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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了解,古代社会的刑罚比近现代社会残酷得多。像斩首、腰斩、车裂、枭首示众、汤镬、绞刑等等。而到了近现代社会,死刑的适用罪行和执行方法大为减少,而以剥夺自由为主的刑罚使用大量增加。
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使用“这是因为社会进步,文明发展”之类的泛泛的answer来回答这个问题,往往让人感到不够深入明白。那么究竟要怎样理解这个演变呢?本文尝试从社会心理的角度简单分析一下。
社会科学的模型同数学公式一样,也可以代入到不同社会现象给予其清晰的解答。大家都清楚马斯洛的心理需要层次理论,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感、被尊重、自我实现。
历史上的农业社会都是食物和物资匮乏社会,社会全体吃饱穿暖那是近代工业化以后的事。所以在这样一个可以称为贫穷的社会,大多数人都在为每天能够填饱肚子而谋生,他们的心理需要就是最低级的生存和安全。而道德,正义,公正等等价值观按照马斯洛的模型都属于第3-4层次的高级需要。是属于那些富有的人,或者说是已经满足了低层次需要的人。
所以说,对于一个每天挣扎在生存还是饿死的生命线上的人来说,道德标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能找到食物不被饿死。马斯洛所说的压倒其他心理需要的“优势心理需要”。而现在的好多人的一些行为,比如说拯救流浪狗,因为同情小动物而主动吃素,或者救助不相识的希望工程失学儿童,都是代表了他们已经充分满足了基本的生理与安全的需要,而去要体验更高级的情感需要。
管仲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马斯洛也认为,人的心理需要层级越低利他行为越少,层级越高利他行为越多。所以说在古代社会,面对着与现代社会的思维方式截然不同的古人,社会的刑罚方式也一定是针对罪犯的心理需要层次的,比如砍手,砍脚,刺字,流放等等;反观现代社会的刑罚则更多的去限制罪犯高层次需求的获得来达到惩治目的。
同时还不得不提到的是现在世界上还有些社会,比如阿富汗,沙特,伊朗等地区仍然采用一些残酷的刑罚(石刑,绞刑等)作为惩罚的方式。这些刑罚是通过刺激民众对生存和安全的恐惧来达到其规范社会/宗教秩序的目的,是一种落后的统治方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