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法律和中国造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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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近有人在认真的讨论于欢致人死伤后交出刀子算不算自首的问题不禁好笑,此人在中共统治下过了几十年,竟然对中共的法律,判案,处罚原则缺乏基本了解:
中国的案子主要不是根据事实来判定, 而是根据政治意义和政治需要来确定的。如果现在赶上严打,上面要制裁一批人,整顿社会风气, 那么于欢要是赶上了, 杀人与否都是不重要的,十有八九要上断头台。

关于中国造法律,我中学的同学张XX 有过很好的叙述,当时政治辅导员要他与被关进监狱的历史反革命父亲划清界限,他说:父亲刚解放时是属于人民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革命愈来愈深入,人民的队伍愈来愈小,反动分子的范围愈来愈大,父亲就掉到人民外面去,变成反革命了。这段话非常传神,画龙点睛的道出中共法律运作的时间效应。 

所以在中国我们的政治面貌和处境也是不断随政治形势改变而变化的,法律,民主党派,工会,人民代表大会是都是中国造的政治花瓶,围绕着共产党的需要在表演。


譬如说我在大学时,虽说从来不靠拢组织(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汇报思想,但是反党反社会主义这么大的问题是真的从来没有想过的,后来搞毕业集训,竟然被搞成个对党怀有刻骨仇恨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学生,我自己都弄不清楚为什么,有一段时候由于相信共产党,我竟然怀疑我是不是反动了,自己也不知道。 等到文化革命爆发,看到自己所谓的反动言论竟然与刘少奇差不多,什么反对三面红旗,三自一包,反对学毛选,大跃进饿死人等等,我才如梦初醒,怎么刘少奇的罪我早就有了呢,其实我与刘从不认识,也没有血缘关系,这才认识到中国法律的高深莫测。 我辛辛苦苦改造了八年,好不容易对这个党有些对立情绪了,也就是比较接近共产党制定的反动学生的标准了,心里真有点反动了,共产党才有点满意,说我改造好了,给我摘了反动学生帽子,这时候刘少奇已经被打倒了。又过了几年,四人帮又被打倒了,形势又变了,我就被平反了,我的平反书上是这么写的,黄XX  在毕业集训中本人交代了很多反动言论,现在本人一律不承认,所以给以平反。从这个平反书看,我自己活得很无聊,要想当反动学生,共产党是个大善人,满足了我的愿望,就给我当了,现在我不想当了,他们就拿回去了。

但是还是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平反书来者不善,是暗藏祸心和杀机的,等到将来形势再变的时候,很容易进一步发展:例如,经进一步查证,黄XX的言论确实为实,本人态度恶劣,拒绝改造,百般抵赖,在社会上掀起翻案风,影响极坏,罪大恶极,现在定为现刑反革命,当然如果赶上严打,那就加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立即枪决,我也就一命呜呼了。


不过当年我们接到平反书的时候,亦非良善之辈,已经不像大学毕业时那么稚嫩了。难友老鲍对我说,我们也许不应该接受这份平反书,应该留着,等它变颜色。我说此话怎么解释,他说,这就像买东西,我们已经付了这个钱,总应该拿到什么东西,也就是说不管我们是真反动还是假反动,我们已经按照真反动付了反动的代价,最后得来这么一张破纸有什么用,里面连个道歉都没有,不如放在那里,等到这个政府变颜色了,或者被打倒了,我们就可以拿着这些骂共产党的话去向新政府领功受偿了,因为早在几十年前年我们已经是反动的先躯者和前辈了。  


后来我们没有这么做,因为当时还没有听到有哪个人不愿意接受平反的,弄得不好,会将共产党气得暴跳如雷,七窍冒火,恼羞成怒,然后来个罪上加罪。现在回过头去看,这么做还是对的,因为我们双方打的秋后算账的如意算盘后来都没有出现,中国既没有回到老毛的阶级斗争中去,共产党也没有倒台,也没有变颜色,应该说双方包藏的祸心都白费了,打水一场空。但是到了这个境界,看官可能不得不承认,我们双方的斗争水准确实都达到了中国功夫的化境了,就像封神榜里面的神仙,在虚无飘渺中用宝贝过招,肉眼俗人是看不到的,比今天网上那些还在字面上和细节上饶圈子的人就不知高出多少层次了,当然洋人和笨人是永远看不懂这种中国造过招的博大精深的,所以他们永远也看不懂中国审案到底在干什么。 

关于我被定成反动学生的详细经过和原因,很多人问过我,要我写出来。我也以为是这样的,这段回忆很有有历史价值,因为只有生活本身和上帝才能创造出这样典型的中国造故事,人是做不到的,这是上帝给我的一份珍贵礼品,我怎么舍得将它带进坟墓去呢? 我所以迟迟没有写,是有点像我写丘德功的故事时的心态,愈是我觉得要紧的东西愈是不轻易写,一直让它在我心里发酵,到了哪一天我不写心里憋不住了,难受的慌时候,就不得不写了。  


能够说明共产党中国造审讯和定罪的博大精深莫过于共产党审江青了,说实话在中国要定任何人的罪都是不难的,保证人证物证齐全,江青案与一般案的区别是定江青罪要比定普通中国人还要容易,因为在中国定罪,官愈大,素材愈丰富,也就愈容易定,江青同志春风得意的时候对她当年上海姘头,同事明星做的事情哪一件都够送她上断头台,可是中国法律的奥妙就是不审这些在任何国家都认为是滔天大罪的事情,而去审江青与她丈夫毛泽东的关系问题,在西方这绝对属于家庭隐私,但是法庭像老鳖咬住了江青一样,要把她定成一个反毛泽东分子,而且不容江青本人置辩。不但这样,法庭还隐隐约约在审讯中造成一种气氛,毛泽东早就讨厌这个妻子江青了,如果毛泽东不死,他本人也一定会要亲自来审江青的,所以现在法庭好像是在代毛泽东行道。结果就将政治家江青,演员江青,逼到一个怨愤女人的角落里,神经兮兮,在法庭上大叫大喊: “我在延安跟毛泽东在一起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我是毛泽东的一条狗, 他叫我干什么, 我就干什么”,江青觉得自己冤屈极了,可以说比窦娥冤还冤,上吊的时候还在叫;润芝,你的学生来找你了,来表白她与毛泽东坚贞不渝的被这个世界歪曲的爱情,含冤离世。为什么中国造要将一个已经足够给以极刑的刑事案子,或者乱用职权的政治案子,搞成一个家庭不和的冤案呢?这就是中国造法律的深奥之处,哈佛的法学专家的看点,不过以他们的僵化脑子再研究几百年也是不会明白的。  


到了审薄熙来,审周永康的时候,中国造定罪定案的博大精深更已到达化境,远远看去,一批贪污数字在几十亿美元级别的巨贪官在郑重其事地审判贪污同样是几十亿美元级别的巨贪官员,而审判的原因和内容竟然是贪腐、受贿,而最后定罪的的贪污数目竟然只在百万和千万人民币的蚊子级别,更莫名其妙的被定罪的一方竟然表示,坚决服从法庭判决,永不上诉。有哪一个世界法学专家能够看明白中国造法律的中国造审案到底在干什么名堂呢? 


其实中国审案定案到了法律阶段,实际已经早已结束了,这就像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在西天取经时瞎起劲一样,那里面的哪一个妖怪上场,表现如何和最后的命运上面早定下来了,孙悟空与妖怪的打斗实际上已是有惊无险,只是打得愈精彩,让人民大众看得愈高兴而已。而真正的生死搏斗是在审案前上面的大佬之间进行的,他们在云雾中生死搏斗的斗法过程,这是绝对保密,人民大众看不到的。不过 他们即使打来打去, 也是统治阶级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大佬之间的矛盾,是如来佛和太上老君之间的矛盾,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不是一个性质的。作为惯例, 打输的一方就自愿去法庭上做贪污犯表演. 这不是双方的默契,而是内外有别的共识,绝对不能让被统治阶级的人民大众知道统治阶级的真正情况,一个是内部矛盾,一个是敌我矛盾。当然这样制造出来的,一份专门让被统治阶级人民大众看的判决书上说的东西, 当然就完全是胡扯八道, 与中宣部每天发布新闻是一个性质的东西。让被统治阶级愈看愈愚蠢。   

呜乎,生为中国人不亦悲乎,中国造的法律,中国造的中医, 中国造的气功, 中国造的功夫何止于博大精深,已经到了怪诞诡奇,神鬼莫测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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