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知道谁分管武汉市中级法院了

三十多年的民事诉讼案件以及近十年的行政诉讼案件,揭开了中国行政、司法相互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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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章莹法官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我也不忍心为难这位没有权力、只是作为挡箭牌的年轻女法官,我要找的就是她后面的人,所以也就不用和她多费口舌,何况晓红姐姐的回复也得等待。

我回家后把《答复函》给我爸爸看。他读了一遍后说到:《答复函》上注明了是“经查实”,你查一下武汉市中级法院什么时候制作的二审判决书?我说:19914月。他想了一下对我说:今天晚了,过几天我给你一个有力的证据我的护照。

过了几天,是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樊小娟接待。具有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的樊庭长在回答我针对《答复函》的质询时居然那么理直气壮的提出了如下观点:1  院里给你这样的答复肯定会有它相关的依据。这是我们法院给你的答复,不是哪一个庭给你的答复;2  你们一方有一个当事人打了申诉,你们就应该知道3  我们有我们的规定,邮寄送达有发文本。发文本保存的时间是十年。4  过了十年,我们邮寄送达的凭证都销毁了; 5  你用现在的规定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事。……

我打断了她的话问她:如果一个人当事人拿到判决书,是否意味着所有当事人都拿到判决书?送达判决书用发文本的形式符合哪一部法律规定?或者根据贵院的什么院规?那么贵院的院规什么?

樊庭长回答说:我所说的不是空话,是涉及到情理的问题。

我问:你的意思是根据情、理,而不是法?我姑姑的送达回证为什么要给信访?

樊庭长回答说: 这是我们信访部门在做过了大量的调查之后得出来的这个结论。我们院里有这样的依据。这不是哪一个人能够拿得出来的这个《答复》是我们的最终答复;《答复》院领导也参与。

如果武汉市中级法院的结论是顶级结论,也就不需要湖北省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了!我对她说:一个小小的武汉市中级法院能够作出任何机构都不能推翻的结论吗?当然,在晓红姐姐没有拿到《答复函》以前,我是不会过早的“抛证据”的!反正总得等到晓红姐姐拿到《答复函》。等待的期间里,我就勤到武汉市政法委接待室去。那一段时期,政法委的接待人员总在换,也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调来工作的。说话客客气气,但拒绝告诉我他们到底是来自于哪里,以后会到哪里去,大概每三个月换一次。我经常去,也就和他们混得脸熟。换新人的时候,我就稍微详细一点讲述本案的情况。一般说来他们都会在记录本上记载一下我来的时间及我所说的内容。去的次数一多,他们的流程我就清楚了,不管谁来他们都会记录。如同人大信访一样,所以我就增加次数,从量变到质变。很多时候我不需要要谈什么,在门口喊一声:“我来了,麻烦帮我登个记。”他们一答应,就走,省去了排队等候的时间。

有时我看见一些去反映情况的人,多次遇见同一个接待的领导,每次说的也几乎完全一样。我向他们提出建议:领导知道的事就不要讲了。我打个比方说:有个人家门口有个坑,这个人每次进出家门都要在这个坑里崴一下脚,那是一种享受。有一天这个坑被别人填平了,这个人走到坑这个位置又想崴一下脚,当发现崴不了脚的时候就怪路不平了,你们把对同一件事的反复叙述当成了一种享受,但这种享受对接待者是一种摧残,除非你想找他们的晦气。我的说法他们当然不能接受,但政法委的接待人员觉得我比较容易沟通。所以有时在接待我的时候,就把接待室的门关上,求我多坐一下和他们聊聊天。上至中央政法委,下至基层法院,甚至其他人员的进展情况,什么都聊,就是不能聊我案子的进展。我真的有长了见识,也学到了很多很多我们完全想象不到的方法。

接近两个月,终于等到法院通知晓红姐姐去拿《答复函》了。我赔她一起去。这次是张捷峰主任给晓红姐姐送达《答复函》。晓红姐姐拿起来一看,除了把我父亲的名字换成她父亲的名字以及日期改了一下,其他与给我的《答复函》完全一样。

想想我还真是有耐心,等了快两个月才拿出了我父亲的证据。我对张捷峰主任说:我父亲在你们作出判决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在美国居住,美国和中国是没有签订司法互助协议的,请问你们是怎么向他“邮寄”送达《判决书》的?你们是怎么“经查实”的?张捷峰主任大惊失色,脱口而出:“你怎么不早说?”晓红姐姐接着他的话说:“早说就让你们说不见了,现在你们是我们手中的老鼠,我们要捏得你叽叽叫!张主任当然哑口无言。

陈友松法官过了一会过了对我说:你既然提到你父亲当时不在中国,我想你们肯定有证据。所以我们相信你的说法。我说:护照上有进出海关的日期记录,这个有可能假吗?陈法官笑笑也走了。我也心里好笑:对于法官来说,他们预测或者“逻辑推理”的每一种理所当然的过程到我们这里就变得完全不可预测。这种不可预测性也让法官心惊胆战。

我把我的回复和晓红姐姐的函复复制件交给武汉市政法委接待人员,当然也有空和他们闲聊。我随口说了一下武汉市政法委分管法院这一块的是副书记崔正军,我也向他写过信,而崔正军书记原来是从法院调过来的。接待人员笑了笑,摇了摇头,我知道我弄错了。我再问具体是谁管法院这一摊子的时候,他们就把话题扯开了。

这个难不倒我!我到网上一查,就知道了市政法委书记、副书记的名字。我把这些人的名字一个一个的分别问不同的接待人员。无心的接待人员遇到我这个有心的“信访者”,自然很容易套出来了分管法院这一摊子的就是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孙原琍孙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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