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于信凤:中国当代高考史话(1949-1999)

居美国华盛顿, 就职政府部门, 花甲年岁, 天天等下班, 月月等薪水, 年年等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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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招生简称“高招” 而高招的方法之争, 原先是单招(单个儿学校自己招)联招(几个大学联合招)还是统招(全国统一招),至少这个“招”是和“考”关联的,只是招“大学生”的方法之争, 目的还是为大学招学生进来读书学习的,虽说那些年多多少少受政治影响, 但这个目的是没有变过的。

不料开始“探索”了, 探索的首当其冲的事件之一, 单联统“招”皆没有, 不招了! 改革一下, 如何改? 暂不告诉大家因为自己还不知道。当然大学里的大学生也就不读书了,干嘛呢? 部分造反部分武斗部分装半导体部分打毛线部分发呆部分白相只有少部分偷偷摸摸读读书。

一下子又据说“大学还是要办的, 主要是理工科”, 没说文科要办当然也没说不办。于是把在校生全撵出去, 腾空了学校可以招人了。

这时的“招”就和“考”无关了,以前统“考”而统“招”,现在不考只能用“找”而非“招”也许更贴切。

问题又来了, 此番“招”进来的“生”开始谁也不知算什么“生”, 大学里的不就该是大学生么? 未必, 事后诸葛亮果然预测成功:这几年的大学里没有“大学生”只有“大专生”, 并且, 进校的目的不全是“读书学习”而是“上管改”,则是刚进校门的大专生们, 还肩负着一项别开生面的任务: 在自己“学”的期间, “教”大学里那些管教育的干部和大学教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如果“教我们这些新进来的学生如何上学”,绕口别扭极了,“我要教你如何教我”!!

总算那年十月里响春雷(不知这首歌现在还可不可以唱呀), 大学又“招大学生了”。

但愿阿弥陀佛无量天尊阿里巴巴上帝保佑, 别再“探索”了。--转载者

 

 

考试是一门大学问,是教育的大学问,社会的大学问,也是人生的大学问。
  在当代,影响最广、“学问最大”的考试,非高考莫属。几乎每个教育工作者,每位考生的家长乃至考生本人,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技术和策略、认知和心理、管理和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和历史、价值和意义──研究过这门学问。
  或许你正在研究高考。历史是部“大书”,哪怕是从中摘取片言只语也可能对你的研究和思考有所启迪。
  一、从单考、联考到统考
  1949年高校招生仍沿用旧制,即由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其毛病有二:一是考生太苦,若近处没有报考学校所设的考点,常常需要跨省、甚至跨区(大行政区)赴考;如果报考多所高校,就需要按不同学校的不同要求进行备考,并参加多次考试。二是考生重复报考,各校重复录取,报到率太低,最高只达录取数的75%,最少的仅为20%。
  1950年5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新中国第一部高校招生文件《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五0年度署期招考新生的规定》要求:各大行政区“分别在适当地点定期实行全部或局部高等学校联合或统一招生”;考试日期为7月21日至8月10日,发榜日期不得迟于8月25日;统一各系必考科目:国文、外语、政治常识、数学、中外历史、中外地理、物理、化学(允许申请免试外语),各系可加试主要科目。结果,全国193所高校中,东北、华北、华东三大区73所学校联合招生考试,大部分一次招足,平均报到率达50%,一定程度地显示了联考联招的优越性。
  1951年在上年三大区联合招生的基础上,实行全国各大行政区范围内的高校联合招生考试。由于各大区内学生来源与学校招生数不平衡,生源较紧的东北地区高校又到华北地区补招,而西北地区高校竟然半数缺额,于是又提出全国统一招生和各大区之间调配生源的问题。
  1952年6月12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全国高等学校一九五二年署期招收新生的规定》首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为便于组织领导高校招生工作,中央成立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大区成立本区的招生委员会。考试科目为政治常识、国文、外语、中外史地、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由全国招生委员会命题,各大区招生委员会组织评卷,全国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录取。全国统考定于8月15、16、17日进行。由于实行全国统考统招,当年高校平均报到率达95%。
  1953年继续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在总结两年联招一年统招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各项规定,如第一次发出关于报考高校人员的政治审查问题的通知,制订第一部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第一次提出“招生来源计划”问题,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等等,标志着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已经基本确立。至此,中国大陆结束了高校单独招生考试的历史,开启了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新纪元。但同时,统招的缺陷也逐步显露出来,持续五年之久的关于单招和统招的优劣、利弊的争论也随之开始了。

  三、关于单招、联招和统招的讨论
  中央教育行政部门连续五年坚持要从统招过渡到单招或联招,说明单招或联招必定有统招所没有的特别的优势;多数高校始终反对单招或联招,坚持统招,又说明统招肯定具有单招或联招所不具有的好处;而每年争论的结果又都回到统招,说明在当时的条件下采取统招的方式具有某种必然性。
我们先扼要分析不同招生方式的差别及由各自特点所产生的特有优势,再尝试性地讨论当时统招的必然性。
  一般地说,统招包括四个统一:统一计划,即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新生来源计划;统一政策规定,即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关于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政审、体检、考试、录取等规定或原则;统一考试,即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命题(含制订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本地考生参加考试、评卷和通知成绩;统一录取,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在本地招生的学校录取工作。
  相对于单招而言,统招(主要是“四个统一”中的“统一考试”)至少有四大好处:①便于组织,并可大大减少工作量。各校招生都要做的那些相同性质的工作,如报名、命题、考试、评卷、政审、体检等等,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既方便易行(因为有行政指挥链),又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劳动;②规范程度高,便于专业队伍的形成和科学化水平的提高。统一组织,规范化程度必然高。若无政治运动干扰,假以时日,将成为一种专业性活动(特别是其中的考试活动),并形成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逐步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质量和科学化水平。③方便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更大。相同类别的学校都考相同的科目,按行政区划设置考点,方便考生备考和赴考;一次考试可以报考多个学校和专业,分段录取,在招生数与报考数比例相同的条件下,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比单考单招更大。④较好地体现考试和录取竞争的公平性。高校招生的“公平性”问题包括多重含义,并表现在诸多工作方面和环节中。其中有些方面和环节,如规定报考对象和条件、编制新生来源计划、选择试题材料、政审和体检等工作中所存在的对于不同地域、不同出身、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群体的公平性问题,与招生方式──单招还是统招的关系并不特别密切,而在采用考试方式选拔新生的前提下,考生竞争的公平性则与考试的方式和录取的方法有一定的关系。统一科目、统一规则、同一时间的统一考试,以及在政审、体检合格的条件下按照分数分段录取,较之单招单考能够更好地体现考生竞争的(形式)公平性。在长达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度所形成的推崇考试、同时又讲究人情关系的社会中,这种形式的公平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落选考生心理的平衡具有特别的意义。
  单招有多种情况。完全意义上的单招,是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由学校直接组织考试,或考试科目及要求相同的学校(系科)联合组织考试,或委托考试服务机构组织考试;由学校组织院系录取。50年代关于招生方式争论中所说的单招,是国家统一计划和统一政策条件下的学校单独招生,主要是学校单独考试(或联考)和单独录取,还不是那种完全意义上的单招。
  单招的优点也可以列举四条:①有利于按照考生的学习能力倾向选拔新生,形成学校和专业特色。高考有两大功能,一是检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可否与高等教育相衔接,并从中选拔水平较高者;二是区分考生的学习能力倾向和学术性向,并从中选拔在招收的系科和专业方面更有发展潜力的考生。按中学所学科目进行的统一考试通常只具有前一种功能,招生学校如不在统考基础上再进行有针对性的测试,难能选拔适合专业特点的考生。单招,学校单独考试或者在委托考试服务机构组织统一考试基础上的单独测试,则有可能发挥高考的第二种功能,促进学校及其专业特色的形成。②有利于考生实现自己的志愿。统一组织录取,总有相当数量的考生是“分配”进入学校的。只有学校单招,才可能做到录取的全部是有志愿的考生(并且都相当于统招中的第一志愿)。③有可能参照多方面资料(而不是单凭一次考试的分数),真正实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统招,学校派员赴各省招生,除非把考生的其他资料折算为分数,与统考分数加权成总分(不同性质的资料不能相加,因而是不合理的,同时也无法操作),否则,由于受到派员数量和录取时间的限制,不可能充分研究其他资料的价值,只能按统考分数和志愿来进行录取。单招则可能把中学的成绩和名次、兴趣和特长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师长的推荐材料,与考试成绩汇总,由主管校长领导下的专家组全面衡量,择优录取。④有利于形成以考试选拔为主的多元招生方法体系。从大批考生中选拔大学新生,在人类还没有发明出更有效的关于知识、技能和能力考核方法之前,只能主要采用考试的办法。但不管怎么说,单靠考试,特别是仅凭一次性的高考来决定取舍,既不利于多样人才的选拔,又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形成以考试为主的招生方式多元化格局,是人才成长和教育发展对于招生改革的时代性诉求。统招是以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为基本特征的,从本性上说它排斥统考之外的选人方法;如一定要同时选用其他方法,也只能划出一个比例(一定的招生数)在其体制外去运作。单招,在选人方法上具有兼容性:既可以划出一定比例,分别采取考试、保送、推荐、特招等方法进行选拔录取;也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分别考核,同时进行录取(不同方法选拔的比例不是事先预定的,而是录取后统计的结果);还可以将几种方法相融合,综合起来进行录取。
  介绍了两种招生方式的不同优势,我们可能更加感到奇怪:特别关注工作规范和社会公正的高教部竟然主张单招,而作为单招主要受益者的高校却坚持统招!其实,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之所以会产生奇怪的感觉,是因为文中没有介绍当时的背景。
  20世纪上半叶还没有哪个国家实行“四个统一”的高校统招制度。中国近代学校制度是从西方引进的,而不是科举制度下的学校教育的延续。西方近代大学从产生那天起就是单独招生,只是在高校有了较大发展的时候才出现了联考联招以及在联考基础上的社会考试服务机构。单招已经成了一种不易的“传统”和各国教育界普遍认同的“规则”。主管高等教育的高教部是熟知这一“传统”和“规则”的,把新中国成立后的统招,看作是为了解决战乱年间单招的无序和生源不足不得已而采取的临时性举措,并设法过渡到单招或联招,是不足为怪的。但是,单招优势的发挥是需要一些条件的,其中最重要的是高校要有办学自主权,否则,形成特色、录取满额而又全部实现考生的志愿、全面择优、多元招生等等都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20世纪50年代恰是我国计划体制形成、学校变为政府附庸的时期,高校坚持省时省力的统招正是一种符合时宜的选择。
  其实,我国长期实行统招的办法选拔大学新生,并不完全是某些学校选择的结果,它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一般地说,招生是只是学校的行为,招生方式取决于学校的选择。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高校(经过1952年的院系调整和改造,私立大学全部变为公立)招生具有为国家选拔未来干部的意味。大学是国家办的,国家根据社会需要设置系科、专业,制订招生计划;学生免费学习,毕业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当国家干部。这样招生就不完全是学校的行为,同时也是政府的行为。既然国家把高校招生作为选拔预备干部的政府行为,那么由政府统一计划、统一政策,并组织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乃至直接分配考生给学校,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而在强调“全国一盘棋”、把经济建设和为其培养专业干部的活动都纳入国家统一计划的“计划体制”形成的历史阶段,对于选拔预备干部的高校招生实行全国统考统招,也就具有某种必然性了。
  但是,我们不能据此推出“实行计划体制的国家一定统考统招”、“实行市场体制的国家一定单考单招”的结论。譬如,实行计划体制的前苏联,就是单考(或联考)单招;而市场经济发达的多数国家,则倾向于由社会考试服务机构组织统一考试,再由学校单独录取(除日本的共同第一次考试,公立学校必须参加外,其他国家的高校对于是否使用“统一考试”的成绩于录取,则是自愿的;不过,绝大多数需要通过竞争入学的高校都要求入学申请者参加这种“统一考试”)。统考与统招并不是一回事:统招必定统考,但统考不一定统招。或许,统考而单招,将成为21世纪高校招生的共同走势。
     四、关于“政治挂帅”和文化考试
  新中国成立后,1949-1957年高校招生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还是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而1957之后斗争的焦点则是肯定还是否定文化考试在招生中的作用。57年之前的争论带有工作研究的性质,57年之后的斗争则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是阶段斗争扩大化在高校招生工作中的反映。前者的结果是形成了持续数十年之久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工作体制,后者则导致停止招生、废除考试的严重恶果。
  在1957年严重扩大化的反右斗争中,高考也受到了严厉的批判。《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说:“在招生工作中,各级招生机构和高等学校,没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政治没有挂帅,有严重脱离政治的错误倾向。不是以政治质量为首要条件,结合身体条件和学业成绩择优录取新生,而是单纯按照文化考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政治课考试的方向也不明确,脱离了现实斗争,思想性不强,确有鼓励青年死啃书本的现象。”教育部在检讨中提出了这样几个需要弄明确的问题:“第一,招生工作是谁去主考?是资产阶级去主考,还是无产阶级去主考?第二,考什么?是主要考文化程度,还是考政治,同时也考文化程度?第三,考试题目,政治课考题叫人去背书,还是叫人去参加现实的斗争?”
  在当时阶级斗争的咄咄逼人的气势下,很难听到不同的声音。因此,我们把它叫作“斗争”,而不称“讨论”或“争论”。
  1958年的招生工作,除改变全国统一考试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考试外,还提高了政审标准,并进一步强调“贯彻阶级路线”,对工人、农民、工农干部和老干部、工农速成中学毕业生,保送入学,要求在保证政治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学业、健康条件,择优录取。
  1959年的形势略有好转。年初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初步总结了1958年的经验教训,强调要提高教育质量。据此,1959年又恢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决定采取分批录取的办法,保证新生的质量;认为免试保送应届高中优秀毕业生不利于鼓励学生学习积极性,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决定停止执行;改正1958年政审标准执行过严的现象,教育部对政审标准又重新做出解释。
  1961年初召开的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9月,中共中央批准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强调学校以教学为主,要求提高教学质量,正确执行知识分子政策。1962年形势进一步好转。年初召开的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初步总结了1958年以来的基本经验教训,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错误。周恩来在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所作的《论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中,重新肯定我国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属于劳动人民知识分子,恢复了1956年知识分子会议关于知识分子的正确评价。
  在八字方针指引下,教育部在1961-1962年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学校招收新生的质量:①修订政审标准,不把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作为是否录取的决定因素,主要看本人的表现。改变机、绝密专业过多和政审过严的倾向,调整了机、绝密专业目录。②继1960年停止对工农及工农干部免试保送的办法之后,1962年又取消了对工人、农民、工农干部、复转军人、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实行优先录取的方法,要求他们参加统一考试。③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保送学生进入本地区、本部门学校。④除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外,预科生不能直升本科。⑤从1962年起,外语成绩计入总分,没学过外语的可以免试,但报考全国重点高校的不得免试。⑥严格坚持分段择优录取的方法,确保新生质量。对落选的高分考生,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⑦全国重点高校和一般高校的录取新生最低分数,考试后由教育部规定。⑧全国重点高校可以根据各地考生质量对原订招生来源计划进行调整,其幅度为20%左右。
  1962年高校新生质量明显提高。符合机密专业录取标准的新生占全体新生的比例,58、59、60年分别为30.4%、35.8%、37%,62年提高到69.8%。平均70分以上的新生占全体新生的比例,59、60年分别为4.6%、44%,62年则提高到73.8%。但62年新生中工农家庭出身与党团员的比例,较60年下降了3.78和4.16个百分点。
  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在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中把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1963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要求“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
  政治形势这种变化,很快就波及到高考。认为高考没有“突出政治”,政审不严格;考试科目偏多,题目烦琐;命题中“轻政治、重业务”,聘请了有“修正主义观点”的教师命题;按考试分数分段录取,使工农家族出身的比例有所降低,等等,是高考中阶级斗争的突出反映。从1964年开始高考急剧“左转”:“以阶级斗争的观点进行政治审查工作”,对1962年的政审标准提出了“几点解释意见”;实行考试与推荐相结合,规定政治思想好的产业工人、贫下中农及其子女、烈士子女、参加二年以上工农业生产或其他体力劳动的考生、报考师范院校的中小学教师达到最低录取分数,即优先录取;把三大类改为两大类,文史类不考数学(63年曾规定第二年各类均考数学)。
  从上述“转向”不难看出,当时所强调的“突出政治”或“政治挂帅”,一是强调或突出家庭出身、政治思想表现和参加生产劳动的实际经历在录取选拔中的作用;二是强调或突出推荐作为选拔手段的作用。这种“转向”的终点或极端,就是以工人、农民(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为招生对象,采用推荐的方式选拔大学新生。不幸的是,几年之后,高校招生工作真的走向了这种极端。
  五、关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增加学生负担
  如果说否定文化考试在招生选拔中的作用,是受政治形势(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影响的话,那么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负担的加重则与中考和高考竞争的激烈程度密切相关。
  1950-1953年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学习的人数与初中毕业生总数之比)都在40-76%之间,由于中学教育的发展速度低于小学教育,1954、1955年先后下降为33.8%和25.4%。1956年上升到47.6%,1957年又下降为29%。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的升学率,1950-1956年都在88%以上,1967年下降到56.6%(1956年为120.1%)。随着中考和高考竞争程度的提高,在有些地区出现了初中和高中三年级随意删减教材、提前毕业考试、加紧进行应考(中考和高考)训练的情况。
  1957年4月8日,《人民日报》根据刘少奇2、3月间赴各地视察时的有关讲话发表社论《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指出:解放以来,教育事业有很大的发展。但由于条件限制,中小学毕业生还不能全部或多数升学,要有很大一部分转入农业生产战线。这是正常现象,是必然现象,是好事情。社论号召中小学毕业生端正思想,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毅然决然、愉快积极地投入到生产劳动中去,特别是到农业生产中去。6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安排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的指示》,要求动员说服(绝不能强制)他们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和在家自学等待就业或升学。这是今后相当长期间内必须采取的方针。
  高中毕业生数,50年代只有几万人、十几万人,60年代迅速增加到二十、三十、四十几万人。高等学校招生数除1958-1960年曾达到二十、三十几万外,1961-1965年只有10-17万之间。这样,继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困难之后,又出现了高中生负担过重、毕业生升学困难的严重情况。
  大学录取率(大学录取新生数与考生数之比)是反映高考竞争程度更为敏感的指标。1952-1954年的录取率分别为133.89%、102.5%、73.6%,1955-1957年的录取率下降为56%、51.25%、42.06%,于是出现了学生学习负担重和考试紧张的指责声。1958-1960年的录取率回升到97.08%、83.79%、100.63%,这种指责声就不见了。1961年我国经济遇到严重困难,录取率再次下降,1962降到“文革”前的最低谷──25.7%。以后有所回升,1963-1965年的录取率分别为33.42%、42.73%、46.86%,但仍属于50、60年代中录取率较低的年份。由于多年录取率低下,社会公众对于各所高中的升学率格外关心,违背教育规律以提高高考录取率的现象出现了。教育部在《关于中学教学工作的几点意见》(1963年1月)首次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的问题。高中生考试训练增加,负担过重,逐步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录取工作中开始出现(落选的干部子女)“走后门”的不正常现象,教育部第一次发出“不准开后门”的正式通知。
小学、初中、继而高中毕业生升学困难的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关于教育改革包括考试改革的问题,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1958年5月30日刘少奇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为了解决青年升学问题,“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一种是现在的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和现在工厂里面、机关里面八小时的劳动制度。这是主要的。此外,是不是还采用一种制度,跟这种制度相并行,也成为主要制度之一,就是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1964年刘少奇又多次讲到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问题。1965年7月中共中央在批转教育部党组的一报告时指出,推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是逐步消灭三大差别,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大事情。
  在1964年2月13日中共中央举行的春节座谈会上,毛泽东对于改革教育和考试制度发表了影响深远的重要谈话。他说,“教育的方针路线是正确的,但是办法不对。我看教育要改变,现在这样还不行。”“课程多,压得太重是很摧残人的。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方法都要改。”“现在的考试办法是用对付敌人的办法,实行突然袭击,题目出的很古怪,使学生难以捉摸,还是考八股文章的做法。这种办法摧残人才、摧残青年,我很不赞成,要完全改变。”1964年3月10日,毛泽东在对《北京一个中学校长提出减轻中学生负担问题的意见》上批示:“现在学校课程太多,对学生压力太大。讲授又不甚得法。考试方法以学生为敌人,实行突然袭击。这三项都是不利于培养青年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的。”
  为了贯彻毛泽东关于改革教育的意见,1964年5月教育部提出了《关于克服中小学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现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报告》,认为造成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原因是片面追求升学的思想。《报告》提出六条改进措施,其中第四条指出:明确考试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所学知识,并检查教学的效果,以改进教学工作。克服中小学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现象和片面追求升学的思想,不但是提高教学质量所必需的,而且是关系到办什么样学校、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重大问题。
  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负担过重,既与高考录取率相关联,又与就业形势密切相关(当然,也与高校招生的方式和文化传统有一定的关系)。譬如,在大学毕业生属于稀缺的“人力资源”、并由国家统一分配的50、60年代,高考录取率在70%以上的时候,就没有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负担过重的说法;但在一般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为紧张的今天,即使某些省份高考录取率高达80-90%,高考落榜生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如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进入就业和升读研究生形势较好的重点大学的竞争依然激烈,关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负担过重”的怨声更甚于上个世纪的60年代。
  毛泽东和刘少奇关于教育改革的谈话,是毛泽东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很快到来的“文化大革命”的非常年代中,她们却被歪曲成了“大批判”的利器或对象,关于改革教育和考试制度的理性思考和积极探索也被迫中断了。
  六、废除高考,实行推荐
  历史,不管是荣耀的还是心酸的,都是一笔财富。不过,要得到这笔财富,其前提之一就是正视它。
  在“左”的思想指导下,阶级斗争扩大化越演越烈,到1966年春天,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在当年4月高教部召开的高校招生工作座谈会上,少数人对高考制度展开了猛烈攻击。他们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是“三元论”,没有突出政治,没有坚持政治思想第一的正确方针;招生的根本问题是考试,考试的根本问题是分数,分数是一些人向上爬的阶梯,“分数挂帅”是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命题、评卷的领导权掌握在资产阶级专家手里,招生考试中存在着严重、尖锐的阶级斗争;等等。他们主张:全部招收劳动知识青年,高中毕业生先下乡,两年后再考大学;通过群众路线的办法选拔新生,如保送、推荐加考试;哪里来毕业后回哪里去,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工人、农民。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后来被称为“五•一六通知”),史为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1966年高校招生工作推迟半年进行,以便彻底改革招生考试制度。6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社论,说现行高考制度不是无产阶级政治挂帅,而是资产阶级政治挂帅,分数挂帅;严重地违反党的阶级路线,把大量优秀的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和革命烈士的子女排斥在学校大门之外,为资产阶级造就接班人;大大阻碍青年的思想革命化,鼓励青年走资产阶级个人奋斗、追逐个人名利地位的白专道路。归结到一点,就是“对工人、贫下中农子女实行专政”。
  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从1966年招收的新生起,将来毕业后,“可以分配当技术员、干部、教员,也可以分配当工人、农民”;从当年起,高校招生下放到省、市、自治区办理;取消高考,采取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选拔新生;必须坚持政治第一的原则,贯彻执行党的阶级路线。
  由于全国性的动乱,高校停课、停招,直到六年后才恢复招生。
  1968年7月21日,发表了毛泽东的指示(即著名的“七•二一指示”):“大学还是要办的,我这里主要说的是理工科大学还要办,但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走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几年之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并配发了《从上海机床厂看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道路》的调查报告。
  197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报告》说:为了进一步贯彻无产阶级教育路线,遵照毛主席关于“走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道路。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几年之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的伟大教导,于今年上半年开始招生。学生条件是:①政治思想好。在三大革命运动中,特别是在近四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能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密切联系群众,有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要贯彻党的阶级路线,既反对忽视成份,又反对惟成份论,要重在表现。②有实践经验。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和青年干部。还要招收一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贫下中农,他们不受文化程度的限制。从农村招生,应注意招收那些有三年以上劳动锻炼、表现较好、受贫下中农欢迎,并为群众所推荐的上山下乡和回乡的知识青年。③身体健康。招生办法是:废除修正主义的招生考试制度,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学生学习期满,原则上回原单位、原地区工作,也要有一部分根据国家需要统一分配。
  此次试点,有北大、清华等部分高校招收41870人。
  1971年4月15日至7月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奇怪的是,参加会议的仅有三分之一的人做过教育工作,会议领导小组12名成员中原高教部、教育部竟无一人。在张春桥等人控制下,会议《纪要》炮制了臭名昭著的“两个估计”:“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知识分子的大多数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纪要》肯定了试办班的经验,并规定:大专院校招生的主要对象是具有二到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的工农兵。年龄在二十岁左右,身体健康,一般是未婚的。一般应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工人、贫下中农和革命干部入学,可以根据情况放宽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选拔工农兵学员要严格坚持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坚决反对草率从事和“走后门”。学员毕业后,一般返回原单位、原地区工作;特殊需要的由国家统一分配。
  根据全教会的《纪要》,在两年试办班的基础上,1972年开始恢复招生,终于结束了高校停止招生的历史。
  但是,依据《纪要》,强调“阶级路线”、“实践经验”和“群众推荐”,忽视文化,轻视理论,否定考试,1970、1971年两期试办班和1972年的招生,相继出现了一系列的严重问题:
  惟成份论影响严重。有的地方政审要查“内外三代”、“八大父母”,要求“三代赤贫”,社会关系中没有任何“分子”。按规定,可以招收“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但是,基层不敢送,领导不敢批,学校不敢收。“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范围无限扩大:许多地方把祖父母是地富或资本家,而父母是革命干部的,甚至把有“海外关系”的,都当成“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即使如此,所招人数也很少。1972年北京11所院校所招新生中,“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仅占0.13%。
  新生文化程度低,教学难以进行。虽规定“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但“文化大革命”中学生根本没有学什么文化;取消考试,又无法检查申报者的实际文化水平。东北工学院1972年招收的学员中,半数以上没有学过物理、化学、几何。许多学校还要给学员补教小数、分数。甚至出现了“活学活用”积极分子,由于文化水平太低,听课如腾云驾雾,觉得“对不起党、对不起群众”而自杀的个别现象。
  “走后门”成风。“群众推荐”在多数地方只是走过场,“领导批准”变成了走后门。1972年清华大学招收2000人,发现并制止的“后门”就多达242起。1972年5月,中共中央专门发出《关于杜绝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走后门”现象的通知》,说:“有少数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采取私留名额,内定名单,指定选送,授意录取,甚至用请客送礼、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将自己、亲属和老上级的子女送进高等学校。有些招生主管部门和负责招生工作的干部,不按党的原则办事,讲私人交情,私送名额,或强令招生人员违章接受不够条件的人入学。这种‘走后门’不正之风,严重干扰毛主席的教育革命路线,破坏教育革命的成果,败坏党的作风,损害党群关系和军民关系,对于这些‘走后门’进学校的青年的学习和进步,也是不利的。”
  作为一种大学新生的选拔制度,它只对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开放,很大一部分人被剥夺受教育权利的原因竟然是他们的出身和社会关系;它的选拔办法不仅不能使最有发展潜力的申报者进入高校,甚至不能保证入学者的文化基础与高等教育相衔接,致使教学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它的选拔程序和规则竟然为“权力”和“人情”的干扰大开方便之门,在它刚刚付诸实施的时候就出现了大面积的教育腐败。而且,这一切竟然出现在20世纪的70年代!
  头脑还算清醒的稍懂教育的人士,大约都能看出这项制度的问题和危害。但是,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能够在正式场合说出它的哪怕是些许的毛病需要有多么大的勇气!能够说出并产生哪怕是些许的积极影响又需要多么大的智慧!
  就在人们为这项破坏教育、摧残科学、毁灭人才的招生制度的严重后果忧心如焚的时候,为了人民的解放和建设事业而沤心沥血的一位巨人,以他的伟大政治家所特有的胆略和智慧,抓住林彪集团垮台的有利时机,与包括这项制度在内的极左路线和极力使这项制度走向更加极端的“四人帮”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使人们在严冬中看到了春天的曙光。这个巨人就是周恩来。
  七、关于文化考查和“三来三去”
  1971年9月13日林彪集团覆灭后,周恩来在毛泽东的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各方面工作出现转机。周恩来在“批林整风”过程中多次提出要批判极左思潮。他大声疾呼,力挽狂澜,在极端困难条件下,为拯救濒于毁灭的科学研究、教育工作包括招生考试工作,而殚精竭虑。
  1972年7月至10月,周恩来在接见中外科学家时多次强调理论和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深刻阐述毛泽东一贯倡导的红与专、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思想。他说,只强调经验,没有理论,忽视理论,这是我最不满意的。过去理论脱离实际,现在强调实际,对理论提供不够,学校里的基础理论课也少了。要提倡理论研究的空气,“文化大革命”几年,现在接不上茬。他针对招生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在当时条件下有可能改变的“全部从工农兵中选拔学生”和“四人帮”极力推崇的“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指出,对社会科学理论和自然科学理论有发展前途的青年,中学毕业后,不需要专门劳动两年,可以直接上大学,边学习、边劳动。大学毕业生不一定百分之百的回到原单位,有些人可以留下来深造。他还对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的周培源说:“你回去要把北大理科办好,把基础理论水平提高,这是我交给你的任务。有什么障碍要扫除,有什么钉子要拔掉。”
  在批林整风的形势下,1972年7月15日到8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高校招生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试办班以来招生工作的经验,提出1973年招生工作意见。1973年4月3日国务院批准科教组报送的《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七三年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周恩来关于加强基础理论的指示精神,《意见》强调“全面掌握入学条件,保证学生质量”。针对《全教会纪要》关于“一般应具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提法和关于“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招生办法,《意见》规定:“各地应遵照毛主席关于‘又红又专’的指示,在群众推荐、政审合格的基础上,重视文化程度,进行文化考查,了解推荐对象掌握基础知识的状况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入学学生具有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的实际文化程度。同时也要防止‘分数挂帅’。考查的内容与方法,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各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试验。”“同时也要防止‘分数挂帅’”这句话是迟群加进去的。
  批极左,触及了“四人帮”的要害,他们组织文章围攻周培源根据周恩来的意见所写的《对综合大学理科教育革命的一些看法》,并秘密调查文章的“背景”,叫嚷要批周培源的“后台”。1973年12月,毛泽东公开表示批林整风要批“极右”,否定周恩来批极左的正确意见,从而使“文化大革命”朝着更加极端的方向发展下去。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各地在1973年的招生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极其简单的文化考查,知识青年中出现了学习文化知识的可喜苗头。“四人帮”为此而极其恼火。毛远新首先跳了出来,把交“白卷”的张铁生作为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打出来,掀起了以反周恩来为目标的“反回潮”。
  张铁生是辽宁省兴城县下乡青年、生产队小队长。在1972年高校招生的文化考查中,理化科只得了6分。他感到升学无望,便在试卷背面给“尊敬的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对于那些多年来,不务正业,逍遥法外的浪荡书呆子们我是不服气的,而有着极大的烦(反)感…考试被他们这群大学迷给垄断了”。他吹嘘“自己的政治面貌和家庭社会等清白如洗,自我表现胜似黄牛”,“有两天复习时间,我是能有保证把它答满分的”。最后恳求说,“我所理想和要求的,希望各级领导在这次入学考生之中,能对我这个小队长加以考虑为盼。”
  7月19日,《辽宁日报》按照毛远新的意见,以《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为题发表了张铁生的信,并加毛远新修改过的编者按。8月10日,《人民日报》也加编者按,转载了《辽宁日报》编者按和张铁生的信。8月4日科教组突然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并且只由迟群一人讲话。他说,当前大学招生工作在按什么路线、什么标准选拔学生的问题上,面临着两个阶级、两条路线、两种思想的激烈斗争。他认为,文化考查是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的挑战,是对教育革命的反攻倒算,是旧高考制度的复辟,是资产阶级专无产阶级的政。
  1974年6月国务院批转的科教组《关于一九七四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请示报告》中说,“在去年的招生工作中,经历了一场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激烈斗争。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在招生工作中的表现和影响突出反映在文化考查问题上。不少地区曾程度不同地出现过沿袭旧高考的办法,搞突然袭击,闭卷考试,单纯考书本知识,凭分录取,忽视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实践经验,忽视招生工作中群众路线的错误倾向。”关于1974年的招生工作,《报告》要求“选拔学生要无产阶级挂帅,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政治表现、路线觉悟放在首位,注意选拔批林批孔的积极分子。充分重视实践经验,坚持选拔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入学。”文化考查的方法“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的不同要求,采用调查访问、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试验,要切实注意有利于促进教育革命,有利于促进知识青年走同工农兵相结合的道路。坚决反对‘智育第一’,坚决反对‘用对付敌人的办法’考学生。”
  就这样,1972年所强调的重视基础理论和招生工作中的文化考查,被“四人帮”当作“修正主义”的表现而扼杀了。
  1974年12月科教组、农林部、辽宁省委在辽宁省朝阳县联合召开学习朝阳农学院教育革命经验现场会,“四人帮”把朝阳农学院派人到公社、生产队举办培训班、并实行“社来社去”的经验加以扩大化,鼓吹“大学就是大家都来学”和“三来三去”(即“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他们说,朝农是“在教育阵地上加强对资产阶级专政,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需要,把学校办成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样板”;“三来三去”、大学毕业去基层当普通劳动者是同“几千年来‘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彻底决裂”,是“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的有效途径;是否推行“三来三去”是培养劳动者还是精神贵族的分水岭。
  1975年1月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科教组,恢复教育部,出任部长的周荣鑫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在大力推广“朝农经验”的形势下,当年的招生工作怎么办?
  经过调查研究,4月12日教育部向国务院提出《关于推广辽宁省朝阳农学院经验和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4月23日国务院批转),其中对于1975年高校招生工作中如何实行“社来社去”问题做出如下规定:农业院校学生一般实行“社来社去”;林医师院校根据农村需要,部分实行“社来社去”;其他各类院校根据农村需要的不同情况进行“社来社去”的试点。
  在当时“学朝农”的咄咄逼人的气势下,教育部能够抵制住“三来三去”,已是难能可贵的了。
  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后,即着手抓各个方面的整顿工作。9月16日,邓小平在听取胡耀邦汇报科学院工作时说:“要后继有人,这是对教育部提出的问题。大学究竟起什么作用?培养什么人?有些大学只是中等技术学校水平,何必办成大学?科学院要把科技大学办好,选数理化好的高中毕业生入学,不照顾干部子弟。这样做要是犯错误,我首先检讨。这不是复旧!一点外语知识、数理化知识也没有,还攀什么高峰?中峰也不行,低峰还有问题。我们有个危机,可能发生在教育部门,把整个现代化水平拖住了。”
  在邓小平领导下,周荣鑫发表了一系列谈话,着手进行教育方面的整顿。他驳斥“文革”前十七年大学毕业生都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谬论,组织人员对《全教会纪要》进行修改。他批驳大学毕业生当干部、技术员是“读书做官”的谬论,指出“三来三去”是形而上学。他强调,理科、外语要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为直接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学生和破除“三来三去”做好准备,教育部派人赴各地调查。但是,调查组尚未返京,又一场凶猛的风暴——“反击右倾翻案风”就开始了。在“反击”中,周荣鑫遭到围攻和批斗,含冤辞世。
  在1975年的高校招生工作中,毛远新控制的辽宁省与教育部“对着干”,全部实行“三来三去”。1976年5-6月,教育部在迟群控制下,分三次开完了招生会。辽宁到会介绍“三来三去”的经验。
  迟群等人以教育部名义转发了辽宁省1975年招生工作总结,并在向各地发出的《通知》说,“辽宁省去年各类高等学校试行‘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原则的经验很好”,是“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配制度,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深入开展教育革命,把学校办成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培养和工农‘划等号’的普通劳动者的重要措施之一”。
  8月5日,教育部在给张春桥的报告中提出,从1976年开始,全国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一般试行“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的原则,特殊的由国家调配。毕业后到生产实践中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当工人、农民。具体步骤与做法,由各省、市、自治区决定。
  由于全部推行“三来三去”,1976年的高校招生工作延迟了三、四个月,直到粉碎“四人帮”还没有一个省完成招生工作。这样,“三来三去”也就随着它的炮制者一起“寿终正寝”了。
  八、废除推荐,恢复高考
  197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从此,中国历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但是,清除极左思潮的影响,突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推翻“两个估计”,还需要经过一场思想解放运动才可能实现。在这场思想解放运动到来之前,要恢复高考,是非常困难的事情;除非有力挽狂澜的巨人出现。所幸,这位巨人出现了,并且,他还巧妙地把深得民心的恢复高考当作全面拨乱反正的突破口和思想解放运动的启动器。这个巨人就是邓小平。
  1977年6月29日至7月15日教育部在太原召开全国高校招生工作座谈会,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基本上沿袭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工农兵”、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群众推荐”、坚持“阶级路线”等一套“左”的做法。关于招收高中毕业生直接上大学的问题,仅仅把周恩来1973年的讲话作为讨论稿的附件印发,要求在少数学校、少数专业招少数学生进行试点。关于文化考试,只是重复1973年招生文件中关于“文化考查”的提法,还另外加上许多限制:“要按照毛主席改革考试办法的指示,紧密联系三大革命运动的实际,采用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提倡开卷考试,独立完成。反对‘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搞突然袭击,出一些怪题、偏题,整学生’。”
  教育部的《意见》,理所当然地遭到多数与会人员的猛烈批评。但会后,教育部仍然坚持原《意见》,只是在个别地方做些微小的修订。
  1977年7月16日-21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邓小平的职务。他在会上讲话,着重强调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8月,邓小平在中央召开的科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建国以后十七年,教育战线、科研战线的主导方面是红线,我国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是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座谈会上许多人强烈呼吁,为了提高高校新生质量,即使推迟半年入学,也要改革“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招生制度。对此,邓小平说,“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不要再搞群众推荐。从高中直接招生,我看可能是早出人才、早出成果的一个好办法。”
  根据邓小平的讲话,教育部撤回太原招生会后给国务院的关于招生工作意见的请示,8月13日至9月25日在北京重新召开招生会议。在邓小平直接关怀下,会议取得重大成果:
  ⑴推翻“两个估计”,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参加会议的《人民日报》记者根据调查写出简报《全教会纪要是怎样产生的》,9月19日,邓小平阅后说,“这份材料说明了问题的真象”,“对这个《纪要》要进行批判,划清是非界限”。针对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是否违背“七•二一指示”的道路,以及有人说毛泽东曾同意周恩来1972年关于招生对象两条腿走路的意见、但没有确切根据的问题,邓小平指出:“一九七一年全教会时,周恩来同志处境很困难。一九七二年,他和一位美籍物理学家谈话时,讲要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大学生。在当时的情况下,提出这个问题是很勇敢的。这是要教育部门转弯子,但是教育部门没有转过来。为什么要直接招生呢?道理很简单,就是不能中断学习的连续性。十八岁到二十岁正是学习的最好时期。”“毛泽东同志的七•二一指示要正确地去理解。七•二一大学、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各省自己去搞,办法也由他们自己定,毕业生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范围。但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恐怕不能这样办,并不是所有大学都要走上海机床厂的道路。”邓小平讲话后,形势急转直下,原本争论不休的与会代表很快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
  ⑵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取消劳动两年的限制。鉴于当时仍有大批下乡和回乡青年,后来形成的《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招生对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可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的20-30%,但以择优为原则,可以高于或低于这个比例(实际上,这个比例没有任何限制作用)。为鼓励少数特别优秀的高中在校生跳级进入高校,还规定在校的高中生,成绩特别优良的,可以自己申请,由学校介绍报考。
  ⑶恢复考试制度。由于长期没有进行考试,并考虑“文革”造成考生文化水平下降的实际情况,1977年考试分文理两类,共同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文科考史地,理科考理化;报考外语专业的加试外语。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中学教学大纲,各地中学开课(内容)五花八门,1977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组织考试。
  由于十年积压,符合报考条件的青年数以千万计(仅高中应届毕业生就多达600万),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的组织将十分困难。教育部提出,是否由地市初选(初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结果,当年黑龙江、江苏、上海进行初试,黑龙江又坚持数年,后来逐步发展为1983年的19个省、自治区的予选。
  ⑷政审主要看本人的政治表现。长期以来,由于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再加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行反动的“血统论”、“惟成分论”,高校招生的政审工作存在着“左”的严重影响,“文革”中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限制、甚至剥夺了相当数量的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在北京招生会经过一个多月的讨论,几经修改的《意见》稿关于政审仍提出许多不恰当的要求:“政治历史清楚,热爱毛主席,热爱华主席,拥护共产党,努力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有一定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觉悟,积极参加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政治斗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遵守革命纪律,联系群众,决心为革命而学习。”并要求“对政治表现、家庭出身、直系亲属和有影响的主要社会关系都要调查清楚,并附有证明材料。”邓小平在审阅时一连说了三个“繁琐”。他对教育部负责人说:“你们起草的招生文件写得很难看懂,太繁琐。关于招生条件,我改了一下。政审,主要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修改后的政审标准是:“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革命纪律,决心为革命而学习。”政审工作简化为:“由公社或厂矿、机关、学校党组织负责政审。主要看本人的政治表现。”
  ⑸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邓小平在审阅《意见》(送审稿)时说,“招生主要抓两条:第一是本人表现好,第二是择优录取。”关于录取工作,《意见》规定:“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招生院校对地(市)上报的初选名单及全部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参照本人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报省、市、自治区批准后,由学校签发入学通知书。”
  ⑹恢复毕业生统一分配制度。关于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去向,《意见》规定:高校招生与毕业生分配均按国家计划执行。必须注意做到专业对口,学以致用。面向全国的院校及专业在全国范围内招生;面向地区的院校及专业在本地区范围内招生;面向省、市、自治区的院校在本省、市、自治区招生。除“社来社去”外,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分配计划由国家计委负责制订,调配计划由教育部负责制订。面向本省、市、自治区院校的毕业生,原则上由本省、市、自治区分配,国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剂。
  1977年10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高校招生工作和批判“两个估计”问题。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10月20日新华社发出通稿,公布恢复高考的消息。恢复高考,象爆炸一颗原子弹,震撼了整个中国大地。许多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主持常委会议讨论招生工作。广大群众欢喜雀跃,奔走相告。从中央到地方的通讯社、电台、报纸、杂志发表了大量消息、评论、通讯、照片,把恢复高考誉为“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盛举”。广大青少年的精神为之一振,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文革”后的首次高考,全国有573万多人报名。据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应届高中毕业生占26.72%,工人占9.38%,干部2.5%,下乡青年占16.49%,回乡青年占35.33%。
  1977年12月末教育部召开了录取工作会议,制订了《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几点意见》。《录取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考试成绩,在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计划招生数的两倍或稍多于两倍的人数,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录取新生必须德智体全面衡量,在确保政治质量和健康条件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分段择优录取。每个分段的大小,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但要给全国重点学校有较多的选择余地。在同一分段内,煤炭、石油院校要注意录取该系统所属厂矿企业的工人和矿区、油田中学的高中毕业生;师范院校要注意录取表现好的民办教师;农业院校要注意录取表现好的农业科技积极分子;工科院校要注意录取专业对口、有实践经验的工人。
  《录取意见》还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工人、贫下中农及其子女;在坚持择优的原则下,对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适当放宽对考试成绩的要求,在能跟班上课的情况下予以录取;在同一分段内,注意录取下乡和回乡青年;在同等条件下,注意录取台港澳青年、归国华侨青年;面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对文化基础薄弱地区的考生,在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范围内,录取人数可适当照顾。
  1977年,全国高校共录取新生27.3万人,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占9.1%,下乡青年占26.39%,回乡青年占24.39%,工人占23.24%,干部占7.71%,解放军占有0.34%,中学在校生占1.73%。
  恢复高考,是中国当代教育史中的伟大事件。
  1997年恢复高考20周年的时候,《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开展纪念恢复高考的征文活动。《人民日报》用《伟大的转折》为题综述说:征文“仿佛将千百万人记忆的闸门一下子打开了,来稿像潮水一般涌进编辑部,那流溢在字里行间的真情让我们不忍释手,那感人心魄的一幕幕历史场景,仿佛又来到了眼前。”“‘真是绝处逢生’、‘整整一代人得救了’、‘感谢邓小平’,许多来稿的作者在叙述当时听到‘恢复高考’的激动心情时,都不约而同地用了这些词句。”“无论是当时考上的,还是落榜的,都对恢复高考唱出发自肺腑的赞歌。”《人民日报》引用一位教育家的话作为综述的结尾——我们也把它作为本篇短文的结尾:“任何有希望的民族都高度重视教育,恢复高考,挽救了我们的民族和国家。”
  九、在拨乱反正中前进
  1977年的高考,各省的命题都属常识性的,但由于十年动乱,考生成绩仍然低得十分惊人;城乡考生成绩的差别、知识分子和工农家庭出身的考生成绩的差别十分显著。由此引发了1978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的一场激烈争论。
  有人说:我们要吸取28年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不能否定一切,也不能肯定一切。“刘少奇修正主义路线”有没有“智育第一”、“分数挂帅”?还有人说:“有成份论”是党的阶级路线的前提,然后才是“不惟成份论”。毛主席说的“工农及其子女有受教育的优先权”还算不算数?也有人说:知识分子是“毛”,工农是“皮”,不要招了几十万,得罪了几千万。
  上述说法,好像是讨论文化考试与贯彻阶级路线、与缩小三大差别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是长期以来“左”的思想、特别“文革”期间极左思潮在高校招生工作中的反映,理所当然地遭到了绝大多数与会人员的批评。
  教育部旗帜鲜明地支持多数人的意见。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八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指出:一九七七年的招生,广开了才路,实行了统一考试,贯彻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刹了“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保证了新生的质量,调动了广大青年学习文化科学的积极性,社会风气为之大变,同时,也带动了中小学的整顿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但是,由于“四人帮”的流毒还没有肃清,1977年招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贯彻择优录取的原则还不够彻底;在政审中,有的单位还存在宁左勿右的倾向;不正之风的干扰,在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因此,教育部要求,1978年招生工作要紧密联系实际,继续批判“四人帮”,肃清流毒,解放思想。当前要着重批判“四人帮”炮制的“两个估计”和他们挥出的“智育第一”、“分数挂帅”两根大棒,以及他们宣扬的反动血统论,分清是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招生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结束“文化大革命”、“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伟大决策。
  1979、1980、1981三年的招生工作会议,都以批判“四人帮”、肃清“左”倾错误的影响,来带动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面拨乱反正。长期以来,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两种根本对立的指导思想强烈地影响、甚至左右着高考的“命运”。凡是强调阶级斗争的时候,高考就受到批判和责难;凡是强调经济建设的时候,高考就受到重视,就有新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结束“文化大革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决定,是中国当代历史、也是建国以来高校招生考试历史中的伟大转折。
  从1978年起,高校招生恢复全国统一考试,由教育部组织命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考试、评卷和在当地招生院校的录取工作。文科考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和外语;理科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和外语。外语考试的语种为英、俄、日、法、德、西班牙、阿拉伯语,考试成绩,暂不记入总分,作为录取的参考。没有学过上述语种的可以免试。报考外语院校或专业的,还须加试口语;外语笔试成绩记入总分,数学成绩作为参考。
  外语成绩从1979年开始,以10%、30%、50%、70%,到1983年以100%记入总分。从1981年起,农医院校和有关专业加试生物,其成绩当年以30%计入总分。到1982年,生物满分为50分,计入总分。
  根据邓小平的批示,从1978年开始“在公布参加体检名单的同时,公布全体考生的各科考试成绩。公布的方法,由县(区)招生委员会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分别转告本人。”公布考生成绩,是提高招生考试过程的公开、透明程度的重要举措,对于转变社会风气,杜绝“走后门”和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发挥了重大作用。
  从1978年起,教育部不断修改政治审查工作的规定。1981年取消了对考生划分密级的规定,取消了“政审不合格”的提法,恢复“文革”前“不宜录取”的提法,并把“不宜录取”的决定权上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
  由于拨乱反正,1978年之后的招生工作“一路顺风”。但是,在人们沉浸于恢复高考的欢乐之中还没有完全醒过神来的时候,关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批评和“改革高考制度”的讨论就已经连篇累牍地出现于报端,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了。
  那么,在拨乱反正取得伟大胜利之后,我们的高考应向何处去呢?
      (十)高考改革和科学化问题的提出
  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通过拨乱反正,我们成功地恢复了“文革”前行之有效的高考制度,但同时也恢复了“文革”前早就存在的各种矛盾,其中有些矛盾较之从前更加尖锐。
  “文革”结束后,我国高等教育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1977—1981年的高校招生数量从“文革”前的十几万人增加到27—40万人,但由于多年停止招生和高中规模的扩大,每年考生数量多达469—610万人,录取率仅为4.76%—6.58%(“文革前”录取率最低的1962年,还在27%之上),高考竞争达到空前激烈的程度。由此引发出一系列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中学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负担的加重。
  1979年10月,《光明日报》发表《“大突击”景象散记》,报道了北京市一些中学进入高三年度即开始“大突击”,复习资料越来越多,各种考试纷至沓来,学生过着极为单调而紧张的生活。《中国青年》1981年第20期发表了《羊肠小道上的竞争叫人透不过气来——来自中学生的呼吁》的调查摘要。编者的话指出,高考制度的恢复,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中学生的学习热情,也鞭策着中学教育工作者为培养人才付出辛勤的劳动。这些对推进祖国教育事业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在滋长,在发展。它的危害所及,如果再不引起注意,并加以制止和纠正,将直接影响到6000万中学生的健康成长。调查摘要以及叶圣陶先生阅后发表的《我呼吁》,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与此同时,许多高校负责人也在1980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化报》开辟的《关于教育工作问题的讨论》、《关于改革高校招生制度和办法的讨论》等专栏上,对于高校招生制度提出一些意见。他们认为,高校招生恢复考试制度取得很大成绩,但现行招生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主要是:“大学招生,政府代办”,学校权力太小;择优录取变成了择分录取,学校难有选择余地;按总分录取,很难照顾到考生的特长;“一次考试定终身”,平时成绩在高校选拔中没有丝毫作用;考试以知识为主,死记硬背,缺乏能力、素质的考核;文理分科,不考的科目学生不学,知识结构片面;尊重考生志愿不够。
  1980-1981年,北京师大心理学专业的师生首次对高考结果进行了统计分析,提出如何提高考试的可靠性和选拔的有效性问题。分析结果发表在1981年北京师大学报和1982年《教育研究》上,在学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当时的招生考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工作负担和思想压力。一是考生数量太大,而分卷、装订、登分、统计、查分、投档等等又全部手工操作,相应的工作规范和工作队伍又没有完全形成,忙碌程度远非今日可比。二是由于年龄较大的考生占有相当的比例,而学校又不愿意录取大龄考生;也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尚没有完全肃清,而“文革”中遭受迫害和其他政治运动中错误批判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平反、“摘帽”,学校也不愿意录取这些人员的子弟,致使录取过程困难重重,进程缓慢。三是被“文革”耽误、升学心情极为迫切的大龄青年,由于种种原因而“高分低取”(如分数能够录取本科的却取入中专戴帽的专科)或落榜,纷纷来找,甚至组团上访,遗留问题处理极为困难。由此带来的负担和压力,不仅局外人无法想像,就是今天的“业内人士”也难于理解。
  70年代末、80年代初高校招生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大约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体制问题,如学校招生,政府代办,学校没有制订计划、选择招生方式和录取学生的自主权;二是考试内容和招生形式问题,如考试科目及类别划分,能力考核,如何参照中学成绩、平时表现和特长的问题;三是考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如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工作规范问题,系统控制考试误差、推行标准化考试问题,工作手段的现代化问题。
  面对上述种种问题,1981年全国招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教育部向国务院关于招生工作的请示中说:“会议认为,招生制度需要继续改革,但步子要稳妥,要经过试验”。1982年招生会提出:“各地同志一致认为,招生工作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地进行改革”。1983年招生会进一步提出:“进一步改革招生制度,势在必行。不改革就不能前进,也就不能逐步形成完善的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高考招生制度”。
  从1981年开始,高考进入了与经济、教育乃至整个国家改革开放相一致的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从20世纪80年代到世纪末的高考改革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981-1984年,改革的酝酿阶段。提出了改革的任务和目标,1982年召开第一届高考科研讨论会,确立了“科研先行”的工作方针。1981年冬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高级代表团访华,次年教育部学生司派代表团访问ETS,并就在中国举办托福考试与ETS达成协议,从此,第一个标准化的境外考试项目进入了中国。
  1985-1990年,改革试验阶段。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教育部总结拨乱反正后进行改革的经验,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1986年又制订了高考改革试验规划。1987年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成立,标志着考试与招生工作的分立。从上海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后高考改革试验,从广东开始进行高考标准化试验。
  1991-1999年,改革深入实施阶段。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标准化实施规划》、《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划》、《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国家教委召开考试工作会议,确定20世纪末高考改革的目标。
  20世纪最后20年,我国的高考和其他战线一样,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在改革开放和科学化、现代化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
  (十一)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招生体制
  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指出:“改变高等学校全部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分配的办法”,实行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费生三种计划形式;国家计划的毕业生,“实行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要改革人民助学金制度……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以必要的补助”。路透社在报道中把这项改革概括为“取消公费,不包分配”,并认为这是新中国三十多年来的根本变化。
  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同年底国家教委召开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发布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改变按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体制,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改变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逐步实行收费制度;改变高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并规定:“逐步把选拔新生的职权放给高等学校。同时高等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招生中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在“高等学校逐步放权的同时,中央和地方招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地方招生部门在上级招生部门和本级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当地考生报名工作、组织统一考试和录取工作、审核录取名单、帮助考生调整报考志愿等一系列服务性工作”。1993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
  从1985年中央做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到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我国在50年代形成的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的工作体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正逐步由统一计划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变。
  这种变化或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的性质。50年代形成的统一招生,实质是国家选拔预备干部,再送到国家办的大学去培养,由国家负担培养费用,毕业后国家根据各部门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对于各类干部的需求予以分配。8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90年代,学生自费上学,毕业后自主就业,招生已经逐步变成培养经济及社会发展(而不单是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所需要的人才和满足公民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的一种形式。
  招生的主体。在计划体制下,招生是为国家选拔干部,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培养干部的场所,政府和学校都是招生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府甚至是招生的第一主体:政府制订并向各培养单位下达招生计划,政府根据各行业选拔干部的标准规定各专业的招生条件,政府规定考试的科目并直接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在市场体制下,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具有招生的自主权,理应是招生的第一(乃至惟一)主体。包括自主确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自主决定招生的方式,在国家统一规范下自主规定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中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的条件下自主选拔新生。
  考生报考的性质。在50、60年代,考生报考大学,从本质上说是考生申请进入国家干部预备队伍,并通过考试、政审、体检和录取等形式接受国家的挑选,因而特别强调服从国家分配。在逐步过渡向“自费上学、自主择业”的80、90年代,特别是走向高等教育大众化的90年代后期,对于考生及其家庭来说,上大学是一种投资,考生报考是选择自身所需要的教育、为将来谋取更好的就业机会的行为;这个时候,应该特别强调尊重考生的志愿。招生实际上是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过程。
  中央和地方招生部门的职能。在计划体制下,政府是高校招生的第一主体,高校招生是学校行为,更是政府行为,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设立的招生机构是高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主持者。在市场体制下,选拔新生的职权归于学校,招生不再是政府行为,中央和地方的招生部门将转变职能,主要从事服务性工作。从1985年开始实行的“学校录取、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1987年国家教委成立考试管理中心,该中心脱离国家教委机关,成为国家教委专职实施全国性教育考试、承办涉外考试的事业单位;从1990年开始考试中心走“以考养考”的道路,以各种考试服务(其中包括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考试费用,逐步减少国家拨款,到1994年实现“自收自支”,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司考试的非赢利的事业单位;各地高考、自考、会考等机构逐步合并,组建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院等,正是这种职能转变的表现。
  体制的转变,为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其他方面改革的深入进行创造了必要前提,也为考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提供了必要条件。
  体制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20世纪最后20年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所进行的高校招生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距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所确定的目标,尚任重道远。
     (十二)高考的科学化和标准化
       在20世纪80年代,高考的科学化,一是从管理层面说的,当时主要指按照招生考试工作规律把相关政策、规定“法制化”、“制度化”,同时注意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提高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二是从测试技术角度说的,主要指用教育测量学理论指导高考的设计、命题、评分和分数解释,系统控制考试误差,逐步现实考试的标准化。实际上,“标准化”不单纯是测量学的问题(测试技术的标准化),也是管理学的问题(考试管理的标准化),所以,总的提法是推行标准化考试。
先说管理。
在总结近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教委于1987年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从而改变了1952年以来(“文革”期间停止招生的年份除外)每年发一个招生文件的做法。《条例》在总则中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有利于中等教育,有利于安定团结”;“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条例》具体规定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责,对于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取消“政治审查”的提法)、建立全面反映考生高中阶段表现的学生档案、体检工作、命题、考试科目、逐步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办法、降分政策、招收残疾考生、定向招生等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至今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此外,1988年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暂行规定》;1989年,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文化部、国家教委发布《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
1991年国家教委颁发《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则》。这是从1952年实行全国统考以来,第一部关于全国统一考试完整的工作规范。总则规定,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教委领导,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负责管理与实施;统一考试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准确、规范。关于命题,《规则》规定,国家教委领导全国统一考试命题工作;制定《考试说明》或《复习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范围,规定各学科的知识、能力及其层次要求,确定试卷结构,公布样题,作为命题的依据;设立学科命题委员会,每年推荐若干委员参加命题和审查试题工作,指导命题研究和题库建设;试题、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须经国家教委审定。关于考试实施、评卷、考试信息管理等,《规则》也有详尽的规定。
1992年国家教委以主任令的形式发布了《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1992、1993年国家教委相继发布《试卷保密室、答卷保密室管理办法》、《试卷印制、运送工作管理办法》。1993年国家教委、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各项规则的落实,确保考试质量,1993年国家教委决定对高考质量进行评审。1994年先在广东、河南、陕西试点。1995年国家教委印发《高考质量评审工作实施暂行办法》,陆续分省进行高考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考务管理、评卷、命题与试卷质量分析、统计分析与转换标准分等四个方面。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全国统一考试的上述规定,使我国从1952年开始实行的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了一个法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时期。
在考试工作规范化的同时,教育部(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也加紧进行计算机在考试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工作,如利用计算机采集报考和志愿信息,编排考场,登录分数,进行考试信息统计和分析,逐步改变“人海战术、手工操作”的落后状态。特别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组织研制光标阅读器(OMR),90年代中期国产OMR就广泛地应用于选择题试卷的评分。到90年代末,国家与各省考试机构的基于英特网的数据传输网络基本建成,多数省级考试机构与所属地市也建立了可靠的网络联系。条形码、IC卡、监控、摄像等技术也逐步应用于考试的组织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考试实施及其管理的现代化。
再说测试技术。
从技术角度说,考试是一种测量,属于教育测量的范畴。考试理论,首先是测量理论;考试技术,首先是测量技术。凡测量都有误差,按照测量理论和技术的要求,严格控制测量误差,以提高测量的可靠性(信度)和有效性(效度),是考试测量科学化的基本含义。按照我国考试界的通常理解,考试的标准化也就是在教育测量学的指导下,制订并执行统一的工作标准,从而对考试过程中的误差因素进行严格、系统控制的过程;它包括试卷编制的标准化、施测的标准化、评分的标准化、分数解释和使用的标准化等几个方面。标准化考试产生于20世纪初叶,经过20、30年代的反省、改进和完善,50、60年代趋于成熟,70、80年代在新的测量理论指导下,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80年代讨论考试的科学化,必然诉诸于教育测量学,追求标准化。
我国在80年代之前,仅仅把考试看作是一种政策性很强的行政工作。直到80年代初才从实践中提出考试的科学化问题。1981年教育部召开高考科研规划会。1985年召开国际标准化考试讨论会。经过广东1985-1988年的试验,国家教委于1989年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标准化实施规划》,提出“以教育测量学、教育统计学为指导,利用计算机等手段,严格控制考试误差,使考试更科学、更准确地测量考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为高等学校择优录取服务,为改进教学提供信息,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推行标准化考试,除了前面提到的考务管理规范化和运用计算机于考试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和阅卷、登录分数(这是控制误差所必需的)外,在测试技术方面还产生了以下一些重大变化:
设计试卷结构。推行标准化前,完全凭经验命题:教育部凭经验提出工作要求,命题教师凭经验编制试题和试卷。推行标准化后,事先请各学科专家对考试学科试卷的内容结构、能力层次结构、题型结构和难度结构,根据高考的目的、教育测量学的要求和学科特点进行科学设计,并给出所采用的各类题型的式样(样题),经教育部(国家教委)审定后,写入《考试说明》,作为命题的依据。
引入选择题。推行标准化前的高考试卷,基本上是主观题,且大都是分值很高的大题,覆盖面小,诱发猜题押题,评分误差也大。推行标准化后,选择题逐步增加到占分值的一半左右,既加大了试卷考核的覆盖面,又提高了评分的客观性,从而提高了考试的信度。
严格按照科学的命题工作程序编制试题和试卷。以前命题工作中的试题和试卷的编制,全靠教师的经验,并没有固定的程序。标准化考试则要求按照设计蓝图和细目表、编制试题、试测或经验预估题目参数、审查和修改题目、按蓝图组配试卷、试做和修改、审定等程序进行命题,尽可能地控制命题过程中的误差因素。
控制主观题评分误差。在引入选择题,并对试卷中的选择题部分采用机器阅卷后,控制主观题(主要是论述题,特别是作文)评分误差是考试标准化的工作重点和难点。1987年教育部考试中心成立课题组专门研究作文评分误差控制问题。在数省几十万份试卷试验的基础上,于90年代中期提出了我国高考作文的第一个评分参照量表。90年代后期,广西进行高考网上阅卷研究和试验,取得了成功。网上阅卷,由两人分别独立对同一试题评分,两人给分差异小于规定标准,按平均值计分;两人给分差异超过规定标准,自动转给第三人评分,按三人之中分数接近、且差异小于规定标准的两个分数之平均值计分;若三人给分相互差异均较大,则由组长研究给分。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杨学为评价说:广西试验的成功,把历时15年的高考标准化推向了完成的阶段,达到了中国历史上主观题误差控制的最高水平,为今后高考注重考能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注重考核能力,需要较多地采用主观性试题)。
推行标准分制度。广东自1985年进行标准化考试试验以来,即实行标准分制度。1989年发布标准化考试实施规划后,先后又有河南、陕西、广西、山东、福建等省实行标准分制度。1994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成立高考标准分研究课题组,对于实行标准分过程中遇到的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推行标准分制度并不顺利,至今多数省仍然实行原始分数报告与合成制度(即直接将各科卷面分数通知考生本人和分数使用者,并用各科卷面分数直接累计成高考总分)。
统计分析和等值研究。从1986年开始,国家教委考试中心每年都从全国考生中抽样,分析每道试题的难度、区分度和每份试卷的信度,评价试题和试卷的质量,作为次年控制相关指标的依据或参照。从1996年开始,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还对高考历年分数进行等值分析,用以研究每一年考生各科考试分数的提高或降低,反馈给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改进有关学科教学及其管理决策的参照。
顺便指出,标准化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不断提高的过程。在我国各类大规模社会考试中,高考标准化的起步是最早的,进程是最快的,从总体上说其水平也是最高的。但从科学技术的发展所提供的可能角度说,或者与世界先进的考试项目相比较,我国高考的技术含量和标准化程度都还不够高,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譬如,基于项目反应理论的题目分析与等值和题库建设,高水准、大容量题库支持下的计算机化考试,多年前就已经成为ETS的多种考试项目的具体实际,而我们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从这种意义上说,我国高考科学化和标准化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十三)高考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早在1978年4月,人们还沉浸在恢复高考的喜庆之中的时候,邓小平就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考试是检验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如同检验产品质量是保证工厂生产水平的必要制度一样。当然也不能迷信考试,把它当作检验学习效果的惟一方法。要认真研究、试验,改进考试内容和形式,使它的作用完善起来。”在这里,邓小平首先针对有些人看到“片面追求升学率”对中学的消极影响而指责高考、甚至怀疑恢复高考的正确性,肯定高考的积极作用,说它是“必要的制度”;其次指出“不能迷信考试”,要改进考试内容和形式,把它的作用完善起来;再次强调这种“改进”要以研究为基础,并且要经过试验。
遵照邓小平的教导,1981年教育部召开高考科研规划会。1982、1985年先后召开两届高考科研讨论会。1987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成立伊始,就确定“科研先行”的工作方针,即把实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突出问题作为科研课题,组织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相结合,进行科学研究,待取得初步成果,即进行小范围的试验,试验取得成功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教育部考试中心凡重大决策,必先行研究、试验,以科研结论作为实际决策的依据。比如,考试标准化的逐步推进;在健全会考制度的基础上高考科目实行“3+X”方案;高考命题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的转变;考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推广;等等,都是这样进行的。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的规划,教育部考试中心结合考试工作实际,在每五年规划开始的时候,都公布考试科研课题指南,并拨款资助经申报、评审、立项的课题研究。“七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期间,考试中心立项课题15项,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八五”期间,考试中心立项课题132项,承担国家级课题3项;“九五”期间,考试中心立项课题86项,资助研究经费92万元,承担国家级课题3项。1982年以来,共召开全国性的高考科研讨论会6次,出版论文3集。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高考科学研究,主要是应用研究,统计学、测量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等科学技术在高考中的应用研究,其成果除以论著等形式在学界扩散外,大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应用和推广,推动了高考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其中尤以测量学和管理学在考试中的应用研究成果最为显著,不仅推动了高考测试技术和考试管理的科学化,还大大地促进了测量学、管理学基本知识在考试系统中的普及,提高了招生考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在高度重视应用研究的同时,也组织了一些基础理论研究,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中国考试历史方面的研究。从1991年开始,在国家教委古籍整理委员会的协助下,考试中心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申请课题,开始了中国考试史的系列研究。首先是中国考试史资料整理汇编工作,从开天辟地、上古传说到20世纪90年代,整理汇编了8卷,共1500万字,另编备注集;并从全国各地汇集现存古迹、文物照片数百幅。在资料汇集的基础上,又编写中国考试通史,共五卷,250余万字。为了深入研究科举考试的历史作用,1998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召开专题研讨会,会后出版《中国考试史专题论文集》。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考试中心于1999年开始组织编写考试学辞典。
在组织考试研究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1992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与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签订协议,建立中英学术交流中心,中方每年派人赴英进修。1995-1999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合作设计《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标准》。1997年考试中心与美国普林斯顿教育考试服务处(ETS)签订协议,中方每年派员到美方进修,美方派高级专家来中国讲学。1991年开始,教育部考试中心与日本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研究部前主任、樱美林大学教授中岛直忠先生为首的多位教授合作,比较研究中日两国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在中国和日本共举行 6次研讨会,并在日本出版了论文集。1998年考试中心与俄罗斯教育考试中心签订协议,合作研究制订《全国公共俄语等级考试标准》。1985年召开标准化考试国际研讨会,美、英、日、澳大利亚、瑞典等7国专家到会并作讲演,中方到会60多人。1990年召开亚太地区考试问题研讨会,日、韩、新加坡、印度,以及香港地区派员参加了会议,中方到会40多人。80、90年代,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韩国等国专家多次来华就考试问题进行交流和讲学。
为了解世界各国考试和教育评价发展动向,向世界介绍中国高考等教育考试的情况,1987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参加了国际教育评估协会(IAEA)。该协会为联合国教科文B类组织,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的主要考试机构参加。1997年IAEA年会在中国举办,来自世界各国考试机构的代表200多人到会。
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开展,一方面促进了考试工作的科学化,另一方面也推动了考试作为一门科学的发展。关于考试的科学研究,已经涉及到物质与技术、认知与心理、制度与管理、教育与人的发展、政治与经济、历史与文化、价值与意义等层面,有一大批考试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参与研究,并产生了一些有影响的论文和著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这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的考试研究的深入,一定会带来考试科学的繁荣和考试研究队伍的壮大,从而进一步推动包括高考在内的教育考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十四)高考内容和形式的改革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改进考试内容和形式,使它的作用完善起来”的问题。80年代初开始的高考改革,始终遵循着邓小平的讲话精神,积极探索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这一重大课题,并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成果。
  “考试内容”是关于“考什么”的问题,对于高考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考试科目的设置问题;二是考知识与考能力的关系问题,或者说由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的问题。
  “考试形式”是关于“怎么考”的问题,对于高考来说主要是试题类型的发展、考试方法的改进、考试的标准化(标准化考试也属于考试的一种形式)和考试次数等问题。
  先说考试科目设置的改革。
  1977年恢复高考,文史考政治、语文、数学、史地;理工类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化。78-80年,文史类考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6科,理工类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6科。81年开始,直到94年全国普遍实行高中会考制度前(94年前试行会考制度的5个省市除外),文史类仍考上述6科,理工类除上述6科外,又增加生物,共考7科。人们一方面埋怨考试科目太多,加重了考生的负担;另一方面又责怪文史不考理化生、理工不考史地,造成中学生过早偏科。84年教育部学生司与《人民教育》杂志社合作,在该杂志开辟专栏进行高考改革的讨论。稍后,学生司又邀请教育部所属六所师大及其所在省市组成六个课题组,研究高考科目设置问题。讨论和研究都认为,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因为当时的高考同时承担着为高校选拔学生和引导、甚至评价中学教学两种职能,从而使高考处于两难境地;因而主张建立高中会考制度,把评价中学教学职能从高考中分离出去。1985年国家教委批准上海市进行高中毕业会考与会考后高考科目改革的试验。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上海试点的基础上,1989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试行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意见》(简称《改革意见》)。
  《改革意见》提出的“在普通高中会考的基础上,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的意见为:设语文、数学2门必考科目,设政治、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7门选考科目;各高校根据专业特点提出1-2门选考科目建议,国家教委在综合各校建议的基础上,将高考科目编排为若干组,供高校暨专业招收新生考试时选用。要求从1990年开始,已实行会考的省份按本办法考试;未实行会考的省份仍按原办法考试;从1994年起,高考全部按新的科目设置组织考试。
  关于会考基础上的高考科目设置和具体组合方式,1990年4月国家教委学生司提出A、B两个方案,并发文征求意见。方案A将高考科目分为四组:①政治、语文、历史、外语;②数学、语文、物理、外语;③化学、语文、生物、外语;④数学、语文、地理、外语。方案了将高考科目分为五组:①政治、语文、数学、外语;②物理、语文、数学、外语;③化学、语文、生物、外语;④历史、语文、数学、外语;⑤地理、语文、数学、外语。同年10月国家教委在《关于改革高考科目设置及录取新生办法的意见》中提出如下试行方案:第一组:政治、语文、历史、外语;第二组:数学、语文、物理、外语;第三组:数学、化学、生物、外语;第四组:数学、语文、地理、外语。1991年起湖南、云南、海南(简称“三南”)按此方案进行试点。
  国家教委根据“三南”试点情况和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改进意见,于1992年7月提出《关于在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基础上高考科目设置的意见》,规定高考科目按招生专业的文、理倾向设两组,第一组(文):语文、数学、历史、政治、外语;第二组(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后来人们把它称为“3+2”方案)。要求从1993年起逐步实施。上海可在本市范围内继续实施前几年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向本方案过渡(上海的方案是“3+1”,即语文、数学、外语,再从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中选1科,组成六个科目组)。
  1997年10月,在恢复高考廿周年前夕,教育部决定,高考科目组试行“3+X”方案,并于年底提出希望广东在1999年率先试验。“3+X”中的“3”,与“3+2”的“3”相同,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X”可以为0、或1、或2,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任选。这样“X”就加大了招生院校和考生的选择余地。因此,“3+X”的本质,是在全国统考的前提下,考试科目的多样化;是在坚持全国统考的统一性的同时,尽量体现高等学校的特殊性和考生选择的特殊性。
  1998年3月,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全国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和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制度改革研究”的报告中,除“3+X”外,又提出了“3+2(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即规定语文、数学、外语为各专业必考科目,另外还要加考两个综合科目:社会科学常识和自学科学常识,社会科学常识涵盖高中的政治、历史、人文地理教学的内容,自学科学常识涵盖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地学教学的内容。根据今后我国高校文史类和理工农医类专业设置对招生的要求,“自然”和“社会”两个综合科目各设两种水平的试卷:自然科学常识(一)和社会科学常识(一)适于文史、艺术、体育类专业,自然科学常识(二)和社会科学常识(二)适于理工农医类专业。
  1999年2月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规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英语逐步增加听力测试,数学将来再不分文理科;“X”指由高等学校根据本学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科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参加高等学校所确定的科目考试。根据目前状况,综合科目可分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理综合或专科综合。它不是理、化、生、政、史、地等科目按一定比例的“拼盘”,而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意见》指出,1999年广东省即试行“3+X”科目设置方案并将进一步完善;2000年将有六七个省进行这项改革;2001年左右在全国推开“3+X”方案。
  既然“X”是个性的体现,就需要对高等学校和考生的选择进行必要的指导,使重点高校与一般高校、本科与专科有所区别,使考生的志愿不盲目集中于某个科目组。在1999年广东省的试点中,为了招揽考生,所有高校都选择了1科,“3+X”变成了“3+1”。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
  刚刚体现了大学、考生的个性,又有人说“X”导致中学偏科。须知,“3+X”是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学9门必修课都已合格,就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在此基础上,高考科目学得深一些,精一些,是特长,不是偏科。尽管道理十分明显,广东还是规定,2000年的“X”加“大综合”??“语数外”之外的六科的综合。从一定意义上说,“大综合”是对高中会考不信任的表现。奇怪的是,教育部又决定,2000年以后,是否举行高中会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随之上海市宣布取消会考。如果取消会考的话,“大综合”倒是可以起到防止偏科的作用。
  再说考能力的问题。
  考试内容与形式的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其中“考能力”的问题又是高考改革的难点(也是考试研究中的世界性难题)。早在1981年10月教育部学生司于山东召开的高考研究座谈会就提出了“考能力”的问题,教育部学生司在会后发布的《关于开展高考研究的通报》中,列出的所要研究的现实问题之一就是“命题、评分怎样考查考生的能力,以利于克服考生死记硬背的现象”。由于“考能力”涉及到“知识与能力的关系”、“能力的层次结构”和“题型的功能”、“考试方法的改革”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课题,直到80年代末,这方面的改革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1991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印发<高中毕业会考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第一次明确,由于实行会考,“会考后的高考,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这成为以后高考命题的指导思想。
  为了探索考能力的方法,早在1990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就从死记硬背比较严重的历史科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的结果与改进的方案报告国家教委,时任国家教委主任的何东昌在批示中说:“一般讲,也不要侧重死记硬背的题,应是理解中的记忆。”“要着重引导学生在相互联系中掌握知识。可以是一门课内部的联系,也可以是一门课与其他课相关知识的联系。”“如何应用这些知识。这样不会超纲(但这不是一些教师只引导学生应考解题那种理解的“纲”)。会考后高考科目少了,以上几点会显得更为重要……考试方法,语文类,史地类,自然科学类,政治类也各有其特点。要分别找有关真正优秀的教师研讨,怎样测出我们需要的那种水平。要找到我们自己的路子,不要只看到西方的办法。”
  为了落实考能力的命题指导思想,从1991年开始,考试中心聘请各有关学科专家组成高考各学科命题委员会和相对稳定的学科命题组,在完成当年命题任务的同时,研究制订各学科的《考试说明》以及相关的理论和技术问题。重点是分学科研究能力考查的理论和技术问题。根据测量学的基本理论、我国高考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各年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参照布鲁姆的认知领域教育目标分类学,课题组分别提出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各学科考查能力的层次要求,使能力考查进一步学科化、具体化。到1995年,用了五年时间,在多次修订、完善、试用的基础上,现实了高考前颁发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说明》的既定目标。《考试说明》作为命题的依据,明确规定了各学科的考试范围、知识覆盖面、能力层次、试卷结构、题型比例、试题难易度比例。
  1999年2月,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高考内容的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花大力气、长时间深入、细致地进行这项改革。总体上将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命题范围遵循中学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试题设计增加应用型和能力型题目。各个考试科目的命题都应体现这些要求。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研究和实验,使之不断深化。命题要把以知识立意转变为以能力立意,转变传统的封闭的学科观念,在考查能力的同时,注意考查跨学科的综合能力。”
  1999年7、8月,教育部先后批准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和广东于2000年高考试行综合科目考试的试点。教育部在“批准”的《通知》中强调:“‘综合科目’考试的命题指导思想是: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考生在中学所学这些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这些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鉴于目前普通高中教学的现状,同时又积极推进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综合科目’首先是学科内的综合,其次才是跨学科的综合,跨学科综合试题的比重将随着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深入,逐步加大。”综合科目的命题,“遵循现行普通高中相关各科《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利于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教育部关于“高考内容改革”和综合科目考试的上述要求的提出,其本身就是“考能力”的研究和实践中的重大成果,表明高考内容改革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同时也是对高考中能力考查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表明“考能力”的研究和改革,还任重道远。
  最后说高考形式的改革。
  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高考内容的改革必然要求高考形式进行相应的改革。高考形式的改革大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行标准化考试。标准化考试并不是所有各种考试的科学化都必须达到的一个发展阶段,一种发展水平,一种发展趋势,而是现代考试的一种形式。譬如,“个性化”和“针对性”比较强的课堂测验,在诊断性和形成性教育评价中的作用是标准化考试所不能替代的;学校举行的终结性考试也不必“发展”成为标准化考试;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的选拔考试和高校对于预录新生的复试通常也不会选择标准化考试。因为上述考试的标准化,不仅费时费力,成本过高,而且还将失去它所追求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对于像高考这样定期举行的大规模社会性考试,标准化则是一种公平与效率兼顾的选择。我国高考由传统的经验型考试推进到现代的标准化考试,是高考形式改革的最重要的成果。
  二是试题形式的发展和规范。首先,在推行标准化过程中,各学科都普遍地采用了选择题(主要是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其次是五选几的多项选择题或不定项选择题),大大地增加了试卷的考核覆盖面,提高了评分的客观性;同时又保留了一定比例的主观性试题,较好地发挥了不同题型的不同功能。其次,在强调“考能力”过程中,注意选用材料题,并按照“立意、选择材料、创设问题情景、设问”的新思路编制试题,提高了试题的编制质量和考核深度。再次,通过总结试题编制经验和考后的统计分析,提出了各种试题类型的编制要求,并给出样题,提高了试题编制的规范性。
  三是考试方法的改进。考试实施包括接纳考生报名、组织考生答卷、阅卷评分等主要工作环节,这些方面的具有积极意义的重大变化都属于考试方法改进或改革的内容。90年代在这些考试环节高考也进行了一些改进或改革的尝试。如外语考试增加了听力项目,一定程度地改变了高考试卷全部属于纸介质的状况;部分省市进行了社会化报名和网上阅卷的试验,对于考试方法的改进和考试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部分省市高考次数的增加。90年代后期,北京、上海等省市进行了一年两次高考的试验(即增加一次春季高考),为部分考生增加一次考试和录取的机会。不过,这还不等同于欧美某些国家允许考生参加多次考试,依最好的一次成绩申请录取。那样做需要将多次考试的分数等值(因为不等值的不同次考试的分数不可比较,而不可比较的分数在录取时没有什么参考价值)。我们一年两次考试的分数并没有做等值处理,不能在同次录取中使用两次考试的分数,还只能考一次录取一次。
  高考形式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距离在等值基础上的多次考试、在高水平题库基础上的计算机化考试,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注:本文的主要资料来源:杨学为、于信凤主编《中国考试通史 第五卷》第三、四、五章(这几章均由杨学为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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