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流传着一段视频,内容是某高校对一些外国留学生做的一项调查:在他们眼中,中国有哪些新的“四大发明”。调查结果表明,高铁、网购、支付宝和共享单车被认定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许多人为此感到高兴和鼓舞。还有一部分人沾沾自喜,似乎认为中国已站在世界创新的前沿,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了。但是当掌声和赞扬声渐渐趋冷之后,我们或许可以冷静地分析一下,“新四大发明”是否有些牵强。
何谓“发明”?新编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注解是:创造新的事物或方法。也就是说,这种创造必须是革命性、颠覆性的,是前无古人的“新事物、新方法”。换句话说,任何“发明”既有对过去技术的传承,也要能成为新技术和方法的孵化器。但是这种“发明”必须“新”,而且不仅仅是表面形式“新”,其内涵也必须“新”。中国古代“四大发明”莫不具备上述基本特征。它们既是历史上沉淀百年的基础技术的最新结晶,又为未来科技的无障碍发展提供了最稳固可靠的保障。
仔细推敲所谓的“新四大发明”,我们很容易发现,这些颇具中国特色的新生亊物,对大多数中国人而言,快捷方便是其最大优点。但是,当我们把“新四大发明”放在全球经济链中便可知道,其均可在其他国家找到投入市场更早的范例。比如高铁,中国在十几年前突然发力,大力推动高速铁路的联网,在短短十年内使高速铁路的总公里数超过1万公里。而在此之前,高速铁路在欧洲和日本曾经一度独领风骚,时速高达300公里并不罕见。这证明高速铁路在某些国家已经是成熟的技术。
至于网购,更不能说是中国的新“发明”,否则美国的亚马逊等公司肯定要哭了。后者从1995年7月成立伊始便从事网上售书商务,后来销售商品种类达数万种之多。而中国的网购,根据商务部原部长陈德铭所说,最早从2006年开始。至于支付宝和共享单车,两者都离不开网银支付的基本功能,且在国际上也不能算是首创。
可以说,这些技术是发明于他国,却发达于中国。中国将这些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了N次方数量级,使得相关产业因为消费群体的庞大而快速增长。难怪许多外国公司对中国的消费热情和狂热追求新生技术的韧性叹为观止。
其实,我们真的不必争论这些是否属于“新四大发明”。我们让这些技术以最快、最便宜的方式,成功地“嫁接”在中国这个巨大消费市场上,并生成了适应中国国情和习俗的消费模式,改善了生活方式,提升了生活质量。老百姓高兴了,这是最大的成功。另外,我们也要冷静耐心地研发真正属于自己的“发明”,就像屠呦呦的“青蒿素”、袁隆平的“袁氏稻”那样。相信不久的未来中国一定可以迎来更多名副其实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