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高 枪口下的回忆

本博客宗旨为介绍与交流有关文革历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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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说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第一代南宁作家。1956年《南宁人民报》创刊时,我就在它上边发表了诗歌。其后先后成了广播电台记者,又调任报社的副刊编辑。我不但在业务上是骨干,政治上也在追求进步,成了报社团支部的书记。只因为“出身问题”(我父亲曾经是国民党员),从“四清”以后我就受了歧视。在28岁上以“年龄问题”“劝退”出团,还因“名利思想”受了批判。1966年“文革”开始,报社“工作组长”冯歧勋就把我划进了“副刊小三家村”(组长余皑,编辑李炳辉和我)成了批斗对象。及至毛泽东提出了“取销工作组”的口号,我就跟着这个潮流加入了反对工作组的行列,因而成了“4、22”方面的成员,并在两派武斗剧烈的情况下住进了解放路,与工总的人员结合,帮助编辑了《广西工总报》,也发表了一些派性文章,主要的如诗歌《六九八四,你不要走》起了相当大的影响。

由于解放军介入了武斗,4、22战败了。1968年8月5日,我们从解放路一带出降。当时我与本单位胡政(锡钿)一起,被押到市政府门前,报社的“联指”人员认出了我们。

也许是报社的人们没有枪,又也许是不方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我,他们只能借红卫兵之手行凶。于是就说我是“新四、二二造反楼广播台台长”,并把这个罪名写成了犯鰩牌插在我背脊。

“造反楼广播台”是当时4、22方面派性宣传的中心,便是打击的焦点。但是我跟它没有什么联系,这是其后四年牛棚材料可证的。这个罪名纯粹是捏造强加的,为了“收”我“米簿”。

在对立方的武装面前,插着犯鳐牌的我跪下了。这时,报社的摄影记者甄仲民(“联指”成员)说:“慢点,我要拍张照片,让他遗臭万年!”

由于当时的照相机旧式,他为了拍这张照片,操作了十来秒钟。

正在此时,一辆军车开来了,车上的解放军看到了我的罪名,以为是真的,为了审查材料,把我抢下来了,摔到车上,拉到南宁二中监禁了十多天,直到武斗高潮结束,我才被带回报社批斗。這就是这张照片的来历和背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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