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

 

對寫字人來說,靈感就是靈光一現、讓人有拿起筆來寫點什麼的衝動的東西。

生活是靈感的來源,但不是唯一。個人際遇和悟性也很重要。

生活成就靈感,也抹殺靈感。一天散步,見水泥砌的路面鑽出一撮野草,不禁感嘆。

如果說生活是水泥,鋪一層上去,多少靈感的種子永远都無法抬頭。然而卻有抬頭的,實在頑強!

無論過著怎樣的生活,忙碌或清閒,舒心或鬱悶,生活教給人的一樣不少。

不是說生活體驗多的人靈感就多,生活體驗少的人靈感就少。靈感只對鍾情文字的人有效。

生活的豐富精彩,令人無暇沉澱,而文字必定是生活的沉澱和智慧的反思。

如此說來,簡單枯燥的生活反倒容易讓人清醒明白。就好比日光濯濯之時、不見光線穿透雲層,反倒陰晴不定、雲煙霧霾之時,那一縷縷刺破雲層的光才格外醒目。

人說生活是拿來體驗的,要靈感做什麼?不寫字,當然不需要。

文字和人,於生命的某一刻結緣。一旦結緣,便難舍難分。

如果只是分享,可以面對面、嘴對嘴,用說的。

只不過,人和人之間面對面、嘴對嘴的交流,往往淺顯。我們嘴上能說的往往不及心裡想說的一半,文字成就了另一半。

不能說一種體驗,如果不變成靈感、形成文字就是一種浪費。你沒有義務將各種體驗都變成文字,除非那是你的工作。

靈感是靈光一現,也是各種體驗的積累。就像演員拍戲,在帶入他人之前,你自己得閒投入。不然就一個字:假。

對文字負責之前,你得先對自己負責。只有先對自己誠實了,才能最終對讀者誠實。不然就一句話:誤人誤己。

(原創勿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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