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的阿肯色南方华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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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转载请注明文章作者与来源。交流或分享@微信:usbbic  |电邮:usbbic@gmail.com  ︱代伟  纽约  USA

 

     1865年奴隶制结束后,“阿肯色河谷移民公司”开始输入中国人劳工前往种植园工作。对于种植园主们来说,这是一个取代农场黑人劳工的廉价途径;同时也给那些日益增强的对种植园产业构成威胁的劳工组织以反击。很多中国人劳工在合同到期前就离开了,而继续留在阿肯色州的,则开始在黑人社区经营小生意。1882年《排华法案》通过后,中国人移民被禁止进入美国(相关阅读见《阿肯色州早期华人》)。

     这份文献证明阿肯色州的亚裔-中国人社区历史,可追溯到1870年代初期。早前在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和较早前南方德克萨斯等地的中国人“铁路”劳工,也是以合同形式雇用的。而这份历史意义的文献,则是一份“内战”后南方有代表性的“农业”劳工合同。合同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签署,条款内容相当细致具体。见证了19世纪后期,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中国人劳工体系在美国各地已经发展成熟。

     公元1870年1月1日(清同治已已8年11月30日),“阿肯色河谷移民公司”与中国人劳工合同,Arkansas River Valley Immigration Co. Labor Contract。合同原文:

【请工合同】

           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注:阿肯色河谷移民公司)仝列于后

今有中国(叶三)工人承允愿往美国“亚间锁省”(注:阿肯色州)倘公所命何日启行及由水路各条款

(一)工人到亚间锁河沿之后,要遵依耕种诸事而做。

(二)工人凡到亚间锁埠之工人需意愿应允作工者,到埠之日为始起计,以三年为满期。

(三) 凡礼拜日不用作工,除早晚养生口之外倘急难关系性命之事不在例禁。遇事之日,此日做工另每人给工银五十先士(注:美分)。

(四)每逢中国正月新年三日不用做工,初一至初三止。

(五)在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之工人,每日从日出起开工,做至日落为止;每日只有一点钟停工。至到六﹑七﹑八﹑九等月,每日停工两点钟。

(六)亚间锁河沿所招工人,在三年期内务听从公所东家之命。

(七)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所有应给工人路上食用衣物补铺及一(?)使费,俱是本公所办理。至三年期满之后,该工人欲回中国者,所有路费皆系本公所支给。若有不愿还国者,亦发给每人路费五十大元,系足色高银。

(八)亚间锁所请之工人于动身之先,每人预先领银十元,其银侍到埠之后公所扣回。

(九)该亚间锁河沿请工所每月实工银八元,惟每月先给银六大元,系足高银。其余每月所留之二元,要到三年期满时方一总给还。

(十)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每年给工人:正月初一公所赏银四大元。

(十一)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定给美好房屋与工人居住与及给柴薪;或遇有病即送进医院调理,所有谢步食药一概系公所支给为该工人。自起病之日起计不算工银。

(十二)该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议给工人日用饭餐务必足用为度并好食物,倘若该工人不喜食者,可以告知公所东家,改给每月银折四元。

(十三)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每一工人暂赏给洋地一亩,计唐人有六亩之广,任其本人种植不取租银。

(十四)工人倘未满期者,无故不俱何时欲想别业或私逃者,每月所扣之银一概不给。

(十五)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内之东主意图开荒广于种植皆殷户之人,今立明此合同条款,欲愿往之工人易明招工本意并不是将人变贩等情。本公所永不将工人迁往别埠除本公所之外别人借此工人。此合同亦不能交执别人,立此工约实属有益彼此相同保护。

(十六)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现本省例议定:工人有事东家理宜保护,有人欺凌残害,该公所必与其妥为理明,断不至受亏。

(十七)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议定:有工人临终时所有银物,其死后嘱托之亲友务照所嘱带回中国,别人不得争论。

(十八)亚间锁河沿请工公所议定:除种地耕田并工人家内私事之外,公所东家订明不能另做别样工夫矣。

 

一工人,姓名:  叶三(签名,画押-毛笔粗圆圈,合同左侧栏上)

公所盖印:(中英文刻,圆章,合同右下角)

Arkansas River Valley Immigration Company,亚间锁河沿招工公所

美一千八百七十年正月初一日

清同治已已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备注:1,合同原文无标点符号;2,本合同原文为中文繁体(中文合同一份);3,合同条文列式,自上至下,自右至左(如上图);4,成文标点符号插入或有错误之处;5,文献有模糊之处,个别字(?)无法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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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肯色河谷移民公司,成立于1869年6月,旨在从中国之间输入2000名劳工到新奥尔良港口,为阿肯色州的种植园提供劳动力量。(上图)为阿肯色河谷移民公司的劳工授权书,时间为1870年6月3日,地点在路易斯安那的新奥尔良。内容如下:

        依据合同,如上所列名字劳工,由阿肯色河谷移民公司成员内尔森•麦卡蒂接受。他将同意接受合同所述责任和条款。

        总裁:T.C. 弗洛莫伊(签名)

        我,内尔森•麦卡蒂,与如上所列名字劳工,我同意履行所有合约责任。

        1870年6月3日,新奥尔良

        内尔森•麦卡蒂(签名)

        备注:所列劳工每人已发放十块墨西哥银元,收据由公司保留。未来从薪水中分期小额扣除。

 

参考资源:

Arkansas Multiculture Heritage Collection ︱Arkansa State Archives

Encyclopedia of Arkansas ︱Wikipedia

《美国华洋史》探寻﹑还原自美国“独立革命”前至中国“辛亥革命”约150年间,两国间一些遗落或断层的交流关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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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搁在当时,这条件确实很优厚,比现在农民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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