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

我喜欢无聊的事情。而且,我只做我喜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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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

——在那些众生狂欢的日夜里

一张CD的目录

林娜在网上订的CD终于到了。她拿了快递的送货回到屋里,就迫不及待的拆开信封取出那盒CD。这是飞利浦公司出的双碟装CD,由布伦德尔演奏的贝多芬钢琴奏鸣曲。林娜先是仔细地读了一遍CD盒子上的目录:

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1827
Favourite Piano Sonatas
CD 1.
No.8 in C Minor, Op. 13
》Pathétique《
1. Grave - Allegro di molto e con brio
2.  Adagio cantabile
3. Rondo (Allegro)
No. 14 In C Sharp Minor, Op. 27, No. 2
》Quasi una fantasia《
1. Adagio sostenuto
2. Allegretto
3. Presto agitato
No. 15 In D Major, Op. 28
》Pastorale《
1. Allegro
2. Andante
3. Scherzo. Allegro vivace
4. Rondo. Allegro ma non troppo
No. 26 In E Flat Major, Op. 81a
》Les adieux《
1. Das Lebewohl (Adagio - Allegro)
2. Abwesenheit (Andante espressivo)
3. Das Wiedersehen (Vivacissimamente)

CD 2:
No. 17 In D Minor, Op. 31, No. 2
》The Tempest《
1. Largo - Allegro
2. Adagio
3. Allegretto
No. 21 In C Major, Op. 53
》Waldstein《
1. Allegro con brio
2. Introduzione (Adagio molto)
3. Rondo (Allegretto moderato - Prestissimo)
No. 23 In F Minor, Op. 57
》Appassionata《
1. Allegro assai
2. Andante con moto
3. Allegro ma non troppo

ALFRED BRENDEL

Total playing-time: 2.32”09”

Pathétique,是《悲怆》,她听过;Quasi una fantasia, Moonlight,是《月光》,她听过; The Tempest,第17,《暴风雨》,她听过;第15,Pastorale,《田园》,她没有听过,第21,Waldstein,《华尔斯坦》,她也没有听过,第23,Appassionata,《热情》,她最喜欢。但是第26首她没有听过,那个标题,Les adieux,她不认识,甚至都猜不出这个单词会是什么意思。于是上网一查,是《告别》。维基百科中介绍:

告别奏鸣曲是连接贝多芬中期和晚期作品的桥梁,在这之后的作品中,贝多芬更多地表达出深沉而非激烈的情感。因为要表现出乐曲中承载的深情,告别奏鸣曲也被认为是贝多芬钢琴奏鸣曲中最难演奏的曲目之一。

读完,林娜想这么重要的作品,自己过去怎么竟然从来不知道呢?她从盒子里取出CD,翻过来看了看,就放进电脑,开始播放起来。

地铁站

肖克那年三十三岁。一天早晨,像往常一样,他在Martin Place,悉尼最繁华的地段,下了地铁,随着人流匆匆向外走。在就要走出地铁站时,肖克在地铁站的门口突然停住,他看见角落里躺着一个乞丐。乞丐脏兮兮的,头发花白,但身体硬朗,睡在一条破旧的睡袋里,面朝墙壁。所以,肖克看不见他的脸。刚才一瞬间让肖克突然停下来的是,他看见乞丐的头边放着一本很厚的书。书的名字肖克看不清,那样子像是一本小说,书里还夹了一支笔。那时是清晨,一天最忙碌的时候。市区的街上人行拥挤,所有的人都穿戴整齐,匆匆赶着去上班,步履急促。在肖克突然停下来的一刻,感觉身后的人几乎是跳了一下闪开,接着就从他的身边一擦而过。肖克想看清那本书的名字,脑子里却蓦然闪过一个念头:会不会有一天自己也像这个乞丐,抱着一本大书流落街头。他的心头稍稍阴郁了一下,那种感受难言。但马上解嘲的想:这可真是一部XX巨著啊!可是那四个字的成语就在嘴边,却怎么也想不出来。肖克心中懊恼。这一切都只在片刻之间。肖克只稍稍停顿,随即便仿佛是被不断从他身边涌过的人群簇拥着推搡着向前冲去,转眼走出了地铁站口进入繁华的市中心的街道。肖克提着包,打着一条深蓝色斜纹领带,皮鞋锃亮,大步流星向前走,不时超过一些不知姓名的男男女女,而在这同时又不断被另一些走得更急的陌生人超过抛在身后。街上人潮涌动,沿着道路向各个方向流去,片刻不停。不久,肖克就消失在远方的人群中,找不到了。

灾难

马丁光着身子只穿着了一条三角内裤站在镜子前。他正审视镜子里自己的身体。那天,马丁先是看见镜中那个男人的眼睛,然后是鼻子,面颊,然后,他才开始观察起自己的身体。那一年马丁45岁了,身体仍然结实,但比年轻时胖了许多。在大学里,马丁很瘦,踢球总是踢前场,那时人们都叫他“瘦猴”。而现在,马丁的腰已经被来自肚子的多余又多情的脂肪给长期占据了,他看见肚子隆起来,又圆又软,肚皮白白的,肚脐下面露出一些黑毛,那样子有些滑稽,但很可爱。在过去上学时,马丁的肚子一直是瘪瘪的,那时家里穷,总是饿。马丁用一根手指在上面一按,就按下一个坑。他松开手,那个坑又立刻柔软的浮起来恢复原状,仿佛是不可改变的。马丁知道岁月是不饶人的,它在无情的改变着自己。但仿佛又不相信,或者不愿服输,自己是胖了,但情况并不太糟。他对着镜子绷起了自己的肱二头肌,那块儿可能是最著名的肌肉了,现在在马丁的手臂上出现了臃肿的一坨,体积不小,可一点儿也看不出肱二头肌那刚劲的线条。但马丁知道,那也是肱二头肌的一种表现形式嘛,仿佛理想与生活。他用手指掐了掐,在一层肥肉下面,那块肌肉仍然存在着,而且还是很硬的。马丁拎起覆盖在上面的皮肤,然后松开手,重新注视镜子中自己的脸,眼角的皱纹很明显,但皱纹不深,脸上没有赘肉,面部线条仍然清晰硬朗,眼睛也没有眼袋,目光明亮,深邃。他相信,自己并不老,看上去仍然年轻,像三十多岁,而且,有一种中年男人特有的成熟的吸引力。他需要做的只是去健身房健身,消去身上的赘肉。又一次焕发青春。想到这儿,马丁在镜子里的目光变得坚毅,他双手举起,在额头上方握拳,然后再向下划出两道弧线,停在腹部,双拳相对,微微躬腰,他扬起头,看着镜子,用力绷起了自己的胸大肌。然后,又松开手,侧身,像健美比赛中专业运动员那样,拉开一个稳健的弓步,做出了一个古希腊式的造型,左手扶腰,右臂弯曲,抬起,右手握拳停在眼前,上身微微后仰,扬起下巴,眼睛向前上方的空中看去,用力绷起了肱二头肌。马丁感觉整个身体的肌肉都被拉紧了,现在它们微微发热,血流加速,这时才又转过头去看镜中的自己,可是在镜子里却看到了公司最近新来的那个女孩子,大学刚毕业不久,就坐在离他办公桌不远的地方,留着利落的短发,精心修剪,每一根头发都乌黑,闪亮,垂直,这时,在镜子里,她向着他转过了身体。

星期天下午,马丁就办好了健身卡,并在那家健身馆的前台买了一套专业健身服,和一副护腕。马丁当场戴上护腕试了试,感觉双手更加有力了。工作人员还向他推荐护腰,和运动用的水瓶,说这个护腰是国家举重队专用产品,可以保护腰部不受伤。然后又拿出一只水瓶晃了晃,放在柜台上,说这是进口的。马丁接过护腰,翻弄着看了看,又放回去。护腰太大,显得也太专业了,还是留给那些大力士们去使用吧。水瓶则看也没有多看一眼,像是女孩子拿的,他并不需要在健身时还拎着一只水瓶,补充水分。马丁甚至轻轻的笑了一下。付款之后,工作人员建议马丁可以先到健身房里参观一下,马丁犹豫片刻,还是拒绝了,说有一些别的事情要做,之后就拎着那只轻飘飘的塑料袋匆匆离去。刚才只是片刻的犹豫,但为什么不先进去看一眼呢?马丁上学时爱踢球,但从来没有进过健身房,也没有练习过健身、举重之类的项目,那时健身房还很少,而且他也没有钱。现在到了中年却想练练健美,长些肌肉了。可能是一些说不清的原因,使他突然不想进到健身房里看一看,甚至在内心深处突然间想放弃了。但也许是要把新鲜感延迟到最后一刻,使快乐更加强烈吧。

不久之后,马丁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健身房。那一刻,感觉兴奋,还略略的,有一点紧张,和些许的尴尬。他有些局促地站在一旁看着。周围的小伙子个个精力充沛,仿佛力大无穷,都露出一身明晃晃的腱子肉,那上面盘曲着粗大的血管。那些过分发达的肌肉有一种视觉冲击力,当遍布在一个有限的空间里时,让人乍看到会感觉触目惊心。有一段时间,在这个世界上,遍布着恐龙,从天上到地下,到水中,它们身体庞大,力大无穷。马丁好奇地看着,忘记了健身,他一时间有些迷惑,一个人怎么能练得这么强壮呢?专业训练!能把人变成一种异物。他看见一个大力士正在举重,杠铃两头上了厚厚两摞巨大的生铁片。那个大力士一声低吼,就把它们稳稳地推举了起来。那些铁片把杠铃的铁杆都压弯了。马丁此时感觉自己这一身赘肉站在这里很滑稽,他好像矮小了许多,有些不好意思了。他有些口渴,但手中没有水瓶。健身房里的器械都非常专业,大部分马丁从来没有用过。他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等到一个用的人不多的器械空下来时,他走了过去,在器械前坐下,先镇静地研究了一番,稍稍调轻了一些重量,然后重新坐正,抬起头,看了看悬在半空中的那只黑色的铁杆。马丁做了一个深呼吸,伸手抓住了铁杆两端的海绵把手,屏吸,稳住,头向前一倾,猛的将生铁杆拉下来,一直抵到他的后颈的大椎。那只铁杆另一头连接的一摞生铁块,被忽的一下拉起来,悬在了半空里。

当肌肉的酸痛消失之后,马丁开始感觉精力旺盛,浑身是劲,仿佛青春正在回复。他真的觉得自己和那些小伙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差别不大。他依然年轻。他,现在又重新体会到肌肉发胀的那种感觉,痒痒的,有些憋的难受,想要发泄,渴望去健身房里大练一场,哗哗的推举那些巨大的哑铃,不断增加重量,渴望力量,渴望超越,那是许多年前,一个和他有着同样一个姓名的男孩子的身体里曾经有过的感觉。那时,马丁每天都在生长,从来没有停止过。现在,他依然年轻。马丁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脂肪在如青春般燃烧。而且现在,马丁又养成了另一个习惯,只要有镜子就要对着镜子摆弄摆弄自己的肌肉,就是在单位里,或者走在街上经过一块反光的玻璃窗,也要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把目光瞟向那里,看一看自己在反光中的影子,衣服掩盖下的体型和那些肌肉隐约的轮廓。

在一天晚上,马丁给自己的前妻打了电话。他们一年前离了婚。分手很平静。但痛苦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至少对马丁是这样的。妻子爱上了单位里另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并且出轨了。不过,痛苦终于渐渐淡去。马丁知道生活就是这样的。他又开始,偶尔,给前妻打个电话。过了一段时间,他的前妻也开始,偶尔,给马丁打电话。每次通话结束,马丁都有一种难言的感触。有时是在痛苦中的难言的感触;有时是在轻松中的难言的感触;有时则是麻木,反正生活就是这样。快乐无以挽留,痛苦无以抚慰,感慨无以言表,内心没有人知道。所以,没有必要,太当真。一切是虚幻。在电话里,马丁告诉自己的前妻,他现在正在健身,感觉很好,仿佛听到了电话那边传来一阵嘲讽的笑声,很轻微,像是漂浮在嘴边的一团气体。透过那团气体,马丁又看到了,过去有多少次妻子的这样的嘲笑,让他心虚气怯,又感觉自尊受到伤害而生气,但现在无所谓了。马丁低下头,绑了绑肱二头肌。然后嘱咐他的前妻,让她也要注意锻炼身体。“你现在也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女人过了四十老的会很快的。”他笑了。故意有些残忍的说出那个敏感的数字,知道这对于一个女人是非常刺激的。四十岁了!果然,前妻在电话那头发起飙来,放你的狗屁,谁四十多了?狠话接着像连珠炮一样砸向马丁。不过马丁并不在意。他一边听,一边仍然在欣赏着自己的肌肉。挂断电话,马丁的头脑里同时浮现出他的前妻和公司里新来的那个女孩子。他的前妻比他小五岁,那个女孩子比他前妻还要小好多,可是,在他们结婚的时候,马丁的前妻比那个女孩子却大不了多少。刚才在电话里前妻嘲讽他,说他就像《美国丽人》中那个恶心的中年男人,意淫着干自己女儿的同学。马丁知道前妻已经和那个男人分手了。那个男人不肯离婚。他告诉他的前妻,是的,他又要开始约会了。

马丁想到了他们结婚时自己前妻的美丽的容颜。他的妻子的确非常漂亮,过去上学时一直是校花。但嘴唇很薄,马丁喜欢女人丰满的嘴唇,有点翘的样子,她有时爱说狠话,有时说话行事很冷酷,但有时也很温柔,甚至偶尔会显出无助。所以马丁觉得自己并不能说很了解她。马丁又绷起自己的肱二头肌欣赏,其实那一坨组织还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所以爱与不爱是一种非常主观的情感。前妻其实也并不显老,她一直过分的注意保养,但毕竟四十岁了,一眼就会看出不再是一个小姑娘了,甚至不再是一个年轻女性。所以,既不像四十岁的女人,也不像三十岁的女人,也不像二十岁的女人。在上大学时,她的胳膊很瘦,细细长长,但现在变得很丰润,甚至显得有些粗了。而健身房里的那些小伙子身上的肌肉,有棱有角,薄薄的皮肤下面,一条条肌束清晰可见。马丁想到这里就又想去健身房里甩开膀子大练上一通了。现在,只有一走进健身房,他就会觉得浑身是劲。

但是就在不久后的一次健身中,当马丁猛然发力要推举起一副沉重的杠铃时,他的腰却突然拧了一下,马丁一声大吼,把整座健身房都震动了,然后,就瘫在地上,腰部剧痛动弹不得,他的额头瞬间渗出一片豆大的汗珠,那副杠铃压在了他的胸口上。刚才马丁似乎听到腰椎咔嚓响了一声,他以为自己的腰折断了。一群强壮的小伙子立刻围拢过来。两个小伙子一起小心地把杠铃从马丁的身上抬走。马丁听见健身房的教练正在向大家喊:不要动他。然后,教练过来询问马丁的情况,问他现在感觉怎么样?刚才发生了什么?同时一只手摸住了马丁的脉搏。马丁皱着眉头,紧闭双眼,没有回答,腰部仍然剧痛难忍。教练又扒开马丁的眼睑。马丁看见了光,然后,用一只眼珠注视着教练两只乌黑的瞳孔。随后,教练松开手,马丁眼前又变成一片漆黑。他听见仍然有人在向他说话。现在,他的脸上已经挂满了密密的汗珠。但他什么也不能回答。过了一会儿,没有声音了,大家仿佛同时寂静下来。马丁睁开眼,看见自己头顶上方围拢了一圈粗壮的脖子,每一段脖子上都连接着一个男人坚硬的脑袋,那上面的一对黑眼睛正从空中一起向下注视着他。马丁又使劲,想活动一下腿,结果腰部轻微的闪了一下,又是一阵剧痛,他两眼发黑,低吟了一声,便再次痛苦地闭上了双眼,他突然间觉得自己非常的脆弱,一点力量也没有。随即有两只有力的手同时按住了他。他听见几个声音在说,不要动。不久,救护车来了。马丁被放进担架,抬上车,送往医院了。

乔从四十岁之后,就经常在踢完球和大家一起喝酒时宣称,他要就这样踢到七十岁。这当然是在吹牛。那时,乔已经是球队里的高龄球员,长老级的啦。不过,乔坚信他的身体踢到五十多岁,甚至六十岁,是绝绝对的没问题的。不开玩笑。乔的身体健壮,四十多岁的人在球场上奔跑起来,一点儿也不输小伙子,而且年龄大有年龄大的优势,经验丰富,心理阴暗,因此一直是球队里的灵魂人物。公司有一帮铁杆球迷,每周都要聚在一起踢上两场,仿佛来公司上班就是为了这个,和每月领工资。偶尔他们还要来上一场特正式的有裁判的比赛。对于他们,这真是一件极大的快乐。但是,在乔四十五岁就要结束那一年,终于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

乔的一只睾丸给他们踢爆了。

就在这一年里,乔的温柔的妻子,几次劝乔不要再踢了,都这么大年纪,要是受了伤怎么办。但这其实和年龄没有关系,纯属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诚然,如果乔不去踢球,而是出去跑步,那么回来时少了一只睾丸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可问题是,踢球踢掉一只睾丸的概率高也高不到哪儿去啊!同样是微乎其微的。所以这么一分析,乔踢球踢掉一只睾丸,就似乎成了一件必然发生的事情,带上了一层神秘的宿命论的色彩,就像那个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乔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代替杨利伟去登月,看来这只睾丸怕也是保不住的。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当时,乔带球突破,速度并不快,但被对方防守队员别倒了,这种情况在踢球时太常见了,根本算不上什么。可是,就在这时对方球队的另一名一米八几的小伙子,可能是出于紧张,或者是做任何事情为了赢都可以不择手段的习惯,却使出了一记飞铲贴着草皮飞铲过来。结果,他的铁铲就,凭借着惯性和,不可知的偶然性,铲进了仰面摔倒在地的乔的两腿之间。乔当时像一只被利剑刺中心脏的公牛,发出一声大吼,两眼一黑,差一点儿就昏了过去。年轻气盛啊!这个小伙子也真是的,在一场业余的足球比赛中,怎么能用这么专业的动作呢?

损失是无可挽回的。乔被送到医院,一只睾丸已经被踏偏了。现在,只能摘除。在手术前,乔的妻子失声痛哭,乔想到了很多,但还是笑着对医生说:没事,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了。医生面无表情的告诉他说,没事,如果你想要,还可以再生。医生解释,睾丸有着巨大的生产精子的能力。她在我们的身体里,没日没夜的生产。从不休息。人有一个睾丸就足够。生产的精子比全世界的袜子都多。其实,医生补充说:半只我看就足够了。显然,这位医生有些愤世嫉俗的情绪。不过,乔这才知道,噢!原来是这样的!这并没有减轻他对于失去一只睾丸的悲哀。毕竟不是阑尾,割了也就割了。喜讯是手术后的第二天下午从公司里传来的。乔荣升为公司最重要的部门的部门经理。原来的经理莉莉娅发现了肿瘤晚期。消息是乔的好友林在第一时间告诉他的。林的妻子在公司的决策层。这一天的上午,林走进他们的那个部门,站在门口,举起了双手。大家都转过身来看着他。“黑暗的时代终于过去了。”因为过去莉莉娅是一个暴君,脾气坏得可怕。乔虽然也性格暴躁,但现在他的一只睾丸已经被摘除了。林这时振动双臂,激动的大声说道:“上帝仍然是爱我们的!”于是,所有的同事都欢呼了起来。

乔再次走进公司,已经是部门经理了。那时正值炎热的夏天,乔穿着一身崭新的西装,两腿间夹着只剩下一只的松松垮垮下坠着的睾丸走进他们的部门时,全体同事都起立,鼓掌,欢呼。那一刻,乔的脸上开始泛出红润,两眼放射出兴奋的光芒。

李兰芸

李兰芸是我的一个病人。第一次她来找我看病,一进屋就在我的诊桌前坐下来,也不说话。我问她叫她什么,她说她叫李兰芸,声音大的震耳。她说话有着明显的四川口音,但是气呼呼的,仿佛脾气很大,在和我生气。说完又径自拿起我用的圆珠笔,在我的处方上写下她的名字。我拿过她写的名字看了看,才知道原来是这个“芸”字。我觉得她的名字很好听,而且她的字写的也好看。李兰芸说解放前她在上海教书。我顿时对她很感起兴趣来,想到了五四时期的那些个性张扬的新青年,私奔到十里洋场的大上海!于是,我说,在那时你可就算高级知识分子啦。我打量着这个老太太,她显得很老了,小个子,圆脸,满脸皱纹,眼睛很大,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像是个知识分子的样子,但背驼的厉害,一只手臂放在我的桌子上,人就伏在手臂上,背都拱了出来。她不抬头看我,说话时也看着桌子,眼光失神。我一直能听到她的喘气声,气息声很粗糙。我和蔼地问她过去是教什么的?她透过眼镜仍然看着桌子,没有回答我,像是在那里沉思,回忆往事。我又问她那时是怎么上学的?她还是失神地看着桌子不回答我。我突然提高声音,大声对她说,你就是成都人吧,都能听出你的口音。她这时也大声地看着桌子对我说,她是重庆人,她说的是重庆话,不是成都话。说话时仍是气呼呼的。她说话声很大,我靠进座椅里想,她肯定是耳背。于是也大声对她说,你讲讲来这儿要看什么,都有哪些不好。

李兰芸听到了便皱起眉头,说:睡不着觉。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然后,她开始讲起来。她说在两年前她做手术时,麻醉中出现意外,术后一直昏迷不醒,整整三天三夜,醒来后就再也睡不着觉了。我问她一天大概能睡几个小时,她说根本睡不着。我发现每当她说到睡觉时,脸上总有一种痛苦的表情,但还是垂着头,只看着桌子说,偶尔抬起头瞟一眼我。她说,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整宿睁着眼睛,一点儿也睡不着,非常痛苦。我对她大声说:那白天呢?白天能睡一会儿吗?她说,白天也睡不着着。现在,我不仅对她的名字和年轻时的经历感兴趣,又开始对她的病情感起了兴趣。我为她诊脉,但突然想起来,大声问她:你有没有去告医院,让医院给你赔偿?李兰芸说,没有告。告不了。医院不承认这是事故。我又问她:你检查过没有?治没治过?她说检查过,什么也查不出来。我问她吃安眠药管用不管用?她说不管用,她不想吃安眠药。我有些怀疑了,又追问她,白天难道连瞌睡也不打吗?她说不打。我又问,吃安眠药也不管用?她说不管用。我这时想要问问她的亲人,是否真的是像她讲的这样。于是一抬眼,这才发现门边坐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

她个子不高,可样子像是葡萄牙人。我端详她,体型匀称,娇小,很年轻,胸部圆润,突出,腰很细,臀部很丰满。我对正伏在桌头的李兰芸大喊:是她送你来的吗?她是你的小保姆?你请了一个澳洲人做保姆?李兰芸说她是她的孙女。我啊的一声问:你孙女是混血儿吗?她说是。我又去看她,我看见尽管我们俩在这里说话声音很大,可是她却坐在那里,像放在椅子上的一只芭比娃娃,一动不动,微笑着看着窗外,仿佛是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不可思议地转头也去看窗外,外面天气很好,天空蔚蓝蔚蓝的。我又看看她,她的胸部真的很好看。我问李兰芸,她听不懂中文吗?李兰芸说她听不懂。现在我已经不仅是对李兰芸的病情感兴趣,而且开始对她的孙女也感兴趣了。我问,她跟你住在一起吗?她说不住在一起。我问,她现在是上学还是工作?她说她大学刚毕业,然后又说,她是自己一个人住养老院。我想问她为什么不和女儿住在一起,但是没有问,而是问她的女儿为什么不来送她。她说女儿太忙,没有时间。我问她:你的丈夫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她说是中国人,但早就不在了。我于是让她伸出舌头来看。李兰芸的舌质暗红,舌苔白厚,微腻。我沉吟片刻,提笔开出处方:

制半夏15g 夏枯草15g 生薏米15g

半夏秫米汤原名半夏汤,出于《灵枢?邪客》。整部《内经》只有10张方子,治疗一些怪病时常有奇效。秫米一般认为,即“糯小米”、“黏粟”、“糯粟”、“黄糯”,也就是黄黏米,或者有人考察认为先秦两汉文献中的“秫”本指黏高粱。这些现在都没有,只能用薏米代替,而她的苔腻,用之倒也恰当。不过,我过去在国内用半夏治疗失眠都是用生半夏。考先秦两汉半夏尚无炮制法,仅用水洗。不过,生半夏有毒,在澳洲是禁用的。可制半夏治疗失眠效果就差多了。半夏配夏枯草,又名“不睡方”,《冷庐医话》引《医学秘旨》云:“余尝治一人患不睡,心肾兼补之药遍尝不效。诊其脉,知为阴阳违和,二气不交。以半夏3钱,夏枯草3钱,浓煎服之,即得安睡,再投补心等药而愈。盖半夏得阴而生,夏枯草得至阳而长,是阴阳配合之妙也”

开完药,我又给李兰芸扎上针。在行针的过程中,我两次偷偷去看她,希望能看到她在行针时睡着,可是她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但也没有睁眼,而是闭着眼,皱着眉。起针后我有些失望,突然想起来,问她是怎么知道我这里的?李兰芸告诉我,是霍善平让她来的。这时一下来了好几个患者,我嘱咐李兰芸回去按时吃药,然后去把芭比娃娃叫来。刚才在行针中间,我观察了几次芭比娃娃。她已经不再看着窗外,而是一直低头看手机。现在我走过去对她说,好了,可以回去了。芭比娃娃于是就过来扶李兰芸向外走。我看着她们俩的背影,芭比娃娃的身材娇小,但李兰芸的背驼的厉害,才到她的肩头。她蜷缩着走在前面,芭比娃娃在侧后,略略扶着她。两个人一老一少,缓慢地走出了诊室。

霍善平老太太是个大个子,皮肤很白,这把年纪了背却一点也不驼。她有严重的帕金森,平时不停的点头,右手一直震颤。因为疾病表情僵硬,说话也很费力。第一次来看病,她一见我就哆哆嗦嗦地上来和我握手,说久仰我的大名了。我一怔,接着她又说,平时一直在看我的养生堂节目。我这才反应过来,她是把我误当成我的那个著名的师弟程凯了。程凯是我博士研究生时的师弟。去年在布里斯班开了第一家大成中医的海外分店,而我在悉尼又正好失业,因此就来到这里坐堂。程凯对我很照顾。他想把程氏针灸推向世界,对我在这里的工作自然是抱有期望。这让我一直对他很内疚。从内疚的“疚”字,你就可以看出,久病也,是一种慢性病,而且病在内里。那种感觉一点儿也不好。我原来虽然是学中医的,但过去十多年一直做科学研究,后来眼睛坏了,无法继续工作,于是重操旧业。更糟糕的是,那时我一直在想写一本小说。的确,我曾将我的青春与热情全部投入到祖国的伟大医学之中,但大火之后剩下的是灰烬。现在,我对中医即无信仰,更没有发展弘扬祖国伟大医学的雄心壮志。来到这里,仅仅是为了生活。不过,十多年后,重回中医这个行业,我却惊讶地发现,中医现在在国人中竟然这么火。有那么多的人热切的笃信中医,而且师弟俨然像明星一样。开业时他来到布里斯班,每次出去吃饭都会被人认出要求合影。第一次发生时,我惊讶的简直不敢相信。后来多了就习惯了。在他的微信群中,每天有无数粉丝追随他。以至于我不禁开玩笑的想,崇拜一个医生,是否就是有病的开始?

我纠正了霍老太太,说我不是程医生,程凯已经回北京了,您来晚了。我只是这里的一名普通的医生。然后,我告诉她了我的名字。我的纠正显然给霍老太太带来了混乱。在这之后,霍老太太对我的称呼时对时错。错时就幸福的叫我,“程医生”;对时就礼貌的叫我,“医生”。后来,我也懒得去纠正她了。所以,有大约一半的时间,霍老太太是在被北京著名的程医生治疗着。我不认为我能治好帕金森症,幸好我也不认为程凯有能力治好这种疾病,而霍老太太又相信中医有着神奇的疗效。因此,我们三个人就在一起愉快的合作了很久。

有时我想,现代传媒真是魔力无穷。

霍老太太很热心,后来又给我介绍来了五个老太太,李兰芸就是其中之一。除了她,其他四人都是慕名而来的。我只好一一向她们做出解释和纠正。第一个老太太知道后就不来了。临走时,她问我,程凯什么时候来?我知道她在期盼奇迹,就告诉她:等待;第二个老太太一来就认出我不是程医生,并一直正确的称呼我的名字;第三个和第四个老太太,则和霍老太太一样,糊糊涂涂的不时的还是称呼我“程医生”;而李兰芸一直没有称呼过我。她只是自顾自的低着头大声诉说她的病情。而我对她最感兴趣,总想和她聊聊她过去的经历。可她却几乎从不给我讲,只是有一次告诉我,她过去是教音乐的,这就让我对她更感兴趣了。我问她,那么会弹钢琴了。她说会的。我又问她,那你现在还弹琴唱歌吗?她说,早就不弹了。然后,就又不再说下去了,任凭我在一旁大声追问。

每次都是芭比娃娃陪李兰芸来看病,把她扶到我的诊桌前坐下,对我笑笑,然后她已经转身离去了,向着门口放着的那把椅子走过去了。刚才在她转身时,她胸前的两道美丽的倩影,从我的眼前像小鸟一样的飞过,像一对花样滑冰的舞者,在冰面上倾斜了身体,伸展开双臂,侧着头,划出两道优雅的弧线,在空中向着门口移去了,现在她们已经到达那里了,已经坐下来了,已经坐在了,门口的那把候诊的椅子上,安详的低头看她的手机,像维米尔画的一幅不为人知的肖像画。她从来也没有,在我给李兰芸诊疗时,从那古老昏暗的画面里抬起头,透过时光和凝重的色彩,转过她带着珍珠耳环的美丽的面孔,向我这里看一眼,哪怕是在我一点也不知晓的时候,哪怕是用一种连一点怜悯也没有的淡漠的目光。我抬起头,看见那把椅子里是空的,没有人坐在上面,那黄色的歪斜的椅子,像梵高画的椅子,但梵高的椅子上还放着他的一副烟斗,而这把椅子里,空无一物,“有许多空椅子,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世界最终会变得空无一物,连空无一物也没有,就像这间诊所。现在,诊所里,只有我一个人枯坐着。她已经和刚才那个佝偻着腰的枯萎了的小老太太走回进了时光里,不见了。我看看窗外,外面天气出奇的晴朗。在几百年以前,这里没有城市,是一片荒野、大海和茫茫无际覆盖着山岭、溪流的原始森林,那里只有一些赤裸身体手持长矛的土著人,和各种各样奇异的动物。海岸边的悬崖,年复一年,被海浪拍打。但那时的天气和现在一样的晴朗,有时下着没日没夜的大雨,打得那些茂盛的野生植物在昏暗的暴风雨中不停的来回摇摆,抬不起头。布里斯班的秋天,阳光明亮,空气清凉,天总是蓝蓝的。

有一次,她们走后,我来到窗前站在窗边向下看。不一会儿就看见一老一少从楼里走了出来,她们走到楼下停着的一辆黑色高大的大众越野车前,她打开后门,扶着她费劲的坐进去,然后,自己又跳进前面的驾驶室,打着车子,把车开走了。

三万英尺

大学的最后一年,就像世界末日。会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些奇怪的事情。在3万英尺的高空。奇怪地爱上了一个眼镜姑娘。她在另一个专业,戴眼镜,不是我的菜。但大学即将结束,那时每个同学都在谈恋爱。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段恋情。因为,它非常短暂。那些日子,我所能做的就是,晚上在图书馆假装偶然坐在她的身旁或者对面。坐在身旁时感觉会更好受些,这样我就不会总去看她。等到图书馆闭馆,我们各自走回宿舍。然后,就是无尽的长夜。但有时也会很快地睡去。一天晚上闭馆后,我们俩一起出来。眼镜突然对我说,我们去操场走走吧。那时身边是熙攘着正在散去的人群。于是,我和眼镜去操场上散步。沿着暗红色的跑道逆时针旋转。最后操场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那天晚上,我都说了些什么?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而眼镜,我是在事后才意识到的,她一直在谈她的爸爸。后来,我们要回去了。就在快到宿舍楼时,我突然沮丧起来。整个大学里,我没有谈过一次恋爱。难道今夜就要这样结束吗?那时,我终于鼓起勇气,停了下来,眼镜也站住了。我看着她的眼睛,想说什么,但突然伸手抓起了她的双手。像从噩梦中惊醒,我的心砰砰地跳,但已全然记不住做的是什么梦了。我听见他们在喊我:立,快来呀。快来呀。我立刻撒腿跟着他们,向校园门口飞跑。我们跑呀跑呀。其实只有很短的距离。学校在三环边,过了马路就是居民楼。我奔跑出校门,穿过汽车飞驰的马路,噪音,尾气,黑色炙热的柏油路面,站到了马路对面的居民楼下,我看见了那个男人。这是大二刚开学的一天。他挂在一层一家窗外的铁栅栏中。身体从栅栏间穿过。头卡在栅栏上,肩膀在栅栏之下,一根脖子连接着头和他的身体。我抬头看。看见了楼的最高层敞开的窗户。3万英尺高的天空。在那天晚上,我握住了眼镜的手。然后,她惊叫一声。把手抽了回去 。我的大学生活结束了。后来,我收到过眼镜的一封来信。但我没有看。我把信烧了。总是做梦。在夜晚的宿营地。一个马戏团的小丑,在玩火把。燃烧的火把,被他舞动得像一条金龙。呼呼作响。然后,他停下来。扬起头。把火伸进口中。在梦里,我看见火光一瞬间照亮了他的脸。他把火吞进嘴里。拿出来时,火把已经熄灭。他再次仰面朝天,张开嘴,从嘴里吐出一条火龙,熊熊燃烧,冲向夜空。3万英尺。

我又听见他们在喊我了:立。快来呀。快来呀。……

李兰芸第二次来复诊时,我问她怎么样?扎过针吃过药之后,失眠是否好了一些?李兰芸却气呼呼的大声说,吃了你的药一点用也没有。这让我很尴尬,幸亏诊室里没有别的病人。我抬头看看芭比娃娃,芭比娃娃正在埋头看她的手机,丝毫没有理会我们这里的情况。但我吃惊的看见,她正轻松的做出一个标准的双盘盘坐在椅子上。她的身体竟然这样柔软。我远远的看了她一会,又重新给李兰芸搭脉。其实,对于李兰芸的这种情况,看几次没有效果是完全正常的,甚至治不好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许多疾病是无法治愈的。所以,最高明的医生不是能把病治好,而是治不好还能让病人一直找他治下去。我还要向他们好好学习。我的病人总是治不好,很快就不来了。不过这个李兰芸,每次我殚精竭虑给她开了方子,她下次来却总是说一点效果都没有。可还是一直来。后来,我禁不住有些恼火了。我想即便如此,她也完全可以用一种婉转的说法来说吧。这样的话和那说话的语气太伤人了。我想质问她,既然吃了我的药一点儿效果也没有,那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看呢!难道你睡不着觉就要来折磨我吗?你知道有一些病人非常乐观,治疗后任何细小的改善,他们都会抓住,然后告诉你有效并表示感谢。这样不仅让医生感到愉快增加了信心,他们自己也快乐,有利于战胜病痛。而另一些人病人则是悲观的。每次你问他,他都会皱着眉头说不好,然后找出一大堆他哪里不好的地方。甚至,有个别患者,其实我早就发现,如果你说他们病得不重,或者病情在好转,他们并不高兴,如果你说他病的不轻,或者病情加重了,他们反而会显得愉快。当然,是那种痛苦表情下偷偷的但抑制不住的愉快,与其说愉快,不如说满足。

不过,最后我还是叹了口气,重新和颜悦色耐心的为李兰芸诊疗。看不好病,未必是医生无能,但毕竟是医生的失败。治疗没有效果,可还要照样收钱。我们的医疗体系是建立在病人患病的基础上,而非健康。有病人从远方来,不亦悦乎!从另一方面来说,门诊没有程凯预期的那样红火,他很焦急,而我也很不安。但这里毕竟是在海外,不是像在国内,你一上电视,第二天病人就像仿制产品一样冒了出来。而且,程凯的确大名鼎鼎,但程氏针灸布里斯班门诊里坐的是我啊!我默默无闻,说出名字来你都不知道,只有霍善平那几个糊里糊涂的老太太才会慕名而来。毕竟,程凯不是耐克商标,我也不是贴着耐克商标的球袜呀!

这一次我又仿照《金匮要略》里的薯蓣丸的路子,开了一个既大且杂的方子。药抓好了一大包,我塞给李兰芸老太太,让她拿回去吃吧!芭比娃娃来扶她走时,我问芭比:你们看到过她白天打瞌睡没有?因为,我曾经治疗过一个失眠的老头,久治不愈,也是和李兰芸一样,声音奇大,一说到自己的失眠,满脸的皱纹都痛苦地扭曲起来。有一次,他的儿子陪他来看病,可是不听我的解释,而是气呼呼地对着我说,他每天都睡的呼呼的,可一醒就死活不承认自己刚才睡了,就是要说他睡不着,要来看病。芭比说她也不知道。李兰芸这时说,她不和她住在一起。我问李兰芸:你女儿和你住在一起吗?她说,也不住在一起,她自己一个人住老人院。我又问:那你女儿会去看你吗?她说会来的。但又说她很忙。然后,她们走了。

你知道,医生是一个失败的职业。再好的医生最终也要把病人治死。但如果,医生把人治的不死,那后果更糟糕。

这付药吃完后,李兰芸复诊时告诉我,说这个药吃了感觉好一些。我忙问怎么好?她说好像能迷迷糊糊的睡一会儿。我异常兴奋。效不更方。扎完针后再照着这个方子的路子稍事加减,又给她抓上一大包。走时我特意告诉芭比娃娃,你奶奶吃了这服药,感觉很好。芭比娃娃听了后却没有任何反应。我又问她,你扎过针没有?她说没有。我说那你哪天应该也试一试。她竟然笑了,点头说,好的。那天,我非常愉快。芭比娃娃每次说话都不多,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孩子。有一次穿着一身黑色紧身的健美衣裤,上身吊带,露出肩膀,下面露出小腿,勾勒出她的体型,活力四溢,更加性感了。不过,每次都是她陪着李兰芸来看病。可她对于奶奶既不显得冷淡,也不显得关心。总之,她给我一种有些怪怪的感觉。

然而,李兰芸再来时,样子看上去很不好。我一看到时心中就浮起一丝异样。她说感冒了,非常难受,浑身疼,一点力气也没有。她的声音已不再那么大,温和了许多。我问她吃饭怎么样?她又露出那种痛苦的表情,说根本吃不下东西。我把她的脉时,看见她额头上已经渗出一层密密的细汗,面如土灰,脉也没有力气了。虚人外感。我给她以人参败毒散加减开了药,就扶她上床,为她灸大椎和关元。那天,我为她灸了很久才结束。艾灸之后,她的汗止住了,说感觉好些。我嘱咐她回去一定要静养,饮食清淡,不要出汗受凉。又不放心,说如果一直发烧就要去医院。一周后,李兰芸来了。气色好些,说我开的药很管用,吃了感冒就好了。我喜上眉梢,和蔼地问她吃饭怎么样?李兰芸说,不行,一点儿胃口也没有。我看她额头又出了很多虚汗,就用纸巾为她擦干了汗,告诉她要小心不要感冒。老人感冒很危险。然后给她开方。玉屏风散加党参,茯苓,神曲,焦三仙,竹叶。想了想,又加上一味生地黄。然后,又想了很久,加上肉桂一味,加上后又想划去,但最终没划掉。然后告诉李兰芸,这次还不能治疗失眠,等下次全好了再治吧。

没想到下次来,李兰芸却说她又感冒了。我吃了一惊,问,怎么回事?她说洗澡后着凉,现在从骨头缝里疼。我摸摸李兰芸的脉,脉象沉细。她说很冷,我摸摸她的手,感觉像是在摸一块冰。我想老年人伤寒重感最为棘手,现在恐怕已经是伤寒论的附子汤证了: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但附子在澳洲是禁用的。想到伤寒论中尚有: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这样一来感觉颇为难开这张方子了。附子一味药,没有什么可替代的。最后,我只好开了桂枝加人参汤,肉桂与桂枝并用,生姜与干姜同施。少火生气,以缓代攻。开完方子,我招手叫来芭比娃娃,对她说,回去告诉你妈,老人家要小心照顾,先不要洗澡,不要出汗着凉。芭比娃娃向我笑笑,点点头。但我想起来了,老人是住老人院里,不是她女儿照顾。

下次再来时,李兰芸显得非常疲惫。她对我说还是不好,浑身没有劲儿,一点也吃不下东西。我问她有没有再感冒?她说不知道,总是出汗。我问她身上还疼不疼?她说不疼了。我摸摸她的脉,感觉现在她的脉细如游丝,像被风吹破的蜘蛛网垂下的一根游丝,悬在空中随风摆动。我又摸摸她的手,手依然很凉。我问她有没有拉肚子?她说没有,就是什么东西都不想吃。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开药了,想先给她大灸神阙,灸时再坐下来慢慢想。可这时,我瞥了一眼李兰芸。那时,我看见她的脸上浮动着一层黑气,趴在我的诊桌上,显得毫无气力,透过眼镜的镜片,两眼失神的看着桌子,目光涣散,额头仍然密密的渗出一排排的冷汗。我能看见那每一颗汗珠,有些像针尖一样细,但都在冒着冷气。我突然心里有了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感觉不踏实,有些坐立不安。我想站起来跺跺脚,但只搓搓手就立刻给李兰芸开药,还是桂枝加人参汤,这次用人参,重用,肉桂代桂枝,干姜代生姜,再加熟地,山萸肉,五味子,但又把五味子划去,加上炙白术,然后,又犹豫片刻,再添上五味子。我告诉李兰芸,你年纪太大了,老这样跑感冒好不了很危险。你先不要来了,在家里把感冒彻底养好。如果有什么问题就去看急诊。这次我亲自把李兰芸送到楼道的电梯口,同时告诉芭比娃娃,下周不要送老人来了。我重复了一遍,又解释道,等感冒彻底好了,体力恢复些再来。这样老不停的感冒,会越来越严重的。电梯来了,她们两个人一齐走了进去。当李兰芸缓慢的转过身时,电梯的门开始徐徐合上。我注视着电梯里的李兰芸,看见她疲惫的弓腰垂着头,芭比娃娃扶着她,也垂着双眼没有看我。我一时不知作何感想,还没有来得及和她们说告别,那门就关上了。

回到诊所,坐下来,我这才觉得安稳了,但一丝伤感又袭上心头。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有些喜欢上了每周给这个老太太看病,对着她大声喊喊话;而且,我还不知道她年轻时的那些故事呢;而且,还有那个美丽的,芭比娃娃,她叫什么我都还不知道呢。

小明

有一天,我回家,和妈妈又聊起过去的一些事。后来不知怎的,就说到了小明。妈妈问我还记得不记得小明?我想了想,说,好像有点印象。妈妈就讲了起来,说:

“那时咱们住在一街坊。小明不就是老宋家的儿子嘛。那时候,老宋家比咱家还穷。我一到做饭时,小明就会像只小猫似的闻着香味儿跑过来。好可怜啊!有一次我炖肉,小明来了,他就站在锅边眼巴巴地瞅着,一直等到肉熟了,我实在不忍心,就挑出一大片肥肉给他。那时候哪里像现在,肥肉都要挑出来扔了,那时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次肉,就想吃点肥的才过瘾呢。小明吃得可香。吃完了还把手指头舔啊舔的,可舔完了还站在那里不走。他那是还想要啊。可我也不能再给他了。咱们那时一家人还不够吃的呢。可等长大一些,这孩子不学好,在外面偷东西。老被人打。回到家,他爸老宋也打他。而且打得更狠哩。可打也改不了。后来,到底有一次,偷了十块钱,被抓住送了劳教,一下子就是好多年,等出来时,都长成大人了。不过,这回倒是懂事了,不再偷东西,想做点儿小买卖。可他哪是那块料啊?做什么陪什么。有一次贩西瓜,收来的全是生瓜,卖不了。我记得,看见他当时气得就坐在地上把瓜全砸了。砸开一个,一个生的。老宋家里穷,哪儿有钱让他这么祸计啊。老宋还是天天骂他,让他去干点正经事儿。小明那时倒不再和老宋顶嘴了。他要是想干点儿扫地啊、送东西啊的活儿,也是能找到的。但他不知道怎么了,就是要做生意。老宋没有钱,他就自己跑去向邻居家借。可这东西长个颗脑袋也不想想,邻居谁敢借钱给他!结果有一次,不知道是因为谁对他说了些什么难听的话呢?还是因为没有借到钱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了,反正小明回来,就上吊了。

“这些你都不知道吗?”

我摇摇头,真是一点儿也不知道。妈妈于是又叹气,说:

“唉,也是。那时你还是个孩子。

多快啊,转眼都过去了这么多年!”

过了不知多久,也许并不太久,有一天,霍老太太又来看病,她有一段时间没有来了。扎完针后,我扶她起来,感觉她的头和手震颤的更厉害了。但这时,霍善平却表情凝重的看着我,对我说:程医生,我要和你说一件事情。我看到她的这种表情,一时间不知道她要和我说什么。于是就停下来,看着她。霍善平和李兰芸不同,她说话的声音不大,语气和善,语速也缓和。这时她说:程医生,你还记得有一个叫李兰芸的老人吗?她过去也在你这里看病。我这才一下子想起来,李兰芸上次回去后,一直没有回来,后来我把她就给忘了。那一段时间不知为什么门诊突然红火起来,我每天忙碌,心情也好了很多。于是我说,记得。她来治疗失眠,可后来感冒了,我就叫她在家休息。现在她怎么样了?霍善平的表情更加严肃,她对我说:李兰芸和我住在同一家老人院里,我们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她在那次从你这里看完病回去后不久,有一天在屋子里走,一下子摔倒在地上,就走了。我呆住了,看着霍善平,一时说不出话来。霍善平讲到这里,脸上流露出凄然之色。她停了停说:我们都老了。那时候,她说这话时,眼神悲凉。又停了停才继续说:我在年轻时记忆力很好,可现在经常忘事,而且最近才变得越来越严重。上次从你这里看完病回去时,我坐车下错站,却怎么也记不起住的地方了。我在这里住生活了几十年,这趟车的每一站我都很熟悉。可那天看着周围到处都是陌生的景象,越看心里越害怕。我看着霍善平,她仍然表情严肃,头不住地抖着。她接着说:这两天感觉好一些,才敢出来。我想说,以后你不要自己坐公车来看病了,叫孩子每周抽空送你一趟。但就在这时我突然注意到霍善平的脸。

霍老太太个子很高,我老觉得她比我都高,年轻时一定是一个高挑活泼的女孩子。她的皮肤特别白,脸上的皱纹并不严重,不是像李兰芸那样脸黑黑的,满脸粗大的皱纹,但她的皮肤松弛,下垂,眼泡浮肿,把眼睛都挤的变小了。而今天我看见霍善平的脸更加白嫩,像嫩豆腐,两颧鲜红,放着光,像涂了一层薄薄的油彩。但是整个脸仍然是虚浮的,皮肉松弛,两只眼睛仿佛更小更圆了,从那堆白嫩浮肿的眼泡中睁开看着我,偶尔眨动一下。我突然又有了那种不好的感觉,心神不定,而且这一回还感到恐惧。我连忙走到桌前把刚开好的药又加了好几付。抓好后交给霍老太太,嘱咐她,拿了药回去慢慢吃,不要再到我这里来看病了。然后,我又对她讲,如果你吃了药感觉好还想再吃,就打电话给我。我做出了一个打电话的动作晃了晃:我给你送去。我开车很方便的。

等我把她送到门口,我又对她说:你要随身带一张卡片,上面写着你的名字,住址和家人的电话。我要马上去给她写,她告诉我她已经有了,然后从兜里翻了一会儿找出来给我看。我看见这是老年院为老人们制作的,上面写着姓名,年龄,老人院的地址,联系电话,和他们的特殊情况。最后还有一行写着,霍善平死后捐献角膜。我把它还给霍老太太,她把卡片收好,又郑重的对我说:程医生,多谢你这段时间给我看病了。

我把她像李兰芸一样送到电梯口。当电梯门徐徐关上时,她站在里面,眼睛看着我挥起了颤抖的手向我告别,再次说:谢谢你了,程医生。然后,门就合上了。

后来,霍善平没有再来。我也从来没有打听过她的情况。她和李兰芸一样,年龄相仿,以前也是知识分子,人很好,很善良。《灵枢·九针十二原》说,“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话虽如此,可有许多事情总要发生,我也没有办法。

那天,送走霍老太太,我回到诊所。在我刚一坐进座椅里的那一刻,一股欣喜涌上心头。

接下来的周末,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他们或者以前在国内工作时间较短,只开过方药,没有扎过针灸;或者,根本就不是学医的,在这里上个三、四天的干针课程,就摇身一变自称是中医师了,给人诊脉扎针,讲的还仿佛头头是道,其实都是胡说八道,瞎忽悠。在聊天时,我谈到了这个病例。我感慨我们出来做中医,不像在国内,现在越来越难。各种政策都卡着我们。如果这个李老太太是在扎针时,死在了我的诊所,那我就有大麻烦了。不仅会受到调查,处罚,甚至会被吊销执照。就算调查宣布没有我的责任,这里同行的流言蜚语也会传遍布里斯班,甚至全澳洲,甚至,都能传到美国去。是啊,门诊树大招风。我放下筷子,抽出了一根牙签。停了停,若有所思的告诫他们:所以,干什么都一定要留心。这样,干的时间长了,慢慢就会培养出一种职业的敏感性,一种直觉。真是直觉啊!这时,我靠进椅子,咬着牙签,目光盯着斜上方的空中,嘴里自言自语道:

我当时感觉到了危险,便断然采取措施。于是,避免了一场灾难。

噢,月亮,月亮,月亮

我们爱月亮胜过爱太阳,因为它出现在夜晚,我们最孤单的时候。我们相信月光就是月亮发出的光。它是白色的,是清凉的。月亮让我们相信,即使没有了太阳,我们仍然能够得到,它的爱和安慰。我们爱月亮胜过爱太阳,这是一种情感,而不是理智;是一种基于爱的依恋。但也许,它什么都不是。这只不过是我们在众多黑暗时刻里的另一种渴望。

盛夏,露天游泳池里挤满了人。有几个男孩子正在胡闹。有四个家伙伙同在一起,想把一个精瘦的男孩摁倒,揪着胳膊和大腿拎起来扔进水里。那个瘦瘦的男孩子,他们叫他猴子,既灵活又很有些力气,他一边骂一边笑,拼命的反抗,想要制服他看来并不容易。这几个男孩子像是刚上初中的学生,在暑期一起来这里来游泳。正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现在,那伙孩子在渐渐得手,毕竟他们人多势众,两个家伙已经分别死死抓住了瘦猴的两只手腕,另外两个试图拎起瘦猴的腿,但这却不容易。因为腿的力量比手大的多,而且瘦猴还拼命的乱蹬乱踹,像只暴躁的马驹子。这时,一个抓手的男孩子清醒过来,他一边控制着瘦猴扭来扭去的那只手,一边对其他的孩子喊,先把他放倒,再抓他的脚。于是,一个正试图抓腿的小个子男孩扑上来,锁住了瘦猴的腰。这一招看来十分管用。瘦猴的身体转眼就快要被摁倒下来了,现在他不好用劲,一个男孩子顺势控制住他的一条腿。那个抱腰的小个子见状便急急忙忙松开手,去抄他的另一只腿。就在这时,瘦猴一边更加拼命的挣扎,左右摇摆他的身体,一边使劲扭头向他的左边的远处看,然后开始不停的动着下巴示意他的同伴,同时大喊:瞧呀,瞧呀,丫要跳了。另外几个男孩儿听到后,不由得向那边看了一眼。就在他们一分神的功夫,瘦猴一下子挣脱出右手。显然,他在这群人里力气最大。他挣脱了右手却并不着急摆脱其他的束缚,而是指着那边继续喊,跳了跳了,丫要跳了。这时几个男孩住了手,也站直身子向那边看。在游泳池的另一头,有一座十米跳台,和一座矮许多的三米跳台。三米跳台上不断有人跳下来,但十米跳台几乎从没有人上去。可是,现在那里站了一个男人,正准备跳水。几个男孩子,一时间不说话了,一起向那里看。这个游泳池很大,另一头在很远的地方,十米跳台显得并不高,但那个成年男人站上去却显得很小。可是,那个男人站在那儿,却并没有跳,只是低着头一动不动的站着。几个男孩远远的站在下面,也一动不动的看着。“操,丫害怕了。”一个男孩子终于喊了出来,另一个家伙马上也大叫:“我打赌,丫不敢跳。”这时,第三个男孩子说话了,他有些结巴,说:“你你别别看在底下看看着不高,可可一上去就他妈的巨——巨恐怖。”然后,他推着那个小个子的肩膀,说:“我我估计你丫一上去就他妈的得得尿了。”“滚蛋。”小个子一抖肩膀,骂了一句。骂完他又说:“我听说工体的那个十米跳台曾经拍死过一个傻逼。丫跳下来的时候是平着拍到水面上的,结果捞上来,整个的胸都给拍紫了。”“要要捏住鼻子,不然会会被呛死的。”但就在这时,瘦猴又向那里一指大喊道:“丫要跳啦!”果真,那个男人微微下蹲,缓缓展开两臂,然后用力一蹬,跳入空中,并且在空中团身翻转一周后,又展体,头向下,双手在头上伸直并拢,一下扎入水中。“我操,牛——逼!”几个男孩子看着,几乎异口同声的叫了出来。然后,又同时不做声,而是紧盯着远处的水面。刚才那个男人入水时,激起了一片白色的水花。他们在这里也能隐隐的看到。现在水花散去,看不见了,那块水面平静下来。一个男孩子朝着那里大喊:“呛死丫挺的。”几个男孩子都大笑了出来,就在他们的笑声中,那个男人一下子浮出水面,然后仰头像鲸鱼一样吐出一股白色的水柱。“我操,牛逼!”几个男孩子再次跳着叫起来。刚一喊完,一个男孩子却一转身指向瘦猴,招呼他的同伴来接着扔他。但这时瘦猴却突然挥舞双手,像是中了邪似的,大喊着朝跳台的方向冲去。四个男孩顿时醒悟,拔腿跟在后面狂追。可是瘦猴跑的比他们要快很多,转眼就把他们甩下了一大截儿。当四个男孩子快跑到跳台时,突然停住了。他们吃惊地看见瘦猴像疯了一样,依然挥舞双手大叫着,窜上了通向十米跳台的旋梯。四个男孩子看着他快速的爬着旋转向上的楼梯越来越高,不久就出现在跳台的通道口。直到这时,才站住,停在那里喘气。过了一会儿,他的气息平稳了,开始一步一步向前走,越走越慢。最后,在快到跳台边缘时,他停下来,小心地探身向下瞧了瞧,又忙回身站住。他离跳台的边缘依然很近,只有一只脚的距离。四个男孩子在下面看着他,默不作声。而他一直站在那里。“丫害怕了。”刚才说过这句话的那个男孩子再次说出这句话,但这一次没有大喊。刚才要打赌的男孩子这时却用双手搭成喇叭放在嘴边,对着跳台上的男孩子大喊:“瘦猴,你丫跳呀,你丫不跳你丫就是傻逼。”他还没有喊完,就被另一个男孩子猛推了一把,“别他妈的刺激他,会出事儿的。”说完,那个男孩子转身,自己也把手打成喇叭,对着上面的瘦猴喊:“瘦猴下来吧,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呢!”刚才被推开的男孩这时凑过来,仰头不解的看着上面的瘦猴,嘴里想说什么,但又把话咽了下去。瘦猴还站在那里,眼皮下垂,一动不动,仿佛呼吸有些急促,身体在轻轻的颤抖。不久,那个喊打赌的男孩子不耐烦了,又大叫起来,说:“瘦猴,你丫下来吧。别他妈的在上面丢人啦。瞧你丫那操行,鸡巴都给吓蔫儿啦吧。”几个男孩子狂笑起来,但突然又同时停住大笑。这时瘦猴向前移动了小半步,站在了跳台的最边缘,脚趾死死扣住跳台的水泥沿儿。但他仍然既不敢睁开眼向下看,也不敢目视前方,而是垂着眼皮,像是闭了眼,什么也看不见。下面的几个男孩子这时感觉,瘦猴随时一摇晃就会掉下来给摔死。他们看见他的面色苍白,瘦瘦的身体显得很小。时间仿佛停在那里。喊打赌的男孩子,扬起头,眯起了眼睛。在他们的周围,游泳池里仍然持续的发出巨大的噪声。水池里有人在哗哗的游泳,有人在打水仗,岸上有人站着,有人坐着,许多孩子在相互追逐嬉闹。只有两三处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一个年轻的妈妈暂时忘记了自己身边的孩子,站在那里仰头不安的望着这,微微张开了嘴,皱起眉头。这时,几个男孩子突然看见瘦猴的身体开始颤抖,他们也张开了嘴。瘦猴颤抖着,挺起了胸脯,微微向后仰头,闭着眼,深吸一口气,同时伸出一只手捏住了自己的鼻子。那个年轻的妈妈,瞬间嘴张得更大,几乎要叫了出来。瘦猴的身体开始上下颠动,他就要用力一蹬纵身从十米跳台上跳下来,刚才那个喊打赌的男孩子,和狠狠推了他一把的男孩子,几乎同时喊了出来:“跳呀!”,“别跳!”

在一间桑拿室里两个肥胖的男人坐在粗大的木架上,相隔有一米多距离,腰间都围着一块浴巾。两个人都闭着眼。然后,一个男人睁开眼,向前欠身从一只大木桶里取出漂在水上的一把木头勺,舀了一勺水,泼在旁边铁炉里的一堆石头上。水一落上去就立刻呼的一下变成水蒸气升腾起来,弥散着密闭的桑拿室里,散发出一阵烘热。泼水的男人咧了一下嘴,而旁边的另一个男人则仍闭着眼,无动于衷。这个男人又连泼了三勺水,浴室里便充满了饱和的湿热的水汽,闷热得让人感到压力,呼吸困难。他这才把勺子扔在一旁,又闭上眼睛坐好。不一会儿,两个男人都浑身大汗淋漓,水柱不断沿着身体往下淌,头发也变得湿漉漉的。后来,一个男人睁开眼,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扭着身子从木头架上笨拙地跳下来,把浴巾在腰间系了系,走出桑拿室。在他打开门向外走时,外面凉爽的空气立刻涌了进来。桑拿室里瞬间让人透出一口气。等他关上门后,小木屋子又变得闷热。那个留下来的男人在桑拿室的木门关上的瞬间睁开了眼,探身拿过木勺,又舀了一勺水,泼在石头上,然后扔下木勺,重新闭上了眼。

宝丽来

影像始终让人类痴迷,从最古老的时代,直到今天。我们,痴迷于影像。

丁丁看着小猫在书房里正转着圈追自己的尾巴,陷入沉思。他刚刚在网上读了几篇关于宝丽来的文章:

1979年3月31日,Jamie Livingston拍下了自己的第一张宝丽来照片。照片里是他当时的女友Mindy Goldstein和她的一个朋友。立刻Jamie便痴迷上这种即时成像的照相机。从1979年到1997年,18年间,他每天都用宝丽来相机拍一张照片。1997年10月25日,最后一张照片定格在躺在病床上的Jamie自己。这一天41岁的Jamie因为癌症晚期去世了。他的朋友们在他去世后,把他生前拍摄的六千多张照片整理出来放到了网上。18年的时间,在这里面你也许可以找到你的许多记忆,许多和你相关的日子。

在另一篇文章中介绍:

宝丽来公司是由兰德于博士1937年创立的,原来生产太阳镜的偏振光镜片。在1948年,该公司推出由兰德发明的世界上第一台即时成像照相机。宝丽来随即风靡世界。在当时,宝丽来揭开了即时时代的序幕,尽管那时这个时代的真正主角——数码还没有正式登场,露出它的真面目。在现实生活里有几个人愿意等待。当时照一次相后,胶卷要邮寄去冲洗,一周之后才能看到。1991年是宝丽来发展的高峰,在这一年里,公司即时成像相机和胶卷的销售额将近30亿美元,大有取代传统照相之势。然而在数码摄影的冲击下,2001年公司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2007年宝丽来相机停产,2008年宝丽来即时成像胶卷也停止出售了。

丁丁注意到文章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宝丽来里隐藏着诸多关于影像的秘密。当你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看着自己的影子从一片模模糊糊的东西中慢慢显现出来的时候,那一瞬间的惊奇,痴迷,和虚无的满足感,就是人类十几万年间一次次追求的时刻。”

1972年,宝丽来推出了SX-70折叠式相机。它旋即成为当时的一种奢侈品。在那时,拥有一台SX-70相机在美国是一种让人羡慕的时尚。文章描述了SX-70的样子:当折叠起来,它就像一只香烟盒。外表是镀络的银灰色金属和褐色皮革,小到可以装进衣服的口袋里,但只消轻轻一按,它就会自动展开,变成一只精美的带着高级光学镜头的即时成像照相机,像魔术一样。这是兰德用20亿美元打造出来的一项发明,一台梦幻般的照相机。乔布斯曾多次表达过对于兰德的崇拜。他说,他不仅仅是我们时代的伟大发明家之一,更为重要的是他看到了艺术、科学和商业的交集,并建立企业把它表现出来。那20亿美元是在60至70年代的市值。

现在,仍然有许多人用即时成像的照相机拍照。一个名为“不可能项目”(The Impossible Project),在宝丽来宣布停止生产胶卷后就启动,重新生产这种即时成像的胶卷。而不可能项目的名称来自于兰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不要接手一个项目,除非它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性,并且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丁丁并不是一个摄影爱好者。他有一台索尼的卡片机,但平时拍照还嫌用着麻烦,现在多半是用手机。他倒是多少有些迷恋自拍。丁丁想,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玩儿一玩儿这种古董相机。但90秒的成像似乎太漫长了。而且25美元一张相片。他笑了,那可真是烧钱的爱好,而且还要用数码相机翻拍或者扫描。那干嘛不直接用数码相机拍呢?就是拍个照嘛。

忠诚

在研究生招生面试上,我见到了她。她叫李由,带着一副黑色细框眼镜,短发,长得瘦瘦小小的。问完专业问题,(她回答的呢,还不错,但也谈不上出色,)我又和她聊了聊生活方面的话题。我问她平时喜欢听歌吗?是谁的粉丝?后一个问题显然带着半开玩笑的口气。像她这样的年纪,问她是否喜欢听古典音乐恐怕并不太合适。她告诉我,她是玉米,是李宇春的粉丝。啊?我吃了一惊,问她,现在还有人喜欢听李宇春的歌吗?因为在印象里,李宇春是许多年前一档风靡全国的电视歌手选秀节目里涌现出的一位明星。而在当时,我对她感觉也是平平。尽管她获得了冠军,但我觉得她缺乏才气,没有想到至今她仍然还有粉丝。听完我的疑惑,李由变得有些兴奋,开始给我讲起了李宇春,说,李宇春是中国粉丝最多的歌星,他们玉米的数量巨大,他们玉米,和其他歌星的粉丝不同,非常团结,自发地形成组织,定期聚会,相互联系,像亲人一样。玉米有各个阶层的人,有许多是记者,编辑,大学里的老师。她告诉我说,还有像我这样的教授。有人把李宇春开演唱会住的宾馆房间买下来,永久的封存纪念。李由说李宇春非常聪明,也非常有思想,而且生活作风正派。她上过三次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在讲这些时,我注意到李由的脸上渐渐出现了一种非常幸福而且微微有些迷幻的表情,仿佛正慢慢陷入某种神秘的氛围里。但突然又嘎然而止,重新坐好,透过那副细框的黑边眼镜的镜片,平静的看着我,似乎意识到了现在是在研究生面试,而我,是那个招生的教授。刚才因为李宇春,我们两人之间的界限暂时的消失了,尽管,我不是玉米,那种源自美洲的重要的经济作物。我靠进座椅里,低下头,一边玩弄着我手中的圆珠笔,一边稍作沉吟后问她,除了李宇春她还喜欢听谁的歌?她平静的告诉我,她只听李宇春的歌,不听别人的歌,当然,她又解释道,有时也喜欢听听英文歌。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结束了面试。

我已经注意到李由穿的T恤衫、随身带的塑料水瓶和背包上,都有李宇春的字样。那只水瓶上,好像印着,“WHY ME”。显然,李宇春构成了一个生态系统。晚上,我找来李宇春的歌。才发现几年之间,她唱了这么多歌。很多歌还是很好听的。而且,我竟然也喜欢上了她的歌。我想,许多时候我们会以一些荒谬的理由拒绝我们根本不知道事情。我们应该一直保持开放的心态,去接触世界。但是,在连续听了两周之后,我又得出结论:李宇春的歌就像是一个很单纯的小女生唱的,小学里成绩优异,思想单纯,听话,总想表现出积极上进的班干部,爱学着大人的口吻说话。她的歌里有一些明媚的美好向上的内容,有时候也会故意扮扮酷,装出一副小叛逆的模样,这时便显出青嫩的小做作了。总之,我仍然感觉此人缺乏一种成年人的,真正的艺术家特有的某些东西。才气?或者一种强烈独特的个性?比如,如果我们比较李宇春和邓丽君,那会有什么区呢?我觉得,邓丽君,本身就是一个标签;而李宇春,是被贴上了一个标签。然后,我就不再听李宇春的歌了。当然,是不再只听李宇春的歌了。

和一位朋友谈过这些之后,那位朋友分析,这可能正是李宇春背后推手的高明之处。我的那位朋友对于商业运作特别热衷,而且似乎老道于此。几年前,他曾经和我大谈过一阵子他的一个基于网络平台的创业的想法。他那时谈得是那样的热烈,而且自信,不知疲倦。我感觉一旦他成功了,马云将不再唯一。但现在我们仍然是朋友,我们仍然不是马云的朋友,仍然是两个中产阶级的那两个字儿,XX。他说话很有些滔滔不绝的气势,在耐心听完之后,我对他说,这件事情真正让我感兴趣的其实并非在于李宇春,而是另外两点。我的朋友问我是哪两点,我说:

第一,崇拜偶像是人类的一种古老情结。它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种内在的需要。偶像可以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神,人,或者是物。

而崇拜的根源是对孤独的恐惧。

第二点,这时我停了停又说:我一直非常感兴趣的是,另一种现象。我的朋友问我,什么现象?我说:

忠诚。

人生

人生有时莫测,有时毫无悬念。

天新

放暑假了,天新来到乡下爷爷和奶奶的家中过暑假。天新很开心。爷爷家里养着一头猪,一条狗,和许多只母鸡。早晨爷爷领着天新来到鸡窝,把母鸡身子下面压着的鸡蛋拾出来,交给天新。天新小心翼翼接过,轻轻放在他提的垫了一块粗布绣花毛巾的提篮里。然后,紧紧握住了提篮。第二天早晨,爷爷又带天新来到鸡窝,这一回让天新自己把母鸡身子下面的蛋全都拾走了。第三天的早晨依然如此,天新突然咯咯地笑了起来。他觉得真好笑啊,像是在赌气。母鸡下了蛋,他们就给拾走,母鸡就再一下,他们就再拾走,母鸡就再下,这些母鸡真傻。天新咯咯笑着,把这些想法告诉了爷爷。爷爷眯了眼,笑着听天新讲完,突然收敛笑容,目露凶光说:我看它们还是放聪明些好,乖乖的给我下蛋。只要它们敢连着三天不下蛋,我就要把它杀掉,给你炖鸡汤喝。说罢爷爷做出了一个用刀子抹脖子的动作,接着摸着天新的脑袋,放声大笑。天新吓得脸都白了。第四天的早晨,一只可怜的老母鸡身子下面是空的。天新看了惊恐地睁大了眼睛。爷爷表情沉重。他叹了口气,对天新说:这只母鸡太老了。它再也下不出蛋来了。第二天,果然这只老母鸡的身子下面又是空的。但这回爷爷脸上却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又摸着天新的脑袋,告诫天新说:这些都是大人们的经验。所以,你一定要听大人们说的话。接着爷爷叹口气,说:明天它要是还下不出蛋,到时候就只好把它给煮了喝鸡汤了。天新害怕得浑身颤抖,他不想喝它炖的汤啊。他去看爷爷,却看见爷爷好像显得一点儿也不开心,他的脸色很阴沉。第二天早晨,当天新和爷爷来到那只母鸡的身旁时,天新抢着把手伸到母鸡的身下,却惊奇地摸出了一只蛋。天新把蛋递给爷爷。爷爷拿着蛋,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天新有些顽皮地问爷爷:这是怎么回事呀?你昨天不是说了,它再也下不出蛋了吗?爷爷说这种事情也是会发生的。然后,又严肃地对天新说:大人说的话总是会有些道理的。所以小孩子一定要好好听着,不然长大了就要倒霉的。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暑假结束了。在临走的那天清晨,天新又和爷爷最后一次去拾鸡蛋。幸好,那只老母鸡又下了一只蛋。爷爷说:这可真奇怪啊。接着又意味深长的告诫天新:总会有一天它就再也下不出蛋了。小母鸡长大,就开始下蛋,很快就老了,到时候就下不出蛋,没有用了。它不可能总下蛋的。就是这样的。

在回家的汽车上,天新一点儿也不开心了,他伤透心了。他知道从明天起这只可怜的老母鸡,就下不了蛋了。这些天来,他一直偷偷的把别的母鸡生下的蛋,放在它的身子下面。天新想,不久它就要被杀掉,炖了汤,肉被吃掉,汤被喝掉。他流下了眼泪,再也不想吃肉了。天新看着窗外的景色,心里想:母鸡的一生,可真悲哀。回家的路很远,后来,天新想着想着,又咯咯咯的笑了起来。是啊,旅途漫长,他怎么会总是伤心,那时天新还是个孩子。

性生活

有一次,有三个女人在一起悄悄的谈起了一个非常私密的话题。这三个女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但即便如此,类似的谈话以前也从来没有过,是第一次。所以,在一开始她们都既兴奋又有些紧张,谈话小心翼翼的。因为,那时她们都还很年轻,二十几岁,才刚结婚不久,都还有些羞涩,对于这件事已经获得一些体验,但知道的也还不多,可却都有着很强的好奇心,很想知道别人都是怎么做的。当时,大概是在三十几年前吧,还很封闭,对于性在社会上还是一个禁忌,远不像今天这么开放。可禁忌便是最大的诱惑啊。而那天,她们谈论的正是各自的性生活。

游园惊梦

在很多年以前,沈菲还是一个小姑娘,住在成都市的骆马驿站。在成都市里离她家住的地方不远,有一座公园,公园的名字叫人民公园;可听老人们讲,在解放前国民党统治的时期,叫中央公园;而在更早以前,这里并不是一座公园,而是一户大户人家住的宅子。这让沈菲听得目瞪口呆。她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会变得那么有钱呢?当时爸爸一个月的工资是54块钱,妈妈是48块,他们家住的是单位分配的一套六十平方米的两居室,而在成都市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是这个样。那么,一个人是怎样才会变得那么有钱?可以自己就买下这样大的一座公园!而一户人家的宅院,又是怎么慢慢的变成了一座人民公园?那户当年的大户人家现在在哪里?沈菲想不出答案,只是感觉好奇异!

人民公园真大啊!

还是在家里的老照片上,小沈菲,(那时就有老照片啦,)看到自己被爸爸妈妈抱着在人民公园里留的影。对于那些事情,她那时对照片里的事情就已经一点记忆也没有了。但是,等到上了小学,沈菲就经常和同学们一起来这里玩。如果仅仅如此倒也没有什么太特别,可是事实上在上小学的那些年里,小沈菲还经常会一个人偷偷来到这座大园子里。这几乎是一个秘密。不知道为什么,她走在这里面总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这些感受没有人知道。于是,当年那个小女孩就这样一个人孤独而隐秘的漫游于一座巨大、复杂的花园里,几乎像梦游,一个被丢在了一场白日梦或者傍晚黄昏的梦里里的小女孩,在阳光或者暮色里寻找着回来的路。可是,她要回到哪里去呢?

性生活

第一个女人讲得比较简单,没有什么细节。讲完后,另外两个女儿就一直不停的追问。这样,她就渐渐讲的详细起来。比如,她只和她的老公做过,没有和别的男人做过。和她老公也是在结婚之后才做的,也就是说没有过婚前性行为。她觉得做爱并不是太有意思。他们每周做1到2次,有时忙起来,一个月都不做上一次。刚结婚时,倒还频繁些。不过每次都很快,她都没有什么感觉,就是上来就干,她躺在下面,老公躺在上面,没有什么花样,插进去,咣咣咣一会儿就完了。她从来没有体验过性高潮。这时那两个女人就问她自己摸时会不会摸到高潮?这个女人说她没有自己摸过。然后,第二个女人就开始讲了起来。这时谈话的气氛渐渐热烈起来,大家都放开了。第二个女人在大学时和她的男朋友发生过性关系,但次数不多,因为当时条件有限,都住在学校。那时不可能出去开房,所以只有等宿舍中没有人的时候才可以。宿舍中并非老是有人,可是危险在于随时可能有人回来。因此当时做爱总是提心吊胆,那感觉一点也不好。接着,她讲到了一次可怕的经历。有一次他们终于被人撞到了。从此,他们再也不敢做爱了。后来,她跟男友分手了。对于结婚之后的性生活,第二个女人和第一个女人的感受是相似的,就是并没有太大的意思。她和老公做爱时到过高潮,但次数非常少,多数是通过自慰。她觉得自慰比做爱感觉要更好,因为她在自慰时,下面会很湿,但做爱时是干的,经常会感到痛,那样她就什么美好的感觉都没有了。而现在已经发展到有时老公做的时间太长,她反而会烦,有时就索性把老公推开。两个人在性生活方面并不是十分和谐。等她讲完之后就轮到第三个女人讲了。

游园惊梦

人民公园,在沈菲小的时候,进园并不要门票,但每天下午五点半,公园要清园,到了六点,就要锁上大门,闭园了。公园的大门是两扇朱红色十分陈旧的大木门,推动时就吱吱呀呀的一直响着。大门的旁边,有一个绿色的带着很多锈迹的小铁门。两处门的油漆都已经一块一块的斑驳了。平时,沈菲只要去公园玩,无论是和同学还是她一个人,总要耗到最后的时刻,才慌慌张张向外赶。那时候,公园里的大喇叭在一遍一遍催促人们离开,路上游人稀少,小沈菲行色匆匆,慌慌忙忙的向外面赶。许多年之后,沈菲仍然记得这情景,似乎仍然会感到当年踏着公园的石子路时的那个小沈菲心中荡起的某种异样的感觉,只不过较之当年,那异样的感觉更加淡了,但淡也散不尽,像墙上擦不去的一个人的影子。如果是在夏天,六点钟外面天还是亮的。可如果是在冬天,五点多天空就会开始变暗,到了六点,外面已经一片漆黑,街上的路灯都亮了起来。

公园里还有许多假山,有大有小,山体都是用嶙峋的怪石堆砌,分散在公园里不同的地方,有些热闹,有些偏僻。假山上有许多山洞,有些深,有些浅,里面一进去就变得黑乎乎的,但在洞口处有光。沈菲平时和小伙伴们爱疯跑着爬山钻山洞,可是有时候山洞里面会有人,一男一女,遇到这种情况那个男的便低声呵斥,“出去”,或者,“滚”,于是小鬼们吓得立刻调转身屁滚尿流的跑出来。可一跑出来,就又马上会凑在一起开心的笑弯了腰。

在一个寒假,冬天的傍晚,又到了要闭馆的最后的时刻啦,小小的沈菲一个人在公园的石子路上匆匆忙忙的走着。有一段路上,一个游人也没有,这时小沈菲开始穿越一座假山,但在中途她停下脚步,站住了。成都的冬天有时很冷,有时一点也不冷。那一年的冬天,一点也不冷,但星河恒转,四季轮回是不会改变的,所以那时天色依旧在按时迅速的黑下去。小小的沈菲站在那里稍作犹豫,就走进了假山中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山洞里。

性生活

这时第三个女人讲完了。那两个女人都听傻了,瞪着眼睛楞是半天才回过神儿来。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性爱啊!她们觉得这才叫真正的性生活,但是又都隐隐的感到自己是无法达到这样的境界的。于是第三个女人就告诉她们,这事儿得练。天下的事,都是有技巧的,需要训练才能做好。接下来她就开始详细的讲起来怎么弄这些事儿,什么前戏呀,中戏呀,尾戏呀,什么从前面呀,从后面呀,从侧面呀,还有往那里面弄,感觉很爽的呀,站着呀,坐着呀,撅着呀,用手呀,用嘴呀,用舌头呀,而且还有什么意念呀,呼吸呀,摒气呀。那两个女人听得聚精会神,一边听一边情不自禁的就暗暗在心里跟着模仿起来。

然后这次谈话就结束了。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十多年。三个女人的生活,在这十多年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三个女人后来经商发达了,在三个人中最有钱;第二个女人日子过得一直不咸不淡,但同样在生活里经历了许多事情;而第一个女人最曲折,她离了婚,后来又结了婚。三个人中,她性格最为内向,长得也最漂亮。每个人这十年间,内中滋味,只有她们自己知道。这十多年,三个人虽然也是时时相聚,但是已经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形影不离了,无拘无束的在一起谈笑了。她们都觉得这些年来一直是忙忙碌碌,然后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她们竟然都成了中年女人,青春不再,孩子都长大了。有一次,她们聚在一起却又聊起了当年的那次谈话。第一个女人和第二个女人都说当年谈完后,她们回去就照着练习呀,做爱时就照着第三个女人说的那样去弄。可是,怎么弄都达不到第三个女人讲的那种境界,反而弄得很有些尴尬。这让她们感到很沮丧,有点失落。后来就放弃了。但她们至今仍然羡慕第三个女人,觉得她的生活真幸福,钱赚到了,在床上又有那么美妙的性爱。人和人真的是不能比的。第三个女人听着两个女人讲,她们刚一讲完,她就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游园惊梦

那天傍晚,小沈菲走进了公园假山里的一个山洞,消失在了那个怪石堆砌的假山中。

小沈菲走进洞里,转身地上就坐了下来,蜷起双腿,用两只小手抱住,然后把下巴抵在漆盖上,眼睛注视着洞口。刚才在走进山洞前,外面的天已经很暗了,但现在一转身,她却奇妙地发现,洞口变的很明亮。外面隐约响着广播的声音,听不清广播里说些什么?声音非常模糊,好像在说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外面很乱,似乎发生了什么紧急的情况。许多年以后,沈菲又一次回到了成都。她又来到人民公园啦。现在,进园需要买票啦。她走在公园里,就想起了这个傍晚发生的事情,于是想找到当年的那个山洞,公园变样了,增加了许多新的设施,那个山洞已经再也找不到了。而那天小沈菲就坐在这里,一直看着洞口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广播的声音已经听不到。现在,外面什么声音也没有了。但山洞里却慢慢亮起来。后来,竟变得灯火通明。有人点亮了屋子里的灯盏。

这时,小沈菲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浮土,走出山洞。开始了一个人在夜晚在一座巨大的公园里的漫游。

在很多年以前,沈菲还是一个小姑娘,住在成都市的骆马驿站。在成都市里离她家住的地方不远,有一座公园,公园的名字叫人民公园;可听老人们讲,在解放前国民党统治的时期,叫中央公园;而在更早以前,这里是一户大户人家住的宅子。

游园惊梦

 

 

 

 

                                                                           。

性生活

在大笑之后,第三个女人便一边余波未尽的仍然笑着,一边有些喘息的说:你们还真的把我说的那些当真了?那都是我瞎编的,很多都是我在色情小说里看的。真实生活里哪会有那样的性爱啊。我和我老公做的也和你们还不差不多,他每回也就是两个就完了。

游园惊梦

外面的天全黑了,但公园里远远近近亮着稀疏的路灯。小沈菲在园子里慢慢走着,她四下观望,恍恍惚惚的,到处是黑暗的影子,而一切都似曾相识。小沈菲仿佛唤醒了记忆,这时从梦中醒来,她就是那户大户人家里的一个小孩子,在很多年以前,家中突然发生了某些巨大的变故,灾祸,或者战乱,或者,……,而那时小沈菲在混乱中躲进了一个山洞里。等到有一天,自己走出那个山洞时,许多年已经过去,家里空了,时代变了,人物两非。现在,这里变成了人民公园,人民当家作主,自己则变成了成都市中一户平常人家的小女孩,沈岩的心肝宝贝。而现在,她又回来啦,现在,她又回来啦!

性生活

在这次谈话之后不久,第一个女人和第二个女人在私下里又聚了一次。在这次聚会上,第二个女人抱怨了许多第三个女人,随后,又开始重新抖出多年来的那些宿怨。第一个女人则一直静静听着,偶尔附和,但很少主动谈论。

而在这之后,三个女人就很少联系了,慢慢的便在不知什么时候就彻底的断了。第一个女人继续她的生活;第二个女人随着她的老公去了美国;第三个女人遭遇大环境的改变,开始了生意上的转型。

然后时间一晃,就又是很多年过去了。当年这三个女孩子在一起长大的那座城市已经悄悄的消失了。……

游园惊梦

后来,小沈菲来到了公园的儿童游乐场。游乐场空无一人,里面亮着灯。小沈菲看见了高高的滑梯,沙堆,平衡木,一端停在地上一端翘起在空中的跷跷板。然后,她走到了一架旋转木马的跟前,在灯光的照耀下看见,一匹匹白色的木马,上上下下,做出奔腾的姿势,停在半空里。直到这时,小沈菲才如梦初醒,掉转头开始在公园的石子路上急急忙忙的向着大门口赶去,在值班老爷爷的训斥声中,迈过那道绿色斑驳的小铁门,身后随即响起铁门关闭的声音,然后从里面反锁住,沈菲于是走进了成都夜晚正在变得热闹的街头,走进了亮着路灯突然安静下来的小区,走进了爸爸妈妈做好了晚饭正对她不时说着话的家里,走进了她的卧室,走进了她的淡玫瑰红色的温暖的被窝,走进了她静寂无声广漠无垠的梦里,直到这时,她才又一次来到人民公园,走进了那户大户人家空空如也的黑暗的宅园,走过了园子里的竹林,假山,溪水,花坛,走到了一个空旷的游乐场前,游乐场,她从来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游乐场,游乐场上亮着灯,四下里仿佛还隐约回响着那户人家在中秋夜里举家游园的嬉笑声,但游乐场上一个人也没有,里面却停着许多奇异的动物,犀牛,恐龙,兔子,老虎,长颈鹿,眼镜蛇,还有灵缇,山羊和狐狸,有的在注视着她,有的毫不理会她,而是转头看着别处,却都静止在了一个瞬间的姿势里,一动也不动,小沈菲没有看它们,而是一直看着前面,径直那里走去,穿过了这些奇异的动物,走到了那架旋转木马的跟前,停了下来,她看见,在灯光下,一匹匹白色的木马旋转着,上上下下做出奔腾的姿势,停在半空里。沈菲站在她的梦里,看着它们,用一种在梦中惊醒的眼光,惊讶的看着它们。

夜晚住宿小镇

楼下酒吧的音乐声,把我吵醒了。深夜,走出房间,坐在中央旅店二层楼道的椅子里。我很困。楼下灯火通明,许多人在说笑,声音响亮,……,含混……。今夜,我是小镇唯一的旅客。

一个中国人。

我的蓝色天堂

我又想她了!我又想她了!我又想她了!这么多年了,我仍然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是的,我们已经分手了!对啊,不是的吗?我们,已经,分——手——了!分手了!分手了!而且,我知道的啊,我知道的啊,我知道的啊,其实,她从开始就是——不——爱——我——的!她是不爱我的!她是不爱我的!她是不爱我的!Fuck!不,她是爱我的!她爱过我!爱过我!爱过我!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爱她!我们是迫不得已!迫不得已!应该的!应该的!应该的!Yes,!maybe——what I really need ——is a small—— little—— funny—— pill! Yes!The Blue Pills!The Blue Boats! The Blue Fuck! TYES!!! FUCK!BANG!!! BANG!!! BANG——BANG!!!啊——!!!啊——————!!!FUCK!

舞曲  肖邦

他听到肖邦的舞曲,华尔兹,马祖卡,波兰舞曲,就会特别的想有一个爱人,想拥有
自己心爱的人,和她在一间屋子里跳舞,大厅里亮着灯,外面是夜晚,满天的云
和星斗正旋转着远去,于是,他们跳舞的那间屋子,在夜色里,变得,
越来越小,越来越远…………
他听到肖邦的舞曲,总会有这样的感觉,渴望能拥有自己心爱的人,让他,
安心的,放心的,舒舒服服的,说出自己心中,的那些爱语,他觉得肖邦的那些舞曲,
一点也不悲伤,只是特别的孤单…………
他听到肖邦的舞曲,就又想要跳舞了,迈着轻快的步子,在一间空旷的大厅,和自己
心爱的人,相拥,像星光一样旋转…………
华尔兹,马祖卡,波兰舞曲,
他听到肖邦的舞曲,总是那些用一架钢琴弹奏的舞曲,就会想自己心爱的人,想一想她的模样,吻一吻,她的眼睑,
然后,拉起她的手,像星光那样穿越,在没有重力的太空,漫游,或许,那里会有一座很大很大的的花园…………
他们就携手,走进去
迈着小心的
步子…………
他最爱听肖邦的舞曲了,他听过很多遍肖邦的舞曲,
他觉得,肖邦的那些舞曲呀,
华尔兹,马祖卡,波兰舞曲,
它们一点也不悲伤,只是特别的孤单…………
它们一点也不悲伤,只是
特别的
孤单

在天明前为自己跳舞

如果她还年轻,她将一个人在烛光中跳舞。脚尖儿踏入镜中的银辉,把裙衫一件一件丢落在地上。然后她开始跳舞,任脸颊被烛火映红,目光大胆又痴迷。夜,如杯,她如杯中美酒。她醉了。

如果她还年轻,她将继续在镜子里跳舞;一个人深夜的花园,赤身裸体地跳舞;像一只白色的水妖,在天明前为自己跳舞……。

节选

1

直到有一天,下雨了。吴敏突然有了一种禅宗顿悟般的清澈感,贯穿全身。她下床,走到窗边。窗外大雨滂沱,世界变得一片迷蒙,雨不断在下,打在每一座大楼的每一张窗户上;打在楼下小区间的树木、草地、花坛、和远方的道路上;打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上;打在街上四散奔跑的行人的身上、脸上;打在天地之间了无一物的每一片虚空上;雨激起灰白色的水汽,飘散在空中,越来越浓,和雨珠混合在一起,被狂风吹去吹来,不断扭曲,像是在挣扎。大雨模糊了窗外世界生硬的轮廓与边界,像是在痛苦地表达一种和解的愿望。

那一刻,吴敏站在干燥的屋子里,身外的声、光、色都消失了。雨直接打进她的心里,重新唤起她对小雨的爱、思念、和对人生无常的了无边际的感伤。

这时,她才知道,一个人从生活中消失,有时候并不那么容易。

——选自《失去爱》

节选

2

从迪厅出来时倩文要打车,但夏雨说走走吧。整整一夜,两个人都已经大汗淋漓,但一点儿也不累,也不觉得困,一出来反而特别清醒。沿着迪厅前面的马路一拐,喧嚣声就立刻无影无踪,那里好像是另一个世界,道路幽长。黎明时分,这北京最静谧的时刻。街上没有行人,只有他俩移动的影子和轻微的脚步声,那声音轻得像情人间的亲吻。周围居民楼的灯火都熄灭了,城市中的人们正在一间间房门紧闭的屋子里熟睡,做着各自无人知晓的梦;街上没有小动物惊慌地跑过,或者在道路中央好奇地停下,机警而天真地注视着他们;天空中没有飞鸟儿;泥土里没有蚯蚓在挖掘;四周连一只蚊子都没有;夏蝉也停止了永恒的鸣叫。夏雨和倩文走在马路中央,汗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蒸发了,他们没有牵手,都不说话,好像害怕打破这静寂的神秘,只是默默地并肩而行,也不敢做哪怕稍稍的停留,偶尔倩文超过夏雨走远,那时夏雨就看见了倩文起落的足跟和她清瘦的背影。月亮很淡,像某个荒芜的庭院,晾着的一条时间久远的手绢,洗得都很薄了,而且残破不全。

倩文在临死前问过夏雨是否还记得这个夜晚,语声无力,几乎无法听到。夏雨说:记得的,记得的。他记得:

那时,他们是那样年轻;尽管恩恩怨怨,但在大学里,他们仍然快乐;那时,他们的皮肤光滑,肌肉匀称,富于弹性;那时,他们的身上没有陈旧的老伤,再累,睡上一觉就恢复了。夏雨是多么想永远留下来,留在他的大学的校园里,留在那风里,那操场上的晨曦和落日里,留在宿舍楼的夜里,就留在那个美妙年华,那个像金子一样的大学的时光里……

——选自《失去爱》

节选

3

一天晚上,沈菲睡着了。在晚年,沈菲失眠,入睡困难,经常整宿整宿在床头辗转反侧,昏昏沉沉,但无法入眠,就这样,悬浮在夜空中,直到夜色消退,才渐渐清醒。但这一天,沈菲睡着了,而且睡得特别安心。在半夜时,她开始做梦。梦见贝贝在哭。那条老狗,终于失去了尊严,趴在沙发上痛哭,哭的真伤心,泣不成声。沈菲安慰贝贝,但是在梦里,贝贝开始对她讲话。二十年了,沈菲一直多么希望贝贝能和自己讲话啊!哪怕只是最简单的只言片语。贝贝的声音是孩子的声音,但那孩子的声音在梦里又是苍老低迴的,像一只用了许多年的瓷碗。贝贝嗷嗷地叫着,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在和沈菲道别,他说他要走了,但他不想走啊,他想活着。然后,又放声大哭。沈菲不停地安慰他。这时,贝贝拉起沈菲在大厅里开始跳舞,那是一个空旷的大厅,很大,地板光滑,映着屋顶上垂下的吊灯,和沈菲与那只老狗的影子,窗户敞开着,白色的窗帘不停地被风吹起来,飘得老高,刚一落下还在半空中就又被猛烈地吹起,外面是一片白色的阳光,晃得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但当他们开始跳舞时,夜晚突然降临,从窗外涌进来,布满了客厅,灯光孤独,音箱里响着最后一只舞曲,沈菲和贝贝共舞,小芹跟随在他们的身旁。她留着一条很长的辫子,一直垂到腰间,穿着一件碎花对襟儿的红布袄,靛蓝的锥子裤,脚上踏着一双绣花平底的红布鞋,沈菲和贝贝随着音乐共舞,小芹为他们打着一把红伞。三个人在客厅里一同移动。贝贝一边跳一边仍然引颈哀号,直到沈菲从梦中醒来。她看见贝贝,不是像往常那样趴在沙发上看着她,而是奇怪地背对着她,像一个人那样坐着,面向窗户,仰着头,向着窗外的月亮,引颈长号。那声音嗷嗷的,传向夜空。沈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连忙颤巍巍地下床,忘记了披上衣服,幸好屋里暖气很热,她走到沙发旁,坐下来,抱住了贝贝,抚摸它的背脊。而贝贝仍向着窗外哀嚎。沈菲于是向窗外看去,她看见夜空中,月亮是蓝色的,又圆又亮。沈菲非常吃惊。第二天,贝贝走了。

——选自《失去爱》

毕先生

他那时是一个中年人。他是一个认真的人,工作勤奋,而且还很顾家。每天早晨,他6点钟准时起床。洗漱之后,吃早饭。出门前,要在镜子前仔细地穿戴好比较正式的衣服。然后,告别妻子,开车去上班。在40年里,他几乎没有请过假。晚上,6点钟回家,7点钟吃饭,他不抽烟,偶尔喝酒。吃过饭后,有时看电视,有时上网。11点准备睡觉。他入睡很快,很少失眠。他从来回忆不出自己做过的梦。在节假日里,有时他们举家出游。和这个国家里成千上万的家庭一样。有时,就待在家里。和这个国家里另外的成千上万的家庭也一样。有了孩子之后,孩子,成为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孩子们长得飞快。现在,他们都已经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了。妻子是在两年前去世的。70岁。这个年龄去世,属于正常的年龄。本来是不必悲伤的。妻子与他同岁。现在回想起来,他竟然一点也想不起在这成千上万个日夜里,自己都干过些什么。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和女人做爱。开始是他的初恋。后来,陆续变成了一些其他的女人。他的第四个女友,成为了他的妻子。就是在两年前已经死掉的那个女人。他们一起生活了漫长的日子。在漫长的日子里,他只和这个女人做爱。渐渐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模式。他们在床上的花样不多。开始他在上面,偶尔中途,她会翻上来,然后他再把她压在下面,结束。后来,他们做爱的时间越来越短,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他记不起最后一次做爱是什么时候了。现在他想,如果知道,那真应该纪念一下。或许,可以开一瓶法国香槟。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纪念日,却没有人为自己的第一次性爱和最后一次性爱做纪念。那不是一件小事。在他退休的那天,公司的同事举行了一个告别party。是例行公事。但他还是感动的眼睛湿润了。是眼泪就要流了下来,如果他不及时地抹了几把。这意味着,这个世界已经不再需要他的工作了。有些纪念是他不喜欢的。比如,每年的生日party。他总觉得生日party上充满了虚假的惊奇和欢乐。现在,他坐在家里。今年他72岁了。整个下午,就静静地坐在这里。喝一杯茶。他反复添了很多次水,现在茶味已经越来越淡,淡的几乎消失了。但不需要再换茶叶了。这个下午就要过去。落入他的已经积累了20多万个拷贝的废纸堆里。西方的天空,正在变得绚烂。他在看着那里,意识到,这么多年,自己竟然从来没有对落日,说过再见。

盛妆

我在美国时,一次圣诞节放假前的最后一天,我和公司里的一个女同事坐在大楼的咖啡厅里聊天。她也是中国人,我们俩的关系很好。那时,就要放假了,公司里已经没有人还有心干活,都在聊天,等耗到时间差不多就开车回家,迎接神圣的事件再次发生。幸好我们公司里没有工作狂。当然,也有几个倒霉蛋,遇到麻烦还在埋头赶活。所以,那天我们的交谈很放松,后来就聊到以前谈恋爱的一些经历。当时她已经五十多岁,仍然很有活力,性格开朗,她年轻时很漂亮,老了仍然很美,年轻时有过许多男孩子追求她。她谈过很多次恋爱。那天,她给我讲了一些她和她以前的男友们的往事。我当时听的时候津津有味,不过过后不久大部分就忘掉了,只有一件涉及到我自己的事情记忆至今。

她说,那时她在中国,大学毕业,转眼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当时她所在的单位工作很轻松,收入却非常不错。她的家里也很有钱。可是她的心情却渐渐的变得低落,经常有无所事事的感觉,会想到自己就要老了。她说那时她老是想,人很快就死了。可那时她还不到三十岁。现在你看,我仍然还这么年轻。你看我是不是一点也不老?她突然问我,笑容迷人。我说:不,你已经很老了。快接着讲吧。然后又说:你的确还看着很年轻,还像个小姑娘。她又莞尔一笑,对我说:告诉你一个秘密,人是不会老的。然后接着讲下去。就在那时,她交了一个男友,是美国的小伙子,在大学里做外教。她的男友很爱她,但她当时找他多少是为了练习口语。说到这里,她就爽朗地笑起来。所以,和他在一起时,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即便是在说情话也像是在操练口语。这时,她模仿着用生硬的口音,撅着嘴,吃力的说出:I Love You,Dar—Ling。然后又笑了,自言自语道:也许我不应该这样。我那时很坏。他其实是一个挺单纯的大男孩。开始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但后来,慢慢就感觉可说的越来越少了。那种感觉真不好,还不如大吵一架。有时候待在一起,我们实在没有什么事儿干就做爱。就这样,有一次他突然给我讲起了他以前的女友。你知道,我那时脾气很大,嫉妒心强,本是容不得听他讲他和别的女人的事情的,所以过去他从不对我讲这些事。但那天他讲了起来。我一听就有一种感觉,我们完了。你知道,尽管我始终就没有觉得我们能成,可这时心里却特别的难受。但我什么也不能说,只静静听他讲。他说他其实很爱这个女孩子,但他始终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也爱他。他一直并不能理解她。他的这个女友长的挺好看的,虽然不能说特别漂亮,那时她年纪还很小,个性很强,非常自我。他形容说她就像夜晚爆发的一颗新星。这个比喻我至今还记得,当时让我的心疼了好几天。她又笑了。可是最后他们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他告诉我,这个女孩子在做爱时,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癖好,就是每次做爱,她都一定要先画上非常浓的妆。有时候在外面感情来了,但只要不化浓妆,她就坚决拒绝做爱。可是,每一次她化了浓妆后和他做爱,都会让他感觉很不好,而且,这种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最后,他们就分手了。

啊?因为这个就分手了?,我不解地问,她点点头。那不是也挺有意思嘛。我是指画着浓妆做爱。我的女同事没有回答我,而是接着说,果真,这次之后不久,他们俩就分手了。那时,她突然想出国了。于是,就辞了职,来到北京上新东方,疯狂的准备考试,很快高分考过,然后,就来到美国。

新年过后,工作突然忙碌起来,后来我离开了美国,来到澳大利亚。在悉尼这座美丽繁华的城市,我交了一个可爱的女友。有一次我跟女友讲起这件事,讲完我就沮丧的坐在她的身边,说,我仍然不能理解,不至于的啊!就因为画了妆做爱就受不了了?这时,女友在我的身边不断用她的小手抚摸着我的后背,说有时是会这样的,尤其是化浓妆时,简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我笑着摇摇头。我的女友的小手在我后背抚摸得我感觉很舒服。我突然有些恶意地说:下回我们做爱时你也化个浓妆,让我看看好不好?女友连忙摆手说:不要的。我的女友是一个素颜美女,平时只化很淡的妆。

后来有一天我们做爱,女友有说要先洗一下,我就在床上等她。那天,她一个人在浴室里待了很久,然后终于出来了。我看见她在昏暗的灯光中,画着盛妆,走过来站在我的面前。我突然想起,夜晚爆发的一颗新星!但的确,看着像是另一个人。我很激动,我们上床开始做爱。可是渐渐的我有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并且越来越强烈。因为,当我在非常近的距离看我的女友时,就会感觉她的样子很怪:脸上涂着厚厚的一层白粉,看不见皮肤,那层白粉煞白煞白的,像是一种有生命的东西,非常柔软,非常的细腻,而且在蠕动,当它笑时或者皱着眉呻吟时,它的身体,那层膜,就收缩,于是那上面便出现一些颤抖的,极细小,但又很明显的皱褶,嘴唇,是鲜红的,也像是活的,闪闪发亮,上面布满了细碎的纹路,也在动着,而最怪异的是眼睛,因为在近距离里,我清晰的看见那上面粘的一对假睫毛,粗粗的,齐刷刷的像一排刷子,生硬的向上卷曲,假睫毛上还涂着粘乎乎的黑色的油膏,那些睫毛也在动,当眨眼时,那眼睛就像是一对装置。做爱后,我一个人垂头丧气坐在床边,有些头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感觉这样不好。这时候,我的女友又坐过来,抱住我。我们仍然赤身裸体。受不了啦?她轻声问我,我点点头。以后不化妆了吧?我说:别画了。我的女友很温柔,我很爱她。但后来我们也分手了。

这些事情都过去了。可现在我仍然忘不,仍然会时常想起,我现在总是会反复的想一些事情,我不知道我的女友她现在在哪里?她怎么样了?她是否会想起我,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我也忘不了我的那个女同事说的话,她说,有时候待在一起,我们实在没有什么事儿干就做爱;我不知道当年那个女孩子,她是什么样子?每一次做爱都一定要化很浓的妆,她的内心是怎样的?她的心中都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梦想?可是,有时候我就仿佛看见她们啦!那么年轻的岁数,在夜晚昏黄的灯光中画着盛妆走出来,就站在我的床头,……。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画面总是让我感觉悲伤,不,是让我感到

非常的悲伤。

巴尔的摩下午5点30分

噢,在巴尔的摩的天空总是能看到月亮的。你现在躺下来,抬头,你看,在你前方的天空上是什么?是月亮!你再调个头,躺下,你再抬头,你看,在你的前方,是什么?是月亮!来,你站起来,抬起头,向左看,是月亮,向右看,是月亮,你向前走几步,看,是什么?是月亮,你再转过身,走几步,抬头,再看,是月亮。哈哈。即使在白天,你睁开眼,抬头,看,那是什么?

是—月—亮!

——《巴尔的摩下午5点30分》

青春邀舞

那是在很多年以前我上大学时。

那一年,我是大一的新生。在一次周末的校园舞会上,我看见了一个女孩子。但她比我大,那是一定的。她是我的师姐。她简直美丽超凡。而我竟然大着胆子走过去,邀她和我跳舞。我当时真是胆大包天。因为,我根本还不怎么会跳舞,而且只是一个刚入学的大一新生,我怎么就敢去请她跳舞?她长得那么美,舞也跳得极好,而且她还比我大,是我的师姐。但她,竟然欣然接受,真的和我跳了一曲。完全不像那些长得漂亮,舞又跳的好的女生,冷漠的拒人千里之外。晚上回到宿舍,我兴奋极了。所有的同学都看到了。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也是在那天晚上,我恋爱了。我爱上了她。可是那时候,我敢在第一次见到她就走过去请她和我跳舞,却始终不敢问她的名字。那天晚上的舞跳的简直糟糕透了。我也不敢再去找她,约她出来散散步,或者,走到校园外面灯火辉煌的路边夜市,去逛热闹的夜市,吃开心的宵夜,我不敢告诉她,我对她的,爱。就这样,整个学年里,我游荡在校园,追逐着她的空影子,围着她的影子旋转。寒假特别漫长,校园空旷得让人伤心,在快到放暑假时,我怅然若失,因为我已经知道,她就要毕业了。然后,就要去英国读研究生。果然,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时间,就像她走时乘坐的那家维珍航班的飞机,在加速滑行,然后,腾空跃起,飞远了,好像,它就再也没有飞回来。转眼,我也大学毕业,工作,结婚,有了孩子,一直忙碌,很久都没有再想到过她了。现在,我的一生也要像那架维珍航班飞走了,而这时,我却又想到她。我不知道她这些年里都在哪儿,也不知道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都有过什么样的事情在她的世界里发生。我只是在大学一年级的那个夜晚校园舞会上第一次看到她,她美极了,简直超凡脱俗,我就大胆子走上去邀请她跳舞,她欣然接受,我们一起跳舞。我当时真是胆大包天啊,一个大一的新生,而且根本还不怎么会跳舞,我就敢去邀请她。她在那个晚上是那么美丽,光彩照人,我在她的照耀下,就像一片阴影。我始终不敢问她的名字,不敢约她在舞会结束后和我一起出去散步,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那时我都已经是个1米8的小伙子了。

还是在舞会回来后,一位同学告诉我,她叫沈菲。今年已经上大四了,是大学的最后一年了。

是的,我仍然记得,那是在许多年以前。有一次,她们走后,我一个人来到窗前站在窗边向下看。不一会儿就看见一老一少从楼里走了出来,她们走到楼下停着的一辆黑色高大的大众越野车前,她打开后门,扶着她费劲的坐进去,然后,自己又跳进前面的驾驶室。透过汽车车窗的玻璃,我从二楼的窗户向下看,我又看见了她的美丽的胸部的轮廓,那青春的曲线,如一春梦雨,在风中散开,但转眼,雨中的停车场上,就一辆车也没有了。我一惊,顿时清醒,却看见一根白色的羽毛从空中慢慢飘落下来,那会不会是我,曾经,在许多年以前,早已从一座插入天际的办公大楼上,纵身一跳,落下去的身影,直到今天,那片洁白的羽毛才轻轻掉在了地上。我又是一惊,再次醒来。外面的天已经开始变黑。是的,那是许多年以前的傍晚,在布里斯班,每天门诊结束,我都吃力的锁上门,一个人提着包皮走回家。路上很少会碰到行人。傍晚时分,这里的晚霞是紫罗兰颜色的,天边的云层,层层叠叠,布满天空,云很厚,有些极明亮,另一些极黑暗,晚霞中映衬出地面上一株株高耸的芭蕉树的黑色的身影。有过多少黑暗的夜晚吞噬掉了我的青春,让我爱的人们变老。

三万英尺

现在,我又听见了,我又听见他们在喊我了,他们在喊我:立,快来呀,立,你快来呀,……

马祖卡

于是,在我的整个的大学里,一直不断的听肖邦的马祖卡。我喜欢听肖邦的马祖卡,Mazurka in B flat major, op.7 no.1,Mazurka in D major,op.33 no.2,……,在一间屋子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直在随着音乐跳舞 ,在我的整个的大学里……。现在我又看见了,那间屋子,那个年轻的小伙子他仍然还在那里,一个人,随着音乐,跳舞……

空椅子

“有许多空椅子,将来还会有更多的……”

                            ——梵高

喜欢

有时候,你心里会喜欢,真心喜欢。你看见风吹动落叶,飘起来,悬浮在,也不高的,半空里,也不落下来,你看见了落叶在风里,被吹着,打旋旋,你于是就追着落叶在风里,转圈圈,转圈圈,转圈圈,你的白裙子飘了起来,你看不见风,也没有看见,树叶从树枝上落下来。然后,你就沿着街道一溜烟儿的,跑走了。只留下那些落叶,在无人的街道上,仍然飘在半空里,也不高,被风吹着,打旋旋,打旋旋,打旋旋。直到夜晚,才落下来;直到秋天,直到冬天,直到所有的树叶都落下来啦。然后,被风吹走啦。有时候,你的心里好喜欢,但你已经知道,那不是爱,你的心中,早已没有了爱。那只是一种喜欢,一种真心喜欢。有时候,你的心里好喜欢。

节选

1

我和女友分手了。在悉尼我临时租的房间里,我们俩坐在了一起,简单的交谈了一会儿,我们谈不拢。但是,在谈话的最后,我们又开始感觉亲切了。我拉起她的手,她要抽出来,我不让,她于是就顺从的把手留在那里,安静的让我握住。然后,我们就分手了。

——选自《在小镇上》

节选

2

当你能够生活在一部小说里时,现实就不再那么重要。但现在我已经走投无路了。凡事都要有个完啊!就像我在小说一开头写下的,“凡事有始,凡事有终。”像是先知的预言,什么事都是这样的。每一部小说都有一个结尾,没有结尾也是一种结尾。这是由时间内在规定的。我们早晚有一天要说再见。可这一次再见一说就是一年,仿佛我是在和一个重病的亲人分别。是啊,我想起来啦。在这一年里我的患病的父亲也走啦,而我没有能够回去和他说再见,我那时在照顾着我的小说。在这几年里,我写完了一部小说,失业了,和我的老婆离婚,我的父亲离开了这个世界,我还失去了我的孩子。总有一天要说再见。我们每个人都一样,有一天要和这个世界道别。但是,我没有能回去和我的爸爸最后再见一面,给他任何安慰,让他能放心离去,没有能送给他一本我的书,或者告诉他,我写完了一部小说。但是,这能算一种安慰吗?我不知道他在生命最后的几年里是否一直在为我担心。我的父亲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因此,像是一个谜。他又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于是,这个谜就变成一个没有人有兴趣去解开的谜,被尘土埋没。有时候,我想到那些芸芸众生浮尘般的一生时,就会感到一种深切的痛楚。太多的生命都被浪费掉了。轻而易举。我的父亲曾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在去世前父亲已经失忆。于是,所有过去对于他重要的事情,现在都不再重要。他每天仍然吃饭,喝水,仍然说话,谈论一些我们不明白的事情,仍会感到痛,头痛,腰痛,为一些我们认为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愤怒,伤心,恐惧,或欢喜。那些事情对他是重要的。像许多家长一样,父亲开始对我抱有厚望,后来进入中年,开始持续的关心我的健康问题和我的生活问题。他似乎对我有着没完没了的无尽的担心和嘱托。但是他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的痛苦。当然啦,在写小说的这几年里,我的健康状态一直很糟糕。最辛苦的时候,我一年里三次十二指肠出血,最后一次被送去医院抢救。我记得当时在急诊候诊时,我已经无力坐在椅子里了,于是就躺在地上,张开双臂,那时我感觉到一种淡漠,那是我从未体验过的一种平静。这时一个护士经过,问了我的情况,就立刻去推来一副轮椅,和我老婆把我扶上轮椅推进护士站,一边告诉我们这种情况不需要排队等待,告诉护士后就可以直接就诊了。进入护士站,一个护士给我量血压,然后就匆忙松开绷带,推着我开始跑了起来。好像那个急诊的区域非常大,里面结构复杂,不停的转来转去,于是我开始感到四周的墙壁,病人,医生,护士,护工和天花板上白色的灯光都在旋转,我一阵恶心,想呕吐,但一点力气也没有,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那一年的年底,当小说就要在网上发完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舍不得了,心里特别难受。我不想结束这部小说,我没有浪费过生命,但我知道这一次我又要告别了。

——选自《在小镇上》

揭幕式

范年轻时,曾参加过一次豪华的晚宴。一直记忆犹新的是那场晚宴的揭幕式。那是一家著名汽车公司,为庆祝一款极品跑车的开发成功,搞的庆祝活动。当时范在承办这次宣传活动的广告公司里实习。许多年过后,范仍然不能忘记那个时刻。在宴会大厅正中搭建的圆形展台上,一个类似巨大的鸟蛋的壳纷纷破碎,露出了里面的那台跑车。但跑车被一块巨大蓝色的幕布完全覆盖住。几支强力的聚光灯打在了幕布上。主持人身穿黑色夜礼服,站在一旁正兴奋的大声介绍,话语快速清晰,一直没有停顿。可是范,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完全被展台上那块幕布覆盖着的物体迷住了。在那蓝色的幕布下,正隐约显现着某种事物的秘密,那些含义含混的曲线,然而,被一团神秘的蓝色隐没包藏了起来。范突然有些恍惚,他犹豫了,不能确信那里就是一台小型的跑车。或许,广告公司会搞出一个创意的玩笑。现在当所有的聚光灯打在这块幕布上时,就使得幕布的蓝色在夜晚灯火辉煌的宴会大厅里显得冷艳,隔阂,像一座蓝色城堡,异常美丽迷人。但那块蓝色幕布的下面会覆盖些什么?一刹那间的惊奇?或者,什么也没有,只是一次成功的策划。嗯。跑车在慢慢旋转。范突然又想到,也许那块幕布揭开的瞬间,世界就消失了,自己从梦中醒来。想到这他脸上露出了一丝嘲讽的微笑,他隐秘的环视了一下这个宴会的大厅,那时这些人和这个大厅也消失了。然后,范重新坐正,继续注视着那块幕布。幕布上还缀着许多鳞片状的东西,闪闪发亮,不时被灯光撞击,就爆发出一道耀眼的银灰色的光焰,flaring。最后,揭幕开始了。幕布顶端掉着的几根金属线,闪着光,被慢慢地拉起来了。聚光灯更亮了,主持人的声音已经变得极度亢奋,像极速飞车,声音发飘。那块幕布在抖动着,徐徐揭起,那上面的光彩不断的爆发,四下流溢,飞溅,幕布下面掩盖的那个物体正在渐渐的暴露出来。最后,幕布猛烈的抖动起来,一刹那就要被彻底的掀开。

那一刻,范和现场的所有的人都转向展台,静静的注视着那里。

木瓜

我每天都去院子里仰头看树上结的木瓜。那里接了一簇木瓜,一直是青的,但现在正在变黄。有一天我又去看时,却看见那只最黄的就要熟透的木瓜,被鸟给啄食了。它们长得太高了,我摘不下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没有办法。

告别

很长一段时间里,立一直在写一部长篇小说。立一直很努力,想写一部伟大的小说。在这期间,他的女友不停地和他分手。但他无暇多想。然后,小说就要完成了,这时立的最后一位女友也和立分手了。分手时,她告诉立,说她祝立的小说成功。这样,立才突然意识到,在他写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每一位女友和他分手时,都说了类似的话:祝他的小说成功;希望他能写出一部伟大的小说;或者,相信他能写出一部伟大的小说。立于是仿佛有所领悟。后来小说写完了,但最终没有能够发表。事情也就这样了。立之后再也没有写过小说。

当立死时,当火葬场里那个从乡下来的粗手粗脚一脸蠢相的小伙子就要把双眼紧闭的立的僵硬冰冷的尸体推进正在熊熊燃烧的焚烧炉中的一刻,立的那些曾经的女友们,她们有的已经死了,有的仍然还活着。

 


安魂曲
——死亡是我的牧者,带我去另一片青草地安歇。


在那些众生狂欢
的日夜里
死亡仍然是
最仁慈的
她来到之时就会原谅我们一生所犯下的所有的错
平息我们的怒火和那些纠缠不休的是非
她用她的
治愈之手
抚去我们的
伤痛和苦闷
像妈妈一样
守护我
这一次她
不会离开
只要死亡
还陪伴我
就有
希望
爱和安宁

 

2013-2017

你是谁

你是谁呀?

一个空名字,刻在石头里;

一个地址,无路到达;

一个谜,从未有人猜中。

(完)

后记:

1.

15年我在本子上写了一个马丁的故事,然后,情绪来了,就接着又写了一个地铁站的故事,和揭幕式的故事,都很短。这时,我有了一个想法,就是用一种非常快速简单的叙述,来讲一系列毫不相关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用它们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于是,我又在本子上写了好几个短小的片段,但发现这种作品并不好写,因为没有连贯的情节,难以一气呵成的写完。于是,只得停了下来。但在这两年中,这个想法一直盘踞在我的头脑里。每当想到要霹雳巴拉的快速的讲出一连串毫不相关的故事,而它们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我就会很兴奋,感觉这有些像某些现代建筑,比如古根汉博物馆。它有节奏,有一种力量,一种美。它能够打动一些人。两年来,我为此积累了不少片段和小故事,但有些用到了那个长篇小说《失去爱》里了。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这个长篇是我写的最好的作品,我甚至很难再写得比它更好了。就像这篇小说里,最好文字我觉得仍然是从《失去爱》中节选的那些。可惜并没有太多人喜欢这个小说。直到今天,我们对于文学的现代表达形式,仍然陌生而且排斥。在今年初我重新整理我的几个笔记本时,突然感觉那我的想法成熟了。于是,开始动笔,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把它写完。在《告别》里,还有我的另一个想法,就是一个小说里包含着其他的小说中的文字和情节。总之,这部小说对于我是一个完整的作品,而不仅仅是一个短篇小说集,它里面包含着许多貌似毫不相干的故事,有的较完整,有的只是一个开头,有的是没头没尾的碎片,有的有着极大的扩展空间,有的没有。但和《失去爱》一样,生活就是这样的。

2.

于是想起在发《失去爱》时twinmom2005网友的留言:

“流水般淡淡的述说着故事,有时急、有时缓。坐下后慢慢地一行行读过。像是一个旧式电影放映机,缓缓转着,穿过幽暗的大厅,发放出略有些发黄的黑白图像。里面的人物交替。不知不觉,眼角湿润了。自己似乎也在里面。又如同在沙滩边,捧起满满的沙,沙从指间慢慢地流走了。低头看看满地的、厚厚的沙,都是谁留下的呢?不远处孩子们勤奋地在堆沙、建城堡,永远不知疲倦…

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吧。”

我还喜欢这位网友的评论。他/她说的就是我的小说。有一天我的小说出版时,我要把这段文字印在封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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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猫姨' 的评论 :

呵呵,终于看出这篇诡异的地方啦。

谢谢啦。你可以看一下《失去爱》,那个最好看。
猫姨 发表评论于
离过婚还是没离婚?

妻子爱上了单位里另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并且出轨了。...

马丁知道前妻已经和那个男人分手了。那个男人不肯离婚


40 年。。。竟然一点也想不起在这十几万个日夜里,自己都干过些什么
40 乘以365 少于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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