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话还得从许久以前说起,说是“许久以前”,也不见得就离现在有多远,因为作为记忆的陈尘,我已经很少再会想到它了,所以,会觉得是恨久远的事情。
前一阵子,有一位名人,在年过八旬之际,与一位二十几岁的、孙女辈的女士喜结良缘。一来呢,是这位名人的影响力大;二来呢,大家都对这爷孙婚恋怀了复杂的心情。
影响力大,这当然很好理解——所谓的名人效应嘛!举个很简单的例子,那些“名人们”吃完饭打个嗝,失智的无聊记者和不入流的媒体也都可以报道三、五个月甚或是一年半载。
复杂的心情呢?那就因人而异了:向往名利的小姐、太太们,自恨那高攀的人不是自己;贪图美色的小伙、大爷们,嫉妒不是自己迎娶了新人;好奇的红男绿女们,借着此事做种种的奇思怪想;话多的各色人等,可以拿着这件事时时处处去谈是论非了……
这场爷孙婚恋的轰动效应,真有点让人目眩。关于这件事当日的影响,今天回顾,说成是“举国哗然”,似乎半点都不觉得过分。
当时,与众位友人谈及此事,我总体上还是保持了向来的平和态度。我以为,众生平等,各人有各人的处事方式,各人有各人的人生态度,就如同人各有面,人各有心,我们不能强求别人面必同我、心必似我;同样,别人也不必要求我们废己从人。只要别人不违反道德、不触及法律,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选择什么样的生活伴侣,我们可以保留自己的看法,但是,首先,我们必须尊重他们、尊重他们生活的权利。
对于爷孙恋者的结合,作为旁观者,我们所能做的,最多也就是评点评点、论说论说。作为平头老百姓,即使我们心中有许多隐秘的复杂情绪,也不过是口说之后,大笑一场,一切也就随风而逝了。今天过后,明天谁还记得几许?
关于这事,报刊文章,或口诛笔伐、或高歌颂唱,虽自此留痕於纸书,但因这终归是历史长河中的小事,想来必然逃不过岁月的洗练,最终至于淡漠无痕。
之所以时至今朝还记得这事、还提起这件事来,是因为这事毕竟在我的记忆中存留过,当时确实也引起过我思想的波动,影响过我对人生情感的思考。
总结我对这件的事情的看法,不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这事是爷、孙二人的私事,只要他们自己都满意,别人无权指责(可以评说),男无妻、女无夫、不违反法律规定、未逾越人伦道德,婚恋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自由。
第二,孙辈女人若是冲着爷辈男人的名人光环奔去,女人就有些让人看轻;若前猜属实,男人没有看出女人对其真实意图,那男人也是枉受了一世的英名。
第三,对于这个婚姻,就我浅薄的认识,我是不怎么看好其结局的。但是,对于他们的结合,我依然尊重。
除了我的看法,其他人对此事的意见,简单总结,大约有两种,一种是讥笑,一种是谩骂。能够真正平心静气看待的少之又少。这也不奇怪,很符合国情。
其他人中,还有一位奇人。她是我所接触的人中,对爷孙婚恋态度最激进的一个。那时候,算算她的年龄,大概比爷孙婚恋女主角的还要小四五岁吧。她一直在叹息,叹息自己没有福气、叹息自己没有缘分,叹息自己没有好命……这言外之意,大家自然明白:她恨不能取爷孙婚恋的女主角而代之。
这位奇人,自称是爱情至上的人。我不知道,他都没见爷孙婚恋中的那位男士,她连人家的习性、喜好都不知道,她连人家婚恋的态度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就想着要嫁给人家的?不知道她的爱情至上在这轻率的想嫁中又如何体现?
后来,经过仔细观察,我才发现,这奇人所谓的爱情至上,只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爱情至上”,她对爷孙婚恋男主角的向往,不过是垂涎“光环”的自私罢了。
我和友朋们曾经无意间谈起过所谓的伟人们的爱情婚姻。谈及伟人婚姻中的那些女性。我当时就感叹到:
这些女性是多么伟大啊,她们把一生都献给了她们深爱的男人,默默地在男人背后支持他们的事业。
那奇人发话了:
那有什么啊!要是我男友或丈夫也像他们一样伟大,我也愿意献出我的一生,默默地支持他,但是,他们值得我这样做吗?
当时听完这话,我倒是觉得这奇人说得很有道理。是啊!他们值得吗?
后来,我越是思索,越是觉得奇人的话不对劲。
难道?只有伟人才配享有妻子对他们的扶助吗?
难道,普通人就应该被自己的女友或者老婆讥笑、嘲讽、背叛吗?
通过对奇人经历的研究,我最后发现,奇人所谓的“献出我的一生”,是有附加条件的。那就是:作为她男友或丈夫的那个人,必须有“光环”,看不到“光环”,她就绝对不会付出,她就会觉得付出不值得。这样看来,奇人的爱,爱的不过是金钱和权力。
人与人结识,是十分偶然的事情。爱情、婚姻,更有太多的偶然。这偶然,并不是混乱,不是没有选择。大家都是在判断之后,才作出抉择,继而走入爱情,进入婚姻。
既然相互认真选择了对方,就该慎重地对待、珍惜,不要在关系确立之后再去嫌弃他或她的容貌,指责他或她的清贫,挑剔他或她的学识……不要吹毛求疵!因为在这个婚恋自由的时代,大家都是在深入了解对方之后,在没有太多外力干预、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才步入爱情和婚姻的。按道理,这样的爱情和婚姻中,双方所做的一切,应该都是“值得的”,并且,这种“值得”,也不应该因为分手或者离异而被否定。
之所以否定奇人“不值得”的说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对婚姻预设了条件。也就是:
假如你是伟人的话,我尽可以对你好些、对你扶助、对你付出,但是,你只是你,普通的你,所以,你不值得。
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
首先试问一下:这世间,有多少个伟人?大家不都是普通人么?
如果普通人的女友或太太都依奇人的逻辑行事,岂不是社会都要乱了套?
再者,你又遑知你的爱人未来不会有所作为?
万一,你的爱人一朝有成,你该怎么办呢?
难道,你要像传说中姜子牙的马夫人一样,在姜尚拜相之后吊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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