和我一样的“无名小卒们”,抬起头,抱着希望,不管现在的日子有多么艰难,仍然能充实和快乐地过好每一天。
如果还没有看过我的《2015年-开始我新的人生>的朋友,可以先去看看我的前文,然后,再看我的2016年续章。这样也许会得到更多的启发。或者,等看完了我的续章后,觉得有趣,再去看我的前文也行。
好了,概括完了,我们就直奔正题吧。 在今年三月份时,我父亲去世了。其实,这并不是十分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因为,我父亲几年前就被医生诊断为慢性肾病,是一种绝症,是无法医治的。 靠每星期洗肾,也只能勉强继续维持几年的寿命。 我母亲立刻回国,给我父亲处理后事。 我父亲去世后,将会安排他海葬。 这是他生前的遗愿。 不开追悼会。因为我父亲是个孤老,没有任何朋友。在家中他是老大,他下面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但是,平时都不往来。我和我的两个叔叔只有在最近2-3年中,碰过几次面。 我和他的妹妹一次都没见过面。
我母亲将会回国三个月。 这是我从26岁开始,第一次离开我的母亲,独立生活。我有足够的钱买吃的,用的,还有一点积蓄紧急时候才用。获得自由的感觉真好。 我每天起床,我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不再需要获得任何人的许可。
当我母亲回国后,我计划把握这十年一次的机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整理和清洁屋子。 也许有的读者会好奇,为什么整理清洁屋子,我妈在的时候不能做,要等她不再的时候做呢? 道理是这样的。 我妈这个人,喜欢收集垃圾。平时,自己家里的垃圾从来都不舍得扔,还不断的去别人家里买二手的垃圾回来。包括二手的衣服,家具,厨房用品,和汽车。
所以,这20年来,我家里囤积了很多垃圾。 但是,我妈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她平时把厨房和客厅都整理的整整齐齐的,这样家里要是来客人,不会丢面子。但是,她把垃圾都堆积在地下室,车库,和后院的工具房里。简直就像个垃圾堆,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但是,她不单不舍得扔自己的垃圾,连我的垃圾,她也不让仍。包括:废纸,旧衣服,旧鞋,旧电器,等等。所以,平时我想整理都无法整理。 因为,这垃圾堆整理地再整齐,也还是垃圾堆啊,在根本上什么都没有改变。自从她回国后,我每星期扔出四个大垃圾袋的垃圾。我买来一整盒的垃圾袋,两个月间全部用完。一盒里有30个大垃圾袋。这还只是开始,我只扔了一成的垃圾,还有九成没扔呢。
当我垃圾扔的差不多后,我就开始拖地和擦灰了。我家里都是木头地板,没有地毯,所以不用吸尘器。都是拖地的。在这里,我必须坦白我并不全是为我自己拖地和擦灰。也不是为我妈。而主要是我家的小狗,杰克。杰克是一只快三岁半的小贵宾狗。网上说贵宾狗是这世上第二最聪明的狗种。 这让我十分怀疑。 因为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我家的小杰克就是这世上最笨的贵宾狗了。 因为每次当他无聊时,他就会在地上舔灰。 然后,过几个小时后,都吐出来。我每次都看到它吐出来的黄水中有几根头发和灰尘。然后,过一个星期后,它又忘了,又开始在地上舔灰,然后又吐。它永远都改不了这个怪毛病。 我实在拿它没办法。我只能每天花1-2个小时拖地,擦灰,尽量保持屋里干净,不让杰克有机可趁。一个星期后,我可以说我家是方圆10里内,最干净的家了。甚至像手术室一样干净了。 我这样勤劳的整理和清洁完全是出于我对杰克的爱。因为每次当我看到它呕吐时那难受,痛苦的样子时,我十分心疼。 所以,当我每次发懒不想整理清洁时,我的脑海中就浮现杰克呕吐的样子,我就是靠这个动力来每天打扫屋子的。
接着,我把家里很多用旧了的,早就该换的东西都换了。比如: 冲凉的帘子,澡缸的防滑橡皮垫子,电吹风,和枕头,等等。我必须表白我有个很恶心的毛病,就是我睡觉时会流口水。我天生就这样的。也许是遗传的吧,因为我父亲也会睡觉时流口水。这毛病是无法改变的。我经常早上起床时,发现枕头上有一小块我流口水的痕迹。 现在,想象用同一个枕头睡觉,睡了12年是什么样子。 本来的白色枕头,变成黄色的了。其实,我应该每年都换个新的枕头的。可是,我没有。 我平时做事就是个大老粗,从来不注意这些细节的。谢天谢地,我目前还是单身,一个人睡觉。所以,经过这些日子的清洁后,我好像一个瞎子,忽然重见光明一样。 我不想再继续在垃圾堆里生活了。 我想把我的生活环境尽量变得越整洁越好。我前天去店里,买了一个最大,最舒服的枕头回来。好高兴啊。
另外,我还开始每晚睡前冲凉。因为虽然买了一个新的枕头,但是我若是每天晚上不洗澡就睡觉的话,那么没几天,枕头又变成黄色的了(我的头发和皮肤都是油性的)。 我除了每天洗澡之外,我还每两个星期就去理发。我洗衣服也比我妈洗的干净。因为我每次洗之前都先在肥皂水里泡两个小时。所以,衣服洗的又干净,又香。我还每星期都洗车。 我不单单是洗车外面的,我还把车里的橡皮垫子也拿出来,用水冲干净了。后车门门缝里的泥垢,我都是用牙刷慢慢刷的。所以,当我忙完后,我可以自豪地说我的屋子和我的车是方圆十里内最干净的了。
除此自外,我每天遛狗两次。 平时是每天三次。但是,现在是六月份了。中午的温度十分炎热,我发现每次中午遛狗回来,小杰克都热得气喘吁吁的,好像是快中暑的样子。 所以,我现在只有在清晨和傍晚凉快的时候才去遛它。 每次遛狗回来后,我会细心地检查它的眼角有没有眼屎,耳朵里上有没有爬着虫子,刷牙,洗屁股,洗脚和刷毛。
最后,我现在开车时不再听音乐了。我开始“听书”了。因为我发现我很难专心坐着看书,因为我觉得十分枯燥乏味,而且无法集中思想。 但是,我在开车时能听故事。 这是一个“一心两用”再好不过的例子了。这样一来,我开车既不觉得乏味,我还能充分利用开车的时间 “听书”。我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已经听完了三本书了,<马力和我>,<侏罗纪公园>,<闪电>。 这本《闪电》的小说十分有趣。我在10年前就开始看了。可是10年后,我仍然没有看完。这本才400页的小说,我花了10年都无法看完,但是自从我听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把它看完了。
我常常听得十分入神,甚至连到达目的地时,也不想离开车子,还想继续听下去。 这是一本罕有的好书,是讲一个穿越时间的爱情故事。是美国作者Dean Koontz 早在1988年出版的。在拍摄巩俐的《古今大战秦俑情》电影之前就写好了。所以,他并不是抄袭中国电影和连续剧的。这本书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喜欢的十本书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