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抓捕耶稣、否认耶稣、审判耶稣(1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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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弟兄姐妹平安。荣耀的时候到了,人子将在地上被举起来,完成上帝的救赎计划。约翰福音18-19章记载了荣耀之时的四件大事,就是对耶稣的抓捕、审判、处死和埋葬。其中约翰福音18章记载了前两件事,而约翰福音19章记载了后两件事。后两件事可以归到十字架这个主题下面:十字架这个词是从约翰福音19:6开始的,一直贯穿到约翰福音19:41。这两章也可以分别放在这样的论题之下:罪:抓捕耶稣、否认耶稣、审判耶稣(约翰福音18:1-40);义:各各他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约翰福音19:1-42)。人之罪首先表现在人对人的抓捕、否认(分别为圣)和审判三大方面。这是耶稣在地上最后一个黑夜了。

相对来说,约翰福音的“耶稣受难记”至少呈现出两大特点。第一、更多重视罗马人在审判和杀害耶稣中的角色。对耶稣实施这一切伤害的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而两者合起来就是整个人类。一方面,全人类都参与了耶稣的死难;另一方面,耶稣是全人类的救主。耶稣的受难是独一无二的历史事件,就是因为只有耶稣之死同时具有这双重性质。一些改革宗学者(包括Carson)在这方面再一次表现出来片面的深刻性或深刻的片面性:罗马人的介入只是为了显示人类对耶稣的集体犯罪和整体弃绝;他们可能在刻意回避普世救恩论这个更重要的启示。第二、耶稣在整个受难过程中的主动性以及对全局的掌握。约翰福音不仅没有客西马尼的心灵苦旅,也没有犹大之吻激起的神学挣扎;然而约翰福音在所有细节中高举耶稣的主权,如专门强调“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约翰福音19:17)。而在上述任何一种意义上,耶稣之死都可以称为上帝之死;耶稣被见证为救赎主,而人类被定义为杀神者。耶稣是自动献上的祭物,是上帝救赎计划的绝对顺服者,更是人类的真正君王和审判者。

最后一夜浓缩了人间一切黑暗、丑恶与罪。约翰福音第18章可以交叉结构:一、联合抓捕(1-14);二、否认基督(15-18);三、审判基督(19-24);四、否认基督(25-27);五、联合审判(28-40)。很难将其中的两场审判完全区别为犹太人的审判和罗马人(彼拉多)的审判,因为最后这场审判完全是在犹太人和彼拉多的拉锯战中进行的。而在抓捕和否认基督的过程中,每一个当事人都卷进来了。因此,这是全人类和上帝之间的一场战争,为永久的和平。“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5:21)。阿门。

一、联合抓捕(1-14)

约翰福音18:1-14记述了耶稣被捕的过程,这段文字可以结构如下:1、地点(1-2);2、耶稣(3-9);3、彼得(10-11);4、地点(12-14)。一方面,耶稣和彼得面对抓捕的不同反应,让我们看见新郎和新妇的爱情是在背叛中痛苦启程的。另一方面,两个地点前后呼应显示:乐园变成了法庭,伊甸乐园变成了吃人筵席;而藉着耶稣的被卖、被害和被吃,人间一切大祭司的院子,就是献祭别人的道德法庭、宗教法庭和政治法庭,将彻底被更新为羔羊的筵席。

1、地点(1-2)

1耶稣说了这话,就同门徒出去,过了汲沦溪,在那里有一个园子,他和门徒进去了。2卖耶稣的犹大也知道那地方。因为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去聚集。

首先需要强调一下耶稣受难开始的时间:只是在“耶稣说了这话”(Τα?τα ε?π?ν,had spoken these)之后,上帝才允许抓捕行动临到祂的儿子。所以我们再一次强调:约翰福音从始至终让我们看见历史是祂的故事;甚至十字架事件,更是上帝完全有计划地在主动推进。只有当耶稣在地上讲完了一切当讲的话,受难才开始。这也意味着,基督向人类宣告的话语完全了,任何在耶稣之后到来的先知和神启,只能是一种欺骗。

其次我们重点来思想受难的起始地点。这里有两个坐标。第一是汲沦溪。????????的意思是黑暗或悲伤;这是黑河,或悲伤之河;是圣城城墙和橄榄山的分界线,也可以说是墓地和圣殿之间的界限,或生死的界河;也是世界和天国的边界。这条河上的确发生过一个悲剧:“本地的人都放声大哭。众民尽都过去,王也过了汲沦溪。众民往旷野去了”(撒母耳记下15:23;另参列王记上2:37)。汲沦溪也是烧灭偶像、尸体和污秽之物的地方(列王记上15:13;列王记下23:4;23:6;23:12;历代志下15:16;29:16;30:14;耶利米书31:40)。第二、园子。约翰福音中没有将之命名为客西马尼。这可能是有意为之,以便使之象征为创世记2:8的那个园子。耶稣要带领人类经过汲沦溪重返乐园。只是这是一条十字架的道路。18:1中的“有一个园子”与19:41中“有一个园子”完全的首尾呼应。耶稣之死与一个园子及其重新开放密切相关。从汲沦溪进入客西马尼,方向也是由西而东。上帝把亚当放入东方的伊甸,是为了让他“修理(耕种)看守”,并要用他的肋骨造出夏娃,于是我们看见“门徒”(主所耕种的田地;哥林多前书3:9);然后还要看见耶稣的肋骨流出血和水,肋骨下面站着诸位新造的人。

2节应该是为了强调,耶稣进入园子主动在迎接犹大的出卖,以及即将发生的抓捕。一方面,犹大知道这个地方,“因为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去聚集”(另参约翰福音8:1;路加福音21:37;22:39);另一方面,耶稣知道犹大知道这个地方。而且耶稣是连夜进入橄榄山,离开闹市和民众的视野,以主动确保“恶警”按夜间抓人的习惯采取的抓捕行动的顺利完成。明知山有鬼,偏上鬼山行,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但到底谁抓谁是一个问题。

2、耶稣(3-9)

3犹大领了一队兵,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拿着灯笼,火把,兵器,就来到园里。

4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来,对他们说,你们找谁?5他们回答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就是。卖他的犹大也同他们站在那里。6耶稣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7他又问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8耶稣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

9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说,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

乐园的生活因为蛇的闯入而被败坏了。“犹大领了一队兵,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拿着灯笼,火把,兵器,就来到园里”。魔鬼调动了三方面的人力来抓捕耶稣。第一就是犹大;其次是罗马军队;再次是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πηρ?της,servant)。换言之,撒旦的差役、外邦人和犹太人,魔界、政治和宗教,采取了联合行动。这是一种特别可耻的友谊或以罪为目的的桃园结义以及结党营私,这种友谊不需要原则,只为“联合执法”(路加福音23:6-12)。约翰福音对抓捕过程描述得更为详尽:面对逾越节抓捕献祭的羔羊。

士兵(约翰福音18:3,12;19:2-3,23-24,32-34)和差役(约翰福音18:3,10,12,16-18, 22,26;19:6)都是罪的奴仆,他们在交叉结构中以祭司长为前呼后拥的中心。一队兵(σπε?ρα,马太福音27:27;马可福音15:16;约翰福音18:12;600罗马士兵组成的队伍)以及后文的“兵丁”(στρατι?της,soldier,约翰福音19:2,23-24,32-34)在约翰福音18-19章中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军队是像神一样知道善恶,或人审判人论断人的极端表现或最终结果。该隐是第一个“斩木为兵”的人(创世记4:8),他的后裔继承了这种枪杆子传统(创世记4:22-23);而到了大洪水之前,全民皆兵、地上满了强暴(创世记6:4-13)。而这一切的兵器,客观构成了“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创世记3:24)。犹大和一队兵;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与灯笼火把兵器,与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两次平行。论断人包括三大步骤:灯笼:只照别人(人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照亮他们要吃的食物——狄奥根尼的犬儒,理性主义的启蒙,东方宗教内在之光);火把:发热病,嫉恶如仇,不共戴天;兵器:抓捕、审判、示众、处决、埋葬。灯笼火把也在强调这是一场夜晚的抓捕——黑暗掌权了。这门技术后来被警察国家发扬光大:半夜踹门,威武不蛆;神兵天降,避免公众注意,而且让敌人倍显狼狈,隐私毕显。最后,他们有枪。

耶稣对这一切有充分的预备,因此主动站出来。耶稣主动盘问雄师们:“你们找谁?”(这个问题也出现在约翰福音20:15)。这是前所未有的“罪犯”,这甚至不是自首,而是真正的义人对真正罪犯的责备和怜悯。耶稣生怕这些恶棍找不到自己,与亚当的躲藏泾渭分明。耶稣控制整个局势。政府回答“拿撒勒人耶稣”,这个称呼带着藐视——在一些犹太人眼里已经名同罪犯。然后就是约翰福音又一次的I Am宣告(约翰福音4:26;8:24;8:28;8:58;9:37;13:19)。神性的彰显使“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这也可能表示猎人们认为猎物很危险,但不表示他们被圣灵充满。回到旧约,这个姿态首先表明罪人在上帝面前的反应(但以理书10:4-8;使徒行传9:3-4;启示录1:17);其次,旧约特别指着这种现象预表耶稣的被捕,并预言这些倒退倒地的人是仇敌和罪犯,而神与耶稣同在(诗篇6:10;35:4;40:14;53:3;56:9;70:2-3;78:9; 78:57;129:5;以赛亚书42:17)。不仅如此,那些在神面前倒在地上的都是魔鬼的儿子(士师记4:22;以赛亚书14:12;马可福音9:20)。对这些倒在地上或者还口吐白沫自诩圣灵充满的人,耶稣重复问他们:“你们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如果耶稣不重复,他们不会起来;如果耶稣不愿意,抓捕耶稣的计划不可能成功(ζητ?ω,马太福音2:13,20;彼得前书5:8)。

于是这位创造天地的主,继续指挥或控制整个“遍地游行要寻找可吞吃之人”的行动:“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说,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最后这句话也是一语双关。一方面,主要保守门徒到永生;在最危险的时候,耶稣保护自己的门徒,另一方面,是为应验耶稣从前的话(约翰福音6:39;10:28-29;17:12)。不仅如此,耶稣这句话也让我们想起上帝藉着摩西对法老的命令:Let my people go(出埃及记5:1;7:16; 8:1;8:20;9:1;9:13;10:3)。另外,“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ο?ν ?μ? ζητε?τε ?φετε το?τους ?π?γειν, Now you are seeking me, let these go their way。这句话也可以这样引申:全世界的人寻找的是救主,而不是任何“圣徒”。还是那个问题:“你们找谁”。这个问题与约翰福音1:38首尾呼应:“你们要什么”?这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先想清楚你们想要什么,然后就会知道你们要找谁。

3、彼得(10-11)

10西门彼得带着一把刀,就拔出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仆人名叫马勒古。11耶稣就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约翰福音18章给予彼得的重视令人困惑(约翰福音18:10-11,15-18,25-27)。聚焦基督在真理之中,关注彼得在情理之外。约翰福音似乎始终有这样一个目的:千方百计把所有“圣徒”与耶稣对比,然后将耶稣分别为圣。区别马利亚是约翰福音一个突出的特色。约翰福音善于“揭短”:彼得与约翰;约瑟与尼哥底母,拿但业和多马……聚焦耶稣和彼得,更指向基督和教会。这与旧约的记事方法平行:上帝与以色列,何西阿与歌篾;新郎与新妇。两方面同时在场,才能形成约的关系。而中间起毁灭和破坏作用的是“抓捕”、“捆绑”和“审问”,目的首先在消灭耶稣,其次就在毁灭这种婚约关系。

彼得的刀显然也是“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的一部分。门徒也是罪人。基督要修理看守,首先是解除门徒的武装,将门徒与士兵和差役区别出来。四福音书都记载了一个门徒砍掉大祭司一个仆人一只耳朵的事实。只有路加(路加福音22:50)和约翰记载是右耳,只有约翰提到这个门徒是彼得,而被砍的人名叫马勒古(Μ?λχος,??????)。马勒古的意思就是王。如果大祭司代表魔鬼,马勒古就是他在世界上的代理人。不仅如此,“右耳”确实与大祭司有关,在旧约圣经中,血抹大祭司的右耳是膏立大祭司的仪式(出埃及记29:20;利未记8:23-24);而洁净右耳是祭司医治大麻风病人的方法(利未记14:14;14:17;14:25;14:28)。显然,耶稣时代的大祭司已经被废弃了,他们是需要被医治的大麻风病人(路加福音22:51)。一方面,他们拜偶像(创世记35:4;出埃及记32:2);另一方面,他们因为拜偶像而像米利暗一样控告和审判神的仆人。当然,人的耳朵需要医治,以便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启示录2:7;2:11;2:17; 2:29;3:6;3:13;3:22;13:9)。不过耶稣对马勒古的医治,也为彼得免去了被捕之虞。

马太福音26:52和约翰福音18:11都提到耶稣这句话:“收刀入鞘吧”。不过马太福音接下来的话语是“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52);而约翰福音在这里强调:“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耶稣要完成神的使命。顺服上帝比反抗罪人更难,也更重要。换言之,基督有更重要的使命。“这杯”出现在马太福音20:22,马可福音10:38,启示录16:1;不过旧约有更多相关的预备,指向神对罪人的愤怒;耶稣接过神的杯,意味着要代替罪人承受神的审判和咒诅(诗篇75:7-9;以赛亚书51:12-23)。

4、地点(12-14)

12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

13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

14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逾越节的羔羊被捆绑了,要带到人间吃人的筵席。这个吃人的筵席由大祭司的院子所代表——那是人类精英们开会研讨律法和审判别人以及飞短流长、杯盘狼藉的场所。捆绑耶稣的是三种人:兵丁、千夫长(都是罗马人),犹太人的差役;在这里,千夫长取代大祭司成为中心。宗教领袖启动了抓捕行动,政治打手身先士卒。这场移交审判的行动有三个动词表示。

第一、拿住。συλλαμβ?νω,这个字实际上传递了四个信息。首先,时态上是aorist,而不是imperfect;耶稣完全顺服,没有任何“暴力抗法”的举动。其次,to seize, take one as prisoner,他们像抓捕罪犯和牛羊一样抓捕耶稣,耶稣没有抗暴,但警察采取了暴力(马太福音26:55)。再次,to conceive, of a woman;这个行动也指向与新生命的遭遇——抓捕耶稣,耶稣就会成为他们生命中的一种存在(路加福音1:24;31;36;2:21)。最后,to take hold together with one, to assist, help, to succour;合作捕食(路加福音5:7-9)——我市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通力合作,取得了又一次扫黄打非的伟大胜利……

第二、捆绑。δ?ω,to bind tie, fasten;紧紧捆绑,特别是用锁链;如同对待撒旦及其使者(马太福音12:29),或者如同捆绑稗子预备焚烧(马太福音13:30),或者如同捆绑不肯悔改的罪犯(马太福音14:3;16:19;18:18;22:13);或者如同捆绑牲畜(马太福音21:2)。人类对待耶稣像对待危险的罪犯,更像捕获野兽或献祭之物。祂代替我们被捆绑。

第三、带到。?π?γω,to lead away,esp. of those who are led off to trial, prison, or punishment。这个字的基本含义就是,把人投入监狱并交付司法审判。这个动词在新约圣经中最早出现在马太福音7:13,“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带到”的目的就是要把这人用法律的名义处死。这应验了先知的预言:“他像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

这是连夜的审判。先带到亚拿(路加福音3:2,使徒行传4:6)那里,这等于动用私刑,甚至公器私用。一方面,根据《密示拿》(Mishnah或Mishna)的相关律条,死刑案件是不能夜间审讯的。如果这些规定可以回溯到200年以前,犹太人在审判耶稣的问题上显然是知法犯法。另一方面,亚拿已经退休了(在位6-15年),这位政治元老或前领导人根本无权审判耶稣。亚拿本来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但是人审判人乃是一种“党性”,老朽更加当仁不让。这个“老东西”或德高望重的吃货,再一次让我们想起约翰福音8:9a,“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老教授”总是冲在所有“审判”事件的前线或后台。主耶稣对老妖或倚老卖老的吃人现象早有预言(马太福音23:29-36)。值得一提的是,旧约圣经记载了另外一位“岳父”:摩西的岳父只是给审判官摩西提出建议,该亚法的岳父则亲自审判了。一代不如一代。

然而,圣灵这样评论这场肮脏的政治审判:“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参考约翰福音11:49-52)。亚拿和该亚法并非是这场审判真正的主权者,真正掌权的仍然是上帝,并且将这场审判归入代赎救恩的神圣大计。

二、否认基督(15-18)

15西门彼得跟着耶稣,还有一个门徒跟着。那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他就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

16彼得却站在门外。大祭司所认识的那个门徒出来,和看门的使女说了一声,就领彼得进去。17那看门的使女对彼得说,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

他说,我不是。18仆人和差役,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彼得也同他们站着烤火。

四福音书都记载了彼得否认主的事实(马太福音26:57-75;马可福音14:53-72;路加福音22:54-71),然而约翰福音并只有约翰福音同时记载了另外一个门徒,应该就是约翰自己的在场。感谢约翰福音,或者说,感谢圣灵对约翰的感动,让我们看见否认基督这场黑暗中,约翰也有份。约翰之所以没有被指控,只是因为他和大祭司是“闺蜜”。实际上这里可以包括世人对耶稣的三种否认:约翰可耻的沉默、使女龌龊的指控(她完全看不见耶稣)、彼得恐惧的否认。

1、约翰

受难之夜的两个门徒,与复活清晨的两个门徒完全呼应,也形成合法见证。五旬节之后,他们同样在一起(使徒行传3:1等)。约翰不仅仅揭短彼得,更让我们看见他自己在这个夜晚极不光彩的一面。与东正教、改革宗和倪派高举约翰是耶稣亲密战友的人本主义神学不同,这段经文让我们看见约翰不过和我们一样,和彼得一样,是一个罪人。也许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人性本身,彼得的软弱被一些律法主义或多纳徒主义者津津乐道。但是约翰在这里等于作了这样的见证:彼得否认主的时候,我也在其中有份。一方面, 我竟然在那个时候仍然和大祭司眉来眼去;另一方面,在彼得恐慌哭泣之际,约翰基本上是袖手旁观——没有谁有资格在彼得的软弱上高调吃人,我们都是“那人”。约翰在耶和华面前存着诚实的心,而后世这些指着彼得假冒伪善的神学应该披麻蒙灰。这些神学只是一种鸡叫。

约翰比彼得更有进入大祭司院子的特权:“那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他就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却站在门外”。这里的大祭司应该指亚拿。初代教会有一个传统解释约翰和大祭司的关系:约翰常常给大祭司供鱼,因此相熟。在大祭司长期与耶稣敌对的时候,甚至就在大祭司正在审判并即将杀害耶稣的时候,约翰仍然能利用他和大祭司的旧情。这似乎让我们看见,约翰从始至今,都在为自己在犹太教或世界那里留有退路。而在彼得宣告“我不是”的同时,约翰也没有站出来说“我是”。我真盼望彼得出去痛哭的时候,约翰能去拥抱一下他这位弟兄。不仅如此,约翰和雅各是被称为雷子的,但是,挥剑护主的是彼得而不是约翰。这两位雷子只是在争夺左右丞相的时候才表现出人情世故上的凶猛与诡诈。而从抓捕到审判,约翰好像像老鼠一样一直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即使在十字架现场,若非耶稣主动吩咐他照顾马利亚,我们不知道他是否会那样做。应该不会,否则,耶稣的吩咐就多此一举了。

总而言之,雷子实在是知道何时打雷,何时闭嘴;向谁打雷,向谁闪电的。我认识一些义怒着的雷子或社会的良心,他们实在也知道何时打鸣,知道界限,知道向真正敏感的问题自律。他们只是在不太危险的问题上打擦边球,偶尔还会义愤填膺,雷霆万钧。这是老炮儿,轻抹城管的老油条。他在用更狡猾的方式在否认主,而且永远不会落入彼得那种公开的丑闻中。值得一提的是,15节中“认识”一词(γνωστ?ς),既可以指向亲密关系甚至亲属关系(路加福音2:44),或者密友以及交合关系(?????,创世记4:1,列王记下10:11等);也可以指向一种广为人知的关系(使徒行传1:19;9:42)。这一切再一次让我们思想约翰为什么总说他是主最爱的门徒——只有更深地认识自己的罪,才能更神地认识和见证主的爱(路加福音7:47)。约翰对自己的揭露不仅还彼得一个公道,也还耶稣一个救恩的见证。

2、使女

然后我们来观看“差役”或罪的奴仆。首先出来现眼的是看门的使女,或年轻的女奴(παιδ?σκη,a maid-servant, a young female slave)。看门的使女几乎就是世界里最卑贱的人,但是,即使这样的人,或者恰恰是这样的人,更具有“像神一样知道善恶”的罪性。使女揭露和审判别人的愚妄,完全不逊色于亚拿前辈和其他领导同志以及人家罗马人。因为藉机吃人、落井下石是卑贱者上位唯一的道路;也是对自己长期以来受压迫命运的一种反抗和报复。下贱之人更加道德火热,更无怜悯的心肠,他们总是革命的生力军,是新闻事件的水军。等级社会存在一种比左机制,越是下等人越要显示自己的革命精神、更高的警惕性和对体制的加倍忠诚。这是她唯一可以出卖的“色相”,一种更为真实的卖淫。所以群众的眼睛总是雪亮的。因为底层人不仅无聊,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卖钱猎食,就只能出卖别人的隐私和罪错,尤其是出卖政治犯。

然而下贱者绝对精明。首先她完全附和犹太精英对耶稣的定义:“这人”。这个政治正确性是不会违反的,贱人完全知道和谁站在一起,并且具有很强的政治学习能力,教会恶俗无师自通。然后,使女盼望能发现一个隐藏的阶级敌人好邀功请赏。这种行径就是献祭别人,满足自己的欲望。年轻的名利之徒或年轻的女奴更有上位的野心,年轻着早上八九点钟的灯笼火把。不仅如此,我们看见使女是绝对看人出货的:她不控告约翰,却单单控告彼得。原因很简单,她知道约翰是大祭司的密友,她常为这个渔夫开后门。更重要的是,使女根本不看耶稣,也是关心这件事。耶稣的受难和她无关,耶稣的受难只是她崛起的良机。因此这是一种更深刻的对耶稣的否认,就像今天这个完全不看耶稣受难和复活的世界,他们的目光只是盯着掌权者及其猎物。这是人类最深刻和普遍的否认基督。

3、彼得

彼得仍跟着耶稣,可能是为了应验自己的豪言壮语:“36西门彼得问耶稣说,主往哪里去。耶稣回答说,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跟我去。后来却要跟我去。37彼得说,主阿,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38耶稣说,你愿意为我舍命吗?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约翰福音13:36-38)。这是彼得第一次否认主。几乎毫不犹豫,公然说谎。彼得的“不是”与耶稣的“我是”形成鲜明对比。彼得否认主,除了恐惧也许还有某种男人的自尊——被一个下贱女人挑战和质问,彼得更不想当场狼狈被抓。不过使女的质问背后同样来自神,如同起初耶和华质问该隐:“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世记4:9)。这时候彼得还没有痛悔,继续尴尬在大祭司的院子中。那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天气很冷。我们几乎可以听见因为恐惧而加倍颤栗的彼得,与整个天地和耶路撒冷一起,因为自己的冷漠与恐惧而瑟瑟发抖。天起了凉风(创世记3:8)。

天气很冷(ψ?χος,使徒行传28:2;哥林多后书11:27),而且越来越冷(?ν)。起初亚当在神面前躲藏自己,彼得也一样。亚当是将自己躲藏在树丛中,而彼得将自己躲藏在人群中,这是一片更茂密的森林。彼得与仆人和差役一同烤火,这是没心没肺,更是一种伪装。或者我们更清楚地看见,彼得不过是人,所有烤火的不过都是人——无论眼前发生怎样惊天动地的大事,一点点生理上的不适都会将他们返回肉体的基本需要上去(马太福音26:41)。一边是上帝的儿子在受难,一边是人若无其事的烤火。但自然环境的恶劣和肉体的软弱并不能阻挡人类吃人的行动。这里有3次提到火,审判现场,点燃了一堆篝火。这火光同时照亮了每一个人,让他们无处躲藏;只是他们自己还不知道。这火光也如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穿越过去,就是乐园。这也是逾越节之夜的火,“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出埃及记12:8)。每个人也都站在地火或火湖的边缘,这是最后抉择之时。

三、审问基督(19-24)

19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

20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21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

22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

23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

24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约翰福音18:19-24聚焦大祭司(亚拿)对耶稣的审问。如果我们将这段经文进一步交叉结构,就可以看见“大祭司”(19,22,24)这个词在这段经文中的结构性作用。这是大祭司对大祭司的审判,这是犹太教对基督教的审判,这是人类的宗教文明对耶稣基督的审判。但与此同时,更是基督对大祭司和人类的审判,耶稣的审判在前后呼应的20-21与23中标识为两句话:“你为什么问我呢”,“你为什么打我呢”——一方面,你们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在审问我;另一方面,你们对我的审判只能以暴力告终。实际上是耶稣在审问人类的审问。人类的论断或审判主要就是这双重罪恶:审问不过是无中生有(说谎),判决只是刑讯逼供(杀人)。审问完全不需要审问的事实,殴打见证一切正义着的畜类。

1、大祭司(19,24)

19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24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亚拿开始审问耶稣,但是他没有办法审问耶稣的生命和所行的神迹。一方面耶稣是无罪的;另一方面,耶稣所行的神迹让他无法面对。对一个无罪的人也要审判,就只能“耍流氓”或人为制造冤假错案。于是大祭司就只能“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διδαχ?)盘问他”。耶稣没有讨论第一个问题。一方面,门徒本来就是罪人,指着信徒控告他们所信的主,不过是一种撒旦的诡计而已。另一方面,此时此刻谈论祂的门徒,等于将门徒至于危险之中。当然不排除一种可能——亚拿要指着耶稣的门徒控告祂具有政治叛乱的可能性,或者“迷惑百姓”;但更可能是他想藉着耶稣的控告将所有门徒捉拿归案。他们要一网打尽。而亚拿用耶稣的话语审问耶稣,不过是想找到祂话语中的漏洞好作为把柄;这是他们控告人的一种习惯或“专业技巧”(马太福音12:10;约翰福音8:6)。希腊诡辩派不是为了争辩真理,而是为了争辩言辞;“法制”只是为了治人,与法无关。

然而如果亚拿真的要了解耶稣的教导,证人到处都是。这才是问题所在,这是亚拿审讯的逻辑悖论。一方面,如果亚拿真的不了解耶稣的教导,他根本就没有理由抓捕和审判耶稣。这也是一种普遍的邪恶:根本不了解对方在传讲什么,就已经决定要审判他了,并开始联合更多这样的教痞无赖要钉他的十字架。另一方面,如果亚拿了解耶稣的教导,按罗马的法律,耶稣根本无罪。亚拿最终没有达到目的,但他绝不会放过耶稣。解送,?ποστ?λλω,to send away, dismiss。这个字最早出现在这里:“希律见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发怒,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照着他向博士仔细查问的时候,凡两岁以里的,都杀尽了”(马太福音2:16)。“解”比“带到”更穷凶极恶。上帝的儿子像食物一样在罪人之间被反复解送:先从亚拿解送到该亚法,再从该亚法解送到彼拉多,再从彼拉多解送到希律,再从希律解送道彼拉多……你们拿着吃!在人间食品加工流水线中,耶稣一味地在顺服。

2、耶稣:你为什么问我呢(20-21)

20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21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

耶稣完全没有回避祂的教训,反而再一次强调祂的教训不仅是公开的,而且应该被世人重视。耶稣提醒亚拿和所有的人:圣道仍然是启示的中心,祂来要为真理作见证。耶稣强调祂一直在公开讲道,还可能有两个目的:第一、彻底否定了任何政治指控:谋反的人不可能到处公开这样谈论自己的观点。第二、根本不需要去追捕耶稣的门徒,因为耶稣到底讲了什么,几乎每一个听见的人都是证人。而耶稣的反问或对审问的审问,也向亚拿显示了神的怜悯:“现在你们君王应当省悟。你们世上的审判官该受管教”(诗篇2:10)。不过主耶稣这句话也显明了所有听见耶稣之话的人的罪:没有一个人此时此刻起来为耶稣的话语作见证。几天前呼喊和散那的人,此时鸦雀无声。人民消失在街道上了,任凭吃人的筵席顺利铺满整个城市和可耻的地球。听啊,这是审判的声音:“1这悖逆,污秽,欺压的城,有祸了。2她不听从命令,不领受训诲,不倚靠耶和华,不亲近她的神。3她中间的首领是咆哮的狮子。她的审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点食物也不留到早晨。4她的先知是虚浮诡诈的人。她的祭司亵渎圣所,强解律法。5耶和华在她中间是公义的,断不做非义的事,每早晨显明他的公义,无日不然。只是不义的人不知羞耻”(西番雅书3:1-5)。

3、差役甲(22)

22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

耶稣的回答让大祭司哑口无言,或者在大祭司恼羞成怒之前,一个差役要一马当先了。于是我们看见了与大祭司的使女争奇斗艳的那位男同学,大祭司的差役。奴才总是比主子更残暴,这是通例。女奴和男妓,一个阆苑仙葩,一个美玉无瑕。但是这位差役更丑一筹。这对男女与约翰福音3-4章的那对男女也形成呼应关系——他们都是基督为之洒血的罪人。这是耶稣在这场审判中第一次公开挨打(当然,抓捕和捆送的过程暴力相加是可想而知的;刑讯逼供从来不缺少洗地的理由);从此针对祂的暴行愈演愈烈。??πισμα(a blow with the flat of the hand, a slap in the face, box the ear)这个动词也出现在约翰福音19:3,“他们就用手掌打他”(另参马可福音14:65)。犹太仆役和罗马士兵共享了“用手掌打他”这个司法文明。不过??πισμα相当于玛拉基书4:6中的?????(to strike, smite, hit, beat, slay, kill)——“我来要击打遍地并且咒诅”。这一切应验在耶稣身上了。但是打手从来不是为了真理,而是为了讨好主子:“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打人这活很脏,不能让领导动手。中文有一句特别恶心的政治口号:“杀鸡焉用宰牛刀”。媚功登峰造极,丑恶习以为常,不完全是生活所迫,乃是因为毫无信仰。打人是一种职业习惯,也是一种文化习惯,武功或刑讯必须。值得注意的是,亚拿在这场警察暴行中可耻地沉默着,或视而不见。这个以律法或德行自诩的国度,在暗无天日的审讯中已经完全无法无天。大祭司的院子,大祭司和差役组成的主流社会与国家公器,是地狱开放出来的盆景。

4、耶稣:你为什么打我呢(23)

23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

耶稣的回答反而让我们看见祂对这个可怜的畜生的怜悯和慈悲:“23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首先,上帝的儿子没有用对方可拉一党的暴徒那样对待这位差役,没有像以利亚火烧假先知那样焚烧这根柴。只有神拥有这样的忍耐和怜悯。其次,耶稣仍然把差役当成人,一个可以说话和交流的人,一个只是因为迷失因此需要救恩和叫醒的人。耶稣完全可以用沉默来藐视这种兽行。但是在消灭和轻蔑之外,主对这个差役的态度指向了第三条道路。这种尊重让人感动不已。这个恶警可能从来没有遇到过耶稣这样的人。耶稣让这个可怜的暴徒思想一下他一生可能从来没有想过的是非问题或真理问题。这也是耶稣面对蛮不讲理的罪人一贯的立场(约翰福音7:23-24;8:46-47)。长期以来,这个犹太仆从和彼拉多一样,根本不关心真理问题:“真理是什么呢”。他们一生的理想只是执行命令,效忠体制,为此换些动物的食饵,与同类竞争着粪土般的赏钱。耶稣的回答也是冷静的,谦和的。爱里没有惧怕,也没有激愤。祂是神,但保罗不是(使徒行传23:2-3)。耶稣不是违背而是更加应验了祂自己的教导:“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5:39)。忍耐也是为了传福音,让打手认罪悔改。于是“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亚拿打了耶稣的左右脸,现在轮到该亚法打耶稣的左脸了。

四、否认基督(25-27)

25西门彼得正站着烤火,有人对他说,你不也是他的门徒吗?彼得不承认,说,我不是。

26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吗?27彼得又不承认。立时鸡就叫了。

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可以进一步看见三种对基督的否认。首先来自“有人(他们)”,复数的他们,指向人间看客。其次,“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本该回避的利害相关者,却冒称仲裁者和审判者起来指控彼得。最后是彼得第二次和第三次否认主。天快亮了。请注意这两个时间概念:“立时鸡就叫了”(27),“那时天还早”(28)。随着十字架的逼近,人类得救的黎明也临近了。无论这个长夜如何黑暗,但是,让我们记得主的应许:有晚上,有早上。这也是彼得的黎明,尽管他一夜不断跌倒,但就当他出去痛哭的时候,一个新的彼得开始诞生。这个夜晚并不是彼得命运的结束,没有谁有资格对彼得进行异端审判并将他送上火刑柱。我们会强调彼得三次否认主和约翰福音21章耶稣三次坚固彼得的关联,此是后话。

1、有人

女奴和男妓的另外几位同学起来质问彼得,考试都要争取第一。ε?πον,they said。这个“他们”意味着很多人都站出来了。那个女奴只是挑事者,然后人民群众或全班同学都站出来,积极要求入党。这个他们没有一一提名;他们就是我们;他们就是任何悲剧事件和新闻事件中的群众与看客。更准确地说,是任何吃人筵席中的食客。他们中间有人可能来自被喂饱的五千人,有人来自和散那合唱团。在这场空前的悲剧中,“他们”所代表的人性对基督及其门徒没有任何同情,对别人的不幸没有任何同情;对真理没有任何兴趣;特别是,他们完全否认耶稣事件的核心价值。“他们”只是想利用这件事卖人谋利,分点冷炙残羹。

2、亲属

另外一位是“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一方面,他显然参与了抓捕耶稣的行动,但绝对不会反省自己的罪恶;另一方面,他千方百计想利用政治和宗教局势,公报私仇;却宣扬自己的检举揭发是为了信仰和公义,甚至就是为了大祭司。这个奴仆声称“我看见你了!”他的眼睛像亚当夏娃一样明亮了,他宣告,阿哈,阿哈,我看见了。他很兴奋,很期待,期待占领吃人筵席的第一排。右数第一位是大祭司,让列宁同志先走。值得强调的是,约翰不仅和大祭司认识,也和这位“一只耳的亲属”认识。这位亲属只是指控彼得,却放过了约翰。

3、彼得

我们再一次看见火边的彼得。彼得对这场烤火事件一定记忆颇深(彼得前书4:12-14)。这是彼得面对的三轮揭发检举。第一轮:“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17);彼得回答:“我不是”。第二轮:“你不也是他的门徒吗”(25);“彼得不承认,说,我不是”。第三轮:“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吗”;“彼得又不承认”。我们可以看见这三次否认也是交叉结构的,最后一次的反应已经是强弩之末。三次控告,显明了魔鬼的差役不依不饶、必须致人死地的那种魔性和任性。他们绝对不会轻易罢手的。但是,神允许这事反复发生,也是在试炼彼得,给彼得三次机会。符类福音告诉我们,这时候他回想起主的话,就出去痛哭。“出去痛哭”也是为了避免将这种痛悔表演在人前。不过只有魔鬼的儿子才会永远不放过彼得:他出去痛哭谁看见了?他从来没有公开在众人面前忏悔过……但彼得自己知道(马可福音14:71-72),神也知道(路加福音22:61-62)。

“鸡就叫了”。旧约无鸡,律法主义的世界从来没有黎明。鸡叫了,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夜晚,千千万万个普通之夜。就是在万家灯火、普世酣睡的夜晚,上帝的儿子在受难——人类的罪已经穷凶极恶,人类即将迎来第一场生命的日出。这新世纪的黎明,不是通过先知预告的,而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小动物,站在平平常常的未名角落。

五、联合审判(28-40)

很多人注意到,耶稣和彼拉多之间的对话,在约翰福音中是被着重强调的。而两者之间的互动,可以从约翰福音18:28一直延续到约翰福音19:16,也的的确确有很多学者将18:28-19:16列为一个单元。在这个单元里,彼拉多4次来到犹太人面前,3次来到耶稣面前。对一个政客来说,“人民”总比耶稣重要。但圣灵藉着耶稣和彼拉多的对话,让我们更多地认识耶稣是基督。我们也看见彼拉多像热锅上的蚂蚁在犹太人和耶稣面前走马灯地穿行。他一方面越来越坚信耶稣无罪;另一方面越来越对耶稣施暴,直到判处耶稣极刑。之所以发生这样的逆转,归根结底,在于彼拉多从始至终关切的是“王”的问题,而神也藉着他的政治焦虑,将耶稣基督启示为犹太人的王,或全世界的救主。彼拉多代表的不仅仅是罗马的该撒,更是世界及世界的王。耶稣面对的不仅仅是犹太人所代表的宗教世界,也面对彼拉多所代表的政治世界,或者两个世界的合谋共犯。于是这段经文同时涉及三方:彼拉多、犹太人和耶稣。这是一场三国演义。

1、彼拉多与犹太人(28-32)

28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那时天还早。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

29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30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31彼拉多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

32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

这段经文首尾呼应,将逾越节与耶稣之死连接起来。天蒙蒙亮,耶稣从该亚法处到衙门,从宗教场所到政治领地。衙门,πραιτ?ριον,the hall of judgment,"head-quarters" in a Roman camp。一方面,这是军营驻地;另一方面,就是审判大厅——是人像神一样知道善恶的地方。彼拉多在叙利亚省正式的官邸在该撒利亚,但逾越节期间,他常常在耶路撒冷军营中巡视。犹太人是典型的律法主义者,这个特征在这里被强调:“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这些正在吃人杀人害人却嫌弃别人脏的败类,让我们想起先知的话:“3这百姓时常当面惹我发怒,在园中献祭,在坛(原文作砖)上烧香。4在坟墓间坐着,在隐密处住宿,吃猪肉,他们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汤。5且对人说,你站开吧,不要挨近我,因为我比你圣洁。主说,这些人是我鼻中的烟,是整天烧着的火”(以赛亚书65:3-5)。不过这一幕也表明,他们从心里厌恶彼拉多,但为了杀害耶稣的缘故,他们宁愿利用他,或者与之合作。

中间这段经文记载了彼拉多和犹太人的两轮对话,让我们知道耶稣怎样被交付死地。彼拉多将犹太人行为定义为“告”,或“控告”。κατηγορ?α是阴性名词,accusation, charge(路加福音6:7,提摩太前书5:19;提多书1:6)。而κατ?γορος是阳性名词,an accuser;a name given to the devil by the rabbis——拉比文学中,将魔鬼定义为控告者。圣经也正是这样使用这个名词的(约翰福音8:10;使徒行传23:30;23:35;24:8;25:16;25:18;启示录12:10)。这也意味着,现在告耶稣的这些人,不过就是撒旦的差役。彼拉多同时将耶稣定义为“这人”。而犹太人重复强调“这人”,并进一步宣告耶稣是“作恶的”(κακοποι?ς,an evil doer, malefactor)。他们不要给任何证据,直接定罪。彼拉多奉行罗马政府在巴勒斯坦一国两制的政策,愿意把宗教这类内部事务交给犹太人自己解决,真正目的是推卸责任。然而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这话很清楚,犹太人找彼拉多根本不是要他出面审判,而是要借刀杀人。一方面,他们已经定了耶稣死罪;另一方面,他们只是施加压力,让彼拉多执行死刑。

2、彼拉多与耶稣(18:33-38a)

33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34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

35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作了什么事呢?36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37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

38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

这是彼拉多第一次和耶稣面对面,并且是在审判大厅开始审判耶稣。他的第一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是:“你是犹太人的王吗?”或“你是王吗?”而第二个问题或中间的问题是“你作了什么事呢?”这三轮半问答涉及四个问题:第一、耶稣让彼拉多以及世界的王看见自己不过吃罪人的工具和仆从(33-34);第二、耶稣教导彼拉多有另外一个国度(35-36);第三、耶稣教导彼拉多天国的王只为真理作见证。第四、彼拉多遇到真理拂袖而去,见证他是偶像的奴仆。“王”和“真理”这两个概念在这段经文中各出现了3次。彼拉多信“王”,耶稣为“真理”。

彼拉多也算开门见山,直奔他和整个世界关切的根本问题。但耶稣的回题很特别:“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受审者再一次成为审判者,并让彼拉多被利用的身份显露无疑:彼拉多只是凯撒和犹太人可怜的政治工具,根本不是他自己。符类福音提到那一夜彼拉多妻子的反应,让我们进一步看见政客身不由己的那种奴性。

彼拉多倒也诚实或不知羞耻:“我岂是犹太人呢?”这个反问充分表明彼拉多对宗教问题、对耶稣问题根本不感兴趣,“基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这么忙?!”其次他等于确认,这是犹太人的想法。既然彼拉多到“本国”这个概念,耶稣去按犹太人的传统宣告祂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与彼拉多所效忠和服侍的罗马帝国完全不同,也与犹太人的国族观念不同。显然彼拉多完全不明白耶稣在说什么,天国对“中国”来说,不过天方夜谭。

彼拉多再一次追问“这样,你是王吗?”这次追问应该有讽刺的意味:看看你自己,有你这样的王吗?!这与下文“你们看这个人”所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耶稣只能用彼拉多使用的概念承认自己是王,但同时进一步解释彼拉多的第二个问题:“你作了什么事呢?”耶稣和世界上所有的王所作的事最大的不同,就是“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一方面,耶稣就是真理,并专为真理作见证。这意味着世界的君王没有一个是为真理作见证的,也没有一个不是虚假的。另一方面,耶稣为真理作见证的方式,只是和平的“我的话”(μου τ?ς φων?ς)。祂对自己臣仆的要求只有一点,就是“听我的话”(?κο?ει μου τ?ς φων?ς)。因此,祂在这世界上所做的一切,都是公义与和平,只是传道。彼拉多知道耶稣说的是真话。所以他才得出这个结论:“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彼拉多并不在乎真理是什么,但他知道耶稣没有什么犯罪行动(政治无害)。耶稣感兴趣的真理和天国彼拉多不感兴趣;而彼拉多感兴趣的政治和世界,耶稣不感兴趣。彼拉多的拂袖而去让这场审讯戛然而止,也众说纷纭。我在这里给大家提供4个答案:第一、彼拉多满意而去:一个只对真理献身却对权力毫无兴趣的人不是帝国的敌人。第二、彼拉多藐视真理问题,对真理毫无兴趣。第三、彼拉多很烦,希望尽快脱身。第四、粗暴中断对话,就是想羞辱耶稣和犹太人。彼拉多面对真理毅然离去,代表了地球人最基本的价观念——真理不能当饭吃。

值得强调的是,耶稣的两重宣告非常重要:第一是否定性的宣告:我的国不在这个世界上。第二是肯定性宣告:我来特为真理作见证。这双重宣告同时废弃了政治神学和灵恩运动。政治神学以及一切成功神学实际上宣称耶稣的国就在这个世界上,把教会改造成一种以所谓社会关怀为己任的政治势力。从这里开始,基督教沦陷埃及和巴比伦,成为世界的一部分。灵恩运动不关心真理问题,只关心所谓的生命问题或神迹问题,从而将基督教变成异教的一部分。两者合起来,就是要世界,不要真理;要巴拉巴,不要基督。值得注意的是,耶稣说“我的臣仆”中的“臣仆”,用的就是“差役”那个字(?πηρ?της)。我们必须清清楚楚两种仆人的泾渭分明。你到底是谁的仆人呢?“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这是他们教会的历史和现状,也是伊等极端宗教的见证。宗教战争归根结底表明,那些宗教根本不相信上帝也不想信未来,他们只是利用上帝,解决当下的恩怨情仇,追逐世界的利益荣耀。但是,耶稣为我们平息了一切“争战”,即属于世界的争战,无论是宗教战争,还是肉体控告。另一方面,教会的正业只有一个:福音使命,作真理的仆人,

3、彼拉多与犹太人(18:38b-40)

38b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39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吗?40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

彼拉多第一次正式宣告耶稣无罪(另参约翰福音19:4,6)。一个只关心超验真理问题的人,对任何暴君和政府都是无害的。按常理彼拉多应该马上释放耶稣。但是政客必须重视犹太人的情绪。所以他向犹太人提出一种政治交易的建议:逾越节的特赦。这种交易显然也让他不快,所以他话中带着机锋:“犹太人的王”。犹太人根本不买账:“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强盗这个概念首先连接了约翰福音10:1,“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Βαραββ?ς,son of the Father,或son of that God given;父亲的儿子,神所赐的儿子。这个字的亚兰语是???? and ??????????????????这个名字出现在以斯帖记1:10,“第七日,亚哈随鲁王饮酒,心中快乐,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个太监,米户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亚拔他,西达,甲迦”。亚拔他是波斯王亚哈随鲁手下的太监或臣子。无论如何,巴拉巴都是罪大恶极之人。这个人被抓获,等候他的只有死刑。如果他不死,必须由耶稣代死。所以神也使用犹太人的呼喊,让我们进一步看见:耶稣要替罪犯死。世人的逻辑是:罪犯要替义人死;但神的意思正相反。但是,犹太人的选择仍然定了自己的罪。

应用:耶稣与巴拉巴

“40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巴拉巴还是耶稣,这是一个问题。犹太人代表了人类历史中从始至终的自由选择,这个自由选择总是服从一种择劣机制:“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是彼得的见证:“13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们列祖的神,已经荣耀了他的仆人耶稣。(仆人或作儿子)你们却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他,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他。14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15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使徒行传3:13-15)。这是人类审判的结果:“不要这人,要巴拉巴”。

符类福音对这个过程有另外一番描述,可以参考:“16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17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18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19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20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21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22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23巡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24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25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26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马太福音27:16-26)。而马可福音15:7让我们对巴拉巴有更多的了解:“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乱的人一同捆绑。他们作乱的时候,曾杀过人”。路加福音23:19则强调:“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总而言之,巴拉巴是个杀人犯。我们必须明白两个事实:第一、大祭司和彼拉多就是巴拉巴。第二、世人以及我们都是巴拉巴——人之子。

然而我们需要记住的不仅是律法,更是恩典和真理。一方面,我们都是巴拉巴——强盗,夺去上帝荣耀的人,靠定罪别人荣耀自己的人。另一方面,在那一天,耶稣将我们从监狱和死刑中替换出来了。我们不知道这个巴拉巴最后结局如何。不,我们知道。因为那一天以后的巴拉巴就站在这里,就坐在这里。我们就是耶稣代赎的见证。神之子对人之子的拯救,我们是这福音的见证。“15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17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1:15-17)。阿门。

任不寐,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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