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知名博主言论的评判

最近由某热门博主发起了对另一个知名博主的言论的评判,主要是语言文明程度,坦率地说本人是支持该热门博主的这篇文章的观点的,网络是需要注意语言文明的,尤其是有开博客的海外华人,既然开博,就要负些责任。
 
但是在该文下面网友评论中发现有一些网友有些过激的言论,把上述知名博主说得一无是处,这就值得商榷了。该知名博主谈论到中国问题时许多观点还是挺独特的,有道理的,谈到敏感问题甚至比城里的大多数名博都有勇气,许多名博只敢谈谈风花雪月,岁月静好,涉及到中国的社会问题话都不敢多说一句,当然这也是他们的自由,不得强求的。然而,"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波兰诗人斯坦尼斯洛写于二战时。
 
本人希望故国的家园更加美好,民众生活更加美好,希望中华民族的前途更加美好,因此认为这种大是大非问题其实比网络的语言文明更加重要,当然,并非说网络的文明用语不重要,两者并不冲突。
 
上帝的归上帝,俗世的归俗世,一个人的言论有些不妥的地方,并不意味着他的所有观点,文章,其他什么都不好,凡事一分为二。比如川铺先生,虽然其品格有瑕疵,但他爱美国,尽自己能力去为这个国家做事,有勇气对世界上一些对美国不公不义的某些国家或政府说不。这世上是不存在什么完美人性的圣人或伟人的。
 
在西方国家只有上帝才能对一个人进行评判的。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同意,尤其是一个人在做事时写的评论或者有的人缺乏耐心看别人写的东西,而缺乏耐心的国人其实不少,再加上书面的语言不可能多,如此便容易彼此产生误会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我心依旧2008' 的评论 : 对,看不见人的表情,听不见语音语调,误解难免。又都想当然,好猜测,自以为是。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过客手笺' 的评论 : 同意。言论自由不应当包括污言秽语,触犯法律是应该受惩罚,只要有证据及法律有相关的规定。祝周末快乐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RooibosTea' 的评论 : 茶儿说得是,有些事不妨听听相反的观点,周末快乐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中梅' 的评论 : 谢谢点评,周末快乐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梅华书香' 的评论 : 说得对,国人说着说着就有点控制不住,有些急了,不擅长于辩论,周末快乐
我心依旧200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是的,语言很重要,尤其是书面的,与口头还是有些不同,祝周末愉快
过客手笺 发表评论于
污言秽语和自由言论应该是两回事。

“在西方国家只有上帝才能对一个人进行评判的。”—— 是的,但是触犯法律的人还是会被惩罚的。
ARooibosTea 发表评论于
文学村的人出门若都带有哈哈镜,两面来回照照就好了哈:)
雪中梅 发表评论于
欣赏了,同意一分为二的观点,不能统统的否定,周末快乐,平安是福。
梅华书香 发表评论于
言论自由可能咱国人不适应吧、讨论可以接受、骂战不好、周末快乐!
晓青 发表评论于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用什么样的语言表达自己,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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