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去有那么几天了?十天吧。突然发现一个很有趣的朋友居然没有给我发问侯。忍不住给他发消息质问,他倒是回复很快,用很诚恳的态度道歉。
然后我们俩聊了一会。
认识大概三年了。不记得怎么认识的。不得不惊叹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可真是人世间的一朵奇葩。
我不是很喜欢他的为人。一开始就不喜欢。就好像书里说的,你的朋友圈总有几个舍不得删除又很反感的人。
虽然我知道博客并不是一个隐私的地方,我还是想要写一些真实的想法。既然是真实就难免鸡零狗碎,还有阴暗丑陋的角落,比如说我现在啰里八嗦背后对一个人的闲言碎语,很可耻很阴暗,与我人前装出来的人模狗样完全不搭。so what?who cares?
我想说的是,虽然我不喜欢他,还是对和他的交往充满了热情。生活中来来去去的人不计其数,大多数平淡无奇,遇到这样一朵奇葩并非日常。
最关键的是我可以毫无原则的怼他。他养了一条奇丑无比的狗,癞痢吧唧。不!我对狗毫无偏见,我很欣赏他的独到眼光。这令我想起我小时候的一个布娃娃,准确的说是一个娃娃头,很丑很脏,但不妨碍我将它视若珍宝。为了赞美他,我说他的狗很像他,一定是他的私生子。他表示会去查证一下。
他告诉我去年他交了一个女朋友,我说我知道的。记得有一次他发了朋友圈,题目是喂猪,我点进去看是他带着女朋友在吃饭。我想起来刚认识我的时候他每天都把他吃的东西发给我看,大多数人发的都是美食,他发的都是被吃得一片狼籍恶心得要人命的残羹冷炙。还有他那张书桌,乱七八糟,触目惊心。每次臭骂他一顿,他好像很无所谓。对了,他的个性签名居然是,woshishabi。也算是惊天动地的自嘲风格了。
刚认识的时候他似乎是陷入了很深沉的爱。我告诉他他资质太差,形容猥琐,配不上我的美貌与智慧。他立刻说我不要脸。我站起身义正严辞的告诉他,我想不要也没办法!我的脸就在这里,对我不离不弃!他当然不服气,要我正视他的大双眼皮!我看了一下,果然很大很双。可惜眼神空洞,黑眼圈严重,眼角好像还有眼屎没洗干净。他说那叫颓废美。我觉得说起不要脸,我还是自叹不如。
今天他说他偷拍了一张我的照片。我说一定是阿猫阿狗阿猪。果不其然,他发过来一张猪头,放在案板上的那种。很死很丧那种。然后我们都开心的笑出了猪叫声。
有时候他会很正经的说一些事。对未来的计划,对生活的态度。我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认真的和他交流。我从来不觉得我应该给他一些有意义的建议。他那么自私的人,一定是能照顾好自己的,不需要我多舌。
说到这里,我倒是觉得棋逢对手。
最近这两年他停止了拉黑我又重新加我的幼稚行为,我们联系越来越少。有时候我甚至忘记了他这么一个人。在他眼里我是一个很欠揍的人,他在我眼里,自私,幼稚。但是不妨碍我们相互欣赏。
无论如何那最后一句话让我轻微的感动了一番。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