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锦衾一书在手,似乎有几分诗意。其实就是赖在暖和和香喷喷的被窝里,读一本闲书,而已。
曾写过一篇《香水情结》。现在回头去读,仿佛看到十年前的自己。写博客还是有好处的。
1.当年喜欢的CoCo后来反而用得少了,十年后依然剩着半瓶。当年没有买下的No.5,后来朋友送了一瓶。不知是为了答谢这份情意,还是自己转变了喜好,这瓶No.5 用得已经见底了。
2. 旧文中提到的Salvatore Ferragamo的Incanto,每个夏天都用,现在的已经是第三瓶了。也多次买来送朋友,味道清淡,价钱适中,作为伴手礼很不错。朋友送的Burberry香水还没有用完,看到就会想到当年的欢聚。
3. 这一瓶是收到的礼物,附送一条手链。无功无过。没怎么用过,留个纪念吧。
4. 这瓶是夏天时收到的礼物。送礼的是位往年交,她每次都会送一袋子各种有趣的小东西,写很sweet的卡片。收到一大袋子,我常微笑着坐下慢慢拆,都是不很贵重但很别致的小东小西。这款香水带着香草的甜味,很适合搽着她,去逛那些嬉皮或复古的小街小店。我一直想好好写写这位忘年交,却一直没有静下心来。
5. 这个冬天一直在用的是这款。儿子送的,香型很合我意。
我一般只用很少几滴。冬天的晚上,有点若有若无、飘缈的甜香,让我觉得不那么冷,不那么无趣。
好,下面说睡觉的事。
我一直觉得睡觉是头等大事。人生的三分之一都在睡眠中度过,这还不重要?小时候,睡不够觉,会有起床气的。成年之后,遇到有人失眠,我都无比同情,因为我偶尔因时差或其他原因睡不好,第二天简直是天塌了的感觉。
如果你在江南的冬天钻过被窝,就会理解"布衾多年冷似铁"是多么悲催。小时候,最盼望寒冬里的晴天,妈妈可以把被子晒得温暖而清香。那时候,拆洗棉被可是个大工程,被子贴着脖子的那边最容易脏,要缝上一条"被窝头",就是一条长长的宽布条。这样可以常常拆洗这个布条,每晚闻到的就是干净的味道。
后来去了北方,开始用被套,觉得这真是个好东西啊!何况那会儿大家用上了洗衣机,被套可以经常拆洗,每晚睡觉都有清爽的感觉。
再后来,羽绒被、中空被、踏花被等都走入了生活,但我最爱的还是那种缎子被面的大棉被。
入冬前,请走街串巷的师傅把被子内胆弹得松松的,再铺上纯棉被里、缎子被面,开始"钉被窝”。有时候自己静静地缝,有时候和妈妈或婆婆一起一人缝一边,再转九十度接着缝。那时候姑娘出嫁时,娘家买床上用品,十床八床缎子被面总是要有的。八九十年代的纺织品质量很好,花色或喜庆或雅致,非常漂亮。
现在已经找不到弹棉花的师傅了,大棉被基本退出舞台了。
来美国后,五件套、七件套......各种床上用品琳琅满目。不过再好看我都不动心。家里都是买素色的高支纱床单和被罩,单人的羽绒被,每人两条,厚薄各一,又轻又软又暖和。
暖和的被子就是为了赖床用的,而阴霾的冬天,赖在床上怎么能不读一本闲书消遣呢?
6. 近来读的三本闲书
封面有小狗那本是一位英国作家写的,很有几分奇特。夏天时,儿子的女朋友看我读电子版,特地买来送我的。
中间那本"半边天"是姑娘读完留给我的。伍洁芳夫妇的联手之作。伍洁芳是个能人,拿到紫檀绝对是众家长们要奉为偶像的大学霸、大赢家。各藤校手到擒拿,能文能武,花街能挣钱,写字能得奖,嫁人不耽误......
她丈夫八十年代是《纽约时报》驻中国的分社长,伍洁芳当时也是旗下记者。89那个夏天他们一直在最前沿报道,因此得到普利策奖,是迄今唯一的夫妻档获奖者,伍也是唯一的华裔记者获此殊荣。
我想说两句的是最后这本《Books I Love》,1969年的老书。书的作者出身于真正的书香门第,一家都是书痴。爸爸是大学校长;妈妈是说着家常话就随口带出一句拜伦或者济慈的人;他自己是天天在纽约的地铁上一手抓着吊环、一手读着莎士比亚的主。
对他们那个时代的很多人来说,读书是生活的一部分,就像现在人人都在地铁上刷手机一样。
我小时候在书山题海里挣扎的时候,无数次地憧憬着以后能自在地读闲书,不为了考试,不为了上进,不为了找工作。这样的日子其实早就可以开始了。至少,在生活稳定、孩子长大以后,就没有理由说"我没时间读书"了。可是,也没有静下心来系统地读什么,读了也是前看后忘。
我曾经痛恨自己是个没有意志的懒人,背叛了自己少年时的愿望。
前不久的那个周末,坐在沙发上读这本《Books I Love》的时候,突然不纠结了。读书,本来就应该像作者那样,喜欢读书的那一刹那,不论是在厨房里,还是在地铁上,想读了就读一段。
常常有人在新年伊始发誓:"明年我要多读书,少上网!" 我自己也不止一次干过这事。其实还是骨子里赋予读书一种光环或是目的。没必要。
读书不是为别人,甚至也不是为自己,不为提升什么,也不为了什么"气自华"。想到了,读一段,或者在晨光初照的餐桌边,或者在温香暖和的被窝里,享受读书的那一刻就好了。
谢谢看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