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五百里——移民18年

 

 

咱一家三口除了各自有自己的生日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生日,那就是每年的3月6日,那是我们连根拔起,漂洋过海,脱胎换骨,浴火重生的大喜日子。

 

牛顿第8定律:学外语的一定要出国

 

18年前那个难忘的清晨,雾都重庆依旧沉睡轻纱薄雾中,波音飞机呼啸着喷薄而出。没人送别,无人知晓,既无牵衣顿足拦道哭,更无哭声直上干云霄。我们仨就这样静悄悄地告别了生我养我的故土。

 

这不能怪我,得怪当年的出国热。高考前,我本矿山子弟中学孩子王,带着一帮孩儿们成天专跟ABCD过不去,上大学想都没想就投错胎误入英语门,直奔英文系。

 

80年代国门初开,我们这些“英”字号大学生,更是向着大洋彼岸伸长脖子。那年月,学英语的都一门心思出国,初次约会不拿一本“托福”考试指南,自己都觉得丢份儿,跟人谈话不提考“托福”你都不好意思,走路腋下不夹本“托福”壮胆,那都得靠边行。学外语的要出国,像苹果熟了一定要“砰”地一声落地砸牛顿头上一样,都是自然规律不可抗拒。对我们这些中了“英语毒”的芸芸学子来说,无论是BBC和《美国之音》优美动听的语音语调,《美国名歌101首》里充满了朦胧希望和追求的《月亮河》,还是英国诗人拜伦那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鸡汤,抑或是马丁·路德·金那声“我有一个梦想”的吆喝,乃至空巷美剧《加里森敢死队》和《大西洋海底来的人》,无不传达一个信息:“过海去,飘洋去!去西方朝圣!去拥抱德先生赛小姐!”

 

毕业留校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把我送上了去往非洲前英国殖民地劳务输出的路途,非洲离英美可不近,但毕竟我初出国门,开了些许眼界。

 

非洲归来,我更动了出洋之心。这也不能怪我。谁叫叔本华当时不提醒我,告诉我人性的本质是“很少想到有什么,总想到缺什么”。本来,系里每年跟美加两国门罗教会合作,轮流选派老师赴美进修。1997年我参加系里组织的“托福”考试,成绩名列第一,副系主任喜气洋洋地告诉我这位昔日得意门生:“最近最好不要出门,准备行装出国。”殊不知,第二天系委会经过“综合评估”选拔,我以0.5分之差落选,另一位教师踏上了本属于我的国际航班。不久,系上宣布:“凡已踏出国门者均不得赴美进修,直到系上教师轮完为止。”这等于给我的公派美国梦判了死刑。

 

接下来,我3番自费留学美签,次次被沉甸甸的拒签章戳在心窝窝,后来也跟偷渡芬兰的朋友联系过,跟移民南非的学生通过话,跟侨居新西兰的哥们见过面,但都最终跟那些国家无缘。正迷惘,隧道尽头亮光闪:先前留学挪威的朋友踏上了枫叶之国的土地;系上同事从新加坡劳务归来,系里圣诞晚会上,她邀我深情二重唱加拿大民歌《红河谷》:“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故乡。。。”唱毕,在嘈杂的掌声和叮当铃声的掩护下,她咬我耳朵:“明天,我们全家就要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就是那《红河谷》的源头?那个北纬N多度,寒冷广袤,出门坐雪橇戴皮帽的国度?那个说什么都先说英语,然后再用法语重复一遍的民族?就是毛泽东《纪念白求恩》里面那个高鼻子八字胡倔老头的家乡?

 

说我对加拿大知之甚少,也太低估了我一个英美语言文学教师的水平。我早在大学时代,就受教于一对加拿大教师夫妇,也译过白求恩那篇名为“真正的艺术家”的短文,介绍过加拿大著名幽默作家里科克的作品。留校任职校外事办公室,我随加拿大外教参加中国加拿大研究会,合译过《加拿大百科全书》,译过白求恩传记,甚至发表过中国第一篇研究加拿大英语的论文。

 

然而,我们对大洋彼岸这片遥远陌生土地的了解,事后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加拿大和中国差别之大,不仅仅是民用电压那点区别:所谓最宜居要看你是谁,万能定律不一定适用于他乡异国;那些经过精挑细选的美图只反映了加拿大的一面,照片照不出刺骨寒气,照不到生产线上愁眉苦脸疲惫不堪的博士硕士教授。

 

遗憾的是,我对信息采取了选择性的取舍。顶替我赴美的同事回来,感慨万千地在众人面前宣称:“在物质方面,中国落后美国至少50年,在文明素质方面,至少落后1百年!”分配到边远地区的同学上调到了我所在的系,成了同事,移民美国的同学急了:“连他都从农村中学调到了你的大学,你还不走?” 是呀,树挪死,人挪活。抗战胜利,父亲随我爷爷奶奶离京入川,医士学校毕业后分到偏远闭塞的煤矿,窝囊一辈子。他穷其一生示我:“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岳父应和:“去吧,去闯洋关东,自古出得三峡天地宽!”回到家里,妻子在枕边吹风,说所在报社风在飘雨又在摇。风雨正交加,最后一根稻草压了下来:女儿小学升重点初中考试以0.5分之差落第。我厚起脸皮向弟弟借款3万,缴费将女儿送进了重点中学。颤抖着,我把沉甸甸的人民币呈了上去。我明白:以我月薪7百,不出国,定会终生愧对我弟弟。

 

 

移民远非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那时,我们身边发生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一个方向:加拿大!去不了美国,咱好歹混个街坊邻居!

 

我们艺低人胆大,仗着“一怕不苦二怕不死”的精神撑腰,揣着田横五百士的气概,壮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胆儿,一咬牙一跺脚上了移民专机。

 

事实证明,没有身历其境,任何丰富想象都是贫乏甚至幼稚的,尤其在转换国度移民他乡时更是如此。套用洛夫的话来说,加拿大天叫那个兰,地叫那个寒,泪叫那个咸。

 

夜深,接机的朋友将我们仨连同6只大编织袋统统扔进租好的地下室,匆匆离去,数小时后她还得打工养家。地下室昏暗,我和妻子睡在唯一一张床上,女儿睡地上,睁大眼,紧闭嘴。周遭一片漆黑,墙上挂钟不厌其烦地走着,故意瘆人不安,大家心里乱得慌。好不容易合上眼,半夜醒来饥肠辘辘,口渴难当,却不知能喝的水可以自来。熬到天亮,朋友偷空溜出来带我们去超市买菜,尽管姜都只买一小块,但也花出国内一两个月的生活费,我们体味到汇率猛于虎的硬道理。

 

说是“穷家富路”,但我们带银子不多,且一分一毫都是借的,包括借钱买机票。不吃不喝可以,每月6百50加币的房租怎么省?第二天清晨,妻子咬咬牙,迎着凛冽的寒风到缝衣厂应聘清洁工。在国内,妻子上班前总要翻箱倒柜,漂亮正装试个遍,还要摇醒我求好评,还得回答的有理有据。那天,她总算让我睡了个好觉,直接披上女儿的运动服就出了门,真应了严歌苓那句话:“移民,这是个最脆弱、敏感的生命形式,它能对残酷的环境做出最逼真的反应。”

 

心急火燎到了缝衣厂,女老板说:“哎呀对不起,我已答应别人明天来上班。”妻子红了眼说:“您何不让我试试工?”说着操起扫帚,三下两下就把满地的布头线头连同矜持斯文一扫而光,女老板乐了,眼没了。就这样,地下室是有的住了。后来,妻子转战化妆品厂,生产线上包装口红,一天下来瞅着我做的回锅肉满口生津,手却捏不住筷子。。。

 

一开始,我在妻子工厂隔壁的厨具厂打工,后来当清洁工,又去了一元店任库管。出国前以为把一切困难都估计到了,后发现不尽然。以为当过知青,矿工,吃苦耐劳不在话下,在仓库里扛起一箱又一箱货物,我发现曾几何时光阴背叛了我,年龄已成敌人。出国前办护照,女办事人员惊讶得拔牙似地张大嘴:“43岁出国的我没见过。”一个人在昏暗寂静的仓库挥汗,我常想起那张夸张的嘴,想起不久前从门口桥上纵身一跃的“清华”美国双料博士,想起我们仨在国内的幸福生活:我在大学任副教授,一周仅6课时,外加寒暑假;妻子在报社任编辑兼记者,风光八面;女儿在重点中学当班长。

 

白天胡思乱想,夜里我就在网上发帖:“我非哈姆雷特,但去与留,确是我家的一个问题,请方家指点。”清晨起来,发现网上“去”派与“留”派你来我往,杀得飞沙走石,天昏地暗。

 

“去” “留”之战延续数周方息,其中一位网友的话说得最透彻:“为自己就回去,为孩子就留下。”我们选择了“留”,因为都说加拿大是孩子们的天堂,尽管是我们的战场,谁叫牺牲奉献是中华民族的名牌产品呢?何况打道回府,欠的债一辈子还不完,我的算术虽然是体育老师教的,但这个账掐指会算。

 

留是留下来了,但没预料到移民孩子面临的冲击。我和妻子都是教师出身,却忽略孩子的教育。在国内,我成天忙着写论文译书,以伏案背影面对孩子;妻子当教师时心里只有学生,免费把一群群差生请到家补课,却忽略自己孩子,当上记者更是满天飞,女儿眼中的母亲是拎包出门的样子。我们以为矛盾和困难会因出国而一“出”百了,却发现出国并不能演绎胜利大逃亡。

 

青春期的孩子敏感叛逆,移民异国他乡的孩子更甚。一下飞机,女儿变得举目无友,加上语言不通,故而经常逃学,(此处省略50余字)。学校打电话,要把女儿送特殊管制学校,我们才如梦初醒。女儿生日那天,我买来一小块披萨当生日蛋糕,她未及张口早已梨花带雨,说要等妈妈。。。次日开毕业舞会,女儿穿着国内带来的运动服,站了一夜无人邀她共舞。。。一天傍晚,女儿再次与我们爆发争吵,一夜醒来人去室空。。。

 

找不到女儿,又找不到专业工,我们不知柳暗花明的那个村庄在哪里,开始质疑当初的选择:在国内,我再误人子弟,也会误入教授之列,妻子会品着茗,坐上资深编辑的头把交椅。。。妻子一生坚强,白日里嘴里不说,半夜常常边哭边说梦话:“我要回家。。。回不去了。。。”

 

正困惑间,我的教师执照终于颁发下来。我开始漫山遍野代课。冬天第一场暴风雪下得昏天黑地,我驾车下坡错过路口,忙扭头看地图,方向一歪,急忙中往回猛打,再打回去,说时迟那时快,砰的一声巨响,车撞电杆,气囊爆出。我满脸是血爬出来,热血淌在冰冷的雪上,血白雪红美轮美奂。含泪让拖车把舍身救我的小白车拖走,我擦干血迹,赶紧迎着风雪踩一脚浅一脚赶到学校,然后深呼吸,抖擞精神,登上讲台。。。眼看代课无法尽快改变我家窘境,我不得不撇下妻子在多伦多打工,只身到亚伯尼原住民保留地任教。临别,我和妻子彼此鼓励:“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那两年特别漫长:出了国来本来就举目无亲,一家人还分居各方,关键女儿还生死两茫茫。就在节骨眼上,我的“发动机”又出了故障。医生说熬夜生活不规律,酗酒抽烟,或压力是诱因。我心里明镜似的:除了压力山大,那些坏毛病都跟我无缘。不久,我驾雪地摩托穿越冰面时坠入亚伯尼河。。。

 

那年月,我常立于詹姆斯湾亚伯尼河畔,沿着乡间小道眺望故乡,耳边响起約翰·丹佛那熟悉的歌声“乡村路带我回家”,眼前浮现出国前的幸福时光,浮现出那个酷似琼·贝兹的美籍外教,难怪她半隐狡黠别有用心地跟我二重唱《离乡五百里 (Five Hundred Miles),又名旅人悲歌(Railroaders’ Lament)》:“你若将那列车眺望,便知我已去向远方,只留下汽笛声声万里长(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天很寒,我泪很热。。。

 

笑到最后?

 

上帝闲来喜欢把门关来开去:我后来终于混迹于多伦多教育局某校,女儿也浪子回头,回到加拿大,先完成专科学习,又一鼓作气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多伦多大学,成家立业,并依帝王之选(|King’s choice)育出一男一女,达到了哈金所谓A Good Fall (落地生根)的境界。

 

每每看到外孙们幸福可爱样子,我常常想起当年出国移民的情景。如若人生可以倒带,我会不会重来,如若人生有重置建,我会不会后悔移民?是要笃信波普尔的忽悠,认为“如果我们过于爽快地承认失败,就可能发现不了自己曾经非常接近正确”?抑或还是听信赫拉克利特之谗言,认定“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跟在哈金后面相信“抵达比回归重要”?我常问自己。

 

问到最后,我觉得人生有些问题需要一生甚至两生三生来回答,而我会让《离乡五百里》陪伴我,耐心静静地躺在某个地方,等待,再等待。

kevinz2015 发表评论于
移民之路,五味杂陈。现在能够衣食无忧地生活在自由和法治的环境里,值了!
ellen123 发表评论于
不得不点赞。非常理解你的处境和感受!
天凉好秋 发表评论于
非常有同感。移民最大的收获就是经历。祝福你们全家日子越来越好。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思想有多深刻,痛苦就有多深重
大宋屯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是五百里,而不是万里?
SpaceTimeNY 发表评论于
今年也是我移民十八年。 个中的故事也是好累。 可至今天我还时间写, 唉, 等退休吧!
toby嘛嘛 发表评论于
写的真好!谢谢分享!\n
愚若智大 发表评论于
就是进来看看有没有提到 Five Hundred Miles...
柳溪郎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好。
晓龙东云 发表评论于
真实感人,祝你现在的生活平静安逸幸福。
晓青 发表评论于
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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