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北极村的诗意栖居者》

有时间看看书,打打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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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村的诗意栖居者
———我 看 迟 子 建


·夏维东·

 

  我第一次阅读迟子建纯属偶然。大概是九五年的冬天,我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家中文书店里翻书,在一大堆过期的杂志里我挑出了一小堆要买的杂志。其中有本九四年第五期的《小说家》,上面有迟子建的长篇小说《晨钟响彻黄昏》。孤陋寡闻的我是第一次读迟子建的小说,本来想翻翻就放下的,哪知道看了开头就放不下,于是一口气读了下去。

  其实《晨钟响彻黄昏》这个小说写得并不算好。小说采用了当时先锋作家们爱用的多重叙述,可惜在叙述语调上没能区分开来,只有第四章能看得出是一个孩子的自言自语,其他章节都“混为一谈”了:是作者在自说自话,为的是让文本看起来复杂多变一些(这是当年的时髦)。尽管小说在结构甚至情节的安排上也许是失败的,但依然不能掩盖作者叙事的激情和语言的诗性。正是这二者让我将这部小说一气读完并发表“预言”。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哥特式的爱情故事,爱情笼罩在死亡中,晨钟也许就是爱情,而黄昏是死亡吧。中文系老师宋加文正在写一篇叫做《迷途的汉语》的文章,写得不顺,个人生活仿佛就在迷途之中。和妻子离了婚,儿子也跟着前妻,孤家寡人的宋爱上了一个女扒手刘凤梨,宋嫌这个名字俗气,改叫她“菠萝”。菠萝活脱脱是个“富有中国特色”的吉普赛女郎,她让我想起梅里美笔下的卡门。菠萝的独特气质让宋为之着迷,菠萝也像卡门爱上何塞·利萨拉本戈亚那样爱上了宋,他们的爱情干柴烈火地燃烧着。在他们如胶似漆的时候,菠萝做了一个关于钟声的梦:“我在街上走着的时候,听见了天空传来的钟声。这时车不动了,所有的行人也都停住了脚步,我们都竖着耳朵听钟声,那钟声美极了,像音乐一样。钟声消逝的时候,无数花瓣从空中落下来,很清香的花瓣,像是莲花的花瓣,我正在捡花瓣,不防被人咬了耳朵。”菠萝用诗一样的语言叙述着她和宋的爱情美梦(菠萝上过大学,因被强奸怀孕辍学),“不防被人咬了耳朵”这句戏语,却成了一句谶语。有一次他们欢爱之后,菠萝说要给宋搞一块漂亮的“镶宝石的小坤表”,宋因她重操旧业给了她一耳光。菠萝恼怒地骂他“一贯酸溜溜的,成不了大器”,他们的裂痕也由此开始。他们争吵、互扇耳光的情景非常精彩,神似《卡门》中的描写。此后,菠萝消逝了。

  菠萝的失踪如同一个诅咒,死亡一个接一个地发生。死亡本身其实与菠萝无关,这也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作者非要置宋的学生刘天园和宋的儿子本本于死地的原因。当时的先锋作家们似乎都爱在死亡的阴影中品味深刻,不管合适不合适。刘天园是个同性恋,她为此自卑而自杀过一次;活下来后她试图让自己努力爱上一个男人,可她在赶赴这个男人的约会前,却遭到了邻居大胡子博士的强奸。这不是一般意义的强奸,因为在过程中刘曾有过迎合的举动,也许正因此,双重的屈辱感逼着她走上绝路。本本坠楼身亡则是个迷,尽管小说强烈暗示这个以猫为伴的孩子可能死于妈妈的男朋友之手,因为那个准继父不想有个“油瓶”的负担。刘天园和本本的故事如果单独成篇,有可能成为很好的作品,其中对于男女关系和物欲世界的描述,在十年后的今天看来,依然新鲜真切。但是这两起悲剧和全篇没有协调好,有点“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味道:为了呼应“黄昏”的意象吧?

  这篇不算成功的小说给我留下印象的唯一人物就是菠萝。这个像卡门的女人,这个像从童话中走来的女人,迟子建赋予这个女人以激情和诗性之美。梅里美太残酷了,他用了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故事;而迟子建留了个“且听下回分解”的悬念,菠萝在给宋的最后一封信里说,“我的离去不是诀别,而是远走高飞”。卡门是个传奇,菠萝则是个童话。

  我之所以用这么长的篇幅谈论这篇迟子建的非代表作,仅仅因为“自私”,因为这是我阅读的第一篇迟子建的作品。因为它,我决定“跟踪”迟子建。

  迟子建在《晨钟响彻黄昏》里数次有意无意地提到一个地方:漠河。并且借人物之口说:“漠河是个好地方”。漠河是中国最北的地方,神秘的北极光赋予这片冰雪之地先天性的童话色彩。这里是迟子建的故乡,她的生命和梦想都诞生于此。从她的作品可以看出来,漠河的北极村对于她的重要性相当于莫言的山东高密乡。不过她显然不像莫言那样“有组织、有预谋”地营造高密乡的文学王国,不少时候,故事地点并不在漠河或者北极村,而是某一个北方的乡村或城市。但无论故事发生的地名是什么,迟子建的小说里总有一种令人难忘的童话气息,温馨而又伤感。

  在短篇《逝川》里,迟子建居然创造了一种鱼:泪鱼。这个名字实在太有想象力了,逝川和泪鱼合在一起产生的意象之美令人不由自主想起久远的传说和童谣。小说里的年代不详,可以是过去,也可以是现在,甚至是未来,因为这是一首关于生命的歌。老妇人吉喜的坚强就像寒冬里的篝火,温暖着生命逝去的忧伤,这个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老人同时也是迎接新生命的使者。

  《原野上的羊群》同样是关于生命和爱,但是太悲伤了。当找到好人家的弟弟茁壮成长时,他的小姐姐却成了原野下的一缕孤魂。小说讲的是一个可怜的人家因无力抚养孩子,不得不把最小的孩子送给了“我们”。小姐姐直接出现在画面中只有一次,当“我”抱着小男孩走时,小姐姐挡着门口不让“我”出去,最后狠狠在“我”腿上咬了一口。后来,这个小姐姐出现在一位老人的转述中:“她想她的小弟弟,她喜欢她的小弟弟,可她小弟弟七个月时就让人抱走了。从那天起她就不跟爸妈说话,她也不吃饭,她就想要她的小弟弟。”这个六岁的小女孩死时“跟棵干草一样细”。在笔者个人的阅读史上,从来没有哪篇小说像《原野上的羊群》这样令我产生悲痛莫名的感觉。为写这篇评论,我重读了这篇小说,尽管有心理准备,还是难过得要命。这篇小说不仅含蓄深沉地写了姐弟之爱,还有母子和父子之爱。特别是父亲王吉成的形像非常新颖独特。他自尊,把孩子给了别人便觉得没脸再要求什么;他善良,看到自己的儿子和“我们”已经相处出感情,他便张不了口。为了看儿子,他化妆成一个陌生的牧羊人,给儿子做玩具,旁敲侧击地套问儿子在“我”家的生活细节;女儿死后,他带着全家离开了故土,除了避免睹物伤情外,还有不愿给“我们”增添精神负担。

  像王吉成和小姐姐这样的人在现实中大概是很难见到的,他们就像童话中的人物那样单纯,他们的爱与悲伤纯粹得如同闪电击中读者的心灵。

  单纯似乎一开始就是迟子建追求的目标。她早期的作品《北极村童话》卷首语就说:“假如没有真纯,就没有童年。假如没有童年,就不会有成熟丰满的今天。”“真纯”在迟子建那里,不仅仅是关乎内容,它还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她的处女作《沉睡的大固其固》一开头就说:“太阳像个玩累了的孩子,一屁股沉坐山下了。”这种“孩子气”的话多么清新动人啊,小说通篇都是童话的语言和景致。作者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刚刚二十出头,现在这个年纪的“新新代”一个个凶猛得像鳄鱼、世故得像商人,正因此,我更觉得迟子建那时的作品可爱、难得。

  在中国作家里,我很少看见像迟子建这样的“童话叙事者”,纯净得像没有受到污染的水。但单纯并不妨碍她抵达深刻,这一点在她后来的作品中表达得尤为明显,也许是“水滴石穿”的效应吧。顺便说一下,苏州女作家叶弥的新作《美哉!少年》也是一部漂亮的“童话小说”。我第一次看见有人完全从孩子的角度、用孩子的语言写以“文革”为背景的小说。我们熟悉的那种种“控诉与呼喊”的抒情方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孩子那双清澈的目光:他看见了被埋在人性深处的“善”。我不太清楚叶弥的创作有没有受到迟子建的影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近作和迟子建的作品都指向温情与善良的呼唤。

  《雾月牛栏》是迟子建的一个短篇,笔者以为这或许是中国当代文学中最出色的短篇之一,在短短的篇幅里,它游刃有余地表达了人性中善与恶的交锋。

  小说的叙述格调仍然像是一幅乡村水墨画,但语言的水面下暗潮汹涌。小说开头就告诉我们继父对继子感情深厚,比对亲生儿子还亲,在全村传为佳话。读者无法不好奇为什么继父对继子那么好?这个悬念通往小说的内核:继父的罪以及他的忏悔。继子宝坠本是个聪明灵俐的孩子,人见人爱。有天晚上他看见继父与母亲欢爱,还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觉得大人的姿势很好笑,并且笑出声来,让继父当场“泄气”。第二天,继父在牛栏里问孩子那天晚上看见了什么,孩子说他的喘息就像牛倒嚼的声音。恼羞成怒的继父一拳砸昏了孩子,他跟孩子的母亲说是孩子自己撞到牛栏上的。孩子醒来后,就傻了,再也不肯回家住,成天和牛呆在一起,晚上也睡在牛栏。愧疚让身强力壮的继父垮了,先是做不成男人,后来病入膏肓,撒手人寰。他临死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给宝坠盖房子。宝坠傻是傻,可他还是感觉到继父的爱,他在继父灵前的嚎哭让全村为之动容,只是没有人知道其中的故事罢了。唯一知道的人是继父,可他死了,死不瞑目。在某种意义上,继父的赎罪成功了,因为宝坠在他死后怀念他。可是他那一拳毁了宝坠一生却是再也难以改变的;他同时还毁了另外一个人:宝坠的母亲。这个不明真相的女人因为他对宝坠的好,以拒绝其他男人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激和忠贞,而她还依然年轻。尽管我们不能不为继父的赎罪方式感动,但理智地想一想,这个男人对继子的爱简直是出于自私:他不过是为了自己安心而已,临死都没有对自己的女人说明真相。他给所有的人都留下了一个美好的印象,包括被他打傻的那个可怜孩子。

  作者在此有意无意地触及到一个神学问题:人对良心的“忏悔”是可疑的,结果甚至是“不良”的。同样是东北作家的刁斗有个中篇叫《罪》,小说写的也是罪与赎罪,在赎罪的过程中,人们却又犯下更大的罪。《罪》里的那位父亲最后也是壮年时得病死了,死亡成了铸成大错者的唯一出路。这两起殊路同归的悲剧给那句著名格言“罪的工价便是死”作了“形而下”(“罪的工价便是死”原意关乎终极信仰,是“形而上”的)的注脚。个人的赎罪过程其实是对自己的一个拯救过程,动机虽好——至少说明了良知未泯,却注定不能最终完成,就像我们不能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升至空中一样。

  中篇《疯人院里的小磨盘》写了一个孩子的罪,那个叫小磨盘的孩子杀了自己的同学李亮。问题并不在杀人本身,因为小磨盘还不明白杀人的严重性,而是他强烈的报复心。他挨了打,心爱的铅笔被李亮扔进了粪池,于是他逮住机会将李亮推进粪池淹死。在小磨盘眼里,铅笔和李亮是等价的,既然铅笔掉进粪池找不到了,那么李亮淹死在粪池就是活该。小磨盘一直是个可爱的小孩,特别招人喜欢,疯子们喜欢他,不是疯子的大人们也都喜欢他。可因为一起突发事件,他心底的恶就像关不住的疯狗猛地窜了出来,于是这个孩子突然就成了一个杀人者。这样的结局虽然颇为出人意料,但这样安排并无任何不合理之处,相反,它具有深刻的真实性。其实,所有的犯罪个案都具有某种程度的偶然性,偶然性暗示着一个必然性:在某个瞬间,善与恶何者占上风?

  迟子建在表现了罪的同时,始终不忘记呼唤善,这是她的作品显得温情而忧伤的原因。《疯人院里的小磨盘》里,小磨盘杀了李亮后,作者马上表现了死者父母的善良,李亮的父亲居然反过来安慰小磨盘六神无主的母亲。这让我想起十二年前那起震惊全美和中国的“卢刚枪杀案”,死者之一的衣阿华大学副校长克莱莉的家人反过来安慰卢刚的亲人。现实中善是存在的,就像存在着恶一样。

  迟子建对温情的表达,赢得好评的同时也招致非议。《花城》编辑文能先生认为她的温情叙事遮蔽了世相的残酷,妨碍了对于人性之恶的更深层揭示。迟子建对此回应说,造成她作品的某种局限,原因不在温情本身,而是表达时力量不够所致。笔者赞同迟子建的看法,既然生活中善恶并存,那作家就有足够的理由和动机在小说中表现温情、呼唤善良。再说迟子建在作品中仍然表现了人性中恶的一面,只不过她的表达方式比较含蓄,不像余华在《活着》以前的作品中那样不遗余力,集中火力,“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余华的暴力叙事同样也招致非议,连香港的“先锋作家”西西都受不了,她在其编的一部八十年代大陆小说选的序言里直言“不赞成他细意经营残酷剧场……暴力不宜过份渲染;美感需要适度的距离”。更有读者直言余华“变态”。看起来,迟子建和早期的余华似乎是两极,但他们殊路同归,都在中国现代文学上留下了自己的记号。有意思的是,余华后来的作品,比如《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暴力的色彩明显减弱,显露出温情的一面。我在拙作《苦难背后的空白》里虽对这两部作品有所保留,但我并不认为其缺陷是因为他表现温情所致,而是福贵和许三观精神上可怕的空白。

  迟子建除了能写“童话小说”,她也能写“史诗小说”。长达七十万言的《伪满洲国》,气势恢弘、凝重,尽管小说具有宏阔的历史背景,但它不是历史小说,它关注的仍然是个人,是“小历史”,而不是“大历史”。土匪胡二、日本鬼子中村正保和坚强活着的老人王金堂都具有非常鲜明的个性,他们在绝境中的表现成为人性的某种矛盾的镜象:懦弱与刚强、脆弱与坚韧、自私与无私、善良与邪恶……迟子建在残酷的历史迷雾中,仍然执著地等待善与美的光辉。

  但善与美到底是什么呢?在特定的环境里,我们也许能够明白,更多的时候,善与美都很抽象。特别是在这个越来越物化的时代,美好的东西似乎只能存乎于想象之中,而不能真正地拥有。就像“芳草在沼泽中”(迟子建的中篇新作),寻找的过程就是迷失的过程。那位不像农妇的农妇说:“人活着其实就是因为有个形容不出来的内心生活,没有这个,生活就显得枯燥无味了。这个内心生活不是柴米油盐,不是通常我们看到的日子,但它是美好的。”,问题就在于“不是通常我们看到的日子”,我们不就生活在“日子”里吗?就像芳草长在沼泽中一样,而沼泽恰恰是埋葬芳草的地方。这是一种绝望的状态。

  但希望也由此而生,埋葬芳草的地方不正是新的芳草萌发的地方吗?我们仍然有歌唱的理由,哪怕调子有点忧伤。荷尔德林所谓“诗意的栖居者”就是指抵抗庸常现实的人,他们的心灵翱翔于物外。迟子建就是这样的栖居者:她在寒冷的北极营造着内心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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