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傻妞买房记

凭无情骊歌,在道催我一程程远。望千里漳水东流,铜雀暮云几点。此时才识我翩翩,妍秀岂幻。燕市为家,天涯作客,彼此萍飘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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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6年了,总算要买第一个房。还以为这辈子就红尘紫陌颠倒永远在搬家路上了呢。没想到儿子15了自己也有想买房的一天。

看呀看,眼前一亮,擦擦眼睛,确信找到了有化学反应的那个她?我要的是每次想起谈到眼睛都会发亮发光的一个家。

看着那一抹半山腰的浅绿,我明白我要的是把这园子化作姹紫嫣红,等果实满满,鲜花盛开,坐看天际彩虹慢慢显现,连接湖水的另一头。

虽然半坡,也心甘情愿的认了。

哇呀呀,没想到,一塌糊涂的野傻妞,无论逃到哪里,还是摆不脱这湖光山色,土性草气。罢罢罢,就安了这个家罢。

 

polebear 发表评论于
静处安家,真是个好地方
喜清静 发表评论于
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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