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经历过一次,然后看着身边有钱的没钱的年轻的年老的离婚事件后,我还是要说:Jeff Bezos 和结发妻子离婚的事让我还是很震惊的。
倒不是因为他们一路同甘共苦走到现在。说实话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福的夫妻也是有的,至于为什么我还没找到最让我信服的理由,但是自己亲眼看到过几对,成功后男的还是英俊女的还是漂亮,就是没法在一起生活。所以这不是让我震惊的真正理由。
让我真正震惊的是两件事。
在不久前的一个采访中,贝索斯讲了关于老婆的两件事。一件是当年他面试老婆,觉得这女孩不仅和他同一所名校毕业,而且是聪明绝顶惊为天人,所以他就和乔布斯还有比尔盖茨当年追老婆一样,非常果断地就把她追到手当老婆了。要知道以乔布斯那样乖张的个性,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给一个女人搞定的。但是他就是服了他的老婆,孩子养几个,至此以后再没绯闻。我没有读过贝索斯的自传,感觉他没有乔布斯的乖张,那么应该比较接近比尔盖茨的个性?可是比尔盖茨还不是和他的结发妻子好好的,而且年龄婚龄比贝索斯大好多,为什么小贝就熬不过去这个坎呢?
第二件事就是贝索斯据说喜欢给老婆洗碗。他在采访中说老婆爱做菜不爱洗碗,他喜欢,而且认为这是个让他觉得在老婆面前很性感的事。根据我读过的八卦,名人中有一个好男人和他在这点上很相似:我们的金刚狼休杰克曼。金刚狼和妻子是著名的姐弟恋,多年以后,郎貌昭昭,但是女的在世人眼里除了身形硕大就什么都不是了。只是依旧英俊健美的金刚狼还是一如既往地溺爱妻子,为了妻子还决定自己不养孩子,领养(好像是妻子不育还是怕生孩子疼什么的)。在一次采访中,金刚狼道出他们爱情的秘诀:每天无论多忙,他们会在一起做饭。金刚狼说在忙碌的厨房里,刀板上切得红红绿绿的蔬菜,炉子上吱吱作响的热锅,空气中袅袅弥漫的食物的香味,还有他和妻子时不时忙里偷闲尝一口倒好的红酒,在脸上唇上随时落下的一两个香吻,随意嬉笑间两人会心轻松的交流。他说这是他所能想像到的人生最大的幸福,而因为妻子,他每天都能享受到这样的幸福,所以他说他想不出世上还有什么理由要去改变。
我想金刚狼是真的懂得了与爱人的相处之道:每天日常的小事变成两个人的享受,在两人满足口腹之欲的过程中同时享受到身心的满足,那么深的爱就这么简单简单地渗透在了日常的琐碎里,我想这就是朝朝暮暮天长地久的真正含义了吧?
女儿告诉我最近在国内流行的一个词:仪式感。我一直以为国人是非常重视仪式的:排场一定要大,规矩一定要到位。现在我才慢慢地意识到我们传统的仪式感其实真正注重的是结果,而过程只不过是一个达到结果必须走的流程,所以我们掌控过程的方法永远是严肃紧张充满使命感的。在我记忆中,厨房永远是个硝烟弥漫用来解决问题的地方,绝对不是父母用来调情的场所。
直到后来有一天遇到大狮子,他用他特有的节奏,让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一个包括了2个小时的烹饪和1个小时的晚餐变成一个3个小时的仪式,一个让爱苏醒,让任务变成愉悦的享受,才让我真正明白为什么有人说过程比结果重要,因为整个过程是我们在一起的过程。因为我们共同拥有过程,所以结果也是我们两个人共同拥有的结果。
如果贝索斯选择和前妻一起烹饪,而不是单纯地选择过后洗碗,是不是他的婚姻就会和我们今天看到的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