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权力必须尽到职责

不拘一格地讨论一些困扰中国或美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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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认为,公权力是损害民权的,要予以削弱而不能加强。

我则认为,公权力如果不受监督,确实有损害民权之险。
但是,公权力也是对民权的一种基本的保障。所以,在一些必要的方面,公权力不仅不能削弱,反而要加强。

首先,公权力可以保护我国公民免遭外敌入侵或欺负。

其次,公权力可以保护我国公民(以及在华旅行或定居的外国人)免遭国内的违法或犯罪分子的侵犯。

我感觉,在这第二个方面(保护民权的方面),我国的公权力还需要适当加强。

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警察不管夫妻之间的事情。这就导致很多恶霸式的丈夫非法欺压妻子,而妻子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因为警察不管。

有的恶霸丈夫,非法扣押妻子的身份证。按照现行法规,这种行为只能判处罚款不到200元(我在网上查的),然后“教育”一下丈夫。请问,这种恶霸丈夫,是“教育”能管用的吗?妻子身份证被非法扣押后,她们的人身自由就被剥夺了一大部分:不能去酒店住宿、不能去买飞机票或火车票、不能找工作、不能在银行开账户、不能申请手机号码、不能。。。

我感觉,这种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证的做法,可以视作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一半的人身自由”,其罪行严重程度达到“非法关押他人”的一半,应该授权警察更加严厉地处罚嫌疑人。应当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有义务强制恶霸归还当事人的身份证。

恶霸妻子非法扣押丈夫的身份证的行为,也应该同理对待。

其他人非法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的行为,也应该同理对待。

还有,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也要授权警察更严厉地管起来。不能因为他们是夫妻,一方就有权力体罚另一方。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暴力行为,也要授权警察更严厉地管起来。不能因为是父母,就有权力体罚子女。

 

Jianan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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