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案 (The People v. O. J. Simpson: American Crime Story)看種族問題
FX 公司在2016年發行了一部總共十集的電視影片 - 「美國犯罪故事:公眾與O. J. 辛普森的對決」(The People v. O. J. Simpson: American Crime Story)。該影集奪得多項艾美獎 (68th Emmy Awards)。由史考特亞力山大與萊瑞卡拉蘇斯基( Scott Alexander and Larry Karaszewski)開發/製作。劇本改編自傑弗瑞托賓(Jeffrey Toobin)的作品「奔跑的生命:辛普森公訴案」(The Run of His Life: The People v. O. J. Simpson)。它多角度的審視,絕非一般獵奇八卦所可比擬。
美利堅建國以來,種族生存利益的紛爭,從未全面解決過。原住民至今仍被輕忽,非裔的問題更複雜包纏。我在洛杉磯工作多年,1992年忐忑見證羅德尼金恩(Rodney Glen King,1965-2012)案引起的動盪:幾個暴打金恩的白人警察被判無罪,引起非裔乘火打劫,到處損失慘重。為平息眾怒,四名警察1993年分別再被審判。
洛城還在重建,大家記憶猶新。不料1994年發生辛普森涉嫌殺死兩個白人:包括自己的太太以及她男性朋友(Nicole Brown Simpson and Ronald Goldman)的悲劇。這回有黑人律師要替名星運動員洗刷罪名(裁決期1/25/95 – 10/3/95)。檢調機關小心翼翼,審理過程翻江倒海。最後陪審團宣布辛普森無罪。我服務的瓦茲小區 (Watts) 裡的非裔學生立時歡聲雷動,兩個白人教員目瞪口呆。當天警局在交通要道防備森嚴,所幸危險事故並未發生。
此片掘出美國社會的種種問題:主角O. J. 辛普森(小庫珀古丁,Cuba Gooding Jr. 飾)本身代表矛盾的異類 - 一個非裔藉美式足球功成名就,富甲一方。律師提醒他的膚色時,他竟然反應:「我不是黑人,我是O. J.」。他志得意滿到混淆了自我認同的地步。劇本裡的主角優柔寡斷,常哭著喊媽媽。六呎一、212 磅健將,被寫成個媽寶!堂上的證據被神奇轉圜,他也死不認帳。古丁得過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獎(Jerry Maguire,1996),這次被劇本限制,潛力發揮不出來。
約翰屈伏塔(John Travolta)太過做作! 他演詭計多端的首席律師羅伯特夏皮羅(Robert Shapiro)。扮相類似黑幫老大,臉頰上半肌肉僵直,皮笑肉不笑。考特尼B. 萬斯(Courtney B. Vance)演的強尼科克倫(Johnnie Cochran)氣場比他強,一亮相,就把屈伏塔的戲搶光光。
非裔的心態百番多面: 科克倫念念不忘祖上受奴役的屈辱,所以他力爭上游,要在有生之年,把低端的族群提高。他無所不用其極,聲稱辛普森乃待罪羔羊。他請的團隊用當時興起的DBA辯證,接著讓被告辛普森戴上兇案找到的證據手套,卻由於太小,反而演變成栽贓的工具,全場譁然!問題是口說無憑,案子發生這麼久了,神秘兇手還未找到?
有個配角格外稱職 - 斯特靈K. 布朗(Sterling K. Brown),他扮演檢察官克里斯多福達登(Christopher Darden)。達登務實正派,即使出身低階窮苦,他依舊深信該走正義的途徑。他不偏袒自己人,是非分清楚,依理說服人。布朗拿捏擺脫壓抑,不卑不亢爭理的層次,很觸動觀眾。
瑪西亞克拉克(Marcia Clark)當時作檢察官團隊的領導,由薩拉保羅森(Sarah Paulson)飾演。保羅森引人入戲,如親臨現場。克拉克檢察官靠直覺、依經驗、憑線索、推理、辯論,又追蹤辛普森過往的家暴紀錄,下定決心起訴辛普森。她有些剛愎自負,一心要把兇手繩之以法。當然硬掰成理的結局,著實出乎各個成員的想像。
克拉克的最大敗筆是誤用警察佛曼(Mark Fuhrman,Steven Pasquale飾)。像佛曼這樣的害群之馬至今仍存在。他們夾帶白人優越感,公然藐視法律。佛曼被抓到自己操作錄音帶,留下曾經偽造/栽贓,於己不利的證據。
我為認真辦案的執法人士叫屈,同意片尾達登面對科克倫的嚴詞:「為打贏官司,法院內的勉強勝利,不能阻止那些種族至上分子對我們的歧視。」美國內部持續的矛盾,完全使得國家無法安寧。 世界週刊 8/5/18 P.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