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延赤,1945年11月26日生于内蒙古赤峰市,1970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原空政创作室创作员。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多欲之年》、长篇纪实文学《走下神坛的毛泽东》等(1998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权终审判决《走下神坛的毛泽东》等6本书涉嫌抄袭共计84处16万字)。
当代作家,祖籍河北完县。历任空军某部无线电技师、宣传干事、大队副政委,北京空军政治部文学创作室专业作家。1975年开始发表作品。1996年转业。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多欲之年》、长篇纪实文学《走下神坛的毛泽东》、《走下圣坛的周恩来》、《红墙内外》、《领袖泪》、《共和国秘史》、《红朝传奇》、《毛泽东与赫鲁晓夫》、《掌上千秋》、《中国最大的保皇派——陶铸沉浮录》、《龙困——贺龙与薛明》、《第三代开天人》等。权延赤文集:红朝传奇(上下)其中《狼毒花》改编为电视剧。
权延赤,黄丽娜所著《天道-周惠与庐山会议》于1997年4月由广东旅游出版社出版,可以与李锐的《庐山会议实录》、《直言:李锐六十年的忧与思》等书对照阅读。这是一部不多见的关于周惠在庐山会议期间经历的作品。互联网上一度传言的周惠谈李锐与庐山会议的访谈式对话后被李锐本人证实是编造的。
1991年7月,河北作家阎涛向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权延赤侵犯著作权。阎涛在起诉书中称,他于1950年开始搜集资料,采访120余人,历时38年,于1988年5月出版长篇纪实小说《东行漫记》,一年后发现被权延赤的《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掌上春秋》、《领袖泪》、《卫士长谈毛泽东》、《伟人的足迹》、《红墙内外》等6本书以照搬、肢解与变通的方法大量抄袭,共计84处,16.2169万字。要求法院判决权延赤侵权,停止出版发行被诉讼的6本书,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与作品使用费65902元。从此开始了这场历时8年的漫长诉讼。1998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权延赤败诉。
1989年,曾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的原卫士长李银桥与权延赤合作出版了《走下神坛的
毛泽东》一书。然而,因为权延赤没有归还出书时从李银桥处借走的61张照片,后来又用过激的言辞贬低李银桥,李将权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权延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8万元,并返还照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权延赤返还照片、书面致歉,可是权延赤一直没有履行义务,李银桥只好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初,权延赤表示,照片在该书的责任编辑手中,无法返还,也不可能向李银桥书面道歉。后来,权延赤通过执行员交给李银桥一封长信,希望了结双方的官司。但李银桥认为信中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坚决要求权延赤必须书面致歉。最后经过协商决定,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一中院的判决书,法院认定为权延赤要对其书面道歉,登报费用由权延赤一个人承担。目前权延赤已交纳了公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