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走全部的非移,可能吗?

城头有一标题,分析抓捕非移所需的人力及花费。实际上,就算人们以百为单位扎堆方便你去抓,一拨一拨的出动人力,然后投入监狱,然后遣送出境,抓到以千万计的非移,不知要到哪个猴年马月,且不说人能躲躲藏藏打游击,送出去的还可以再偷渡回来,这种抓人方式根本没有可能起实际效果。

那么,赶走他们真是不可能吗?

当然可能,而且方法很简单。甚至不需要大量增加人手,以ICE现有人力完全可以做到。

具体做法是,抓老板,严格实施雇主罚则。

三五人一组,去每家可能雇非法劳工的店转悠,抓到无证工作的记录在案,劳工放走(耶死,放走!有罪案例外),重罚老板。

结果是,没有人再敢雇用无证客。

如此持续作战,保证少则一二年,多则五六年,无证客绝迹。连驱逐的步骤都省了,没有了工作的无证客除了自己走人,没有别的选择。

看官或有问题:就你聪明,这种方法移民局长想不到?

呵呵,鄙人再自负,也不会以为别人会想不到如此没有技术含量的方法。我倒是相信政府根本不愿意去这样做,原因得从一个问题找答案:弄走了他们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amusepark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avidhu1999' 的评论 : 严格实施雇主罚则,可以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非移除了自己走人,没有别的出路,至于罚则本身似乎现在没有受到挑战。
davidhu1999 发表评论于
当然,这个雇佣非法移民问题,也有其他的法律途径可以走。比如,可以要求雇佣者必须从被雇佣者处得到SSN或者Tax ID并报备劳工局或IRS,否则违反劳工法与税务法规。这样,真的是只要雇佣
非法移民,就不合法了。但不涉及移民法。
davidhu1999 发表评论于
严格来说,我认为禁止雇佣非法移民的法律,是违反宪法的。确认移民身份的合法与否,既是联邦政府的权限,也是联邦政府的义务。相反,联邦政府没有权力要求商家去做这个确认(就算那仅仅是在电脑上的几步操作 - 当然,与联邦政府有商业合同的商家可以自愿接受这种高要求)。
真想要求,联邦政府可以要求商家在雇佣员工时,把信息提供给劳工局报备。ICE可以自己找劳工局去要这些信息来查谁是非法移民。

把确认非法移民的责任转嫁到平民身上,是否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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