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国:媒体的选择性义愤填膺何时休?

打印 被阅读次数

8月11日湖北当阳马店矸石发电公司热电项目在建调试过程中,高压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中控室与破裂管道间只隔了层玻璃而不是砌墙,无法阻挡高压蒸汽,令中控室内22人死亡。事故电厂有两台12.5MW小型机组共25MW装机容量。很明显,只要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操作,这类事故本来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奇怪的是,那么多天过去了,怎么感觉多数媒体与微博上的“公知”对此事故出奇地冷静,要么不予反应,要么反应时淡化责任方? 

 


当阳马店矸石电厂爆炸案第二天,8月12日,因邯郸市供电公司管辖的辛肖线220千伏上跨京广高铁电力线脱落,造成由北京西开往深圳北站的G79等次高铁停驶两小时。微博上刚爆出这一消息,各路媒体便立即跟进,将矛头对准了责任方“长期忽视消费者权益的垄断的铁路经营者”,高铁与铁总再次身陷“人人喊打”的舆论局面。 

 


 

 


只因高铁(且为非铁路部门因素造成)延误两个钟头,各路社交媒体就义愤填膺,纷纷予以谴责抨击,可是,同时发生的夺去二十多条人命的大事故却没有引起他们的关注,这是为什么?我个人近些年有一个感觉,也许因为事故的责任方当阳马店矸石发电公司并不是国企,而是一家私营企业。事故责任方若是国企,媒体与公知就会上纲上线万炮齐轰,若是是私企,就心平气和大事化小——这种选择性的义愤填膺,早已成为中国舆论界的铁律了。 

 


国企不用说重大事故了,就是鸡毛蒜皮也会被小题大做。前不久,因为卖三四十块钱的盒饭,高铁就被各路媒体一拥而上围殴了一通。经常因鸡毛蒜皮被媒体围殴的也不止高铁。 

 


2015年1月,葛洲坝船闸管理方依照每六年更换一次船闸闸门底部橡胶止水(相当于水龙头的垫圈)的规定与惯例,如期执行该操作。操作中发现橡胶止水有贯穿性裂缝,这本来是正常现象,可是,一些媒体却如临大敌,将其报道为“船闸出现贯穿性裂缝”,进而升级为“葛洲坝出现贯穿性裂缝”,有的甚至干脆称“三峡大坝出现贯穿性裂缝”。一时间人心惶惶。 

 


再如中石化总部大楼大堂安装了一部大型吊灯,价格是一百五十万元(包含安装维护费用),一些媒体却不经核实称花费了一千二百万元,中石化顿时因“天价吊灯”沦为千夫所指。 

 


媒体一面对国企的盒饭、橡胶垫圈、吊灯极其敏感,将其制造为新闻热点,一面却对某些无良私企致大量人员伤亡的事故无动于衷。一冷一热,双重标准,如此反差,你们说岂不怪哉? 

 


致97人死亡的14年昆山大爆炸,致165人死亡的15年天津港大爆炸天津港大爆炸,致77人死亡的15年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滑坡事件,致121人死亡的13年吉林德惠大火灾,致38人死亡的15年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三里河村火灾,其责任方分别是台资企业中荣、私企瑞海国际物流公司、私企深圳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私企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私企康乐园老年公寓,危害如此之大,且都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甚至建设)问题,可是,现在还有几个人记得这些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名字?媒体对它们为何不穷追猛打?这些事故若是发生在国企,媒体的态度会是怎样的呢? 

 


2014年中石油大连公司石油管道发生火灾,一开始各路媒体气势汹汹,欲一如既往对中石油大张挞伐,不料很快传来消息事故是因为私企大连岳林建筑公司违规施工,将地下油管钻通,致原油泄漏才引发火灾的。一见如此,媒体的怒火便悄然退去了。 

 


天津港爆炸后,不少媒体纷纷把矛头对准了央企中化集团。事实很快显示与中化集团无关,纯属瑞海国际物流公司自己的责任。大家可能还记得,一旦不能把责任推到国企头上,一些媒体就尽可能把责任推到“权力”头上,炒作什么瑞海物流背后的“黑手”,甚至还有造谣的,最后也不了了之。从事高危物品存储物流的无良私企为了赚钱,置安全于不顾违规违法操作,如此突出与明显的事实,一些媒体却从始至终都竭力避免从这一面进行报道评论。 

 


除此之外,天津港爆炸案中,大量媒体还把矛头指向了交委会、安监局、海关以及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称它们的监管不力对爆炸负有责任。 

 


这当然是有道理。 

 


可是,监管部门的责任难道可以抵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吗?光指责监管部门失职(在多大程度上失职另论)却不指责直接责任方违法犯罪,这公平吗?有意思的是,像许多网友发现的一样,同样还是这些媒体,在爆炸前总是鼓吹行政部门的手越短越好,不要干预,要减少审批,要让企业自己决定自己干什么,可是等发生了爆炸,他们又把主要矛头对准了相关部门,指责他们监管不力。到底是要“看得见的手”还是“看不见的手”呢? 

 


一位网友调侃得好:“现在一个企业出了事故,判断其是国企还是私企的办法非常简单:铺天盖地报道痛骂的就是国企,一声不吭或很快没声音了的就是私企。” 

 

 

 



 

 


在现在的一些舆论眼里,国企本身就是“原罪”。国企出了事故,舆论就说这是国企体制造成的,是垄断造成的,只有将国企私有化,才能杜绝事故发生。可是,私企——且不谈私企在重大事故方面不论在比率上还是危害程度上都要远高于国企——出了事故,媒体却从来没有因此而说“私企”有原罪的,从来没有要求对涉事私企实行国有化的。 

 


问题还不仅仅停留在选择性的义愤填膺上,甚而至于,舆论常常张冠李戴,把私企或非国企发生的问题按到国企头上,然后大张挞伐,让国企替私企背锅。 

 


前几年,舆论一直指责国企高管收入过高,(其实,国企高管收入过高是一个伪命题,见笔者观察者网专稿《国企老总和员工到底平均拿多少钱》),这一话题成为舆论热点的重要一个环节是2008年平安保险总裁马明哲年薪过6000万一案,当时舆论纷纷借此指责国企高管收入过高、加大贫富分化。很遗憾,多数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平安保险并不是国企,既不归国资委管,也不归财政部管,而是一家货真价实的股份制私营企业。要对平安马明哲案进行评判的话,似乎只能说这表明了某些私营企业管理层缺乏监管与制衡以至于收入与业绩滑坡(这种案例在华尔街多的是)。 

 


再如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的主角之一三鹿集团,世人都认为这是一家国企,不少媒体进一步以此为证来批评国企跟其它无良私企一样,照样会为了利润而枉顾人命。其实,三鹿并不是国企。确实,当初三鹿曾经是一家集体所有制的国企,但是,它早就在上一轮国企改制大潮中进行了改制,三鹿的所有股份都被管理层通过所谓的职工持股而掌控,事实上已经由国企变为一家私企。2008年案发时三鹿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已经66岁了,大家都知道,国企高管有明确的退休规定,央企高管尽管退休晚一些,但是也只能到63岁(个别特例除外),哪有低级别地方国企管理层都66岁了还不退休的道理?《重庆青年报》曾报道,田文华没有退休是因为正在准备让女婿接她的班,能让女婿接班的企业怎么可能是国企呢?尽管河北省政府曾明确澄清三鹿并不是国企,跟政府没有关系,但是舆论在报道中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一点,以至于一直让“国企”为此而蒙受了不白之冤。 

 


这些黑锅,不能再让国企来背了。 

 


也不知道图的什么,一些媒体与公知对这些为了一己之私无所忌惮不惜违法违规直至酿成重大事故的私企呵护备至,这不光是对国企的不公平,同样也是对那些心存忌惮合法规范经营的私企的不公平。私企跟私企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低头干活凭自己本事与汗水勤劳致富,有的只想着不劳而获化公为私抢劫致富;有的扎扎实实干实业,有的企图靠投机一步登天空手套白狼;有的倾力于抓技术抓质量,有的专注于偷工减料坑蒙拐骗;有的不会为了利润而漠视人命,有的眼里只有钱哪管他人的生命安全。国内舆论界古怪的地方就在于,许多媒体所关心的那些“私企”,大都属于后一类。对罪犯的眷顾与宽纵,其实正是对守法公民的侵害。 

 


华为等私企面对的国内舆论环境,现在的确是好转了不少,对比四年前,美国政府借口安全原因对华为中兴大加刁难的时候,国内有多少媒体站在他们一边了?三一受到更美国严重的刁难的时候,不肯逆来顺受,起诉美国政府,这时候国内广大媒体竟然站在美国一面对三一进行了各种嘲笑挖苦。2015年,三一诉美国政府获胜诉了,也不知道那些媒体当中有几家进行反思的?今年,美国政府借口伊朗事项欲对中兴实行严厉的出口制裁,不少中国媒体有说中兴活该的,有说中兴这次在劫难逃了,可惜的是,美国政府没给这些媒体面子,制裁最后取消了。 

 


最有趣的是,中国的许多媒体口头上、原则上标榜支持私企,可是实际操作中却都在鼓吹支持令私企陷入困境(也是让整体经济陷入困境)的政策。比如,近年来,媒体一直抱怨企业融资成本高,私企承受不了,可是,政府要降息降准——这是降低融资成本的首选之路——了,同样一批媒体却又坚决反对,说降息降准就是乱放水不可取。再如,现在经济一路下滑,民间投资即私企投资增速更是下跌严重,媒体纷纷抱怨私企生存困难,可是,政府欲出台稳增长政策了——增速不止跌回升、盈利前景不好转、私企投资就不可能回升,媒体却又强烈反对,说这种做法是“短期有利长期不利”。其实,长期有利就是由短期有利支撑与构建起来的,没有短期何来长期?借口长期而否定短期的结果就是任由经济陷入危机,将包括私企在内的广大企业逼上绝路。 

 


这到底是爱私企还是坑私企? 

 


临了,笔者还要强调一下发生爆炸的这家私营电厂两台机组合在一起装机容量只有区区25MW,还打着环保幌子(说是只烧煤矸石结果却改为烧优质煤)骗政府补贴。什么是僵尸企业,什么是落后产能过剩产能?这就是。现在正规电厂要上马,单台机组的装机容量不许低于600MW的,大都是上1000MW的,马店电厂与之相差48—100倍。现在一提到过剩产能僵尸企业,舆论常常就怪到大型现代化企业尤其是国企头上,其实,这些低于正常技术与环保要求且经常违规违法的小企业,才是真正需要被淘汰、被处置的。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