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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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方法

 

原创 2017-07-13 范畅 范畅哲学网

 哲学思辨 

   苏格拉底没有教材,他的方法是对话。苏格拉底常常在公共场所散步,当人多起来的时候就发表演讲,只要喜欢,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地参加与他的对话。他以一个无知老实人的态度向对方提出问题,好像他很无知,对方是聪明人。对方的回答不断被苏格拉底牵引着,很快陷入自相矛盾,不得不承认自己原来的观点不对,然后修正。这样的过程先使人惊讶——这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然后提升认识水平。

 

 

 

 

我整理了一篇对苏格拉底方法的经典运用。为了便于阅读,对译文进行了改造,但主要内容和逻辑进程不变。

 

   对话人:阿尔克比阿底斯,苏格拉底的学生;白里克里斯,雅典国家元首、政治家。

    对话过程:

 

阿尔:请问白里,你能告诉我什么是法律吗?

 

白里:当然!

 

阿尔:我的个神啊,那就请你教导我吧。遵纪守法是一种美德,可是如果不懂得什么是法律,就不可能得到人们的赞美。

 

——老实人出场,作无知状求教,对方开始上当。

 

白里:这个问题一点也不难。凡是经过人民集会而制定的条例都是法律,它指导我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对方不假思索,给出法律定义,好像没有一点问题。

 

阿尔:它们指导我们做好事呢?还是做坏事呢?

 

——拉开进攻架式。

 

白里:我对天发誓,当然是做好事,我的孩子。决不做坏事。

 

——对方有些意外,但没有意识到即将陷入困境。

 

阿尔:如果制定条例的不是全体人民,而是少数人,例如寡头政治,这样的条例还是法律吗?

 

白里:国家最高权力者有权决定人民如何做事,他们制定的条例当然是法律。

 

阿尔:如果一个独裁者规定人民应该做什么,这样的规定也是法律喽?

 

白里:无论独裁者规定人民做什么,他所规定的都是法律。

 

——两招诱敌深入,对方上钩。

 

阿尔:那么,独裁者未经人民同意就制定条例强迫人民去做,这难道不是不法行为吗?

 

——狠招!这一招直接摧毁了白里的两大观点“凡是经过人民集会而制定的条例都是法律”和“无论独裁者规定人民做什么,他所规定的都是法律”之间的逻辑关联,使二者自相矛盾。这是苏格拉底方法中的关键环节,通过论证发现矛盾,引出某一观点的相反观点(对象),通过相反的观点(对象)反思自身,实现对先前观点的重新认识。

 

白里:是的,我看是这样。现在我收回独裁者未经人民同意制定的条例是法律那句话。

 

——理想的结局:对方在辩论中败退,达到认识新境界。

 

阿里:少数人未取得多数人的同意,就凭着他们手中的权力制定各种条例,让人们照做,这是不是暴力呢?

 

——不依不饶,再次发难。

 

白里:一个人未经另一个人的同意,就强制他去做任何事情,都属于暴力而不是法律,不管是不是明文规定。

 

——对方再次被套!

 

阿里:那么,当人民群众联合起来比有钱人强大的时候,他们不经富人的同意就制定条例,也都是暴力而不是法律喽?

 

——出击!引发“凡是经过人民集会而制定的条例都是法律”另一相反论点“人民群众不经富人的同意就制定条例,是暴力而不是法律”之间的悖论,迫使对方不得不重新修订原论点,达到更高层次的认识。

 

白里:是这样,我亲爱的阿里。

 

白里:当我像你这种年纪的时候,对此类问题的讨论也是很擅长的。

 

——对方彻底求饶,承认自己才是无知者。

 

 

 

上述论辩过程的逻辑思路如下:从A出发,引出非A(A的对象,与A不同的东西),然后通过非A引发的矛盾重新认识A,达到对A的超越。这就是给自己找对象,在对象中发现自我、确认自我和超越自我的西方哲学思维方法。

 

苏格拉底认为,每个人都有理性,凭着理性不断怀疑和试错,就可以接近神的智慧。这就是爱智慧。

 

苏格拉底对哲学的基本理解及其特定思维方法给予了哲学一种特有的气质,即批判分析的气质,这种哲学气质不可能产生先哲崇拜。

 

 

(此为范畅正在撰写的通俗哲学讲义局部,先行发布,请朋友们提意见,您的任何留言都是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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