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偷吃邻居家狗的不堪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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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则加州有位北京来的哥们把邻居家狗吃了的新闻,大家都骂这人无良,没心没肺,不可理谕。这倒让我想起一段幼时往事。

我的外公是37年的老干部,文革期间受迫害被下放到农村,以后又提拨到长兴县城一家农具仓库当管理员。这个仓库在农业局家属院内,在当地也算一个“大院”。我每年寒暑假都到那儿过,也经历了一些亊。

当地有吃狗的陋习。那时的狗都是那种管门的大黄狗,一身香香的肉不算,一张完整的狗皮能卖60块钱。想想当时大多数人月工资不到30块,所以偷狗的事很普遍。

我的小伙伴的爹,是个中学体育老师,也算是体面人,竟是个偷狗老手。他盯上了大院外有家人的大黄狗,骑车用根肉骨头把狗引入大院内的公厕内。这个公厕远离住宿区,相对偏僻,有一扇下面有很大缝的门。

狗被关进厕所后,就从门下伸出狗头试图钻出来。那老师就用铁鎯头砸狗头,狗被砸晕了,但没死。他用绳子把狗吊在厕所外墙上,开始活扒皮。他说活着狗皮好剥。真是是惨,狗痛极惨叫,狗鞭还勃起猛射,不知是精是尿。被剥光皮的狗还活着,不断地哀鸣,此情此景,不忍细述....

小伙伴也分了块狗肉给我。那时候的狗不如现在是种宠物,主要的目的是管门,所以品种是选择凶悍好养的。我有被狗咬过的历史,所以吃起狗肉来心安理得,现在想起来真是愧疚万分。

说起那个捕狗的老师,还真因为这个陋习倒上霉了.有家狗主找上了门,把他打断了腿,也算是个报应!

超级皮毛匠 发表评论于
加州吃狗那个是假新闻.
那上面的照片是一个韩裔杀人犯。
LemanRuss 发表评论于
不讨论吃狗肉是否对错,但是狗是别人的,别说偷来吃,就算是偷来自己养着玩,被原主打断腿只能是活该。

感谢长生天我生活在自由的得州,谁擅闯民宅偷我的狗就崩谁。
info2008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人太缺德了,
info2008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人太缺德了,
二胡一刀 发表评论于
加州吃狗那个是假新闻,你这个倒是真的。
Blue-Crab 发表评论于
不能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 那时能吃的东西太少了。 不用愧疚, 狗咬过你, 你也咬过狗, 没啥!
yuan222 发表评论于
那个体育老师太笨了,太残忍了。狗是铜头铁骨豆腐腰。
有人用灌凉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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