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德国和中国一样,也面临着学前教育机构人员和硬件配备严重不足,幼儿园"一位难求"的困境。但综观德国学前教育机构的资金来源方式,会发现以盈利为目的的资本力量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确实少之又少。根据德国贝塔斯曼基金会(Bertelsmann Stiftung)2014年整理的统计数据。德国政府2013年在学前教育领域的预算投入为195亿欧元,约占当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的0.75%。与经合组织国家0.6%的平均水平相比略高。德国政府出资的范围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的运营、硬件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入园幼儿的园内日常生活费用。德国的社会福利法(Sozialgesetzbuch )规定,公共财政必须为学前教育机构出资。
但具体到出资比例,出资方和出资额度的问题,德国各州和各地政府有非常高的自治权利。一般来说,德国学前教育机构的出资方包括地方政府,幼儿园运营主体,家长和联邦政府。根据德国各地的公共财政情况不同,出资方的组成和出资比例也有所不同。
与中国不同的是,德国幼儿园的运营主体很少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机构,而大多由教会以及各种社会福利机构所承担。根据德国现行的法律,地方政府必须按照学前教育机构的规模或接纳幼儿数量向幼儿园的运行主体提供财政支持。家长则必须如实按照自己的个人收入情况缴纳补充性费用,这些费用大多用于扩展学前教育机构基本服务以外的附加服务,如下午至晚间的幼儿托管服务。收入低的家庭,在许多地区都可以免交相关费用。
以德国波恩地区现有的收费规定为例,年收入在15000欧元以下的家庭可以免交托儿费用。年收入在15000至61355欧元之间的家庭需要为每周45个小时的三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托管支付每月46欧元至196欧元的费用。该地区此类全托费用的最高上限为492欧元。
除了这类公立背景的学前教育机构之外。德国各地也有少数的私立幼儿园。这些幼儿园的经营方向大多以多语种,国际化为主。托管费用也会明显高于其它公立性质的学前教育机构。但从其国际性的师资配备考虑,这类机构的运营成本也会比一般学前教育机构更高。
德国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2005年《日托扩充法案》,2008年的《儿童促进法案》从法律上规定让更多3岁以下幼儿享受日托服务,2013年8月1日开始,法律保障每一个3岁以下幼儿的入托权益。同时,育儿假(Elternzeit)政策也有所调整,旨在让父母有更多的选择权。父母可以为3岁以下儿童选择日托机构(Tageseinrichtung)、家庭日托(Kindertagespflege)或者选择在家照管,选择休假在家的父母可获得每月100~150欧元的育儿津贴。
目前,德国的学前教育以托儿所(Krippe)和幼儿园(Kindergauten)为主。托儿所主要照管0~3岁儿童,幼儿园承担3~6岁儿童的照管与教育。德国学前教育改革的趋势是要建立家庭友好型社会,即为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儿童托管服务以减轻家长的育儿负担。有许多家长并不希望孩子过早进入托幼机构,而是希望孩子早期在家庭氛围中成长,因此各种形式灵活、并且在家庭经济能力范围内的家庭日托服务(Tagespflege)迫在眉睫。家庭日托服务的形式、时间都相对灵活,也可以代为照管参加半日幼儿园离园后的儿童。统计结果表明,在德国有20.4%的3~6岁儿童在托幼机构外接受灵活多样的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