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指甲店,星巴克:情、理、法三个角度的有色眼镜

大熔炉,沙拉盆,还是海纳百川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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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论前因后果,只说视频。

瑞典:曾家父亲被警察抬出旅店。曾家母亲坐地哭喊,曾先生自己扑倒在地,一边喊救命。

指甲店:几个华女追打一个黑女。

星巴克:黑男人被警察上手铐逮捕, 旁边有人追问为什么。

 

再说华人与主流社会对三个事件的评论,包括对前因后果的判断。

瑞典:

华人:多数批评曾家,认为旅店有理,警察执法适当。少有人指责旅店无情和警察缺德,故意欺负生人,弃曾家于黑暗地段。

主流:瑞典媒体认为曾家扰乱环境,警察执法合理。政府宣布警察没有过错。

指甲店:

华人:多数认为黑人蛮横欺人在先,店主正当防卫。

主流:媒体不大关心。法院撒销对黑人指控,华妇被起诉,暂还没结果。

星巴克:

华人:多数批评黑人蹭厕所占便宜,认为店主报警合理,警察适当执法。

主流:大约一半和华人评论相同,另一半认为黑人无过错,店主歧视,警察上手铐过于严厉,当时就有人在旁追问。毕竟那黑人很有教养,服从执法。

 

这些事件本身是否因种族岐视而起?华人和主流的反应相同或相异是否也有肤色因素?

我们可以把事主换个肤色,故意带上有色眼镜来重新判断。

如果曾家的事发生在非洲国家,旅店报警,黑人警察抬人,然后弃于黑暗的郊外,网上会有那么多人谴责曾家吗?

如果指甲店不付钱的顾客是白人,会打起来吗?还会有那么多华人同情追打顾客的店主吗?

好果星巴克蹭厕所的是白人,店长会报警赶人吗?

换个角度,不难看出不少人因肤色不同而对情,理,法有不同的理解。

 

人性相通,喜恕哀乐都是正常情绪,不因种族或肤色而异。

曾家人旅途劳累,无处休息,人生地不熟,不难理解他们想留在原地。

指甲店主劳而无酬,也不难看出她愤怒之下情绪失控。

星巴克允许蹭厕所,这是社会常识,想来那黑人没觉得不应当。

 

虽然以上都是人之常情,但这几个事主都不占着理。

旅店没有收留曾家的义务。曾家可以请求,但被拒绝后不能赖着不走。

指甲店主和顾客有冲突,可以防卫,但几个华女追打超出了正当防卫范围。

星巴克没有免费为公众提供厕所的义务,黑人的要求正常,但没有消费并不合适。

理是在人之常情上所建立的社会共识,泛泛而言。具体细节判断又因人而异,折射出的是评论者因自身经历不同而产生的主观意识。华人和主流社会在这些事件的反应也流露出不同程度的主观偏见。

 

理是对情的道德约束,法是对人的行为规范。法律是否符合人性,执法是否公平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法律和执法是否公正,以社会公理为标准,而公理以社会主流为准,虽然主流也难免有种族偏见。

用文明社会的公理判断,曾家无理取闹,指甲店主过激,星巴克黑人无过。

 

而正确的理解法律和规则,和一个人成长过程和所受的教育有关。

中国的教育人制高于法制,曾家不明白在西方国家不服从执法人员后果很严重。

如果在美国受过教育,指甲店主不至于让冲突升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而黑人在星巴克被捕过程中的冷静表现,体现出他受过良好教育。


个人素质和社会文明,是教育的结果,与种族和肤色无关。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GoGym' 的评论 : 谢谢GoGym来访!我在考虑长远影响,沉淀一下慢慢说。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宝爷辛苦了!螃蟹和时鲜蔬果都搬不回来,帖出美女和歌曲博宝爷一笑。谢谢了!
GoGym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好!
很期待看到你写写关于Kavanaugh听证会的评价
吃出健康 发表评论于
莲莲分析得很好!祝莲莲节日快乐!
彩烟游士 发表评论于
这世界真是闹啊:)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法制不是法治。希望楼主不要再混淆这两个概念。
红米2015 发表评论于
法还是要给情留一点余地。很多时候是因为占理的一方得理不饶人,小题大作,把事情闹大了。星巴克事件是个典型,毫无必要。
silverbug 发表评论于
在星巴克事件中,警察的处理不得当。 如果是简单让两个人走,一点事也不会有。 结果又是给人上手铐,还把人押送到局子里过夜,最后只能是星巴克为警察的执法过度买单。
xilaideng 发表评论于
旅店虽没有收留曾家的义务,但有协助曾家找到另一家旅店的义务。瑞警没有在商业纠纷争充当某一方的护院家丁的义务,而只有谁犯法抓谁的责任。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zhiyan' 的评论 : +1问好莲,来学习,祝旅愉快!
山韭菜 发表评论于
在这里全面而详细的了解最近的各种闹剧!问好莲盆籽,祝周末愉快!
风清fq 发表评论于
回复 'zhiyan' 的评论 : 子燕,你看小宝爷的功夫真非同日可语,为莲子的核心事业操心、打理得井井有条,该请小宝爷一起吃河蟹了,对吧?哈哈!
享受生活99 发表评论于
独到见解,赞同莲莲观点!
luck86 发表评论于
评得不错,这三个案例确实有种族的因素在内。但不论何种种族,何种案例,都应该遵循法最先,然后是理和情,因为法是所有人行动的指南,最客观,最不受各种因素干扰。
zhiy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风清fq' 的评论 : 哈哈,风清,小宝爷忘了这点,我帮忙吧。你家的河蟹吃完了吗?又惦记着指挥莲子回去吃了:)
风清fq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ng' 的评论 : 教授,那天在你的平台上来不及回答你的问题。在欧洲许多小旅馆、Airbnb等晚上确实沒人守夜,有事得打电话。有的即便有人值班,也是睡在自己的卧室而不在门厅。我没住过青年旅舍,应该属于级别更低的旅店。
荔枝100 发表评论于
要赞一下莲子的思路,海外华人众多,如你所说,和别的族裔接触甚少,容易形成羊群式的“本土”思维,有时候应该故意反向思考。
风清fq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莲盆籽' 的评论 : 哈哈!莲子,多吃点河蟹啊,玩得愉快!别担心这儿,相信小宝爷会尽心尽责为你管理的。
zhiyan 发表评论于
莲子分析全面地道,赞一个。祝你一路顺风,玩的高兴。
rainfy 发表评论于
分析的好棒!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ng' 的评论 : 看见你那篇比较文,想写一段去讨论。越写越长,没赶上你的,就自己发一帖。

我正要启程回河蟹国,昨天这篇不知为啥冒上城头了?!

各位接着说,我回城再看,谢谢!


还有那位烦小宝爷,上次offer帮我回复的,这回还想帮忙吗?
cng 发表评论于
另外,主流,恐怕远远没有一半人认为星巴克黑人有错。这也许是因为,人家CEO都认怂了,旁人也就没有了为之辩护的动力。
beaglegirl 发表评论于
从理的角度:指甲店的打架要看谁先动手,是黑人;所以错还是在他们。华人升级冲突不算超出正当范围。
明思念 发表评论于
用三件事件(瑞典,指甲店,星巴克)串联在一起,用情、理、法三个角度,比较归纳.条理清晰,尊重事实,令人信服.

而黑人在星巴克被捕过程中的冷静表现,体现出他受过良好教育.

是的,个人修养与其环境不可分割,与种族和肤色无关!
beaglegirl 发表评论于
对瑞典的事件,公平的换肤色是这样换:地点还是瑞典,不过执法的警察换成了黑人,而不是白人。因为要是把国家都换了,大家质疑的就不是肤色,而是所在国的法律完善程度了。
cng 发表评论于
赞同,如果孤立看一个问题,容易陷入迷途而不自知,如果纵横对比的看,一碗水端平,就容易看清。建议你把联航陶大夫也加进去。
双鱼城 发表评论于
好文!很客观,有说服力。
风清fq 发表评论于
莲子好文。“个人素质和社会文明,是教育的结果,与种族和肤色无关。” 这最基本的道理,连小学生都懂,可有人却喜欢拿种族来说事,以种族替代规则与法律。我觉的凡是装不懂的人都该来莲子这儿受再教育。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y56' 的评论 : 再谢闻香!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木愉' 的评论 : 异乡生活不易,华人扎堆很正常,和其它族裔接触少,把片面的观察当客观事实是很容易犯的错误。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噢颜颜' 的评论 : 谢谢:)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过客手笺' 的评论 : 潜意识里的偏见难免,换个角色比较容易发现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y56' 的评论 : 谢谢闻香信任!最近关注城头新闻比较多,在想华人真的是偏见歧视较多,还是不屑掩饰而己?
yy56 发表评论于
刚刚看了曾先生一事,给你点赞再+1
木愉 发表评论于
思路独到。喜欢。在ymca,也经常见到白先生不讲公德,不先冲洗,就下水池。要剥离开肤色评价人事,在华人圈里是件难事。
噢颜颜 发表评论于
喜欢这文风格 :)
过客手笺 发表评论于
“我们可以把事主换个肤色,故意带上有色眼镜来重新判断。”—— 这是一个很好的assumption。。。
yy56 发表评论于
曾事,指甲店的事都不知,但莲儿的分析折服我。照样点赞!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在美国被扔在郊外更惨了。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还好他们是在瑞典,美国警察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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