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马路女皇”生涯

刚刚到北欧读MBA时,同一学习小组的艾林问我:“你最擅长什么运动?”

妈呀,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如问我最不擅长哪些运动好了。本人天生的四肢不协调,短跑,跳远,投掷等多项运动不及格,年年补考,这辈子最发怵的就是体育课。

我努力地想了一会儿,认认真真地答艾林:“我自行车骑的很好。”

艾林哈哈大笑:“自行车人人会骑,算是什么运动?”

天哪,这简直太打击我的自尊心了,我一直为自己的车技感到骄傲呢!上大学时初恋男友与一群小流氓打架,全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借了一辆28寸的男式自行车,每个星期几次载着他,从厦大西校门旁边的小街一路穿行到市区中心的大中路看江湖郎中,用他的独门偏方治内伤(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有名的郎中还是父亲的远方亲戚呢)。本姑娘一米六的个头,八十多斤,稳稳地载着一个比我重几十斤的大小伙子,还骑的飞快,惹来无数路人或惊讶或称许的目光,这车技可不是一般的牛啊!

工作后自行车是我每天的交通工具。据说福州是大街上自行车最多的省会城市,上班高峰期自行车与汽车摩托车混行,不分道。我像一阵风似的在车流里穿梭自如,和我一起出发的骑摩托的同事常常被我甩在身后(他们需要在十字路口等红灯变绿灯,而我不用),比我还迟些到公司。同事和朋友们用“风驰电掣”来形容我的神级别车技,怎么到了北欧,这些“威水史”全部不算了?

从我的宿舍步行到学校需要半小时,每天来回走几趟太浪费时间。我请同小组的豪坤帮忙,在报纸上找到了一则用挪威文刊登的出售二手自行车的广告。豪坤同买家用挪威语谈好了价钱,开着他的小汽车和我一起去见买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提回了一辆女士旧自行车。

第一天骑自行车去上学时,我习惯性地按福州规矩,骑在了大马路上,熟练地穿插于汽车之间。快到校门口时碰到了同样骑着自行车去上课的豪坤,我俩面面相觑,莫名惊诧。他发现我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而我则发现他在马路旁的人行道上骑车,这在福州是不允许的,他好像乱了江湖规矩。

豪坤觉得我是个怪人,在班上做了个小广播:“那个中国女生把自行车当成了汽车,到处乱开呢!”同学们满脸诧异,却没有人告诉我正确的交通规则。

我照样骑着自行车满大街跑,直到有一天在邮局门口撞到了学校的助理艾娃。她提着两袋面包从糕饼店出来,见到在安全岛四周骑车兜圈子的我,吓得花容失色,赶紧跑上来拉住我:“哎呀呀,你父母花了这么多钱送你到这里读书,不是让你来送死的。”经过她一番详尽的解释,我终于明白自行车有自己的车道,是不能与汽车混行的。

我开始老老实实地按当地规矩骑自行车了,但“恶名”早已远播,本班的东欧男给我起了“马路女皇”(Queen of the road)的绰号。

半年后自行车又成了我的谋生工具。我接了一份送报纸的工作,一周送六天,每天两个小时。我从报社领回了一个橘红色的大口袋,挂在自行车后架上,每天放学后装着满满一口袋的报纸,上坡下坡,挨家挨户发送报纸。

“马路女皇”的送报生涯中有过两次马失前蹄的时刻,均发生在送完报空车回家的途中。第一次的情形是这样的:我快速冲下斜坡时,突然发现刹车失灵,吓得双腿发软,但又收不住,只好一路连人带车往下滑。几百米远的十字路口正好是红灯,停着一辆奥迪。眼看自行车要撞上奥迪了,我在心里大呼一声:“我命休矣!”说时迟那时快,自行车在离奥迪车仅有两厘米的地方突然停住了,本姑娘毫发无伤。那一刻,我深深切切地感受到冥冥之中似有神助,本来如脱缰野马冲下斜坡的自行车莫名其妙地自己停了。

“哈利路亚,上帝保佑!”出生于天主教之家,却一直在质疑上帝存在的我忽然开始感谢上帝了,一路慌慌张张地骑车往家赶,一路在心里念念有词。

在宿舍门口碰到东欧男,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向他细述死里逃生的经过。他吓得脸色惨白,不等我说完,板起脸训斥我:“说你是‘马路女皇’,你还当真了,在马路中央有恃无恐啊,见到汽车就往上撞!”

我答应他今后一定要小心骑车,才过了几天又失手了。本姑娘在离家门口不到一百米的地方,遇到了一位逆向骑车的十几岁挪威小姑娘。小姑娘是新手,初生牛犊不怕虎,生猛的狠,一路摇摇晃晃,速度却极快,一下子扑过来,和我迎头撞上。我仰面朝天倒在地上,身子剧痛,挣扎了好几分钟才爬起来,一边扶车,一边赶紧安慰手足无措的她:“下次小心些!”……

我的“马路女皇”生涯在移民加拿大后嘎然而止。我学会了开汽车,父母来加拿大定居时,我应爸爸的要求,为他买了一辆女式自行车。夏日傍晚他戴着头盔骑着自行车去公园散心,白人老头看到爸爸骑女士车,冲他哈哈大笑。爸爸赶忙用简单的英语解释:“老了,只能骑小车。”

爸爸病重后,自行车被锁在储物间好几年,没有人去碰它。

如今我和妹妹的几个孩子到了学自行车的年龄,前不久我们买了四辆不同尺寸的童车。孩子们饭后在家附近的森林小径练习骑车,欢声笑语加大汗淋淋的。

小儿对我说:“妈妈,等哪一天我学会了,我们一起骑车去森林里看野花吧。”

我心里一动,因为从家中徒步到附近的次生林地只需十分钟,我从来没有产生骑车看野花的念头。再说从小到大,总是把自行车当作交通工具和谋生工具,二十年前好容易在欧洲同学面前夸口自己擅长骑车,还被讪笑一番,就更加没有将骑自行车当成一种运动方式了。

我喜欢儿子的提议,笑着和他说了一个刚刚在网站上读到的故事:有个人骑上自行车,想到树林里去采野花。天气很热,他在河边 停下来,把自行车靠在树旁,走下石阶去喝水。大象趁他不注意,偷偷去骑自行车,刚一骑上, 自行车就喀嚓一声完全垮在地上。大象没钱,赔不了新车,于是提议:“您可以爬到我背上来,我带你 穿过树林,我们指给您看, 哪儿有最好看的野花,还能帮你采到最好 看的野花。 ”

那人高高兴兴地骑在大象背上,在森林里转了一圈,采到很多野花。

儿子听了咯咯笑,觉得母亲变幽默了,会讲童话故事了。他怎会理解,母亲做“马路女皇”时,紧张兮兮的,整天想的是挣生活费,好好读书,然后移民,找个好工作,以及怎样在异乡生存下来等,何曾动了骑车去森林里赏野花的念头?更别说幻想着骑在象背上去采野花了。

我在留学那阵,一位欧洲同学曾经告诉我,她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夏日的盘山公路时,到处是小黄花,有蒲公英,还有山芥菜(yellow rocket cress)。她特别钟情于山芥菜,兴致来的时候,她会去公路边拔一些山芥菜的叶子和初开的花回家,做一道带着辛辣味的色拉。

同学说:“这些小黄花的生命周期只有几个月,却每天开开心心地活着,《圣经》里有这样一句话,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被丢进火炉里,神尚且这样装扮它,更何况你们呢!……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

我当时太年轻,听不懂,现在终于明白了:神在劝喻我们,做一个积极的人,永远带着一种好心态活着,在短暂的人生旅途中不断地见证神迹,为他歌唱!

 

注:欧洲山芥(yellow rocket cress, 学名Barbarea vulgaris)是本地一道常见的野菜,喜欢潮湿的土壤,长在路边,沿河,荒地,斜坡和沟渠旁。基座的叶子长而浅裂,五月至八月开花,花朵金黄,四瓣。常常与野芥菜(wild mustard)混淆,区别在于它的深金黄色花朵较小,叶子无毛。

欧洲山芥又名冬芥(wintercress),如果冬季的气温不是太低,整个冬季都可以找到并采集这种植物,有时它甚至在雪下还保持着绿色。

山芥还是大家都喜欢吃的野菜,在开花前采集幼苗及嫩茎叶,用沸水烫过一遍去掉辛辣味,再凉拌,炒食或煮汤,即成美味可口的野菜。

每次在野外看到欧洲山芥,想起欧洲同学引用的《圣经》里的那句话,以及做“马路女皇”时神奇的死里逃生的经历,心头难免涌起一番感慨。

 

jiang9xiong 发表评论于
不知为何叫自行车,它自己又不会走。港台叫单车, 还是福州话"脚踏车"最贴切。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我特别喜欢小鹿妹妹讲的那个大象骑车的故事,想起自己在英国乡下骑车,儿子骑着小轱辘自行车跟在身边的幸福日子。
雪中梅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写的挺逗。欣赏了,平安是福。
南小鹿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iang9xiong' 的评论 : 我骑的是20寸的凤凰自行车。您的车技是神级别的,本人自叹弗如。
jiang9xiong 发表评论于
你的28寸自行车是"永久牌"还是"凤凰牌"? 你可以同时骑两部自行车吗? 哈哈。我可以!
一一茶馆 发表评论于
非常喜歡這篇文章!我看到了一個騎著自行車的可愛的姑娘:)
cherry_8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今年暑期去欧游,原来他们的自行车道在安全的人行道边,宽宽的一米多,与人行道平行,稍不注意,就走入自行车道,他们本地人骑车过来,很反感有人大模大样走在自行车道上,所以欧游的国人稍注意这些细节,不要引起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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