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姐妹平安。首先让我们祝福今年复活节两场洗礼中的弟兄姐妹。正如彼得前书3:21所说:“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今天我们继续约翰福音20章复活节的信息。实际上新约圣经有两个信息中心:耶稣死而复活,基督建立教会。这也正是约翰福音20章的两个基本主题:坟墓(1-18)与教会(19-31);前者倒空坟墓(赦罪称义),后者建立教会(拯救万人)。圣灵向世人呼喊,离开坟墓,进入教会;凡有耳的都应当听。约翰没有记载耶稣圣诞的故事,却将基督的历史上溯到太初;同时将重点归向教会的诞生(约翰福音20:1,20-21)。愿主坚固我们手中的工,就是以斯拉尼希米从巴比伦归回,重建圣城和圣殿的异象。阿门。
约翰福音20:19-31可以分成以下四个部分,形成一个平行结构:
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门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犹太人,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20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门徒看见主,就喜乐了。
21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22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23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
24那十二个门徒中,有称为低土马的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25那些门徒就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多马却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26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同在,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27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28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29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30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31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其中19-20与24-28平行,后面的信息是对前面信息的深化。请注意这些重复的概念:“那日”与“八日”,“门徒”与“门徒”,“地方”与“屋里”、“门都关了”与“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与“耶稣来站在当中”、“愿你们平安”与“愿你们平安”、“手和肋旁”手钉痕和肋旁、“主”与“我的主我的神”,等等。前者泛论众门徒,后者聚焦多马;他们都是教会柱石。
21-23与30-31前后呼应。前者让我们看见教会藉着圣灵的诞生和领受的大使命;后者让我们看见教会乃是藉着传讲圣经见证基督是神的儿子,而将生命带入世界——圣经的中心信息就是信基督得生命。这就是教会的见证。“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翰一书5:12,参考箴言16:22)。“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阿门。
一、主在圣殿中(19-20)
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门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犹太人,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20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门徒看见主,就喜乐了。
1、三重平安
时间,这是复活节的晚上,也可以说这是第一个主日崇拜(约翰福音20:1)。按照犹太人的历法,这实际上是一天的开始。晚上黑暗降临,如同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在等候光明照耀。这里的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主要是因为失望和恐惧。耶稣被杀害,而犹太人的逼迫和仇恨笼罩。特别能表明门徒恐惧的就是“门都关了”。这不仅让我们想起乐园的门关闭了(创世记3:31),也让我们想起耶利哥城门紧闭(约书亚记6:1)。这是一座需要解放的监狱(彼得前书3:19)。“关门”(κλε?ω)这个动词在这里用作被动语态完成时,这门是被门徒自己关闭的。同样因为恐惧,他们聚集在一起。συν?γω(to gather togethe)用的也是被动语态完成时。关门和聚集这两个动词都是分词,用来形容主动词耶稣的“到来”(?ρχομαι)。主在我们最恐惧的时候进入我们中间。这也是每个主日的真理。
恐惧是魔鬼统治人心和分割我们与上帝关系的主要手段。φ?βος,ear, dread, terror。不过这个字也常常指女人对丈夫的畏惧或尊重(reverence for one's husband)。门徒本是男人,现在因为恐惧成了男女人。他们不再相信耶稣基督这位新郎,而是恐惧犹太人——权力上升为生命的男人。从世界的角度说,他们怕的有理,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嘲笑他们对犹太人的惧怕——犹太人刚刚利用罗马人杀了耶稣,而将他们一网打尽易如反掌。人的恐惧主要表现为生存恐惧、政治恐惧和死亡恐惧三个方面;而死亡是恐惧最后的威胁。复活恰恰要拆毁恐惧的根基,就是废除死亡的权势(路加福音8:50;12:4)。而对教会而言,常见的恐惧是三类:犹太人或律法主义者勾结掌权者的控告审判与杀害;外邦人的拦阻与逼迫;教会内部的不信与搅扰。正因为如此,这段经文中,复活的基督三次祝福平安(19,21,26),分别针对犹太人、世界和多马问题。这不仅见证耶稣是平安的君(以赛亚书9:6;约翰福音14:18-19,27;16:33),也在于他要将教会保守在平安之中。Ε?ρ?νη ?μ?ν,Peace be unto you。祂说有就有。复活的基督首先带给人类和教会的就是平安;而犹太人所说的平安,首先指向赦罪称义。当然,三重平安也可以对应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上帝要在我们里面建立属天的安宁。
耶稣的破门而入首先让我们思想耶稣真的复活了,而复活的身体完全不受物质世界的限制。这让加尔文主义的圣餐论再度失去了真理的根基。复活耶稣的身体根本不受时空限制;只要祂愿意,祂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其次,人间任何的门不能拦阻基督和祂的福音(启示录3:7-8)。最后,主在圣殿中,祂出现在教会,与门徒同在。出埃及记29:43这样预言,“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会幕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耶稣不仅进来了,而是“站在他们中间”:?στη ε?ς τ? μ?σον,stood in the midst。复活的基督是教会聚会的中心,祂真实临在,并且讲道。今日教会需要警醒的是,你们为什么把名人、别人或自己放在主日崇拜的中间呢?
2、三次肋旁
三次肋骨是三重平安的根基。耶稣在教会中首先讲平安的道;然后让我们聚焦祂的身体。这两个动作也可以一一对应圣道和圣礼。这首先是为了让门徒确证祂的复活,而且是身体复活。“20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门徒看见主,就喜乐了”。耶稣展示的身体部分首先是手,下文解释,因为上面有钉痕。路加福音24:39还提到脚(创世记3:15)。其次是肋旁(πλευρ?),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出现了5次,有4次都在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9:34;20:20, 25,27;使徒行传12:7)。其中约翰福音19:34在告诉我们耶稣为什么要把肋旁展示给门徒看:“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另参约翰一书5:8)。而在约翰福音20章中,3次提到这士兵扎伤的肋旁。这里面应该同时包含着深刻的神学隐喻。
首先我们要返回约翰福音2:19-22,“19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20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21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22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耶稣的预言就这样应验了。正如以弗所书1:23所说,“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耶稣不仅在展示祂的身体,也在建造祂的身体,就是门徒组成的教会。其次,应该进一步向上追溯到创世记2:21-24,“21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22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23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24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以弗所书5:22-33充分解释了亚当肋骨和女人的关系,是在预表基督和教会。这一幕,显示“末后的亚当”正在用祂的肋骨在建造新娘。
使徒行传12:7再一次让我们想起沉睡的亚当:“忽然有主的一个使者,站在旁边,屋里有光照耀。天使拍彼得的肋旁,拍醒了他,说,快快起来。那铁链就从他手上脱落下来”。无论我们在怎样黑暗的监狱或残酷的锁链中,神都会叫醒我们,让我们起来继续传讲福音,建立教会。这里特别提到:“门徒看见主,就喜乐了”。首先,他们看见了主(κ?ριος),而且是复活的主;这也是我们每个主日的经历。“看见”也是约翰福音一个重要的主题,见证是真实的。其次,看见复活的主让我们胜过对犹太人的恐惧。这是一场大大的喜乐(χα?ρω,to rejoice, be glad)。这个动词在这里是被动语态——我们的喜乐从神而来(约翰福音16:20-22)。值得一提的是,将手探入耶稣肋旁的多马,在印度同样是肋旁被刺而殉道。复活的耶稣带着累累伤痕,教会和我们每一个信徒,都将这样经历此生——我们要经历残酷的伤害,然后复活。
二、教会的诞生(21-23)
21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22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23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
1、差遣
这三节经文可以交叉结构:差遣-圣灵-赦罪;“你们受圣灵”位于信息的中心——新创造开始了,“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世记1:2)。
首先我们看“差遣”——基督建立教会,乃是要他们承担一种使命,这是早就应许的(约翰福音13:20;17:18;另参马太福音28:18-20)。蒙召受遣使新生命获得一种神圣的意义,创造了一个有目的的新生活;这是侍奉上帝的新生活。需要说明的是,“父差遣我”和“我……差遣你们”,两个“差遣”在原文中并不是一个字。前者是?ποστ?λλω,to order (one) to go to a place appointed,to send away, dismiss。而后者是π?μπω,to bid a thing to be carried to one,to send (thrust or insert) a thing into another。这两者之间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父神差遣基督是让祂在地上完成一个重大使命;而基督差遣门徒则是把耶稣已经“成了”的大事传给全世界的人。一方面,耶稣的救赎使命我们不能承担,那只属于基督;另一方面,我们所承担的乃是福音使命,这是见证的使命。这两个字的不同在真理上废弃了所有演基督的那种假冒。这个真理回应着约翰福音1:7-8,“7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2、圣灵
22节一直是一个神学难题,这主要涉及怎样将之与使徒行传2章中的五旬节圣灵降临的信息链接。有人主张,22节中没有冠词,所以不是指圣灵。这个论断根本得不到圣经的支持。
而加尔文的基本观点是:圣灵的恩典洒在门徒身上,但必须到五旬节才充满了圣灵完满赐下的大能。唐崇荣实际上延续了这个观点:此时门徒还没有真正受圣灵,这里的信息仍是面向五旬节的预告。换言之,他们将“恩典”或恩赐与“大能”做了区分;但这种观点同样没有圣经根据。另外有人认为约翰福音20:22是“约翰福音的五旬版”。但是包括Carson在内的加尔文主义者反对这个说法,乃是出于他们一个经典的误区:受了圣灵之后的人就是完人,但约翰福音21章门徒们竟然重操旧业。他们的“永远得救”只能让他们在圣灵高调之下永远撒谎并且对弟兄的软弱绝不宽容。他们忘记了,即使五旬节圣灵充满的彼得,后来仍然会拒绝向哥尼流传道施洗,仍然在安提阿和犹太人同流合污。他们主张的“象征说”(象征那尚未来到之圣灵的赐下),与他们圣餐论如出一辙。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方向,因为按此逻辑,耶稣复活升天都可能仅仅是“象征”,是一种行为艺术,而不完全是其所是。这种圣灵论是导致邪教徒产生的根源之一。保罗华许们实实在在是主所咒诅的法利赛人,因为自恃“我就是圣灵而且一次圣灵永远圣灵”;他们实实在在就是主所说的: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他们完全不尊重基督徒的重生和持续成圣;他们根本不相信基督的死而复活及其赦罪称义。而这一切撒旦之子的邪教行径,可以在他们的圣灵论得见端倪:圣灵如果降下,你此刻就天人合一,余生只是替天行道。
不过五旬节版面临的主要难题是,约翰清楚说这是复活节的那个晚上。两个主日(1,19,26)。主日圣灵赐下。而赐下圣灵的目的也很清楚:“23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而这个目的与五旬节中圣灵降临的目的是一致的(使徒行传2:38;另参以西结书37:5-10,撒迦利亚书12:10)。路德教会的Victor C.Pfitzner的观点是:That there is more than one account of the Spiritis a reminder that Jesus promises continually to pour out his Spirit on his people。下面这是我的观点。
首先,约翰福音20:22是创世记2:7的重现,证明耶稣是神,要创造新人。这与约翰福音的主题是一致的(约翰福音20:31)。其次,约翰福音20:22是对约翰福音1:33;3:5;3:8;3:34; 7:38-39;14:17;14:26;15:26;16:5-8;16:13;17:17-19等圣灵预告的应验。换言之,约翰福音20:22中的圣灵,就是三位一体中的圣灵。耶稣所说的我不去祂就不来,这个“去”从受难就开始了。藉着耶稣的受难、死而复活和升天,门徒不断靠真理的圣灵认信基督,承担使命。在这里我们需要更正改革宗和灵恩派关于五旬节一个人云亦云的流言:五旬节是教会诞生日(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圣灵只有一次那样降临(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实际上,圣灵从创世记1:2一直到启示录3:22,一直在“不断降临”,教会一直在不断诞生。最后,圣经特别记载了“三次吹气”。第一次是创世记2: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第二次就是约翰福音20:22,“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第三次则是使徒行传2:2,“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这让我们看见两个基本教义:一方面,这是三位一体上帝的三次吹气,圣父、圣子、圣灵都在造人,或者同工。另一方面,圣灵出于圣父,圣灵出于圣子,圣灵也是上帝,可以“独立”工作。使徒行传因此更是圣灵行传。
另外请注意约翰福音中关于圣灵和教会关系的启示。请注意约翰福音关于圣灵的最早预告。约翰福音1:32-33,“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33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约翰福音3:5-6,“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4:24,“神是个灵(或无个字)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这三处经文,分别涉及教会的洗礼、重生和圣所等重要问题。而这些信息,最后归结到基督教会在圣灵里的诞生。
3、赦罪
基督建立教会的目的是什么?不是政治经济家庭环保等目的,而只是为了宣告赦罪或福音。这是马太福音1:21所确定的基本真理:“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而且这是教会真理(马太福音16:18-19;18:18)。而路德教会主日崇拜总是包含着认罪和赦罪的宣告,真理根基在此。不过难题是:赦罪、留罪的权柄是什么意思?使徒和教会是否拥有这样的权柄呢?从根本上说,赦罪权只属于神(马太福音9:6;马可福音2:7)。因此不是门徒赦罪,而是门徒所领受的圣灵,或圣灵藉着教会所宣告的福音真理在赦罪和留罪。正如马可福音16:16所说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另参约翰福音9:39-41;以赛亚书22:22)。唐崇荣牧师在这里的解释显然是违背真理的:上帝交托给忠信的人,这些人之所以有这样的权柄,乃是因为他们自己对主忠心。这个道理似是而非。的确,基督要求仆人忠心,但人的忠心仍然不能成就神的义。这一点与圣餐和洗礼的真理相关:圣礼的效力根本不取决于施洗者和主礼者的状况,而取决于他们所宣告的圣道。这一点可以重读如提摩太后书1:9-13,归正神学就真的可以归正了。
三、主在圣殿中(24-29)
24那十二个门徒中,有称为低土马的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25那些门徒就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多马却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26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同在,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27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28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29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1、使徒多马
在平行结构中,主耶稣在第二个主日再一次出现在教会中。μετ?这个介词可以指8天之后,也可以指第八天,即主日(启示录1:10)。在我们进一步认识多马之前,我们不得不再一次讨论一下唐崇荣牧师的一个观点:多马缺席那个主日,恰恰耶稣在场。他的用意是好的,就是鼓励基督徒不要停止聚会,免得与基督失之交臂。但他讲的道理是有问题的:耶稣只是偶尔、随机性地临在,因此你只能坚持聚会,说不定哪一次“碰巧接待了天使”。这恰恰是加尔文主义教会论的基本错误:基督并不在,或不一定在主日教会中藉着圣道和圣礼真实临在。这种观点直接导致了教会的衰败、以及现代基督教反教会、离教会的机会主义运动。真理正相反:无论多马在不在,主都在圣殿中。
多马,Θωμ?ς,这是一个希伯来人的名字,??????????,twin,就是双胞胎(创世记25:24;38:27)。至于他真是双生子之一还是绰号,没有人知道。不过Δ?δυμος(低土马,约翰福音11:16;20:24; 21:2)这个名字像是绰号,这个希腊字有“两次”、“双重”的含义。不过在神学上这是真的(Victor C.Pfitzner和我持相同的观点:He has a two-fold character:He wants to believe, but cannot)。一方面,在他里面,一直有两个声音:信,或者不信;世界与天国;以扫与雅各;肉体与圣灵……多马身上真实集中了基督徒的基本特质,用保罗的话就是“两个律”之间的挣扎(罗马书7:23-25)。约翰福音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什么是“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在教会中每一次触摸基督的钉痕和伤口,我们就得胜有余了。每一次福音就这样重生了我们:“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4:25)。另一方面,基督徒的信心需要至少两次的重复才能得以坚固。耶稣对彼得的坚固是三次重复(约翰福音21:17)。
和加尔文主义者厚此薄彼的人本主义神学不同,在我看来,多马至少是诚实的,在任何方面不比约翰逊色。由于假冒属灵,今天教会不仅消灭了真以色列人拿但业,也消灭了双重性情的多马(两个人物在约翰福音中是交叉呼应的)。批评多马是基督教在道德主义围剿之下真正的失丧和悲哀;而约翰福音从未有将任何人高举为属灵伟人的目的。在这种背景下,Victor C.Pfitzner所代表的路德神学的观点,弥足珍贵:There is no suggestion that he is worthy of blame for not being present when Jesus first appeared to the others. Thomas is , at least, honest-brutally so. 在教会中比谁更属灵,不过是基督教世俗化的一个明证而已。在改革宗和灵恩派浸淫的地方,讲道台和圣经课程充满了对参孙、大卫、彼得等等的道德责备和高调怜悯;这一切属灵表演不过是另外一种吃人自义的习惯而已。我们还不配这样谦虚或者骄傲,我们不过都是那人。事实上多马的怀疑谁没有呢?但我们愿意在众人面前显得自己比多马信的更好。这不是真的。正因为如此,我每一次看见大卫鲍森唐崇荣保罗华许在台上信薄云天的时候,我就想上去给他们披上一件衣服,然后倒退着出来。但是感谢主,在教会建立之初,耶稣基督就责备了彼得这种恶俗(约翰福音21:21-22)。
我们并不知道多马是何时蒙召的。他最早出现在耶稣差遣门徒四处传道的经文中(马太福音10:3;马可福音3:18;路加福音6:15)。似乎他总是和税吏马太在一起。他的主要言论都记载在约翰福音中。第一次是耶稣准备去复活拉撒路的时候,“多马,又称为低土马,就对那同作门徒的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约翰福音11:16)。第二次是在耶稣谈论祂将要复活升天的时候,“多马对他说,主阿,我们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约翰福音14:5)。多马不仅刻薄顽固,而且似乎像撒都该人一样,一直不相信复活。因此很多学者称多马是理性主义者、经验主义者和怀疑主义者。多马也出现在约翰福音21:2,“有西门彼得,和称为低土马的多马,并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业,还有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又有两个门徒,都在一处”。这表明多马应该也是加利利的渔夫。多马最后一次出现在使徒行传1:13。他是11位使徒中的一位。多马是众使徒、众教会中普普通通的一员。就是你我。
2、何为信心
显然,约翰记载这个见证,主要是为了藉着多马的认信,宣告耶稣是主,是神。在旧约圣经中,“我的主我的神”是对耶和华上帝的呼告(撒母耳记下7:28;诗篇30:2;35:23;86:15;88:1;撒迦利亚书13:9)。约翰福音20:28是全本圣经最为直接、也最为彻底、最为清楚的基督论——祂不仅是救主,而且就是神。这一句告白可以拆毁所有基督论上的异端,并且除灭了所有假基督(罗马皇帝Domitian好自封“Lord and God”)。值得强调的是,最初的基督信仰告白出于施洗约翰、安德烈、拿但业、马大(约翰福音1:34,41,45,49;11:27)——宣告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与能否持守和贯穿这个信仰到底,是两个问题。
而我们在多马和彼得身上也看见信心是什么。“信”作为动词(πιστε?ω)在新约圣经中出现了248次,其中在约翰福音中就出现了107次。作为名词(π?στις),在新约圣经中出现了244次,却从未出现在约翰福音中。一方面,“信”是约翰福音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另一方面,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能动的力量。仅就这段经文而言,圣经所说的信心,或者说神所悦纳的信心,至少有如下特征:
第一、信什么。这包括两方面的真理。一方面,要信耶稣是主,是救主。这是约翰福音贯穿始终的神学主题(约翰福音10:30;14:9;12:45)。我不想在这里与亚流派争辩什么,他们不配这样的礼遇。我们可以越过这些无聊的争辩,直接讨论基督论对我们的信仰意味着什么。认信耶稣是主首先也意味着你要认罪,然后认主。事实上不承认自己在神面前是罪人的人,根本不需要救主。他们的信一定是假信,他们在教会里一定控告弟兄。这些人只是魔鬼的儿子,而不可能是上帝的儿女。此外,既然你信祂是主,就要顺服祂所说的话语。所谓信主却不受洗,只是一个可以理解却需要更新的谬论。另一方面,信基督是神。这也意味着,你要相信祂的确有能力赦罪、称义,并将我们带进永生。当然,你也可以用使徒信经完整表达你对神的信仰。仅仅相信耶稣存在,或他是伟人,这不是真信。第二、怎样信。这也包括两方面的真理。一方面,信心是个人的,信仰总是个人信仰。信是不能被他人经历和说服的(25)。那些已经信的人,根本不能通过自己的信来说服多马。这也让我们认识“个人见证”的有限性。你的信不能成就我的信,我必须自己经历。在这一点上,多马并没有什么错。其他门徒并不比多马更有信心,他们都是看见才相信的。个人的信心的产生,就是经历基督的话语和身体的过程(26-27)。另一方面,信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自己。正如以弗所书2:8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耶稣忍耐着不断向门徒显现,才能不断建立他们的信心。而基督徒只有藉着真实临在的教会生活,才可能持续相信,以至于最终得救。换言之,信并非指盲信或迷信,而是指“信道是从听道来的”,而道所见证的就是基督(希伯来书11:1,3;12:2)。
最后我们需要面对另外一个神学难题:“29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有圣经版本将第一句翻译成问句,并与约翰福音1:50前后呼应(另参约翰福音16:31)。主耶稣这里的话语重点应该不在苛责多马,因为是祂自己这样邀请的(27);整卷约翰福音就是强调“看见就信了”这个见证。仅在约翰福音20章,“看见”这个概念就出现在约翰福音20:1,5,6,7,8,11,12,14,18,20,25,27中;尽管有时用的不是一个动词。因此,唐崇荣牧师几乎通篇在抨击“看见就相信”这个世俗理性主义,可能与约翰福音的目的正相反(约翰福音1:18;2:11;约翰一书1:1-3;加拉太书3:1)。马利亚、约翰和所有门徒,甚至包括保罗,也都是看见才信的(使徒行传9:15-18)。道成肉身就是为了让使徒看见,有根有基地作见证人(约翰福音15:27;使徒行传1:8;2:32;3:15)。Jesus’ question is hardly a rebuke(Victor C.Pfitzner)。耶稣话语的重点在下一句:“那没有看见(aorist)就信(aorist)的,有福了”,这应该是指旧约中,十字架之前那些大有信心的人(希伯来书11-12)。当然,也可以指向所有相信的人,主耶稣这句话实际上将使徒和教会历史连成一体。而使徒们的眼见或见证,就成了我们后人或外邦人的祝福。
不是我们比多马更有福,而是因为主愿意藉着多马等使徒这样祝福我们。这场祝福不是因为多马们的小信,也不是因为我们的多信,而是因为主的爱和权能。不仅如此,这个祝福甚至也是赐给多马和保罗们的,因为他们总有不能这样看见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就只能依靠信心:“5为此培植我们的就是神,他又赐给我们圣灵作凭据。(原文作质)。6所以我们时常坦然无惧,并且晓得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7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哥林多后书5:5-7;另参罗马书8:24-25;彼得前书1:8,希伯来书11:1-6)。因此约翰福音20:29不排除这种含义:你看见的时候就信吗?没有看见之时也信,就有福了。另外,这节经文也是为了坚固初代教会和历代教会:使徒之后的基督徒总以为自己不如使徒蒙福,但主耶稣说正相反。何等奇妙,何等恩典!
四、教会的使命(30-31)
30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31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1、约翰福音的特点(30)
约翰福音20:30-31,一般被视为约翰福音的一种总结。不过也可以视为是对约翰福音20:29的补充——那些没有看见的人怎样相信呢?就是凭使徒们所撰写和传讲的这圣经。μ?ν ο?ν连接了29与30节,这个词组直译就是truly therefore,真的因此……如果没有圣经,没有看见的不可能相信。其中30节也让我们看见约翰福音的特征,31节也让我们看见约翰福音的写作目的。不过我们今天更强调,这两方面的信息都在讲论教会的使命。
首先,教会建立起来了,要承担基督所委托的“赦罪留罪”的大使命。那么如何完成这个使命呢?就是向世人传讲圣经。因为圣经就是祂的故事,是讲论耶稣的事。这是教会的基石。βιβλ?? το?τ?, this book。那么这本书有什么特点呢?耶稣有很多事,只能拣选一些去记录和传讲。于是精心编辑和裁剪,就成了圣经和约翰福音的共同特点。而相对于其他福音书,约翰福音更强调写作的神学目的,而非历史叙事;尽管约翰福音记载的一切也是真实的。但有时候为了神学的目的,可能会重新编辑这些事实,并不完全按着历史先后顺序写作。这一点对比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就能看见。这也提醒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约翰福音的每一个字,因为这些事件都是精心挑选的,为传递重要的神学意义。约翰福音21:24-25再一次重申了这个特点:“24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25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约翰福音20和21章最后这两组经文,也让我们脱离当今教会的两大流俗。第一就是对神迹的追求和迷信;约翰福音多次强调,记载神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证明耶稣是神。而耶稣拒绝仅仅因为神迹而追随祂的人(约翰福音2:11;2:23-25;3:2;4:48;4:54;6:2;6:14;6:26; 6:30;7:31;9:16;10:41;11:47;12:18;12:37)。第二则是个人见证的泛滥和假冒。约翰福音21:24让我们知道何为见证:见证不是传自己,而是传基督。
2、约翰福音的目的(31)
约翰福音的目的,教会传讲圣经的目的是:“31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信”(πιστε?οντες)在这里使用的是“现在持续时”,这需要强调:信就是开始相信并继续相信。从内容上说,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信息:
第一、“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换句话说,就是相信基督是救主,是神。约翰福音是唯一一部宣告耶稣是上帝独生子的福音书(约翰福音1:14;1:18;3:16;3:18)。另见约翰一书4:9,“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独生子”这个概念首先强调上帝只有一个儿子,因此消灭了一切假基督。当然这也传递了神的大爱:上帝将自己唯一所有的赐给了我们。其次,“生”这个概念让我们知道耶稣不是被造的,而是受生的。那么“子”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呢?约翰福音和其他福音书一起,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1:49;9:35;9:36;10:36;11:4;11:27;19:7;20:31)。首先,神的儿子表明耶稣也是神。其次,神的儿子表明耶稣对上帝的顺服,祂因此也成为爱子。再次,藉着神的儿子,我们才成为上帝的儿女,祂的父是我们的父,祂的神是我们的神——我们靠着基督作后裔,作顺命的儿女,并且在承受产业。这也意味着,我们的国不在这地上。最后,我们既然都是神的儿女,就应该活在爱中: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人如己——我们都是主里面的家人,都是弟兄姐妹。
第二、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信耶稣是“间接目的”,而“直接目的”是得生命(另参约翰一书5:13;创世记4:26)。这并非说基督徒犬儒,而是我们要领受上帝在基督里赐下的恩典,就是生命。生命是约翰福音又一个重要主题,约翰福音1:4以及3:15-18可以与约翰福音20:31前后呼应。值得一提的是,Carson等人关于约翰福音是写给信徒还是外邦人的讨论,基本上是一个假问题。因为也需要不断向信徒传福音,因为根本不存在他们所谓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基督徒(“一次永远”这个教义取消了教会存在的意义);而基督徒也常常搞不清楚或忘记耶稣是谁。正因为如此,“得生命”的“得”(?χητε)也是现在持续式。我们都正在得救的路上,否则,你们如何面对这些清清楚楚的经文呢,而主又何必建立教会并嘱咐我们不要停止聚会呢:马太福音10:22,马可福音13:20;罗马书8:24;13:11;哥林多后书7:10;腓立比书1:19;2:12;帖撒罗尼迦前书5:8-9;帖撒罗尼迦后书2:13;希伯来书6:9;彼得前书2:2;希伯来书10:25。
马可福音16:16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这里的“信”(πιστε?σας)和“受洗”(βαπτισθε?ς)用的都是aorist(尽管aorist不完全等同于过去式,但都指向具体时间里的一次性动作);但是“得救”(σωθ?σεται)清清楚楚、坚定不移地是将来时态(Tense: Future;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第一、将来完成的事;第二、被动完成的事(你一直需要教会,藉着施恩之具更新);这是一个事实陈述。阿门。
应用:多马东行
教会建立之后,向两个方向开疆拓土:彼得约翰转面向西方,而多马面向东方。大洪水之后挪亚有三个儿子,分散到全地;复活节之后耶稣特别差遣三个门徒,他们所走的方向基本上一一对应了闪、雅弗和含的后裔之国。在这一点上我同意教会这个传统:多马后来去到印度传播福音并殉道。也有人相信基督教是多马首度传入中国的:多马主后50年到达印度,主后72年殉道于Madras(Chennai,位于印度东海岸)。如果多马曾搭乘商船到达中国,那是东汉明帝永平年间。似乎利玛窦沙勿略等教士相信此说。相关资讯可以参考多马福音(Gospel of Thomas)和多马行传(Acts of [Judas] Thomas)。不过我同意传统教会对这两本书的立场,他们不可能属于圣经正典,因为其中的确存在严重的神学问题。但是,其中一些史实记载,不会全是虚构。多马应该向东,因为东方有两大堡垒:人本主义的认识论,和道德恐怖主义。
首先,多马适合被差往那些“看见才相信”的地方。印度-中国的文化,从根本上说就是“知道”的文化,即人本主义的认识论:人通过自己经验认识真理。这与多马的情况非常类似。印度宗教有一个核心观念:吠陀(???;Veda)。这个字的意思是to know,knowledge;我知道,知道,知识,知识分子。而这个概念正是出于创世记2:17,“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But of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thou shalt not eat of it: for in the day that thou eatest thereof thou shalt surely die;另参创世记3:5)。而Veda与希伯来文的?????应该就是一个字。信是从神来的,知是从自己来的,这是蛇试探夏娃的真正目的。换言之,是信仰还是吠陀,这是一个问题。上帝差遣多马进入印度和中国,就是要颠覆这样的认识论。如果我知道,我能够知道,我就不需要神,不需要神来带领我知道,不需要道成肉身,不需要教会;而且我完全可以靠自己肉身成道。整个东方普遍的无神论信仰源出于此。
其次,东方世界更是“士兵”的国度,人就是用道德钉别人十字架的人,那是用长矛刺入别人身体的地方。那个地方适合于亲手摸过耶稣伤口的多马。所以魔鬼的儿子怎样在居比路岛设防保罗(使徒行传13:10),就怎样在东方阻挡多马。《多马行传》记载了一件事或可参考:大蛇或东方巨龙与多马对峙着,它首先要揭露一桩“性丑闻”,并杀死了它所嫉妒的青年。它承认它这样作就是出于嫉妒。然后它谈到它是谁,怎样从伊甸园到各各他与上帝作对,败坏人类,控告圣徒。后来多马靠主使那位青年复活。不仅如此,最终多马被婆罗门教(Brahmin)的领袖用矛刺死。古代教会用一支矛与一柄木匠曲尺为标志,来表明多马的殉道和工作(他也是一位木工)。我们确是这世代的多马,有一个刺在保罗的背上,有一只矛在多马的身上。婆罗门的最高神是因陀罗,就是吃人自义的意思;他们真正的信仰是道德种姓制度。婆罗门的祭司都是教痞。
愿祭司的长矛,是我们的荣耀。2016年,我们继续向东,亲爱的主,你必与我们同去。“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翰一书5:8)。阿门。
任不寐,201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