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无法解释是否有一股来自背后的力量推动着一个人的前行,我们只能再次相信,一切早已注定。劳伦斯不是一个阿拉伯学者,可他的阿拉伯话却说得极为流畅,尽管有点儿荒腔走板,也不讲文法,却足以支持劳伦斯的考古之旅。在这之后,他像每一个得宠的科研工作者一样,拿着还算不错的薪水,搞着心爱的研究,直到一九一三年,大战爆发。
吕叔湘先生所译的《沙漠革命记》,原本是《智慧七柱》(Seven Pillars of Wisdom)的一个节本。劳伦斯(T. E. Lawrence)的回忆录重点不在自身的过往,而是他曾为之浴血的那片土地和那场战争。 一直没有看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因为先看了《Venus》,当年饰演劳伦斯的蓝... (展开)
写作完美,可读性极烂,细处纤细,大局跳跃。 此作最诚实的主旨其实是 "忏悔",是一个本性为学者和诗人的军人写给自己和自己的祖国的。个人认为这本书虽然优秀而且独一无二,但不是写给大多数人的,绝不是那种近一百年后某个想增加文史修养的读者突然可以随手捡起来看的“经典... (展开)
T.E.劳伦斯是典型的英国人,隐忍,深刻,黑暗,痛苦且智慧。在那个神奇的国度,德昆西在牛津街一遍又一遍地漫游,寻找他不存在的恋人;兰姆眼中含泪,饱含同情,望着路边跑过的黑乎乎的扫烟囱的小男孩;哈兹里特坐在窗前,摊开稿纸,用冷静的笔触刻画人的虚伪……那里还有布莱... (加载中...)
人生如屋,信仰如柱,六幅经典对联,说透人生大智慧_百度知道
智慧七柱的书评 (19)
任何时候,都可离去
原来考古系不仅仅是神秘和渊博的象征,有的时候,还像个田径队。所以,当读到《沙漠革命记》,T.E劳伦斯徒步四个月,只带了一个相机,从巴勒斯坦的海法港走到美索不达米亚北部的乌尔法城的时候,不禁产生联想:启程之前的他,有没有练过长跑?
爱莎多娜·邓肯女士在自传的第一句写到:“一个小孩子的性格,在母胎里便已注定了。”听起来,难免有点儿宿命感。可这句话放到T.E劳伦斯的身上,又似乎很贴切。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很早就对考古之事产生兴趣,十三岁时独自骑车周游英国,极度迷恋中世纪,最爱“夜里回来,爬窗而入,第二天早晨别人看见他睡在床上”。血统复杂的他,似乎很难从祖辈那里分析的出骨子里的那份冒险精神究竟得益于哪位祖先的哪条分支,姑且将这一切称之为命运吧。
已经无从考证劳伦斯是否为他一生的冒险之旅在冬日里练过长跑,昔日牛津校园里那位看似漫不经心,并不用功的学生,从不参加任何比赛,对任何游戏不感兴趣,只因为里面包含规则和输赢。念历史系,却读书不多,大多还和课程无关。你很难看出,决定命运的大幕何时在劳伦斯的生活里开启,却有意无意间发生一些事情,让他距离那片多事之漠,近了又近。
就从挂科这件事聊起吧。像劳伦斯这种上午睡觉,夜里读书,三年之中只听了三门课的学生,能不能顺利毕业都是问题。很幸运,他在牛津遇到一位开明导师,劝劳伦斯上交一篇论文(本来不是必需的),以此弥补考卷分数的不足。于是,一九零九年的暑假,他去了叙利亚研究十字军在那儿建造的堡垒,并把当地每个中世纪堡垒都照了相并画了平面图。而那个被形容为“一身之外无长物”的地方,不单单是劳伦斯“一等论文”素材的掘取之地,同时,还是他将来成名的所在。
很多时候,无法解释是否有一股来自背后的力量推动着一个人的前行,我们只能再次相信,一切早已注定。劳伦斯不是一个阿拉伯学者,可他的阿拉伯话却说得极为流畅,尽管有点儿荒腔走板,也不讲文法,却足以支持劳伦斯的考古之旅。在这之后,他像每一个得宠的科研工作者一样,拿着还算不错的薪水,搞着心爱的研究,直到一九一三年,大战爆发。
报名参加牛津军官训练班屡遭失败,因为报名的身高标准指定的极为苛刻,而劳伦斯只有五英尺五英寸,投战无门,只好写信求助近东考古先辈贺加斯博士。命运又开始处处作对却时常出手相助了。很快,他就被安排在参谋部地图组组长赫德雷上校手下做事,任务是绘制比国、法国、西奈半岛的地图。业务过硬又性情中人,结果是弄得长官们都挺讨厌他。再加上他热衷阿拉伯革命,而当时混乱的内政以及种种不合时宜的调动,最终,把劳伦斯推向了真正属于他的战场,而这一切,却是从一次惬意的旅行开始的,起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吉达。
很喜欢劳伦斯开头对那个地方的描述:“我们的船终于靠了吉达的外港的时候,阿拉伯的炎热象一把剑从鞘里一跃而出,击中了我们,压伏得我们说不出话。那是一九一六年十月里的一个中午。中午的太阳,像月光一样,把一切色彩送进了睡乡。只有光和影,白的房屋,黑的街口;前面,内港水面上浮动着的鱼肚色的热雾;后面,眩眼的浩浩平沙,直抵隐隐约约的一带远山的脚下。”
不单单是这个外港,整个阿拉伯国度都在散发着一种异邦之美,因为陌生而显神秘,像是油画里走出来的静与沉。不过,很快,战争就会让这里大为改观。
从未经历过战争,但我相信,那种严刑拷打撑住不死,靠唱几句唐山大戏就把情报送出去的场景,应该只能是后人贫乏而又可怜的想象。寻找军师、纠集车马、拉拢人心、制订战术、熟知地形、长途跋涉、苦等援兵,这些或许才组成了战争真正的本质。漫长的黑夜,看不到尽头的沙漠,终年炎热,蒸发精力,决战并非总是壮烈和血腥,有时往往如同一出闹剧,可笑收场。
一个人白天察言观色,暗自盘衡,努力为战争物色一名合适的领袖。夜晚仰望星斗,聆听千年的古老的风,潮湿中夹带着粗糙,还有邪恶和野性,会不会产生某种错觉?中世纪的那些骑兵壁垒曾是劳伦斯笔下最熟悉不过的书写,牛皮纸之上留下了镜子、盾、剑,先知不在。劳伦斯没有一双可以投掷骰子的手,他的盟友费萨尔,也没有。因为那两只手在面前交叉着,按着他的剑把。那双手在剑把上慢慢地扭来扭去,过了些时候,他才轻轻开口:“一路好吗?”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时刻保持紧张,又不失果敢的酋长的儿子,最终同劳伦斯并肩战斗,击退了土耳其人,取得阿拉伯革命的胜利。如果说劳伦斯是一个智囊团,那么费萨尔则是周旋在部下与援军之间的一颗定心丸,这个绝非一点点的胆识就可胜任,有时,还要来点小欺骗。你看,当费萨尔“拿一只箱子装满石块,上了锁,用绳子捆得紧紧的,每天行军时由他的奴仆防护,晚上很小心的放在他的卧帐里。”以此让属下误认为他们军资充足,这种把戏,为劳伦斯的计谋争取了一次又一次实现的机会。
倘若你是一个战争器械控,想必劳伦斯的沙漠革命一定会另你大失所望。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武器装备都是极其落后的,枪筒没有坏的也往往放一枪就破,山炮都是二十多年前的货色,最多只能打三千码,何况炮队的官兵也不灵活。而土耳其帝国的武器显然先进的多,野战炮、榴弹炮、远程射击还占据着较高的地势。可那有怎么样呢?既然射不到人,那就炸车吧!
我会把炸车看做整个沙漠革命的一段高潮,但是显然,劳伦斯并不这么认为,或者他不情愿这么认为,因为实在太混乱,太荒谬,又绝对的真实。破坏工事,炸毁铁路,袭击车站,这些计划看起来都绝顶理想,可实际操作起来呢?“因为路基过高,路基和山脚之间是一个洼地,沙漠里的风把这个洼地填满了细沙。我在两根枕木之间掘出一个大坑,掘出来的石子全得装在我的袍子里,一趟又一趟的往桥洞底下运,倒在那小石子铺成的干涸的河床里。” 看起来好像轻松又惬意,其中惊险,闭上眼睛稍稍联想,不难把握。
“地上横七竖八的地毯,床垫,绣花绒被;被毯成堆,男女衣裙五光十色;自鸣钟,锅罐,糕饼;首饰,刀枪。旁边站着三四十个妇女,面幕也丢了,自己撕衣服,扯头发,发了疯似的叫唤。阿拉伯人不理会他们,还是抢,还是捣毁。此刻的骆驼成了公共的财产。每人拉过最近的骆驼,把东西尽量往上装,嘘嘘两声把他赶向西边儿空地去,回过身来又拣心爱的拿。”
这还是打仗么?简直就是集会市场,可他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推进着革命的进程,在以后的四个月里,前后炸了十七个车头。土耳其人把乘火车当作一件危乎其危的事情。在大马士革,旅客争先占据列车的末尾的车座,甚至多出钱买这种座位。
无论曾经的战斗多么荒唐、野蛮、不可思议、神奇、歪打正着、诡计多端,我们都不会否认劳伦斯是这样的一位军事天才。他又是心怀怎样的心情深入一个非他血缘所属的国度,却又比当地人更加了解那里的战斗着,坚持着。战争那么残酷,催促着众人遗忘,尽管书很薄,可是合上它的时候还是不记得有多少骆驼死于炮火,而穿越沙漠的惊心动魄和苦难,还有后来的那份仿佛被出卖的绝望,也随着我的起身休息,慢慢淡开。劳伦斯的同性之爱,还有那拥抱自然的死亡方式,书中没有提及,却被后人牢牢记住了,反复提及。
“在我看来,我们这一代惟一主要的任务,是征服最后的一个元素,大气。”劳伦斯,你骑在骆驼上,缓缓走过沙漠,眼前闪现过了什么,脑海里会出现这样的话?
地图上的所在最初是古代文明的发祥地,曾经有硝烟四起,至今仍旧战火连连。
写淤了,打住。
劳伦斯这个人
一直没有看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因为先看了《Venus》,当年饰演劳伦斯的蓝眼睛英俊中年,在此片里老得仿佛一支风中芦苇,让人不忍回顾其旧日风采。待读过劳氏原作,便知道他从来不是个武夫,远不像电影海报上那个邦德型肌肉男。劳伦斯身材不高,头脑机灵,有语言天分,但这些不是他成功帮助阿拉伯人打赢了与土耳其之间战争的原因。个人在战争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很难单纯以才能或者运气来解释,成败往往系于纷纭的局面,而劳伦斯所完成的一切,首先是因为他的特别。特别聪明,特别“阿拉伯化”,以及特别执著。这是个强势的大写的人。
劳伦斯读书时的情形,在这本书里可以读个大概。他是牛津大学耶稣学院历史系的学生,但是几乎不去上课,自己看了几年书。这时候他的阅读兴趣已经集中在中东的历史和战争,毕业论文题目是《十字军对于中世纪欧洲军事建筑的影响》,为了充实这篇论文,二十一岁的劳伦斯在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徒步旅行了四个月。那之后,他因为论文获得一个考古工作的机会,又回到叙利亚北部的卡肯米希(Carchemish)。一九一〇到一九一四年,劳伦斯几乎一直生活在当地,并学会了阿拉伯语。根据他的朋友们的回忆,他的阿拉伯语很流畅,虽然不讲语法南腔北调,而且他能从别人的口音判断出对方是哪个阿拉伯部族的人,这实在是一种适合战争的才能。
一战开始,劳伦斯到了参谋部的地图组。他是个很好的地图绘图员,却不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军官,让上司们头疼了一阵子之后,劳伦斯获得了阿拉伯局的工作,并借一个观光的机会前往麦加。
从这里开始,便是他的阿拉伯革命的序章。劳伦斯深知阿拉伯地区三大酋长的力量分布,并决定从麦加圣嗣长阿卜杜拉的四个儿子当中选出一位,来让他们整个部族与英国合作,对抗土耳其。这其中除了英军本身的意愿,更多出自劳伦斯自己对战争局面的考量:阿拉伯人反抗土耳其人的革命已经进行了一阵子,但看不出胜利的可能,他们需要英国的财政和武力支持。乱世之中必有枭雄崛起,劳伦斯的目的就是找到并辅佐这个枭雄。从一开始,他就不完全站在英国这边,而战后英法撕破脸皮的做法,也让劳伦斯深为痛心。他在朋友们的要求下撰写了这场战争的回忆录,却不愿意拥有一分一毫的所得。因为他不愿意从这场战争、哪怕是对这场战争的描述中,获得任何利益。
劳伦斯先见过阿卜杜拉的三个儿子,最后见到第三个儿子费萨尔(Emir Faisal)。这时候他们两人都不知道,正是他们的合作,将在一九一八年最终赶走土耳其人,赢得阿拉伯革命的胜利。关于这次会面,劳伦斯的描写很短,却让人印象深刻:“在院子的那一边,两根黑色的门柱的中间,站着一个穿白衣服的人,一动不动的等着我。我一见便觉得这是我到阿拉伯来寻觅的人——能为阿拉伯革命求得光荣革命的领袖。费萨尔穿一件白色的绸袍,围着棕色的披巾,用一根亮红错金的绦子系住;看上去很高,很瘦,像一根柱子。眼睑下垂;乌黑的胡须,白净的脸。两只手在面前交叉着,按着他的剑把。”
那之后是四年的战争。劳伦斯是一个优秀的游击队长,一个英方与阿拉伯部族之间的联络员,一名战士。战争胜利后,他没有留下,而是回到英国写作。英法瓜分阿拉伯地区后,劳伦斯表示出极大的愤慨,并为阿拉伯而抗议奔走。一九二〇年,英国政府承认费萨尔为伊拉克国王。这固然是当时任陆军大臣的丘吉尔出于政历积累的考量,却也离不开劳伦斯在其中的作用。
一九二三年,劳伦斯改名T.E. Shaw,先进了坦克部队,后进入皇家空军。他在印度待了些年,期间国内甚至盛传他曾是名间谍。他服役到一九三四年,死于一九三五发生在多塞特郡附近的一场事故。他的摩托车因地面上一个大坑而倾覆,过了六天,他在医院里过世。他死的时候不叫劳伦斯,除了几名挚友,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过往。
很多人出于各种缘故,喜欢盯着劳伦斯的性取向不放。他在《智慧七柱》扉页所写下的诗篇,也被看作写给同性爱人S. A. 的诗。这本书被劳氏题赠S. A.。
"I loved you, so I drew these tides of men into my hands
and wrote my will across the sky in stars
To gain you Freedom, the seven-pillared worthy house,
that your eyes might be shining for me
When I came."
劳氏自己曾说过,S. A.是个虚构的人物。无论是真有其人,或是他用这个称谓来代表他曾为之奋战的土地,都已经无关紧要。劳伦斯自己曾作为一个率真地活着的人,他的战争早已远去,他曾经的战场后来一直硝烟不断。世纪变了,而他写下的书恒在。我们通过阅读所能触及的,也许仅是其人格的一面,历史的一黍,但一样能有所领悟、有所感动。
再絮叨几句:吕先生最初翻译这本书,是在一九四一年,中国大地的动荡时节,为节约篇幅,所以采用了节译的法子,同时参照Robert Graves的《Lawrence and the Arabs》,以及Liddell-Hart的《T. E. Lawrence, in Arabia and After》,把有些部分改为第三人称来说劳氏经历,使得这书少了些自传色彩,多了一点平实的客观性。吕先生的译笔简洁而传神,我个人觉得这本书已经相当好,最大的遗憾是没有附加地图,中东许多地名和战争行军情形读来云里雾里,一时间又懒得在网上搜寻。读完后才发现澳大利亚的古滕堡网站有《Seven Pillars of Wisdom》的全文,并附有地图四张,可留待慢慢温习。
*本文已刊载于《开啦》,请勿转载,谢谢。
阿拉伯的劳伦斯——谁造的传说?
据那些至今仍有殖民妄想的西方人说,这个孤胆的英国佬引领了阿拉伯世界的独立运动,当然穆斯林并不买账。故事是这样的,劳伦斯在一战时加入英军,被派遣到他最熟悉的阿拉伯地区,后来却跟阿拉伯游击队一起,为推翻土耳其在当地的统治而奋战。
这场革命源于阿拉伯内在的独立诉求,借着一战的光,得到同样反对土耳其的英国的支持。然而当他们攻占大马士革这座光荣之城,却发现阿拉伯人四年来蹉跎沙海,不过是让这片土地换个主人——从土耳其到英法。
革命成果被僭取了,或者说,在西方列国的环伺下,这弱小的革命注定是一场传说色彩过于浓厚的奇幻历险。巴黎和会上劳伦斯声嘶力竭地为阿拉伯人争取公平,然而世界棋局上,从来强权即公理。叙利亚成了法国的势力范围,大马士革政府解散,这一页壮阔的革命至此破碎成沙漠边陲一千零一夜的长风,直到二战结束,阿拉伯世界仍然挣扎于独立的边缘。
而劳伦斯在革命胜利甫初,带着大功告成的踌躇意踏上返乡的路。他以为自己站在了阿拉伯历史的中心,以先知和战斗英雄的双重身份,直到他看到英法密约时才幡然醒悟,自己竟是在助纣为虐。
劳伦斯认为自己欺骗了阿拉伯人,他归还了英国授予他的勋章,其他的行动也体现出他站在阿拉伯一边的正义感。然而这些无大成果的反抗无法从历史的角度衡量它的意义,连这场奇幻色彩的革命也是一种富有寓意的昭示,而不是切实的胜利之果。
理想与现实,信念与现实,拥有革命情怀的人往往把前者等同于后者,而保守派的壁垒却植根于更切实的力量之上。当阿拉伯的骆驼队纵横数千英里狂沙,用几杆步枪几磅炸药来争取着自由,土耳其人,德国人,英国人,却在用装备过分精良的军队互相拉锯。这是属于谁的世界?唯一能确定的是,那些梦想,属于阿拉伯人。
而这梦想波澜壮阔,激荡着渴望自由的人的心灵。阿拉伯世界至此坚定地站在西方的对立面,与之正面交锋。革命种下独立的种子,阿拉伯世界在那一刻苏醒,世界历史从此转轨。这便它不可磨灭的价值。
至于劳伦斯这位被西方誉为阿拉伯先知的人物,在我没有了解阿拉伯世界对他的真实看法之前,不能贸然评论。我猜他在西方的声望是源于西方人的阿Q式自慰,几个世纪来让他们自命高人一等的殖民彻底完蛋了,现在西方仍痛恨这些第三世界的掘墓者,却把劳伦斯捧成先贤——说穿了,是劳伦斯长着金发碧眼。
当然这一切并不妨碍劳伦斯本人的真挚,也丝毫不减他所写的革命史的壮阔酣畅。回到西方世界后,劳伦斯着手撰写《智慧七柱》。这本书记录了阿拉伯革命的宏貌,和具体而微的细节、参与者的心态,乃至某次战役中焦灼的等待、胜利时的鸣枪狂喜。劳伦斯的笔触冷峻又诙谐,这位在剑桥学堂打了几年瞌睡的书生,何以把战争写得如此神形具备?因为他真的爱过那个时代那片土地——那个对他而言充满正义感、历史感的地方。
荐:T.E.劳伦斯:《智慧七柱》,或《智慧的七大支柱》,节译本《沙漠革命记》,英文版Seven Pillars of Wisdom。节译本的译文读来非常畅快,另有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1962),跟节译本一起看,简直是一场史诗交响音画。
劳伦斯这个牛人
上周飞快地读完《沙漠革命记》,方才明白,劳伦斯原来是如此一个牛人。这本是他的自传,实际上是《智慧七柱》的缩本。阿拉伯地区彼时尚未有国家,在土耳其的统治地下,劳伦斯热心阿拉伯地区的考古地理历史事业,进而热衷于阿拉伯地区的革命事业,遂投身于轰轰烈烈的解放战争事业当中去,帮助阿拉伯人民摆脱土耳其的统治-----这个,就是第一次阿拉伯革命,劳伦斯这个英国人,以一己之力,改写了历史。没有他,不知道这个仗要打到猴年马月去呢。当然,英国也是个有意思的国家,精英辈出,尤其出这种作consultant的人才。远至劳伦斯,近至撒切尔夫人的儿子,都是投身于consultant 人家的反政府事业。
这劳伦斯,精力旺盛,智力超群,且以局外人身份进入,却比局内的阿拉伯人更加投入,运筹帷幄,仿佛运作一个大项目的方式来组织打仗。之后比阿拉伯人更加阿拉伯人地帮助阿人争取在国际上的地位。所得之勋章,全部退回,因为大英帝国无法放任阿拉伯地区自行管理,与他自己的自由理念矛盾,他觉得愧对阿人;所著之书,版税自己分文不取,也全部捐献。。。。
说到翻译,吕叔湘的译本,译笔可谓神采飞扬,妙趣横生。
我看的这一本,是新世纪万有文库97年出版。
为你眼眸闪耀望着我——译《智慧七柱》致辞
这“首”致辞献给S.A.(这背后是有关劳伦斯同性之恋的故事),作为一本讲述了战争的书,一首包含情意的诗作为致辞,这无比是作者另外一面的体现。
而在尝试翻译过程中,我受限于自己不佳的英文,以及为零的英文诗歌基础,只好一遍一遍地去读和感受。但有趣的是,我在揣测作者的意思过程中,会将一个词语引申到一个画面,一种内涵,但最后还是要回到作者最初的用词。
其实这正是诗歌的趣味,或者说词语的趣味,但由于诗歌相比于其他题材,词语有限,所以这种趣味性更加突出。
例如第一句作者写道“I love you, so I drew these tides of men into my hands",我一直在揣测这个drew是什么样的意境。蔡悯生先生对这句话的翻译是:“我爱你,所以我才领此波涛人马在手中”。我当时的揣测有2种,一种侧重劳伦斯招揽阿拉伯人革命,另一种是他在写作时的一种召回。“招来”或者“召来”。
蔡悯生先生的“领”,其实适用于这两种场景,也基本符合draw,但“领”这个字除了动作性之外,也有一种抽象性,比如会让人想到“lead”。我认为一个词语在诗中的出现,是偶然又必然的,是作者看待事物的即刻体现。劳伦斯实实在在地感受过打仗还有写作时,带领人们需要消耗的体力,才会在描写时自然地想到用draw。我似乎看到劳伦斯站在拔河绳的一边,而另一边是波涛人马,所以我想到的词语就是“牵引”。
整篇最恢宏的一句应该是“ and wrote my will acorss the sky in stars"。阿拉伯沙漠夜晚的星空应该极美,劳伦斯肯定在那远离城市的黑暗里,常常躺下望着漫天璀璨。
第三个部分我遇到了比较大的问题,而第四部分有一个词unfinished,我也拿不定。
下面分别是这首诗的英文,我尝试的翻译和蔡悯生的译文。(考虑到有些句子在手机上无法显示在一行,在此说明:前三个部分都是五行,最后一个部分是六行。我在翻译中除了最后两句调整顺序之外,其他都与原作一致,可作为断句参考)
TO S.A.
I love you, so I drew these tides of man into my hands
and worte my will acorss the sky in stars
To earn you freedom, the seven pillared worthy house,
that your eyes might be shining for me
When we came.
Death seemed my servant on the rouad, till we were near
and saw you waiting:
When you smiled, and in sorrowful envy he outran me
and took you apart:
Into his quietness.
Love, the way-weary, groped to your body, our brief wage
ours for the moment
Before earth's soft hand explored your shape, and the blind
worms grew fat upon
Your substance.
Men prayed me that I set our work, the inviolate house,
as a memory of you.
But for fit monument I shattered it, unfinished: and now
The little things creep out to patch themsevels hovels
in the marred shadow
Of your gift.
致 S.A.
译:layla
我爱你,所以我牵引波涛人马在手中
挥洒星辰将意愿写在天空
为你争得自由,那七柱之宝屋,
为你眼眸闪耀望着我
当抵达降临。
死亡佯作我一路的随从,直到我们走近
并看到你在等待:
当你微笑,在悲哀的嫉妒中他越过我
带离你:
到他的寂静。
爱,一路疲倦,摸索着向你的身体,短暂的争取
属于我们的片刻
大地柔软的手就要探索你的身形,盲眼的
蛆虫开始发胖借
你的实体。
人们祈求我保留我们的成果,这神圣的庇护所,
留作对你的回忆。
但为了相称的纪念我拆碎它,而未完成:现在
卑琐的事物偷偷爬出为自己修补陋室
就在你的馈赠
那残破的阴影。
致 S.A.
译:蔡悯生
我爱你,所以我才领此波涛人马在手中,
以星辰书写我志在天空,
誓为你争自由:那七柱之宝屋,
当我到临,
你的明眸也将为我晶莹泪涌。
死神沿路对我唯唯诺诺,直到目标就在前头
并看到你在鹄候:
你展颜微笑,令他伤心嫉妒不再对我称臣俯首
并欺前将你掳走:
囚入他死寂的冥幽。
爱,旅途疲惫,摸索着寻你的躯壳,
这是我们的报酬,只有片刻,
在大地以柔软的手对你的形貌探索、
盲目的蛆也借着你的骸体长胖之前,
暂时是我们的。
人们祈求我将我们的成果,那座神圣的华宅,
当作对你的缅怀。
但我将它拆碎,重建适合你的纪念堂,尚未完成:现在
那些卑琐的东西爬出来
在你的礼物残缺不全的影子中,
替他们自己拼凑陋室。
在第三部分,对于在身体腐烂前的“爱”的描写,我最初是从爱本身的角度去理解,是一种人们活着时内心状态的写照,疲惫地爱着,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到彼此,而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短暂。
但和朋友的交流中,她给了我另一个思路,她想到的是作者要去埋葬自己心爱的人时,那种身体和心理上同时的耗竭。那个片刻,可能就是安放遗体前的片刻。这确实是一个更令人难过的画面。
此外,对于unfinished的不解,我不知道这个unfinished是指拆碎没有完成,还是重建没有完成。
以上。
翻译太差
早就想对当今的中国翻译界说些什么。从我的第三本Harry Potter开始,翻译的种种问题就让我瞠目结舌。H3中漏译、误译达一百多处,而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畅销书”为借口搪塞我的询问,似乎畅销书就可以理所应当的瞎翻译。后来才发现,H系列所有的翻译都不是真名,让我觉得是不是文学出版社在拿网友的翻译凑数。好,那我就听从那位编辑先生的建议,不在畅销书上抓错,改寻经典。我倒想问问,豆瓣上随便查一部经典文学作品,都有N多个出版社出的M多个版本。这些不同版本有什么意义,翻译上可曾有什么进步?一部《堂吉诃德》,有那个版本能超越杨绛先生的翻译?一部《荆棘鸟》(幸亏我看过原著),都什么年代了,就那么点对性的描写,都删光了,又怎么能够理解Meggie的挣扎?翻译界究竟在不在用心履行着“媒”之职?“信、达、雅”,能做到多少?
吕叔湘先生翻译的《沙漠革命记》(Revolt in the Desert),是《智》一书的节本的有删节的翻译,流畅而忠实,相形之下,史先生不该感到愧疚吗?
作为一个英国人的T. E.劳伦斯
很难想象T. E.劳伦斯会是法国人或德国人,他只能是英国人,只有在英语文学浩瀚的星空中,才能定位劳伦斯这颗璀璨的星辰。劳伦斯是卓越的。他的博学,他的真诚,他的悟性,他的意志,他的痛苦,他的黑暗,都深深地震撼我。他以一种天生的忧郁,性情的诚挚,避免了文字中的虚荣。历经爱情与死亡后,他放弃了荣誉,金钱,权力,他放弃了世人孜孜以求的一切,甚至生命。劳伦斯对生命感到厌倦了吗?也许。
想到曾经存在着这样一个人,我就充满勇气。虽然劳伦斯对自己的生命不以为然,虽然他永远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却真正成了我头顶的一颗星,指引我流浪在人间。
2016.06.17
【做书奇遇】阿拉伯的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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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一套《智慧七柱》,超喜欢这套的设计,马可孛罗文化出版的2018年2版。看了半天才明白,噢,原来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里的劳伦斯指的就是这个人。
2016年沉迷电影《普罗米修斯》,里面法鲨饰演的大卫在飞船上看的电影就是《阿拉伯的劳伦斯》,所以就去找了《阿拉伯的劳伦斯》解读看,觉得电影里的劳伦斯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
《智慧七柱》是T.E.劳伦斯的回忆录,记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人劳伦斯作为情报官,因缘际会之下,在沙漠中率领阿拉伯人击退土耳其现代部队的故事。
书中收录了战争路线地图与人物照片,觉得插图的线条很有趣。导读里写到:劳伦斯的军事贡献主要在游击战的理论发明与行动实践。【劳伦斯式】最聪明的战争耗费代价最小,收效最大。
一部作品,既有电影,又有书,再去看其中的改编之处,觉得很有趣。
#做书奇遇#
2017.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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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七柱,即基督教义中象征智慧的七根柱子:公义、殷勤、正直、仁爱、节制、诚实和谦卑。
一战中,英国人劳伦斯来到自己从未涉足过的中东世界,帮助原本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阿拉伯人统一起来,推翻土耳其的统治,赢得了民族独立。
“人皆有梦,但多寡不同。夜间做梦的人,日间醒来发现心灵尘灰深处所梦不过是虚华一场;但日间做梦的人则是危险人物,因为他们睁着眼行其所梦,甚至使之可能。而我就是如此。”
他的智慧与胆识堪称典范,同名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也同样精彩。
托马斯的中东之旅
看节译本有一点好,无需担心情节拖沓或者描写冗长,尤其适合已经了解历史进程的读者:从劳伦斯刚登上吉达港就等着他重塑大马士革的荣光。
当年最喜欢包宿画图时看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换平时也耐不住四个小时的性子;深夜调水彩,对着屏幕里的劳伦斯也在画水彩渲染图;正如我现在一坐火车,就想起劳伦斯在中东炸火车的故事了:
送一架劳伦斯来,我们要用来炸火车。
以及:
豪威他人沿山崖散开,向那些农民回击。这叫敖达生气了,怎么这些种地的蠢材敢抵抗他们的主人阿布达伊。他把马一带,下山去,到了村子东头,走了进去,把手点着他们,拉开他的的大嗓子,喊道:“狗,你们认不认得敖达?”他们一听是这位魔王,慌了;一个钟头以后,纳赛尔招待他的客人土耳其知事坐在镇公所喝茶,安慰他说,胜败乃兵家常事。
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但他的魅力不止于此,他肯将大量笔墨用在描写费萨尔王子的袍子、头巾、帐篷、形容坐卧上,却对自己在打到Aqaba前四个月的苦难一笔带过;他原本更愿意描写行军途中的风景,最后一役前却写起了战争的残酷与血腥;他本该是个诗人或者学者,这本书本该是本游记。
智慧的七大支柱
“阿拉伯的劳伦斯”也算是间谍史和传奇史的著名人物。劳伦斯甚至成为大英帝国的传说之一,说正是大量的这种人才造就了大英帝国。当然对于非英国人甚至非欧洲人来说,这也只是个传说罢了。 一战时阿拉伯地区处于土耳其帝国的统治下已经很久了,但虽然同样信奉伊斯兰教,可是拥有两大圣城的阿拉伯人显然不甘于只成为臣民。只是面对血腥残忍的土耳其人,反抗的勇气和力量不足。书中有介绍,土耳其人打仗与阿拉伯人完全不一样,加上土耳其军队已经半现代化,阿拉伯还处于游牧状态,没有强大外力是无论如何无法独立建国的。 而一次世界大战提供了机会,久对阿拉伯地区虎视眈眈的英国开始行动了,派出了劳伦斯,他在埃及与印度英国势力的支持下,支持着阿拉伯的独立势力,以从后方牵制土耳其,本书就是他的这段经历的自传,写到阿拉伯军队占领大马士革为止。 感觉文学性一般,传奇性以及地理性还有关于阿拉伯的历史传统风气等有些意思。从书中看,劳伦斯并没有什么太传奇,只是送钱联系各方势力以及教授一些现代化作战技巧等。算是不错的参谋人员,当然也许有许多东西没说。
翻译确实太差,像用软件翻的,完全看不懂,只是把汉字码一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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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行的老欧(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901599/
智慧七柱,即基督教义中象征智慧的七根柱子:公义、殷勤、正直、仁爱、节制、诚实和谦卑。 一战中,英国人劳伦斯来到自己从未涉足过的中东世界,帮助原本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阿拉伯人统一起来,推翻土耳其的统治,赢得了民族独立。 “人皆有梦,但多寡不同。夜间做梦的人,日间醒来发现心灵尘灰深处所梦不过是虚华一场;但日间做梦的人则是危险人物,因为他们睁着眼行其所梦,甚至使之可能。而我就是如此。” 他的智慧与胆识堪称典范,同名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也同样精彩。
翻译太差
作为一个英国人的T. E.劳伦斯
很难想象T. E.劳伦斯会是法国人或德国人,他只能是英国人,只有在英语文学浩瀚的星空中,才能定位劳伦斯这颗璀璨的星辰。劳伦斯是卓越的。他的博学,他的真诚,他的悟性,他的意志,他的痛苦,他的黑暗,都深深地震撼我。他以一种天生的忧郁,性情的诚挚,避免了文字中的虚荣。历经爱情与死亡后,他放弃了荣誉,金钱,权力,他放弃了世人孜孜以求的一切,甚至生命。劳伦斯对生命感到厌倦了吗?也许。
想到曾经存在着这样一个人,我就充满勇气。虽然劳伦斯对自己的生命不以为然,虽然他永远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却真正成了我头顶的一颗星,指引我流浪在人间。
2016.06.17
早就想对当今的中国翻译界说些什么。从我的第三本Harry Potter开始,翻译的种种问题就让我瞠目结舌。H3中漏译、误译达一百多处,而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畅销书”为借口搪塞我的询问,似乎畅销书就可以理所应当的瞎翻译。后来才发现,H系列所有的翻译都不是真名,让我觉得是不是文学出版社在拿网友的翻译凑数。好,那我就听从那位编辑先生的建议,不在畅销书上抓错,改寻经典。我倒想问问,豆瓣上随便查一部经典文学作品,都有N多个出版社出的M多个版本。这些不同版本有什么意义,翻译上可曾有什么进步?一部《堂吉诃德》,有那个版本能超越杨绛先生的翻译?一部《荆棘鸟》(幸亏我看过原著),都什么年代了,就那么点对性的描写,都删光了,又怎么能够理解Meggie的挣扎?翻译界究竟在不在用心履行着“媒”之职?“信、达、雅”,能做到多少?
吕叔湘先生翻译的《沙漠革命记》(Revolt in the Desert),是《智》一书的节本的有删节的翻译,流畅而忠实,相形之下,史先生不该感到愧疚吗?
内容简介 · · · · · ·
在世界大战时,阿拉伯四分五裂的部落被组织起来打败了土耳其,其功劳归于一个30未到的英国人,他就是本书的作者。本文讲了这段光辉的历史以及作者的心路历程。本书被改编为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居五十年来史诗类电影之榜首,超过指环王等热门之作。
作者极富才华。
智慧七柱
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译者: 蔡悯生
出版年: 2002
页数: 852
定价: 44.20
丛书: 探险与旅行经典文库
ISBN: 9787500646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