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越过整个 Trail 的最高关卡, 安德森关卡。
Anderson Pass 旁就是犹他州最高峰,Kings Peak。Kings Peak 海拔高度为 13,528 英尺, Anderson Pass 的海拔高度为 12,700 英尺。
去年我们经 Henry Fork 登顶了 Kings Peak,所以这次尽管路过山脚,也不准备去登顶了。
到了 Anderson Pass, 行程已过了一半,心情也放松了许多。刚开始时总是提心吊胆,担心由于一些人不可控的因素而走不完全程,留下遗憾,现在信心满满,觉得走完全程应没问题了。
这人为不可控因素有很多,如中途感冒,发烧,扭伤了筋骨,山洪暴发,暴风雪挡住了去路,被熊伤害,被熊吃掉了食物,找不到去路只得原路返回等等,等等,可能的意外事件实在是多得数不胜数。
一路上我一直提醒 Justin, “Dont do anything stupid”,比如走到悬崖边张望,鞋带松了还上下坡,为了好玩在松动的石块上跳跃,等等,等等,在荒山野外一旦出事是没有补救药也无后悔药吃的
而 Justin 也很听话,从不做一些不 Make Sense 的危险动作,有时听我啰嗦得繁了,会回我一句:“I am not so stupid, OK? ”
感觉 Justin 今年同去年的变化很大,去年走 93 英里山路时感觉他还是个童孩,而今年感觉他的稚气正慢慢退去,有了少年的坚持,固执,主见与能干。比如我叫他带 Hiking Pole, 他就是不要带,比如说这次找不到路时,他还会帮我出主意找路,比如这次露营搭帐篷时,他会帮忙搭,搭好后我只要把垫子,睡袋,衣服等等东西一鼓隆冬地往帐篷内一扔,他就会在帐篷里把东西都整理好,不一会功夫就变出了一张躺下就可睡的床,床脚叠着整整齐齐的衣服,床头有条理地放着水,防熊喷雾器,手机,GPS,地图,头顶灯等等。而我这时就去打水煮晚餐,后来这都变成了默契。这使我觉得有人分担省了许多的时间与力气,带来了许多宽慰与温馨,儿子终于慢慢长大了。
但有些地方我还是教育了他,如他死也不要带 Hiking Pole。这次走到后来几天,他的脚关节到下午时分就会痛,而去年走更长的山路也不会痛,这是因为去年他用了 Hiking Pole。Hiking Pole 不旦可分担重量,更重要的是可平衡身体的晃动,这对脚关节非常有帮助,尤其是长途徒步,几天之后效果非常明显。
有时我只得同他分享我的 Hiking Pole,他一条我一条,但他很倔,死不承认不带 Hiking Pole 是个失策,用了一会总要还我,弄得我很恼火。
今天要穿越此行程的最高点,Anderson Pass
第五个五角星处将是今晚的野营地
在晨光中向 Anderson Pass 进发
爬到一半的 Anderson Pass
野花开得正艳。每次看到这样迎风怒放的野花,心头总会涌上些感触。。。。。。
无论狂风暴雨,寒冷酷热,也无论贫瘠苦旱,冷落遗弃,它们都一样展现出迷人的笑颜,以自已纯洁灿烂,点缀着这个世界。
快爬到关卡顶了
怀中的儿子
终于爬上了 Anderson Pass, 抱儿入怀。
站在 Anderson Pass 眺望 Kings Peak, 前面那高点就是犹他的最高峰, Kings Peak。
过了 Anderson Pass 后一路下山,乱石丛中也有块块绿州
已快下到谷底了
在谷底 Trail 交叉处小息的 Justin
Justin 把所有的零食拿出来清点,看看怎么均匀地分配给后几天的行程。
到此已走了过半路程了,满打满算才用了三天半时间,照这样下去,六天多点就可走完,用不了原计划的九天,所以食物要重新计划重新分配一下。儿子象个小管家,还建议:“We can plan better next time”,我怎么听起来好象是在责备我呢。
下午大半天都在这样的峡谷中转来兜去
刚才在关卡处,也许是给冷风吹的,一路走下来头与喉咙越来越痛,这不是个好现象,以我大半生丰富的经验,我是在得病的边缘,往前稍严重点就病了,往后一点可自动快速恢复。
如得病在这荒山野外如何了得,我马上采取了措施,第一是隔离,叫儿子不要与我同喝一瓶水了,第二是自我补救,找东西来包住我的头防风,为了效果,形象就不重要了,把毛巾放在头顶再戴上帽保温,效果很好但形象就成了鬼子进树样。
更重要的是放缓呼吸,屏气凝神守丹田,舌顶上齿跟,双手握拳,中指顶住掌心,身体成封闭系统,让气在身内循环,并把袖管拉长盖住双拳防风,这样走了一会后,只觉一股真气在身内积聚流淌,身体发热背脊微出汗,浑身舒坦,感觉有股阴冷的有毒病气正从全身每个毛孔丝丝缓缓地排出,不一会,那种得病的不舒服的阴冷感觉全没了,留下来的只有正常又熟悉的疲劳,这是我喜欢的感觉。
我想把这身体的自我调节技术传授给 Justin, 但话到嘴边想想还是算了,现在同他说等同于鸡与鸭讲,今后有机会再说吧。
路边小息吃零食的 Justin。
Justin 的身上已被蚊子叮了十几个大包了,他一直数着。就是在这样的干澡地,蚊子也是无处不在
在这样的树林里蚊子也不少,而且奇怪的是,干地里的蚊子专隔衣叮,湿地里的蚊子专叮裸露的皮肤,而树林中的蚊子无论是隔衣还是裸露的皮肤,什么都叮。
什么德性!
行进中的 Justin
比原计划走得快,食物又有点多,那就不用急于赶路,也不用刻意节省粮食了,到溪河边坐下来好好撮一顿,泡杯清茶解解乏,然后再赶路。
吃完了过河
我们就是在这样无路的荒山野岭里穿越
走累了到处是我家是我床,但一定得安家在水边。水是生命之源啊。
还有就是厨房得按在卧室远处,否则半夜睡梦中很可能会有熊客来拜访。
我也是够小气的,连点食物也不给熊吃,每天自己吃完后非得挂起来,然后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