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和紐約 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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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克和紐約 啥關係?

 

約克(York)和紐約(New York)是啥關係?查尋網路資料大致有兩個不同的故事情節:一說是當初英國殖民美國,參考家鄉地名加上一個新(New)字在前面;另一說是英國的約克公爵(Duke of York)打敗荷蘭人取得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這塊土地,改名為新約克(New York),那為何要加個新(New)字在前面?因為在英國已經有約克郡(Yorkshire)了。所以,不論如何,紐約的命名和約克(York)都是有直接關係的。

建城將近2000年的約克與羅馬帝國和維京人有很深的淵源,最早可追溯至西元71年,羅馬人佔領並建立了York城堡。西元866年,維京人佔領約克,統治約一世紀,在西元954年,英格蘭王國趕走維京人並將約克併入版圖。所以,整座約克城市充滿了中世紀多樣的古蹟文化風情。英國國王喬治六世說過:「約克的歷史,就是英格蘭的歷史」,現在約克是英格蘭地區僅次於倫敦觀光客最多的城市。來到約克,有如穿越時空回到中世紀城鎮;探訪街區、河岸、城牆、古堡、教堂、博物館,充分感受到約克的文化底蘊。約克最適合徒步觀光,城區不大,步行約20分鐘就可跨越市區。

約克郡博物館(Yorkshire Museum)是一個免費的景點,博物館外就是大片植物園,大批觀光客在草地上用餐、休息。公園一角可以看到聖瑪莉修道院(St Mary's Abbey)殘破的牆面,雖是殘破但那高聳的拱門,代表著羅馬時代的輝煌。現在這片保留下來的古牆,成為最重要的觀光資源之一。

圖一、約克郡博物館(Yorkshire Museum)景區風情

 

石頭街(Stonegate):石板的人行道路,街道兩旁商店林立,名品店、手工創作、伴手禮物,可以叫人流連忘返。

圖二、石頭街(Stonegate)

肉舖街(The Shambles):是一條窄小的老街,中世紀所特有的木造、紅磚房,兩旁的房子老到有下陷,歪斜情況,小商店內有許多可愛東西,適合慢慢去挖寶。據說,哈利波特中斜角巷的概念來自此處。

圖三、肉舖街(The Shambles)

約克城牆(York City Walls):是縮小版的長城,當初是為了防禦目的而修建,在羅馬統治時代就修建了。城牆有三大段被保存,總長度為2.75英里圍繞在古城區四周,城牆散步是一定要的,可以從不同角度看約克這個美麗的城市。這是目前全英國保留最完整的羅馬城牆,被列為一級古蹟,嚴密保護。

圖四、約克城牆的步道入口

約克大教堂(York Minster):典型哥德式建築,教堂總長158公尺,塔樓高60公尺,聖母堂最東端的「大東窗」像網球場那麼大,是全世界最大的中世紀彩繪玻璃。教堂北面的「五姊妹窗」(Five Sisters Window),每個尖頂窗都超過16米(52英尺)高,是大教堂歷史最悠久的玻璃窗,而南面是著名的玫瑰窗,有「哥德建築的眼睛」之美稱。(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圖五、約克大教堂

克利福德塔(Clifford's Tower ):公元1190年,發生一起暴動事件,一些基督徒商人為了抵賴他們欠猶太銀行家的債務,竟試圖摧毀猶太社區,150名倖免於難的猶太人逃到克利福德塔,最終被迫在此自殺。現在這個矗立在小山丘的塔,成為鳥瞰約克的最佳地點,進塔看風景還要買門票,感覺像似收買路錢,很多人是走上去看看就下來。

圖六、克利福德塔

烏茲河(River Ouse)遊船:如果有時間,可以考慮搭船遊覽烏茲河,從不同的角度欣賞約克這城市的美。

圖七、烏茲河遊船

逛完街區、城牆和一些免費的戶外景點就去了半天時間。約克著名的博物館都是額外收費的,若要深入探訪約克的城堡博物館(York Castle Museum)和維京中心(Jorvik Viking Center),至少要有一整天的遊覽時間才夠。事先沒料到約克的遊覽內容太豐富,只安排半日遊行程,雖有遺憾但也預留了日後再訪約克的理由。

圖八、約克的街頭風情

昨天在劍橋的青年旅館看見三位中國人,早上在約克火車站又看到他們,更有趣是大家又住同一間青年旅館,真是有緣相識在一起。他們一家是來自台北的教師夫妻和讀大三的女兒,暑假來看在愛丁堡念碩士的女兒,順道遊玩英國。歐洲的YHA青年旅館只有樓下大廳有WiFi網路,晚上大家都會到樓下聚會聊天,非常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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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哈哈!勇敢去圓夢,下半場從心出發罷了!
下半場共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多伦多橄榄树' 的评论 : 用開放的心擁抱世界,讓世界走入生活,愈覺得自己的渺小。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xiaxi' 的评论 : +1佩服死了!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很有内涵的好文,不虚浮才能看懂世界!
下半場共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雅佳园' 的评论 : 行程長,只好趁當下新鮮深刻完成它。
下半場共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xiaxi' 的评论 : 邊走邊寫是不得已,因為102天的行程,無法回憶,光照片就很容易混淆不清。
下半場共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唐西' 的评论 : 喜歡唐西,用輕鬆俏皮的方式,敘述歷史一點都不枯燥,期待您的博客!
雅佳园 发表评论于
好棒的游记! 你是边走边写啊, 佩服佩服!
xiaxi 发表评论于
共好啊,太佩服你了,边走边写,还都是图文并茂的好游记!
祝全家旅行顺利、快乐!
唐西 发表评论于
好多年前去过纽约工游,还住在领事馆,里头的那个厨子那可是国宝级的,开心之余,厨子少不了来些好菜下酒,那年头不是名厨还出不了国门。后来一直想起英国北部的约克,准备去看看,顺便去爱丁堡大学观摩,那是我当时首选出国留学的大学。但一直不能排出时间,只好再等灵感爆发吧。
美国有新奥尔良,一次路过法国的奥尔良,很漂亮。但是也跟博主一样有个疑问,美国的新奥尔良和法国的奥尔良又有什么关系呢?
今天就讲美国的纽约和英国的约克又是何种关系的吧。
我不是学文史的,是爱好文史的理工男,说错了就请读者指正。
十六世纪第一个踏足纽约的是一个法国人,距今不到五百年。又过了八十多年来了一个英国人,但这家伙是给荷兰王国卖命的,(说实在,英国那时候是一个穷乡僻壤,国王还是荷兰的),又过了十几年来了个荷兰人,花了24美金把曼哈顿买了下来,就称新阿姆斯丹(就跟广东人漂洋过海到美国淘金一样,因为文盲,人家问他姓什么,说不出来,就把地名给报上去了,所以我见过姓氏是什么,佛山,卡通等等)。
时间又过了快半个世纪,因为荷兰同英国签了一个Westinster条约,于是荷兰人就把新阿姆斯特丹给了英国人,一个约克公爵。英国人崇尚贵族,新公爵来了,怎么称呼,想了半天就叫纽约吧!
于是就”New York,New York。最后的纽约应该用英文歌词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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