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就这个问题请教过了,即2006年我给我哥一家申请绿卡,去年侄儿来美旅游被拒签一事。本想就想耐着性子再等等,但今天看到移民局的新政策,说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请要受影响。我被这事搞得很烦,其主要原因是这十年中有很多变故,简而言之我哥他们夫妻已经在2008年因家事闹着不可开交而分居,两人像仇人似的;而我侄儿基本上把我哥当作“取款机”,除了要钱,平时也不来往;侄儿去年想来美国旅游也没有跟我打招呼。。。所以我很想取消了这个申请。
我的问题是:
1. 可不可以取消?要走什么程序?彻底取消需要多长时间?
2. 取消后会不会影响我哥今后来美旅游?如近二年来美参加我儿子的婚礼,等等。
3. 取消后会不会影响我侄儿来美读书?虽然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
这件事我觉得是我们多此一举,虽然交了申请也没做什么。至于替他们出的申请费就算是尽了心了,是多少现在也记不得了。
再一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