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第2章是围绕着“对父神的爱”这个主题(2:5,15)来展开的。对父神的爱,用另一个方式来表达,就是住在父神里面(2:23-25)。约翰从两个方面来体现对父神的爱,一个是遵守主道(2:1-17),另一个就是认耶稣是基督(2:18-27)。当我们遵守主道的时候,爱神的心就得以完全;当我们认耶稣是基督的时候,我们就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因为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这两个方面可以说是整卷书信的要旨。《约翰一书》的写作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藉着为耶稣基督作见证,使得信徒与父神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1:1-4)。那么如何才算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呢?约翰提出两个重点,都是与耶稣基督分不开的。一方面,我们要遵行主的诫命,另一方面,我们要承认耶稣是基督;前者是信仰的行动,后者是信仰的认信。两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如果光是承认耶稣是基督,但却不遵行主旨,不彼此相爱,这样不算是与父相交;如果光是遵行主旨,好善乐施,但是却不承认耶稣是基督,这样也不算是与耶稣基督相交。唯有两方面都做到了,爱神的心才是完全,才算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在继续往后看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两条主线一直贯穿整卷书信的始末。
在讲到要遵行主旨的时候,自然就离不开“爱”这个大诫命。当然,“爱”也是最容易被人误用的。谁都可以说自己有爱,谁都会否认自己没有爱。我们多多少少都会爱一些人或事,例如我们会爱可爱的人,爱帮助我们的人;我们也会爱工作,爱旅游,爱大自然,等等。所以,约翰对“爱”又进行了细分,就是要爱什么,不能爱什么。要爱的是人(2:7-11),不能爱的是世界和世界上的事(2:15-17)。约翰明确指出,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2:15)。那么什么叫做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呢?难道是说花草树木我们都不能爱了吗?难道对美丽的大自然我们也不能抒发热爱的情感了吗?难道对世界上的一些美好事物我们都不能爱了吗?其实,约翰所指的世界上的事,重点不是在于世界中的那些存在物本身,而是指我们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2:16)。这些情欲与世界的大多数事物无关,乃是存在于人的心里,是人自身心里的问题。所以这里的关键不是指世界中一些事物有好与坏之分(当然在世界中的确也会存在很多不合神心意的事情,但不是这里所要针对的问题),而是指我们的心究竟是如何去看待这些事情的。例如大部分工作本无好坏之分,可是当我们带着一个感恩、为主作见证的心去做的时候,我们的心态是对的,是荣神益人的;可是当我们是带着为金钱的贪婪、对名誉和地位的追逐去做的时候,我们的心就出了问题,心思意念已经被这些事物所俘获,不再去思念神的事,不再去遵行神的旨意了。
所以,这里讲到我们要有爱,并且指出爱的两方面注意事项,一个是爱的对象,一个是爱的动机。爱的对象指的是我们要爱人。这不是说除了人以外,其余的一花一草都不值得我们去爱,甚至可以任意破坏,而是说我们要知道自己应该对人倾注极大的热情,因为这是神看为宝贵,宁愿舍弃祂独生爱子耶稣基督流血舍身来重价买赎的;另一方面,爱的动机不能是出于任何的恶欲,乃是出于体贴神的心意,出于对神的爱。这也是给我们的提醒。看看我们的爱的热情是放在哪些方面?是放在自己喜爱的事情上面,还是放在神所喜爱的人上面?是放在完成事工上面,还是放在建造人的生命上面?是出于爱神的动机,还是出于为自己的私利着想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