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残忍的华美大戏--读莫言小说《檀香刑》

像浇灌植物一样浇灌自我,使之不易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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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残忍的华美大戏

--读莫言小说《檀香刑》

 

                                 (瑞典)茉莉

 

死刑和酷刑,一直是国际人权组织关注的范畴。因此,尽管中国作家莫言告诫说:“过于优雅的女士”请不要读他的《檀香刑》,我这不够优雅的女士,还是硬着头皮把这本书读完了。

 

读后的感受是毛骨悚然和恶心,也许这正是莫言所要达到的震撼效果。然而,我的震撼不仅来自书中描写的酷刑本身,更令我震惊的,是像莫言一类的中国作家在道德上沦落的程度:他们弃置丰富的现实题材,漠视文学的人文关怀,而去追随中国乡村仇恨传统与历史暴力叙说,迎合当前排外的民族主义,拿人性残忍当有趣。

 

宣称大撤退,讴歌义和团

 

小说《檀香刑》的故事情节是: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猫腔戏班的班主孙丙的妻子被洋人侮辱,遭遇灭门惨祸。孙丙借助义和团的力量反抗洋人。孙丙有个美丽的女儿叫眉娘,是县令钱丁的情人。在袁世凯的压力下,钱丁被迫将孙丙关入大牢,并给他施以一种新发明的残酷死刑---檀香刑。小说以主人公眉娘为中心,围绕在她身边的三个男人,讲述了“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一场可歌可泣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

 

这是一曲讴歌义和团的华美大戏。书写义和团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在现代化的今天,著名作家如此高调赞赏义和团的排外壮举,却是很值得深思的事情。尽管义和团运动有它发生的理由,但它绝不代表中华民族的优秀文明和博大胸怀,而是昭显了许多负面的民族性,对本世纪初的中国造成巨大的戕害。自五四以来,不少优秀的中国知识分子都对义和团进行过尖锐的批判。

 

陈独秀先生曾在《新青年》上撰文指出:义和拳是通向“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道路”。鲁迅在其大量文章中,多次提到义和团运动是对中国进步的“反动”。蔡元培说:“满洲政府,自慈禧太后下,因仇视新法之故,而仇视外人,遂有‘义和团’之役,可谓顽固矣。”李大钊在他的《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中宣言:“断不许以义和团的思想,欲以吾陈死寂灭之气象腐化世界。”

 

但是,先知们严肃的历史反省,对当今中国文学界那些一心想出“新招”、玩出惊骇刺激来的作家,显然是不值得理睬的。莫言宣称:“《檀香刑》是我的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由于不满当今文坛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对民间文学的继承,莫言以他“决不妥协的心灵”,撤退到江湖乡村,寻找爱国的民间文艺,打造出地道的“中国小说”。

 

毫无疑问,不论在形式上还是精神上,文学永远需要从民间吸取源泉。作家有权重新审视历史,也有权以生花之笔再造历史。但是,著名作家是会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他们在撰写历史题材时需要特别谨慎。莫言童年时就具有的义和团情结,深受他家乡山东民间传说的影响,例如:“德国兵把许多中国健壮男子的辫子剪去,铺在铁路的枕木下边,丢了辫子的男人就成了木头一样的废人。然后又有德国士兵把许多小男孩用骡子驮到青岛的一个秘密地方,用剪刀修剪了他们的舌头,让他们学习德语。”(莫言《后记》)

 

这样无稽的传说,长大成为作家的莫言,已经从德国歌德学院院长那里证明其荒诞,但一心要“大撤退”的他,仍然坚守其狭隘的民族立场。没有能力去把握义和团深刻复杂的背景,莫言干脆在小说中将历史简单化,泾渭分明地定调:洋人是魔鬼的化身,他们十恶不赦、坏事做尽;义和团是拯救民族的英雄,他们义薄云天、视死如归、大智大勇。

 

以浓墨重彩渲染酷刑为乐

 

中国人历来有爱看杀头的“看客”传统,《檀香刑》中描绘的新型酷刑,把这一传统发挥到极致。据说电影中的暴力镜头是有级别限制的,但“中国小说”显然不受这一限制。莫言自认他笔下的酷刑“纯出想象,无典可凭”,具有独特的创造性:

 

用一根檀香木橛子,从那人的谷道(肛门)进去,从脖子后边钻出来,然后把那人绑在树上”,此刑法不伤内脏,却能让受刑人受尽非人折磨和痛苦才死。

 

莫言浓墨重彩描写的刽子手赵甲,其杀人手艺高超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制造行刑用的檀香木桩,犹如雕琢一件精美的首饰。在虐杀同类中,他获得极大的职业自豪感。书中的德国鬼子克罗德也不由得赞赏:“中国人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特别的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这是中国的艺术,是中国政治的精髓……。”

 

据莫言自己解释,他写此书“写得很痛苦,但对于作品来说,这样的描述是很有必要的,人类有阴暗愚昧的一面,对虐杀同类感到本能的快意和欣赏就是其中之一。这样的描述或许会刺伤某些人的心灵,但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对人的灵魂和肉体进行医治。”

 

但是,笔者在小说中看不出半点作家的写作痛苦,相反,莫言以他恣肆华丽的语言,尽情抒发了他描写血腥虐杀的欢乐,给酷刑以诗意的赞叹,完全没有鲁迅先生在描写爱看杀头的无知民众时,表现出来的沉痛的道德追问与悲悯情怀。

 

这样就超越了人类的某种禁忌。在一个欣赏刽子手艺术的时代,在一个用婴儿做汤的现实中国,作者不是以文学审美的特性,去追求爱的精神与人文关怀,去承担废除死刑和酷刑的人道责任,而是以创作自由的名义,渲染酷刑,帮助人们进行暴力想象,助长群体的残忍性。看来,需要医生治疗的,首先是失去正常认知、精神变态了的作家自己。

 

评论界把莫言推向暴力的极致

 

曾被定义为“憨厚淳朴”的莫言笑脸,到今天变换为阴森恐怖,这个变化是如何发生的?其实,莫言一贯的创作,就有张扬“百姓在压抑之下寻求生存时的那种生命力和精神的总爆发”的目的。有识者指出,莫言早期《红高粱》系列,就蕴含强悍的暴力主义的音调。当描写“民族的原始生命力”获得评论界一片欢呼时,陶醉于其中的莫言,在颂扬暴力、残酷叙事这条路上就走得更远,发展到令人难以容忍的极端。

 

然而文学评论界仍然在欢呼。啊!“这是一部真正民族化的小说,是一部真正来自民间、献给大众的小说。”啊!多么“摇曳多姿的笔触,大悲大喜的激情,高瞻深睿的思想!”就这样,文艺界把一个原本有才华的作家,进一步推向追腐逐臭的泥潭。当他表现优秀时,没有人对他作品中的精华进行有见识的肯定;当他写作发生偏差时,却去赞赏他“红肿之处艳若桃花”。缺乏杰出如别林斯基那样评论家,去引导作家更为高贵和人性,莫言的作品就只有原始再原始,野蛮再野蛮。

 

这是符合当今中国人敌视西方的大潮流的,也是符合民族集体道德堕落的大趋势的,莫言的这本书因此获得“2001年中国小说排行榜”大奖。对此,我们还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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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香港《开放》杂志2002年

linmiu 发表评论于
莫言的书我一本没看,看他本人的模样和谈话,一点兴趣都没有;高行健获奖后我至少还仔细研读了他的两本书,文采实在不怎样,可法译本极好,装饰美化了原著。
莫言说了他写作就是为了吃饱饭;高行健写作就是按一个“诺贝尔菜谱”写的,目的是为了获奖;郎朗说他同学告诉他演奏是为了对音乐的热爱,而不是为了得奖赢别人。
我们的民族好功利呀,连作家艺术家都这么世俗,真令人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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