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的莫吉托

来一杯莫吉托

                                                                    

莫吉托(Mojito), 是鸡尾酒的一种。

白色的朗姆酒,青绿的柠檬片,佐以糖浆和冰块,混合之后倾入高脚的玻璃酒杯,顶部摘几片薄荷枝叶装饰,色彩纯净,味道清冽。在烈日炎炎汗流狭背的夏季,莫吉托,可以豪饮也可以小酌,即能解渴亦能消愁。

莫吉托一词的来源,莫衷一是。有人说来自与西班牙,有人说来自于非洲。不可否认是事实是,莫吉托是古巴的国酒。

哈瓦那的大街小巷,四处可见莫吉托。无论是高端整齐的新区还是残垣断壁的老城,莫吉托和粗犷的雪茄,狂热的拉丁舞,五颜六色的老爷车,以及革命英雄切.格瓦拉的性感头像一起,不可或缺地成为古巴当地的元素。

因为如此,大凡有古巴背景的电影电视和文学作品,莫不引入莫吉托。

最早让莫吉托深入人心的人大概是诺贝尔奖获得者海明威。海明威在旅居哈瓦那期间,生活游乐和写作,度过他一生中较为正常和平静的日子。而莫吉托,是他骨子里的钟爱。

酒,其实伴随着海明威这位美国硬汉的一生。从威士忌到朗姆酒,从马提尼到血色玛丽,甚至自创的鸡尾酒,无一不取悦与这个真货价实的老饕。海明威早期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有这样的描写:“有人送来食物,我一口气吃了三个三明治,并喝了几杯马提尼。我此前未曾品尝过如此清冷而干净的东西。食物和酒让我觉得自己的高贵和文明“。他认为酒是人类最为文明的创造,以至于在”死于午后“小说中,海明威认为”酒,是世界上最为文明最为自然也是最为完美的创造物,它能够给予人们的享乐和感恩远胜过其他任何可能的或者纯粹的感官刺激“。

不过,唯有古巴的莫吉托,经由海明威签名认证,几乎扬名天下。他手写的匾额至今悬挂在哈瓦那海明威喜爱的酒店中,成为游客们按图索骥到此一游的热门。“My mojito in the Bodeguita del Medio and my daiquiri in the Floridita.” (我在Bodeguita del Medio酒店中的莫吉托和在the Floridita酒吧中的代基力)。

“莫吉托,试试看”,007电影中的邦德对他的女郎说的一句话。他们在古巴的海滩上偶遇,从莫吉托开始搭讪,直到在冰岛共同御敌,邦德索性用“莫吉托”称呼他的女郎。英国特勤007在完成不可能的任务时,貌似花花公子生活中的美酒,沙滩,冲浪,女人,一样不少。这次,在2002年的“择日而亡”中,酒的主角,则是莫吉托。

至于2006年出品美国电影“迈阿密风云”,莫吉托的出现愈加精彩。巩俐扮演的女主角问 Colin Farrell 扮演的男主角:“你喜欢什么酒?。答曰“I am fiend for Mojito(我对莫吉托有着恶魔般的痴迷)”。然后,他们立即驾着游艇,穿过海域,入境哈瓦那,到著名的酒馆喝杯莫吉托。

对于“I am fiend for Mojitos”这一段对白,有人拍案叫绝。专栏作家Dan Jackson对此写过洋洋洒洒的文章。文章的题目便是,“迈阿密风云中的I am fiend for Mojitos是本世纪最佳台词”。

他说,迈阿密风云这部电影实在乏善可陈。可是,这一句对白已经值回票价。“fiend” 这个词有着无赖的品行,以及诱人的危险,追溯到古英语的词源,就是魔鬼,撒旦,人类的敌人。这些,是主角能够在电影中引导观众的能量。

一个充满野性的男人,用一个危险而暧昧的词表达对莫吉托的痴迷。在作者看来,这句台词恰到好处,配得上此时此刻的场景以及这部电影的主题。

古巴的莫吉托,犹如粗犷,豪迈,鲁莽等品格的男人,被如此这般的评论界定了它的品行和存在。

到了美国人这里,莫吉托开始改头换面,美国人不喜欢循规蹈矩的习惯由此可见一斑,就像他们不遵循原汁原味异国菜的配方一样,偏偏花样百出,翻陈出新。

我们在迈阿密的餐馆中,被服务生的“莫吉托,莫吉托“吆喝声吸引,结果,端上来的是改造过的鸡尾酒,一杯纯粹的橙汁中加几滴烈酒,就是所谓的”莫吉托“了。纽约的一家颇享盛名的酒吧,主人甚至在网络上制作颇具创意的香槟莫吉托,用香槟,而不是朗姆酒,配制“莫吉托”。

其实,莫吉托,相比较其他鸡尾酒,更偏向软性和甜味。经由美国人改造的莫吉托,更加温柔和甜美。一个优雅的女性,在饮用了烈性酒之后也许酩酊大醉狼狈不堪。而莫吉托,却让人在公开交流和交往的场合进入微醺的状态而已,不过不失,恰到好处。

有机会,你也来杯“莫吉托”如何?就像邦德先生建议的那样:“莫吉托,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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