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寇纵论 之 前期倭寇》 http://bbs.wenxuecity.com/memory/1106128.html )
什么事只要一沾上日本,躁动就成了常态,平和只是短暂的奢侈。这话古代成立,近代成立,当代当然也成立,未来呢?很可能还成立。
日本国王足利义满一方面接受明朝的册封,一方面积极剿捕倭寇,中国沿海百姓算是过了几天安生日子。谁知足利义满在50岁上(1408年)正当年的时候不明不白地暴毙,日本大权落到了他儿子足利义持的手里,日本从此回到了纷扰不断的正轨。
在对待明、日关系和倭寇的态度上,儿子彻底造了老子的反。足利义持于1411年以“灵神托人谓曰:我国自古不向外国称臣”为由拒绝承认日本为明朝的藩属,从而断绝了对明朝的贸易(以朝贡的形式),同时足利义持不再认为当年的南朝还有啥威胁,因而又找回了对屡侵明朝海岸的倭寇的纵容态度。道理很简单,倭寇出去抢的又不是日本子民,从中国抢回一分,那就是对日本的一分爱啊。
且慢,《明史.日本传》里不是有“明年(1418年)四月,其王(足利义持)遣使隨(吕)渊等来贡”的记载吗?怎么就说断绝了呢?这事得从明、日之间的官方贸易形式——勘合朝贡说起。明朝大部分时间实施海禁,禁止民间与外国商人之间通商往来,与海外国家间的贸易由官方垄断,“勘合”则是这种贸易的具体形式。关于海禁,将在下篇介绍,本篇先谈勘合。
所谓勘合,指的是明朝廷事先给进贡国开具的准贡文书(类似于当今的执照、签证),里面对属国赴明廷朝贡的时间、人数、货物数量、泊物地点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进贡时须持此勘合,以为凭证。这应该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发明,大约始于洪武十六年(1383年)。
明廷方面则予进贡使团以官方接待,根据勘合校点贡物,并根据“怀柔荒远”、“薄来厚往”的原则,回赠进贡国以“赏赐”。“赏赐”物品的总价值大于“进贡”物品总价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问题就出在这个“薄来厚往”的原则和远远超过贡物本身价值的“赏赐”上了。
足利义持虽然神叨叨地拒绝做明朝藩属,却逃脱不了“倭人贪利”(《明史》语)的本色,每每手头拮据了,就会想起在那片大大的陆地上还有一个大大的土豪,只要愿意放下架子谦行恭语,就能拿着在本国只能换得百匹粗布的货物去换回千匹绢绸。于是1418年,足利义持在时隔8年之后遣出招财童子到达明廷,曰:“海寇旁午,故贡使不能上达。其无赖鼠窃者,实非臣所知。愿贷罪,容其朝贡(多年没能来上贡,不是没派人来,而是都给海盗搅和了。一些无赖鼠窃之辈在贵国滋事,俺也确实不知情。请您饶恕臣这一遭,接贡赏钱吧)”。——瞧,顺便把纵容倭寇一事也推得一干而尽。
当其时也,明朝的富裕程度与日本不可同日而语,明帝的一次打赏,简直能顶日本半年的GDP,日本会放弃勘合这棵摇钱树吗?所以在足利义持死后(1428),其弟足利义教由于花销增大更是持勘合、挺倭寇两不误,只可惜此人性格残暴专断,难以服众,结果于1441年被人设了鸿门宴砍下脑袋,日本于是群雄并起,逐渐演进战国时代。
倭人脑子里不会有和平崛起的念头,所谓群雄并起那是要经历血洗火炼的,于是生产的财富少了,消耗的财富反而多了;于是安居乐业的人少了,流离失所的人多了。怎么办?倭人的祖坟里飘出三个字:“当倭寇!” 甚至好好的一个官方贸易,都逐渐被贪利的倭人搞成了为寇的画皮。
《明史.日本传》记载在后足利义满时期和战国时期,“倭性黠,时载方物、戎器,出沒海滨,得间则张其戎器而肆侵掠,不得則陈其方物而称朝贡,东南海滨患之。(倭寇性情狡黠,不时用船上载土产、下藏兵器于海滨出没,得到机会就手执兵器大肆侵掠,没有机会则把土产陈列在船上称自己是到中国来朝贡的,东南沿海各省都深受其害。)”
再到后来,倭寇与朝贡者根本就融合成地道的官寇一家:为寇的称自己是来朝贡的,真正朝贡的呢?居然也明火执仗行盗贼事。“景泰四年(1453年)入贡,至临清,掠居民货。有指挥往诘,欧几死。(朝贡使者到达临清时,掠夺居民的货物,有位指挥前去诘问,几乎被他们殴打致死。” “弘治九年三月,(日本)王源义高遣使来,还至济南,其下复持刀殺人。”...
最离谱的事发生在嘉靖二年(1523)五月,日本两个不同的山头派出的船队前后脚抵达浙江,都称自己才是正宗勘合使臣,指责对方是国籍诈骗犯,最后大打出手,一方(首领宗设)把另一方的头儿瑞左给宰了,船只也烧了,然后在宁波和绍兴之间追杀瑞左余党。自相残杀也就罢了,可这伙倭人“所过焚掠(所过之处焚烧抢劫)”,这还不够,“执指挥袁琎,夺船出海”,连前来管制的明朝官员也敢绑架——彰显倭寇本色!明军也窝囊,“都指挥刘瑾追至海上,战沒”,宗设就这么满身鲜血地回了日本。
这事终令明廷震怒,“命传喻日本以擒献宗设,还袁琎及海滨被掠之人,否则闭关绝贡,徐议征讨。”这个传谕到了日本就石沉大海,连个响儿都没激起来。于是明、日之间的勘合贸易首次因明方罢工而停摆。
从永乐初年(约1401年)到嘉靖初年这120年时间里,明廷始终对日本的勘合朝贡持欢迎、包容态度,倒是日本,一会隔多年不来,一会又携带远远超出协定数量的货物,都按明廷按议定单价要钱(《明史.日本传》“宣德初...而倭人贪利,贡物外所携私物增十倍,例当给直”),把个官方协定只当成儿戏。
加上庞大的上贡使团,声称往返途中要抵抗海盗,所以都携带兵器,偏偏动不动就证明一下自己就是海盗。明廷不得不对进贡团队的船只、人员数量加以限制。许多史评者都以此作为明朝闭关自守、进而导致中国落后于世界的罪状之一,实在是有不谙时情、以己妄论之嫌。
个人以为,儒学发展到明朝,实在是迂腐之气过浓,明廷对作奸犯科的勘合使臣,甚至对被擒送的倭寇,居然宣称:“威之以刑,不若怀之以德,宜还之”(成祖)、“所司请执治,帝恐失远人心,不许”(代宗)、“有司请治其罪...帝俱赦之"(宪宗).....
明帝们真是图样图森破,说是“毋阻远人向化心”,来自岛国的这一路“远人”唯图利耳,但有“向化心”又岂能被老祖宗称作“倭*奴”呢?实在是sometimes na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