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2)

神说:"要有光." 就有了光. --1.3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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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2)

这里插入诗篇第五十一篇

〔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

       诗 51:1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诗 51:2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

  诗 51:3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 51:4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诗 51: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诗 51:6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能。

  诗 51:7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

  诗 51:8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的声音,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

  诗 51:9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

  诗 51:10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诗 51:11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

  诗 51: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诗 51:13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你。

  诗 51:14 神啊,你是拯救我的 神;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

  诗 51:15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

  诗 51:16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

  诗 51:17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 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诗 51:18求你随你的美意善待锡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

  诗 51:19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

由于我们重点是解释撒下十一章和十二章,我们不详细解释这部诗篇了,我们只重点分析以下。这篇诗反应了先知指出大卫的罪后,大卫的真实悔改的感情。利未记5:5“当一个人任何方式犯了罪,他必须承认他如何犯的罪“,大卫如何认罪的呢?他一面呼求上帝的饶恕,另一面他求上帝赋予“清洁的心”和“正直的灵”。同时大卫也承认“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这篇诗篇让我们发现到犹太人眼中的称义人的标准(大卫从耶和华和他立约起,他就是一个称义人了,在第七章):1。义人心正,在做任何事时,出发点是一颗正直的心,守法;2。有正直的心,守法也会做出神不喜悦的事(Sin unintentionally),但是不会做出世人都不认可的事。3。当做错事时(Sin),上帝不喜悦时,旧约神会通过众先知给当事人指出,新约有圣灵的保惠师扎义人的心。义人真诚地悔改,并且自愿接受罪的惩罚。4。扬帆跟随上帝继续前行,成为一个圣洁,直至荣耀神的子民。

罪在基督教里分原罪和生活中的罪,原罪是指人抵抗神,偏离神,人无法自醒去追求神,只有神的恩典临到一个人,这个人才能苏醒,接受神。当一个带有原罪的人接受耶稣这位救世主(基督),人的原罪在上帝眼里就被耶稣的宝血遮盖了(旧约上帝和人立约后,守律法)。从此跟随父神走天路,有耶稣成全,圣灵作见证。从此神也不再按原罪审判这样的人,最后神会打开案卷,“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二十章12-14)。大卫这件事另神不喜悦,但是他不会明知故犯,犯世人都认为不对的错误。因为圣经里对罪的救赎都是“unintentionally",故意犯罪的该判的判,该杀的杀。

 

【撒下十二13「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注解〕大卫立即忏悔写下以上篇。死在圣经里有时指肉体的死,有时是指灵命的死,大卫不会灵命死。所以这里耶和华除掉了他的罪,指大卫肉体不会暂时死去

【撒下十二14「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注解〕因为你行的事让耶和华的名在仇敌(不信耶和华的人)面前得到亵渎机会,所以这个孩子要死。孩子是无辜的,成了代罪羔羊,上帝是否残忍?  让我们回到3000多年前的以色列,这个民族通过武力征服了迦南7个拜巴力神的民族,这7个拜巴力神的民族有献子女为火祭的传统(申12:31),也就是整个那个地区都行的一个敬邪神的礼。这里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让那些不信耶和华的民看到神的公义,在以色列人看来合理的律法不一定在外帮人眼里为正确的,但是圣洁和公义任何民族都能接受。那么这个孩子为谁死了呢? 我们知道大卫是得救的不会死的,比较合理的是为赫人乌利亚和拔示巴。当以色列征服赫人后,乌利亚有迦南的主人变成了以色列人的“寄居者”,他成了为以色列征战的勇士,改信耶和华(他的名字是耶和华是光之意)。这个代罪羔羊是为救赎赫人乌利亚和拔示巴,这样不信耶和华神的人才认识这位公义的神。这个结论的根据就是>第一章耶稣的家谱中“乌利亚的妻”。那么下一问题就是这个无辜的孩子能得救上天堂吗?  一定的,后面23节大卫说的那句话“我必往他那里去”(我死后必往他那里去)。这也是天主教,东方正教,改革派长老会,改革派路德宗,改革派英国圣公会给婴儿洗礼的圣经经文根据之一。经过洗礼的婴儿万一死去,自动上天堂。另一方面,在神眼里和他同在的永远不会死亡,在人类看来孩子肉身死了,但是他和神永远在一起了,这是人终身在世上所求的最完美结局。

  

“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如何理解这段经文? 让我们回到3000多年前的以色列,大卫和拔示巴之间的事有可能知道的人是生活在大卫身边的人,将军约押,和乌利亚身边的战士。当乌利亚从军队被召回耶路撒冷时,战士们只知道乌利亚有王的命令回耶路撒冷了,顺便回家看望老婆拔示巴。他们并非能知道乌利亚在耶路撒冷并没有回家和老婆相聚。当乌利亚回到战场并被敌人杀死,接着从耶路撒冷传来消息:大卫王娶了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因为拔示巴怀孕了。战士们会如何猜想? 一定是疑惑,猜疑,因为怀孕时间和乌利亚回耶路撒冷不一致。问题是他们想当然认为乌利亚回耶路撒冷一定和妻子相聚,大卫在乌利亚回家之前已经和拔示巴有关系, 而乌利亚当时没有回家履行丈夫责任,只有大卫和身边有限的卫兵知道。这样事情就梳理不清楚了,不信的人就会往坏处想,给魔鬼攻击信耶和华的大卫找到机会。

 

【撒下十二15「拿单就回家去了。耶和华击打乌利亚妻给大卫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注解〕 24:16 似乎禁止这种因为父亲的罪处罚小孩的举动,但是出 20:5  34:7  14:18  5:9 却说神将会追讨几代的罪。前者是给人间审判官的法则,后者则是神的法则。圣经“无误论”的核心是:1。圣经不会误导人;2。圣经没有谬误。圣经从旧约到新约一致。如果释经不一致,一定是人理解的不对了。唯一能合理解释的是:大卫没有犯杀人罪。因为世间一切属于上帝的,天真的孩子是为某些人救赎,而这个孩子是为乌利亚和妻子拔示巴得救赎。就像上帝将自己的独生爱子耶稣献在十字架上一样,为得万民的救赎。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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