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她还算清醒,记得给扭在一起的麻花拍了照,省得麻花中的一个抵赖。
没错儿,她此次来,是取证据的。哈哈,取老公背叛自己的证据。
女人的衣服扔了一地,靠近门口的地方,是女人的粉色的蕾丝胸衣。
粉色?婉怡皱皱眉,她这一辈子永远不会穿粉色胸衣的。
屋子里传来呻吟声,喘息声。
正是敲锣打鼓捉奸捉双的伟大时刻!可是婉怡捂住了耳朵,不想再听下去了,或者她已经听不下去了。
一般的女人当然会冲进去的,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奸夫淫妇面前!看着他们胡乱地裹起遮羞布,看着他们惊愕不已,狼狈不堪…
只要她邱婉怡冲进去,哈哈哈!她就是个高高在上的胜利者!
可是,她的双腿象灌了铅,动不了了,自尊心提醒她,跟任何女人厮打,她都不屑,真的不屑,绝不是她胆小。
她堂堂一个市长的女儿,从小大大,骨子里就有一种优越感,她怎么可能丢得起这人?她真的不屑!即使搧耳光,也只能搧在自己丈夫的脸上。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男人管不住自己。再说,男人管不住自己,有一二三四五个女人的,她能搧得过来么?
就算她进去捉奸,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他们面前,她就是胜利者吗?作为妻子,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在床上,她已经败了!一败涂地!
郑仲群跪在她面前求她原谅又能怎么样?他做过的事,肮脏的一塌糊涂,能洗得净吗?即使许多年后,她的丈夫和别的女人赤身裸体抱在一起的场面还是她心头的梦魇和魔鬼,是她的恨和她的怨,是她今世的痛苦和下一辈子的不甘心。
她以前认识一个事业上很成功的女人阿珍,阿珍老公在国内有外遇,小三小四小五的,阿珍没有搧老公耳光,阿珍去跟丈夫的每个情人都去求情,求情人们放过她的老公,因为她和她的三个孩子需要他;可是,阿珍换来什么了呢?嘲笑!人家嘲笑她没有魅力,连自己的老公也吸引不住。阿珍是悲哀的,阿珍不知道,她的老公已经不属于她了,他和不同的女人联袂背叛了她,再齐来践踏她的尊严,把她踩在脚下。阿珍以泪洗面了数日,决定忘掉那男人,阿珍最后的结论是: 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儿;自己对自己的好,是别的女人拿不走的。
婉怡把这件事泪汪汪地给郑仲群讲完了,然后说,“你要是出了这样的事,我肯定扭头走开!”
郑仲群笑着说,“我不信,你就这么不爱我,不把我从别的女人手里抢回来?”
她半笑着说,“我爱你,可我更爱自己的尊严;我不会求你,我也不会求她!”
有人往往会忽略掉自己的尊严,可是尊严在婉怡心里,时时刻刻神圣不可侵犯。
她不相信一个人可以这样背叛和欺负另外一个人,于是,她心里那道承重墙倒了,这是她的爱情的墙,曾经美丽的,鲜花竟放,绿草如茵的墙,在她心里独一无二的墙,支撑她骨架的墙。
那些不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的海誓山盟呢?都藏到哪里去了?
她的身体其实在自己心里已经倒了下去,只不过攀住了门框,任由身心在那里颤抖着,滴着血,血再把她淹没,蒙住了她的双眼。
有人说,宁可原谅身体上的背叛,不能原谅精神上的背叛;因为心在你身边总比身体在你身边,心在另一处好一些。她不能同意这样的说法,她不能原谅任何背叛。她本来生活中就有洁癖,在性方面就更有洁癖。在她看来,任何背叛都不能给予借口,因为爱和性,都是那么的pure(纯洁),那么地不希望沾染灰尘。
其实她来以前已经决定,如果薇儿的话是真的,她不能原谅郑仲群。她这次来,只是不想冤枉他。
其实她来只是来做一道证明题,她证明对了。
她咬着牙忍受着委屈和屈辱,把地上的衣物也拍了照片。地上还有郑仲群的上衣,桌上还有一张昔日的全家福,他总不能否认吧?照片里她,郑仲群和他们的女儿真真,曾经幸福的一家,现在也不过是一种摆设,不过是现世的嘲讽。
邱婉怡把轻飘飘的身子扑进了电梯,跌跌撞撞地出了公寓楼。这一幕在她跟踪他们到餐馆时她是能想象到的,可是她为什么偏要来证明自己是对的?偏要来讨这样一个证据,把自己全身心剖开了,鲜血淋漓?
她真傻,她真的很傻,她从头到脚都傻透了。明知道会被击溃,偏要跑来讨受伤。
天上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毛毛雨,不温不火地迎面只给她一些潮湿感。也许她来以前就已经下了,只不过她太专注于他们两个,竟然不知道下雨了。
老天呀!你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把我浇得麻木,把我浇得人事不省?让我从此不知道什么是痛,什么是伤心,什么又是残忍?
天哪,人为什么要长一颗心?人要没有心做个行尸走肉不知痛不知苦该多好!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雨中奔跑,想起初到美国读书的岁月,那时候两个人白天都在读书,夜间拼命地赶作业,两腚朝天,忙完了一天到了晚上躺在床上连拉拉对方手的气力都没有,就象农夫农妇干了一天体力活,吃得香睡得也快,连做爱也成了奢侈。第二天清晨起来又互相嘲笑睡得象死猪,连那欲望也没有了。可是,那时,日子不富裕,为了一家的前程而并肩奋斗,多么幸福啊!现在工作就绪,美国梦实现,偏偏如今戏散了,人尽了,只问世间:情为何物?
好累,好苦,心里好委屈。
上海的街景还是那么美,透着现代气息,还是那样灯火辉煌,还是高楼大厦林立,可是她已经不再是她了,她是一个被丈夫背叛了的人,被遗弃了的人;她不再自尊,不再骄傲,也不再幸福。
以前的邱婉怡,死了,不声不响地死了。
秀发在雨中气愤中已经纷乱不堪,她像个疯子在奔跑。一定有人要把她送到疯人院的吧?
想到了真真,她哭了起来。她的家,自从有了真真,已经不再是她和郑仲群的,是他们和真真三个人的。真真是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有了这样一个爸爸,真真也好可怜。
想到了父母,她又哭得更厉害些。父母就在不远处的楼房里住着,只要她一个电话,爸爸的小车就会来接她,她就会钻进父母的怀里,想哭想闹,由她折腾。可是,她还是小时候要糖爱撒娇的那个小女孩么?不是了,她已经长大了,长得太大了,她的怀里,已经有了撒娇的真真;父母已年迈,她要反过来照顾他们了,怎么还要他们来替她操心?替她伤心欲绝?
要是能变回小女孩该有多好!重新活一回,重新选择一回,选一个能和自己一起年轻,一起变老的伴侣,或者干脆不结婚了,就自己,活得潇潇洒洒。
她就这样一面哭,一面漫无目的地跑着。她虽然累,但是两只脚却疯了一样地交替着停不下来。
不能停下来,只怕是停下来,她会昏过去的,因为她真的象行尸走肉。
婉怡跑了好久,才发现自己跑到了黄浦江边,这是她曾经和郑仲群无数次约会谈爱情畅谈理想的地方。她本来已恨透了郑仲群,可是记忆偏象一把无刃剑,竟然把她骗到了这里,让她面对,让她狼狈。
婉怡继续漫无目的地奔跑着,身体象一根鸿毛。
脚下突然冰凉了起来。
原来她已经站在了黄浦江里。
身子变得沉了起来,是衣服吮吸了水的缘故,也是心里丧失了活的斗志,一丝一丝往下坠的缘故。
黑暗中她对自己冷笑道,难道爱情繁茂于这里,又要埋葬在这里?
突然,她想,她,只要向前迈进几步,水没过头,两眼一闭,邱婉怡的前世今生就阖上了。
象合上了一本书一样,一切就都结束了,一切的烦恼就都没有了,哈哈,哈哈…她歇斯底里地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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