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需要面前,人是会做违心事儿的

一路走, 一路看, 一路说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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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总是在发展的,家庭的经济状况也都在好转。这样的现实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样的。

早些年,国内生活水平比较低,经济不发达,人们生活的都比较困难。现在完全不同了,虽然房子很贵,物价不便宜,但人们的收入提高了,生活不仅仅没有了困难,还变得富裕了起来。

中国房价的飞涨,让百姓的兜里有了足够的钱,每当人们想到自己住着的屋值那么多的钱的时候,心里似乎不仅仅是踏实,更多的还有高兴。

也正是这样,有些老年人老来的时候,遗产就成了一大笔的财富。

接下来矛盾也就来了。

这笔财富将如何分配?人年老了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儿,虽然我们都懂得,人从一降生开始就在奔着年老去呢。人年老了,首先感到孤单,寂寞,再就是非常缺乏安全感,这时候儿女的存在是他们最大的依靠。

过去我们生活条件有限,家人基本都住在一起,父母多数都能跟子女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虽然矛盾免不了,但老人的老年生活还是比较有保障的,至少身边有人,让老人心里能感到踏实。

现在不一样了,儿女各奔东西,即便不在海外也会在外地。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再也不像过去那样能有儿女在身边,儿孙绕膝的晚年生活基本消失了。

人总是为了生存会像有些动物那样,给自己寻找条件的,这本来就是自然规律。所以,老年再婚也就不稀奇了。有些儿女觉得父母年纪大了,就是需要人照顾,找个保姆就行了,不需要的时候辞掉就是了。

其实,老人跟年轻人一样,他们除了需要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同样需要照顾,他们也希望有一个能说说话,能谈得来的人陪伴他们老去。可是如果不结婚,谁又愿意长期陪伴你呢。当然这里自然而然的,尤其男性老年人,愿意找个稍微年轻点的女人为伴,不说别的,年轻点的人体力和精力上自然是好于年纪大的人的。

人和人的感情需要长期相处才会产生,才会牢固。这对于有长期婚姻生活的人来说,应当是经验之谈了。而半路夫妻,尤其老年人找伴,自然存在着有利益需求的问题。怎样正确看待这些问题,是我们当今社会人们,尤其是处在这样矛盾中的人们需要注意的。

也正是人们都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才会有各种各样由于这些问题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多的现象。子女坚决反对老人再婚,父母亲友反对儿女招小。都是因为觉得违背常规的事情,总是会有问题的。事实上呢?也确实如此。

说到儿女招小,我的一个亲戚生活在国内的南方,女儿成了剩女,个人条件非常好。有朋友介绍了一个海归给她,两人相处的不错,家人却时时处处担心,就怕海归只跟她谈恋爱不结婚,那样会耽误孩子时间更久,又怕结婚了离婚怎么办。

后来家人知道这男人是基督教徒,心里略感安慰,因为听说基督教徒如果结婚了是不能离婚的。但海归的男人迟迟不肯娶女孩,亲友们出招,说,要不跟他生个孩子吧,这样能把他拴住。到时候如果不结婚,至少也能得点抚养费什么的。

后来咨询了律师才知道,在国内,婚前同居是非法的,所以非法同居生的孩子也不会有法律保护。家人终于放弃这个想法,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家人和亲友们时常的忧虑和担心,无不都有着利益的考虑。

终于,他们在相恋了三年之后成婚。但男方还是做了婚前财产的公证,婚后他们在国外买的房子也是一人出资一半。而女孩子把自己的遗产写成了她妈妈是第一继承人。

如果用我们的老眼光来看这个问题,会觉得这个男人并不爱这个女孩儿,在我们的观念里,爱是应当愿意付出一切的,我人都嫁给你了,那点钱还不舍得跟我分享?而实际上,我们忽略了一个现实的问题,那就是,人是会变化的,在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后,离婚分走一半的损失,无异于经营多少年的生意破产一回。这样的损失,对于起步艰难而好不容易有了点积蓄的人来说,是没有机会重头再来的了。

所以,也可以说,没有人能承受得起这样的打击。有人总是觉得,你担心我分你的财产,就是不想跟我长过,其实不见得,很多时候,还真是另外一方改变了初衷,不愿意再过下去了,看上去似乎为了分钱而来的结合,其实不然。

人和人,因为年龄的差别太大,生活经历的完全不同,相处在一起甚至同居在一起可能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可是一旦结婚了,成了一家人,而且要几十年生活在一起了,很多我们看不见的条件就发生了变化。有些原本约束彼此的东西不存在了,而潜在的一些问题却浮现出来了,久而久之,恐怕就使得婚姻难以维系下去了。这其实很正常。

我还有一个远房的表哥,跟太太来美国不久就离婚了。那时候初来美国的人有一部分是在国内已经有点条件的了,对于落地美国初期的那种不适应常常比年轻人要多,所以,到了一定年龄又出来需要重头做起的很多夫妻,这段时间是矛盾最多的,也有不少因此离婚的。

表哥不幸落入这个行列。其实表嫂人很好,长得也漂亮,能力个方面都不差。这也是表哥离婚后多年没有再婚的原因之一,跟前妻比着,很难找到特别合适的。

前几年表哥决定放弃这边的好日子,海归。其实家里人心里都清楚,他年纪越来越大了,还是想找个伴了。在海外找到合适年龄和条件的相对困难,想到回去找也许方便得多。

我还记得那段时间,无论国内外的家人都反对他的决定。很多海归,都是因为这边工作有问题了才回去的,而他在这边干得好好的,收入也相当好。但考虑到他生活的需要,家人也没有办法太阻拦。

海归的表哥,在国内找到了很好的工作,年薪不低,待遇也很好。自然也有女孩孩子很快就跟上了他... ...

年龄的差别,经历的不同,一个生长在国内的,一个常年生活在海外的,理念,生活习惯很多很多的地方都有着差异。

很多人都觉得,男人喜欢找小女生,多数是图她们年轻漂亮。其实当你真的得到了,那种感觉也许跟原来想象的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家人对表哥的未来没有过多要求,只是希望他如果有一天想娶这个女孩儿了,一定也要做好婚前财产的公证。至于他们在一起能走多远,只能看造化了。

回头再说老年人的遗产问题。经常看到不少家庭因为老人的遗产分配,打得不可开交,最后亲人间都无法再来往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这代人的老人都到了暮年了,原来显不出来的一些问题和矛盾,都渐渐地浮现了出来。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听说的关于国内老人对遗产分配上的问题,除了子女都生活在国内的一些矛盾,还有很多是因为老人也有子女生活在国外的。

过去出国的人,似乎很多是奔着经济收入好出来的,虽然也有很多是为了提高自己,长知识,或叫镀金出来的。有些人原本没有打算真的留下来生活在这里的,但走着走着就留下来了。

现在生活在海外的人,基本上也都是衣食无忧的了。但衣食无忧的日子就是好日子吗?不是的,很多人都在不断地拼搏着,希望能有更多的经济积累,这样才能抵御老来的困难。

早年离家出来的人,对故土有眷恋,对生活在国内的亲友们有着特别的一种感情,至少是对故土更眷恋了,对还生活在那里的亲友们感到更亲了。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奔着发财的心思越来越重了,对于收入,对于能得到的利益总是会毫不犹豫地抓住的。

在这样的一种理念下,遇到了房价的飞涨,赶上了家里老人到了要分配遗产的时候,这笔收入,这大块的利益,是不会有人不看重的。所以,如果老人分配遗产不均,受益人觉得不公平,甚至有些受益人根本得不到自己应当拥有的那份,可想而知,这种矛盾是无法调和的。

中国的遗产法,其实写得很明确也很详细。(遗产法内容来自网友的搏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我特别描黑的那句话,看得出来,分配遗产并非是必须平分的,合法继承人不管有多少,都可以被立遗嘱把所有遗产,分配给一个或其中的几个人,甚至是国家集团和继承人以外的人。

从这一点来看,没有被分配到遗产的,合法的遗产继承人,也不应当太激动了。除非有人有意要非法占有财产,那是必须经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的。否则也只能是自己想开点,毕竟遗产原本不是你的财产,也不是你原来的劳动所得,不管它是你亲生父母的还是其他什么亲属关系的,即便你是合法的第一继承人,遗产依旧有可能不属于你。

现在对遗产的争夺矛盾,除了父母的亲生子女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后爹后妈,甚至他们的继子女,继孙辈。

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人们的寿命也相对延长了,健康程度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当人们老来的时候,如果失去了老伴,很多老人都会再婚,加之现在中老年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使得再婚的人也在增加。

这些再婚现象,也给未来老人们的遗产问题增加了很多的变数。这也是现在老人要再婚,子女强烈反对的原因之一,毕竟现在老人的财产数目不小,有些甚至可以说是惊人。

老人再婚,还有中年男人讨小,都被普遍认为对方是奔利益来的。结论是肯定的,否则谁会平白无故地来陪伴你的老年,谁会为你一个年过半百的人奉献青春?所以,我不觉得人们的认为是错误的,当然也不认为奔利益的人是多么的无耻。毕竟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我有一个朋友在海外,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娶了,结果现在父亲要把原来跟母亲一起住着的房子都给继母,因为这笔钱有几千万之多,于是朋友把他父亲告上了法庭,现在朋友赢了,他父亲的遗产必须有他的一份,至于多少,还在争取中。

今天看到一位网友,同样的问题,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长大,现在身居海外,但最近父亲通知她,遗产全部写了遗嘱给了他的继孙子。

老人的这种做法,对于子女来说,无疑是伤心痛苦的。因为孩子们失去的不仅仅是这对于他们,即便生活在海外,生活得不错也是一笔不少的财产,而重要的是,他们觉得自己是亲生的子女怎么可以什么都没有得到,他们觉得失去了爱,失去了家,失去了内心最浓的亲情!

人年纪大了,需要照顾,那种依赖感也许是我们还有能力自理的人无法体会的,这当口,有人用利益换取他对人家的依赖感和对他的照顾,确实在常理之中。只是现在的遗产数目实在是可观,有些简直可以用巨额来形容。所以要子女不争不抢似乎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儿了。

还有那些中年招小的,也是一样的。无论国内的影视剧,还是你随便打听一下某个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告诉你,现在国内的年轻女孩子,都在利益当先的条件下寻找着自己的归宿,至于说对方年纪,有没有过婚史,孩子。甚至是不是单身都不重要了,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她们就不在乎其它的。

这在过去是想象不到的,但今天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你不承认不行,谁家摊上了也只能说是得接受。至于说最后是得到了幸福还是伤害,只能是身在其中的人自己知道。

而我觉得,对于那些老年人来说,他们的内心更难以承受划分遗产给自己带来打击。给自己想给的人,一定有人不乐意,这个陪伴的人不乐意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可是如果违心地一点都不给自己的儿女呢,也知道儿女会难过,其实老人也未必心里就好受。希望老人们不要怪罪儿女对自己有了看法,甚至走了法律途径。

所以我给那位网友留言说到:“你别难过了,我相信,你爸爸这么做心里也不好受。”

还有那些招小的,尤其内心要求原本很高的男女,他们面对自己眼前的陪伴,未必就真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快乐,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会不得不这样生活着。希望我们还是多理解他们的选择,不要从单纯的贪图角度看待他们。

生活在今天的人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看客们需要有包容心,身在其中的人也要活得理智而自然。生活是多彩的,每个精彩的阶段都会有欣喜也有烦恼甚至是痛苦。这都是正常的,尤其处在当今这个环境中,我们的条件就是这样的,我们又没有能力改变什么。

既来之,则安之吧。

老人家,自己的晚年,怎么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照顾就怎么做。

那些招小的也应当好好享受当下的生活,毕竟我们都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接下来的日子会不会像今天一样的快乐。

生活,不要想得太远,不想那么远,就没有那么多的恐惧和焦虑。没有了恐惧和焦虑,生活就变得轻松了,也就快乐了。只要把握好基本的原则,不管结局怎样,自己都会欣然接受。

 祝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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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有缘有你' 的评论 : 有缘说得真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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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Yangtsz' 的评论 : 主要现在的财产实在数字太大了。问好!
有缘有你 发表评论于
手姐姐好!你不觉得那些太过重钱的人生活并不幸福吗?重钱的人一般都不太重情,有可能钱来得快去得也快。有情的人生活得会更快乐一些。
Yangtsz 发表评论于
因为惦记父母的遗产而粗暴干涉父母的私生活,真是刁民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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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觉晓' 的评论 : 是的,社会发生了变化,人们的生活自然也会受到影响。谢谢觉晓评论。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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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有缘有你' 的评论 : 谢谢你一直这样支持我!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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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周末愉快!
觉晓 发表评论于
遗产继承问题将会是今后中国社会民事矛盾的大问题,太复杂。从这方面讲,还是独生子女好多了。只要看看香港富豪家族挣财产,电视剧可以一直拍下去。

问好手拉手!写的很现实。
有缘有你 发表评论于
手姐姐午安!赞好文!!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涉及的面一定非常广。本着和平共处、自己吃点小亏,大家庭和睦,老人家心情愉快的原则,就不会有这么多纷争了。老人家到了一定年纪,即使想要面面俱到也很难做到。你说得非常在理。
祝福手姐姐周末快乐!!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谢谢拉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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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多伦多橄榄树' 的评论 : 谢谢橄榄树!周末愉快!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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